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
《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以白羽快大型肉鸡场为对象,包括选址与布局、设备与设施、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六方面的技术要求,为集约化、规模化肉鸡生产提供技术性指导。
对上述规模化养殖场的基本要求是: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禽场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拥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商品鸡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1 肉鸡场选址和布局
1.1 场址环境
1.1.1 土地的使用应符合当地农牧业区划与布局的要求,以不占用基本农田、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山坡及废弃地为原则。
1.1.2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5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化工厂和其他养殖区(场)1000米以上,距离垃圾场等污染源2000米以上。鸡场周围环境空气应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
1.1.3 鸡场应建在地势较高、地面干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土壤透水性好并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的要求、远离噪音的区域。
1.1.4 鸡场区应有充足、方便取用并符合卫生标准的地下水或自来水,水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27)的要求。
1.1.5 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场区内配有应急使用的发电机组。
1.1.6 道路交通便利,鸡场应铺设专用的道路通往公用交通网,沿途无污染源。
1.2 场区布局
1.2.1 场区合理布局。场区应设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便及废弃物处理区。生产工艺设计,应以从净区向污染区不可逆走向的要求进行布局。
1.2.2 生活办公区应设在生产区的上风向较高的地段,并与生产区保持适当的距离,同时建立不透风的围墙加以隔离。
1.2.3 饲料加工厂(或拌料间)也应与生产生活区保持适当的距离。
1.2.4 粪便暂存、病死鸡与废弃物处理区处于生产区下风向、地势较低的地段,并与生产区保持较大的距离。该区的场地与设施要进行封闭。
1.2.5 生产区具有配套合理的育雏、育成和产蛋鸡各阶段鸡舍,并划分成相对独立的生产小区。鸡舍和配套设施满足全进全出式饲养工艺要求。
1.2.6 场内道路应分设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路面硬化,畅通整洁。
1.2.7 场区应充分利用空间种植树木、草坪,绿化厂区、净化环境。
1.2.8 鸡场生产区周围应建造围墙。
2 鸡舍、设备与设施
2.1 鸡舍建筑
2.1.1 鸡舍类型:根据黑龙江省的气候特点,鸡舍类型应选用全密闭的有窗或无窗环控鸡舍,鸡舍朝向应采用坐北向南东西走向建造。
2.1.2 鸡舍建筑要求:地基稳固、墙体屋顶坚实、内壁及地面光滑防水耐酸碱、便于消毒处理。墙体及屋顶的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2.1.3 鸡舍外围护结构(墙体、屋顶)保温隔热、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2.1.4 鸡舍内地面两侧应设30厘米宽带漏缝地板的排水沟、排水管道通往舍外污水排放系统。
2.2 设备
2.2.1 肉鸡网上饲养、笼养设备:包括育雏、育成、种鸡使用的平网和鸡笼。配备合适的给料、给水与除粪设备。
2.2.2 饲料加工设备:自己加工饲料的鸡场(企业),应根据饲养规模购置原料粉碎机、饲料搅拌机、成品料包装等设备。有原料储存仓。
2.2.3 环控设备:纵向通风使用轴流风机及湿帘降温系统。风机宜使用大口径低速风机(风扇直径900~1200毫米)。
2.2.4 光照设备:包括灯具及其控制设备。宜采用节能灯具。
2.2.5 育雏舍的供暖设备:根据条件可采用水暖设备、火炉供暖及热风炉供暖设备,推荐使用热风炉供暖。
2.2.6 应有粪污处理设备及死鸡焚烧炉。
2.3 设施
2.3.1 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有消毒泵等消毒器械。
2.3.2 辅助设施:专门的种蛋储存库、药品储备室、门卫室、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2.3.3 配电室及发电房:根据实际用电量配备发电机组。
2.3.4 场内排污:场内排水排污系统,主要包括地下排水管道和渗水井。
3 肉仔鸡饲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