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社会自考助学
畜牧兽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安排
一、论文要求
1、根据所学知识,联系实际,特别要联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实际或自身工作的实际,就畜牧兽医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2、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应用性和科学性,提倡创新;文笔流畅,表达清晰,图文并茂;篇幅不少于5000字(不包括图表)。
二、论文格式及要求
见附件一。
三、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程序
1、报考条件: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对尚未合格课程(1—2门)已报名参加增考的考生,凭市考办证明也可照顾给予报名。如增考后全部课程已合格,则正常参加答辩;如增考后仍未达到全部课程合格,则不安排本次答辩,应待全部课程合格后再安排答辩。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参加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
2、考生必须详细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并和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的复印件(A4纸),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成教办公室_ 邱江老师收(电话:0514-87979227,邮编:225009)。
3、考生在附件二中选择论文题目和相对应的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写作并修改论文,寄交指导老师进一步审核指导。
4、修改完成稿必须在A4复印纸上打印成文,一式6份于答辩前1天交指导老师签名后提交兽医学院成教办,逾期将取消答辩资格。
5、考生完成论文后,必须做好答辩准备(制作ppt幻灯),论文答辩内容以10分钟讲解时间为限,答辩时间拟定于2011年11月29日左右在扬州大学兽医学院进行。具体安排由学院成教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扬州大学兽医学院报名参加答辩(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不办理答辩的报名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
2、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并要清楚地写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如有遗误,概不办理。
特别提醒:为防止材料丢失,请寄挂号或者特快专递。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论文不涉及单位机密。如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涉及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4、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所在的单位负责(或自理)。
5、论文初稿及论文终稿均要求寄复印件,原稿件自己保留,避免丢失。每位考生须交论文指导、答辩费220元(邮局汇款,地址见申请表),与准考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寄出。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必须填写清晰,否则后果自负),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附件一:论文格式与要求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论文内容及要求:
毕业论文内容包括:1、题目;2、署名;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4、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正文;6、致谢;7、参考文献;8、附录(可选)
(一)题目题采用黑体小二号字,位置居中。
(二)任务书:毕业论文任务书按规定格式打印。
(三)署名:注明年级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采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居中。
(四)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摘要内容用楷体小四号字。
(五)正文:题序层次大致种类及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