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拟)
一、 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计算机网络(简称本网络)是北京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一部分,是北京大学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本网络的所有财产(网络设备、配线架、综合布线系统)归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所有、并进行管理。
三、 由于本网络是北京大学校园网的组成部分,因此除遵守应用文理学院制定的有关网络的规章制度外,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计算中心代表学校制定的校园网有关规章制度,适用于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学员或相关合作单位学员。
四、 本网络由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负责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各楼群内的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配线间机柜内配线架及跳线、房间内信息插座等由学院技术保障办公室负责安装、维护、设置、连接,未经技术保障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换、拆除,不得改变连接关系,不得更改其物理位置,不得更改系统配置。
五、 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学员或相关合作单位学员使用的计算机通过所在校内的信息插座可以连入本网络。每个房间只有一个信息点,如要求连入两台以上计算机,由学生自备连网设备(交换机或Hub),但绝对禁止使用三通。由信息插座到计算机的电缆线由学生自备。
六、 本网络由技术保障办公室管理,如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可联系技术保障办公室处理。
七、 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学员或相关合作单位学员有入网及退网的自由。如退网者以后再申请入网时,需要交纳第二次入网的管理费。
八、 本网络不对外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不得私自架设DHCP SERVER,不得私自架设internet信息服务,不得对外开设BBS服务。
九、 本网络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窃取和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同时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十、 凡是入网的学员,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人离开宿舍时必须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下电,以免发生火灾。
十一、本网络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进行制止,同时向院部或技术保障办公室反映。
十二、本网络用户必须对使用本网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将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口头教育、通报批评、断网一个月,直至取消连网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现实情况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十四、本办法由北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院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