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及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
朝阳区阳光矫正管理培训中心是区司法局下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进行临时安置,协调其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解决其户口、安置、低保、就业等问题;负责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开展心理咨询矫治;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2名。
岗位:教育矫正(管理岗位)
招聘人数:2名
主要职责:
1、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计划;
2、落实区司法局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法制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活动;
3、负责对入住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定期与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司法所进行情况通报;
4、负责对培训和入住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动态分析和跟踪调查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理论研究;
5、指导社工开展工作,配合矫正干警工作;
6、负责《中途之家》杂志编辑采编工作,与《黄丝带》杂志开展合作;
7、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
5、社会学、法律专业;
6、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时 间:2009年5月1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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