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文件
长招〔2010〕1号
关于印发《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长兴县招管办审查同意,现将《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程建设 档案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招管委各成员单位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附件: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档案
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加强企业诚信档案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网上交易,制定本办法.
凡参与县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申请人,均应在参与交易前按本办法规定申请交易档案登记.
申请人提交的交易档案登记资料经核验和审查合格的,可以申请成为会员,取得交易资格.
中心负责受理交易档案登记,会员申请,资格核验等日常管理工作.
会员实行二级分类.
一级分类按市场主体身份,分为招标代理会员(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会员(投标申请人).
二级分类仅限于投标会员,按会员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分为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等.
会员按其所属类别享受相应的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会员分长期会员与临时会员.长期会员有效期限为一年,临时会员有效期限最短为一个月.招标代理会员申请的有效期限最短为三个月.投标会员中,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施工的会员申请的有效期限为一年;主项资质为园林,交通施工的会员申请的有效期限最短为三个月;主项资质为水利的施工会员或其他资质(资格)为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等会员申请的有效期限最短为一个月.
会员有效期限届满将自动失去交易资格.长期会员在有效期限届满前可申请年审,年审合格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可以相应延长有效期限.临时会员有效期限届满要求延长有效期限的,应按本办法提出延期申请.
交易档案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www.cxztb.gov.cn)上点击进入"会员业务",自行注册申请帐户及密码;
申请人以自行注册的帐户登录系统,登记并扫描录入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的资料后,从网上提交中心初审;
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会员库内该类交易投标会员数量不足,或该类交易频率很低或属一次性交易的临时会员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或取消公示时间);
公示后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携带扫描录入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书面上报中心终审.公示后被举报有不实内容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予以澄清,确有不实内容的审核退回;
终审通过后登记入库,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会员资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完成交易档案登记;
网上下载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会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报中心;
申请人到中心签署《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协议》(见附件一),并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加密锁(投标会员同时领取交易ID卡),启用会员帐户,取得会员资格.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目前尚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上网申报能力的,可以到中心窗口申请交易档案登记.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使用中心设备自行上网申报,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帮助.
申请人进行交易档案登记时,应在网上将以下基本信息录入系统:
申请人基本情况信息;
相关资质信息;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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