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备 注 |
1 | 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考生统计表(附件5) | 按考生报考专业分别填写 |
2 | 考生名册 | 通过软件按考生报考专业打印,报主考学校 |
3 | 200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准考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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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由生源学校使用报名软件打印,加盖主考学校招生专用章。准考证存根由主考学校留存,以备考试时监考老师核对之用。生源学校于12月31日前将准考证转交考生本人。
各主考学校、招生学校按要求编排好考场、座次后,将考生考场、座次等信息于12月31日前发至E-Mail: znj@sdai.edu.cn,并于2006年1月6日在校内公布。
(八)考生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由生源学校代收,在报名期间统一交省财政专户。
三、考试
(一)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主考学校(见附件7)组织,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
参加2006年1月7、8日考试的考生类别为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通过学分互认培养模式选拔修读本科段学分的专科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综合科目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8、9、10。
(二)普通专升本考试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我处协调有关学校承担。
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综合一、综合二的命题所包含课程为6门,其中专业骨干课程不得少于4门。
面向社会招收专升本的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报我处审核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主考学校须提前将设立考点的情况报我处核准后实施。
(四)招生学校或主考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要严格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
(五)考试时间为2006年1月7、8日。
1月7日:上午8:30—10:30_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月7日:下午14:00—16:0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月8日:上午8:30 —11:30 科目:综合一
1月8日:下午14:00—17:00 科目:综合二
师范类音、体、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月9日。其中,山东师范大学负责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曲阜师范大学负责音乐专业技能测试;烟台师范学院负责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各专业测试科目见附件1。
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要求由上述学校制定,经我处核准后实施。
(六)负责阅卷、统分的学校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将成绩于1月17日前报我处。我处将于2月16日前给生源学校反馈考生成绩。在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7日内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者,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阅卷学校要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一年后方可销毁。
四、录取
在同类别同一专业内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一)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者,按招生计划1:1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按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因考生不服从调剂产生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二)依据考生成绩高低,按不超过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各专业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其第二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则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所报专业随机调剂录取。
(三)当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上线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能录取其他志愿报考本校或没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只有当第一、二志愿均已录完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方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