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佳苑安置房,山韵佳苑安置房工程监理×标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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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文
件
招标人:无锡市太湖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投资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09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水岸佳苑安置房,山韵佳苑安置房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
预审须知
一,总 则
1,鉴于无锡市太湖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水岸佳苑安置房,山韵佳苑安置房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2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本次工程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四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一~三标段和五~八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是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且应常驻工地.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利益冲突
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4.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五,申请书的提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 2009年 10 月 日下午2:30~4:00送至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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