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办〔2011〕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烟花爆竹△ 安全 方案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
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教育系统良好的燃放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实现"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重大危险源场所,燃放点安全,全市教育系统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赵为粮任组长,市教委副巡视员胡斌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安稳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各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1月上旬)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工作布置会议,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2011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
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全面看护(2011年2月上旬至2月中旬)
2011年2月2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单位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建立禁放点看护责任单位,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1年2月20—28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市教委安稳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建设"平安校园"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校园"为宣传主题,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放假前,各中小学务必对学生进行一次正确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禁止中小学生参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
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2011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要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为重点.
(二)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隐患排查要做到"五个坚决",即排查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不跟进整治的情况,必须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1.春节前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两节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各单位要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且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逐级向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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