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教职研〔2008〕256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200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
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大力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08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由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
二,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参评对象
凡是在全省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专任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1.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2.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3.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4.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含省属学校)优质课教学奖.
(二)推荐名额的分配
各省辖市推荐名额按2006年底在职专任教师人数的1.5%为基本依据,并根据2006年各省辖市的评审情况对分配名额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3名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全省优质课推荐名额共计781节,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
三,评选标准
200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分为优质理论课和优质实验实习课分别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二,附件三.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和省二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市属,省属学校均于4月28日前将参加优质课评选的教师名单分别报至市教育局和省职教教研室.
2,市级评选.省辖市教育局可参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理论(实验实习)课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优质课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务必于5月15日之前依据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等额推荐一,二等奖名单,报送三等奖名单.省属学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上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四).
3,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的评选工作于5月下旬进行.省教育厅成立优质课教学评选委员会(见附件五),负责评选结果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若干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深入到省辖市上报为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的所在学校进行逐人听课,量化评分,确定奖励等次;省属中专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奖励等次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直接到学校听课评选.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的辅导教师及组织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一并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1,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2,评选课程,学科不限.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实验实习课并重的原则和城市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3,参评课程内容原则上按教学计划进行,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4,各地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职教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样式见附件四);(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优质课推荐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表格样式见附件六).(3)申报教师撰写的教学反思文字材料一份;(4)各省辖市和省属学校优质课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
5,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省辖市及省属学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文责自负.并将报送材料(2),(3),(4)电子稿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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