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践行"诚信博学,知行统一"的校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在学生大学四年期间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明确的,相对固定的,连续性的和谐师生关系,构建起以学生为本,教师教书育人的新平台;
对本科学生给予学业指导是大学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政策制定和优秀导师的评选.
2.学校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对全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进行指导,对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3.学院成立相应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本科生导师基本条件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敬业精神;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四,本科生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3.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
4.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新生入学,学生选课,专业方向选择,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学年社会调查,职业生涯设计,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考研,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
5.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得少于一次.
五,学生职责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初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3.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4.如实填写指导记录;
5.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情况.
六,导师选配
1.符合条件的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导师,并在学院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2.学生配备数量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师资情况确定,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个导师一个年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5人;
3.学院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本科生导师的选配,协调和实施工作,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由学院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本学院的特点自行制定.
七,导师工作量认定
前三年,导师的报酬按照一个学生一个学年度一个课时的标准核算;其中,考试违纪,挂科学生的本科生导师不能获得指导该学生的课时补助.
第四年,导师的报酬依照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工作量核算.
八,导师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导师在聘任期间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导师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以及人格品行等;
能:主要考核导师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勤:主要考核导师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各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指导,每月对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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