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教[2011]52号
关于印发《荔城区2010-2011学年度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是"十二五"教师系列培训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对教师技能的相关要求,为不断提高新教师理论和业务素质,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荔城区2010-2011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方案》,请各有关学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1:《荔城区2010-2011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方案》
附件2:《荔城区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荔城区教育局2010年招聘小学(幼儿)教师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新教师 见习期 培训
抄送:存档.
附件1:
荔城区2010-2011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方案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新任教师在见习期内为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须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几年来,我区采用区-中心校二级培训方式,扎实做好新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区2010-2011年度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年新分配的小学,幼儿园编制的新教师.
二,培训目标:
1,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要求,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新教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树立终身从教的志向.
2,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帮助新教师确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
3,指导新教师尽快地入门,把师范院校学到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用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
4,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使新教师在专业思想,课堂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有所提高.
三,培训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将理论讲座与教学实践相结合.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在理论知识方面有新提高,通过教学实践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操作能力.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并重的原则,突出师德为先,为新教师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3,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培训内容要根据新教师教育教学的需要,讲究实效.
4,坚持分工合作的原则.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理论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践操作培训,新教师个人自学,自我反思总结提高.
四,培训方式和计划:
1.集中理论培训: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成长,课堂教学常规,有效课堂教学研究,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课时40学时.
2. 校本培训:由中心小学及新教师任职学校负责培训.校本培训内容为学科培训,日常教学实践培训(上公开课,听课,交流研讨及其他活动)等,课时80学时.一方面由新教师自主自培自练,制定教学计划,备课,编写教案,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和组织考试工作;制定班主任或少先队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开展班,队活动.另一方面学校为新教师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采取备课,说课,评课,检查作业批改,考核教学效果等方式方法进行帮带式培训.对于能较好地完成指导新教师工作的指导教师,可以在年度量化评分时给予加分.其中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加1分;被评为称职指导教师加0.5分.拟加分对象须由学校或中心小学按实际工作情况及比率上报,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后报教育局认定,给予加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考虑基层小学,幼儿园教学实际,利用双休日开展培训工作,时间定为2011年4月2日,3日,9日,10日,16日.报到时间:2011年4月2日上午8:20—9:20,培训地点:荔城区梅峰小学.
六,培训要求:
1,各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参训人员的培训工作.
2,培训学习期间,新教师要准时全程参加培训,培训处要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七,考核工作:
1,上交书面材料(包括一年来总结,优秀教案,汇报课反思,教学理论讲座的听后感等四项,送交培训处存档).
2,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心小学组织听一节考核课,并按优,良,一般,差给予评定等级.
3,考核合格后由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发给《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2:
荔城区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指导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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