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
应用软件开发包2
技术要求
目 录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信息化示范工程(推广工程)或类似项目(限于交通行业省级或以上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实施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资格文件,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和本项目软件开发,安装实施及售后服务能力要求.具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实施本项目技术人员清单及简历,类似业绩执行合同(复印件)等.
投标人提供的配套支撑软件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提供配套的工具手册,软件使用许可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厂生产.
投标人需独立投标,不得联合投标或借用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总体说明
背景
2005年2月,交通运输部组织三省两市开展了"省级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工程","区域性道路客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三个交通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建设.2006年8月,由北京,浙江,江苏,山东,成都等地交通主管部门承担的示范工程项目均顺利通过部级验收.此次示范工程本着整合已有和在建信息资源,打破业务管理条块分割局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和规范行业管理,重点解决国家,行业和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的原则,旨在通过示范工程引领交通行业信息化发展方向,使未来的信息化建设能够在更高的起点上为行业监管,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各地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实现了对交通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利用,有效提升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对交通信息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今后其他省市开展交通信息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2007年4月,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示范工程的推广工作——省级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工程的建设实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准备,按时提交了建设方案,经方案比选,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被选定作为承担部推广工程的单位.
工程建设目标
从业务范围,部署区域,建设内容和功能实现等几个方面,为了满足河南省交通发展的需要,促进交通信息资源共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改善公众交通出行服务质量,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决策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设定本次承担推广工程的建设目标,包括:
(1)初步建成省级交通数据中心,搭建省级数据整合与交换平台.通过整合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运输局等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建设河南省交通行业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进一步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能力.
(2)建设全省统一的GIS和GPS平台.整合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统一的GIS 平台;整合路政,运政,危险品监控等GPS监控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GPS平台;为行业综合应用和公众服务提供支撑.
(3)初步建成河南省级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交通应急指挥协调机制,为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反应快速,处置高效,平急结合的交通应急服务体系提供条件.
(4)建设行业综合运行分析系统,全面把握公路交通行业发展业态,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5)建设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拓展服务手段,为社会公众和从业企业提供全面,实用,便捷的信息,全面提升公路交通行业信息服务水平.
(6)建设完善三大保障体系,包括:交通信息化标准体系,交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交通信息化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保障.
工程建设内容
数据中心建设
(1)建设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平台
建设统一数据资源整合,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清洗和存储,满足行业内部畅通高效的基础信息共享和交换,并提供与行业外部数据共享统一的接口.
(2)建设省级交通数据中心
建设省级交通数据中心,初步构建交通信息资源体系;重点建设公路基础属性和空间,从业人员,营运车辆,从业企业等4个基础数据库群:建设交通应急指挥,行业运行分析和公众信息服务等3个主题数据库群.
综合应用系统的建设
(1)交通应急指挥系统
为预警预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资源调配提供技术手段和保障.在应急事件发生时,依托应急通讯手段,采集事件发生现场的视频音频数据,通过智能分析,确定事件级别,调用应急知识库,为应急指挥工作提供辅助决策,提高处理交通应急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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