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赣教装字〔2009〕10号
关于推荐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
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要求及有关规定,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现届已满.经研究决定,启动理事会改选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出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团结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系统,中小学理科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新一届理事会.现将推荐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推荐条件
本会理事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二)拥护本会章程;(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四)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理事推荐数量
各设区市装备站站长是本届理事会的当然候选人,其余候选人名单请各地按推荐条件上报.具体分配名额为:南昌5人,九江5人,上饶5人,宜春4人,抚州4人,吉安5人,赣州8人,新余1人,鹰潭1人,景德镇2人,萍乡2人.
三,名单上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装备站将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于2009年3月20日前上报至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管理科.联系人:吴国华;联系电话:0791-8620034(带传真);电子邮件:wghjxs@163.com.
四,其他
为适应中小学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适应实验教学新形式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对本会的《章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请给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文字与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一并上报.
附件:
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 英文译名为JIANGXI PROVINC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EXPERIMENT AND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江西省教育学会下设的,由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系统和中小学理科教师自愿参加的地方性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系统和中小学理科教师,积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活动,为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提高中小学理科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索精神,促进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在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和探讨中小学实验教学规律,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促进中小学理科教学改革.
(二)研究和探讨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和理论和方法,促进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举办各种类型和学术讲座和经验交流会,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推广新的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管理经验.
(四)积极推动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鼓励教学仪器的改进的研制工作.
(五)积极参加实验教学范畴内全国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其它研究会的横向联系.
(六)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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