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99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技藝競賽
電機電子職群(資訊應用主題)實施辦法
1、 依據: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暨本市實際需要辦理。
2、 目的:
(1) 加強學生學習動機與興趣,增進學習成效及提昇技能水準。
(2)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問題解決、跨領域技能等能力,建立學生之自我成就感。
(3) 透過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技藝競賽活動,相互觀摩、分享教學經驗,提昇教學品質。
(4) 藉由競賽活動,使競賽成績優異學生,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規定升讀高中職學校,擴大學生進路發展管道,吸引更多具實作性向之國民中學學生參與。
3、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
(2)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3) 承辦單位:新北市私立中華高級中學。
4、 競賽職群(主題):電機電子職群(資訊應用主題)
5、 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選讀技藝教育學程之學生(包含技藝專班、合作式技藝班、自辦式技藝班及技藝教育中心)。
(二)參賽職群由國中、高中職以「技藝教育學程班」為單位,由該班上下學期開班職群擇一報名。
(三)參賽選手由國中、高中職以「技藝教育學程班」為單位進行推舉,或由辦理技藝教育學程之高中職辦理初賽則優推薦報名。
(四)每生以報名一職群一主題為限。違者學校須負相關行政責任。
六、報名日期:100年1月10日(星期一)至100年1月14日(星期五)
七、報名方式:
(一)由國中填具報名表核章後,紙本資料於報名期限內掛號郵寄至「新北市私立中華高級中學」(地址:236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2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與受理。另報名表電子檔請同時e-mail至承辦人信箱(uen1123.tw@yahoo.com.tw),並於寄送電子檔後電話通知承辦人員。
(二)本職群(工業電子主題)每班報名名額為「1名」。
(三)中華高中承辦人:賴佳妏老師電話:02-22691083轉172或174、傳真:02-22697364
八、競賽日期:100年3月19日(星期六) 。
九、競賽地點:新北市私立中華高級中學。(校址:新北市土城區城林路2號、)
十、競賽內容:
(一)依職群特性採實際操作、創意設計等方式競賽,包含學科及術科。學科考題佔20%,術科考題依各職群課程架構及主題命題佔80%。
(二)競賽試題由考務中心聘請學科、術科命題委員研議訂定,並事先公佈。
十一、評審委員:
(一)由考務中心依評審迴避原則,遴聘該職類檢定與業界專家擔任監評委員,並陳報教育局核備。
(二)監評標準由各職類監評委員依各職群實作狀況訂定之,並依參賽學生總成績之高低順序排定名次錄取。
十二、參賽須知:
(一)競賽分學科與術科:
(1)學科佔總成績20%,以學科題庫內容為主。選擇題50題,每題2分。
(2)術科佔總成績80%,以術科競賽內容為主,術科試題(如附件1)。
(3)名次計算:以學、術科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名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術科成績較高者為優先。若術科成績相同,則以術科完成時間短者為優先,若成績再相同,由監評委員評議名次。
(二)學、術科競賽規則:新北市99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電機電子職群(資訊應用主題)「學、術科競賽規則」(如附件2)。
(三)個人工具表暨考場配置圖:新北市99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電機電子職群(資訊應用主題)「個人工具表暨考場配置圖」(如附件3)。
(四)競賽當日流程與時間分配表:新北市99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電機電子職群(資訊應用主題)「競賽當日流程與時間分配表」(如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