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专 业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企业)
(校内)
辅 导 员
实习单位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
1.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一律不得免修.
2.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时间不少于16周.
3.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落实.学生可以在最后一学期开学前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但需经系(部)审核批准.
4.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因此,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无论是学院统一安排的还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和学院双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5.顶岗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于6月15前将所有规定的顶岗实习相关材料交到校内指导教师处.如果时间有变动,由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通知,也可到学院教学管理系统或本系顶岗实习网站查询.
三,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纪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至少每半个月要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密切注意学院教学管理系统和本系顶岗实习网站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要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记录,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一次,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周记.
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非常特殊情况者)必须服从分配,按照要求顶岗实习,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0分计.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学生个人填写《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一式五份,校内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系(部),就业办和教务处各存一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系(副)主任审批→报就业办变更单位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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