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
学位授予暂行办法
第一条_ 为了做好天津市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 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授予权限向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考核合格的继承人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位类型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第三条_ 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期间,学位授予单位聘请继承人指导老师为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
第四条_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与要求
(一)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扬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二)取得医学学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
(三)医古文(中级)、中医综合经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并合格;
(四)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考核合格;
(五)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
(六)提交1篇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的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七)二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
(八)继承人申报时须提供《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_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和要求
(一) 课程
继承人选择硕士学位课程至少6门。
公共必修课:医学统计学______________ ___ ___ 54学时
中医药科研思路与方法________ ___ 36学时
专业基础课:内经(中医各专业)__________ _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伤寒论(中医各专业)________ _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金匮要略(中医各专业)______ _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温病学(中医各专业)________ _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中医内科学研究进展(中医各专业) 54学时
_______________ 神农本草经研究(中药各专业) _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本草纲目概说(中药各专业)__ 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雷公炮炙论研究(中药各专业) 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炮炙大法研究(中药各专业)__ __ 36学时
_______________ 中药学研究进展(中药各专业)____ 54学时
专业课:跟师学习视为专业课,学习时间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专科经典阅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学本专业专科经典至少一部。
(二)教学方式:集中授课与教师布置重点章节、问题自学相结合。外省继承人可在本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学习相应课程,但要求参加天津中医药大学组织的考试和考核。
(三)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和撰写心得体会、论文相结合。
(四)成绩要求:每门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为及格线。
第六条_ 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一)继承人的结业论文为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二)论文须2万字以上并包含20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
(三)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执行;
(四)论文内容即要体现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论文须通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