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1年就业技能培训
(本年度第 四 期)
实
施
方
案
贵州省龙里中等职业学校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龙里县2011年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实现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切实增加贫困家庭收入,鼓励劳动者通过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提升就业层次,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于促进全方位就业和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黔开办〔20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2011年4月15日-6月15日举办一期100人的就业技能培训,为确保培训工作保质保量任完成,使参训人员真正学到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做强我县劳务经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地点、任务
项目实施设在贵州省龙里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完成目标100人。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1、实施单位:贵州省龙里中等职业学校
2、项目负责人:吴永文
三、项目建设期限及总投资
2个月,总投资30万元,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计划专项资金解决。
四、项目实施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
1、成立龙里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领导小组。
组_ 长: 吴永文
副组长: 陈培龙_ 邹华卿
成_ 员:江永秀_ 宋庆昇_ 周思强_ 孙有明_ 刘登祥
2、龙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搞好招生宣传,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总务处负责安排学员住宿和就餐工作,学校培训部负责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培训措施
1、签定协议:龙里县扶贫办与龙里中等职业学校签定委托培训协议。
2、灵活教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3、培训过关:学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培训学习任务,通过理论考核和技能鉴定合格后发放学员结业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操作证。
4、跟踪服务:学校负责长期实施跟踪服务,全力解决学员在结业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五、培训内容
电工、焊工培训
六、项目实施对象
农村贫困户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6-35周岁,身体健康、自愿转移就业的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贫困户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后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七、培训要求
_ 1、符合条件的学员在教学点参加培训,实行统一授课(含实训)、统一食宿和统一推荐就业。
2、培训时间两个月480学时(理论课180学时,实操课300学时)。
3、培训期间的所有费用及考证费均由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