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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0] 31号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系(部):
    本学期新授课2011年1月7日结束,1月8至19日复习考试.为使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科目为:2010级本科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级专科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2009级本科专业,VB(理科专业),VF(文科专业),教育学(英语专业),心理学(音乐学专业);2009级专科专业,教育学(师范专业),心理学(生物教育,体育教育专业);2008级本科专业,心理学(音乐学专业);2008级专科专业: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
    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的专业课考试安排3~4门.
    二,考试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2011年1月13日,14日进行公共课考试,17日至19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见《考试安排表》).非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公共课,专业课,可在停课前随堂进行考查,考试.
    三,考试形式
    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
    非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验,操作,表演,综合报告,小论文等形式,或多种形式兼用,具体由各教学单位确定.
    四,命题,阅卷
    各教学单位要按《济宁学院命题规范》要求组织命题.
    每一科目均应命题量相当,难度相近的A,B,C三套试卷,各套试卷重题量不超过2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版式要符合《济宁学院试卷规范》要求(试卷样式从学校FTP教务处文件夹中下载),应使用8开纸打印,页边留密封线,按百分制命题,各题应有明确分值;试题由教研组长把关,系(部)主任审定并确定考试试卷和补考试卷.
    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刷,装订,保管.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纸质各一份)请于2010年12月17日前交教务处.
    凡笔试试卷,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密封.
    阅卷工作按照《济宁学院评卷规范》要求进行,用集体评阅,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时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草率打分;试卷上的总分和分项分数,不准私自涂改,确属累计和批改错误,更改处必须有批卷人签名.
    五,考场,监考,巡考
    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并且左右间隔两人以上位置.标准考场考生人数为30-40人,每一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场考试前要由系对学生随机安排座次,并在开考前15分钟由监考教师向学生公布.考场内要做到"四净",即"黑板净","桌面净","窗台净","地面净".
    监考工作按照《济宁学院监考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对各系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报送,试卷及成绩分析
    阅卷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认真进行成绩登录.各科成绩由专人录入或导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出成绩单,核对无误后,经系,部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公共课成绩1月19日前报送,专业课成绩1月21日前报送.
    统分工作结束后,各考试课程应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单位汇总后于1月21日前报教务处.
    七,试卷装订
    统分工作结束后,试卷由各系(部)按专业整理,装订,认真填写试卷封面,送教务处妥善保存.
    学生试卷装订按如下方式进行:
    1.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上手写文字应用黑色墨水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装订前应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
    2.试卷装订按顺序依次包括如下内容:
    (1)封二粘贴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册.
    (2)空白试卷.
    (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试卷分析.
    (5)学生答卷(试卷试题量较大的只装订学生答题纸部分).
    八,缓考和违纪学生处理
    学生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应提出申请,经所在系签署意见后,考前报教务处,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考试中学生出现违纪情况,所在系应在该科考试完成半小时内将情况书面通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当日做出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专科生考试作弊,取消其专升本报考资格.根据《济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科生考试作弊,取消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九,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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