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教字〔2006〕14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第二轮名师名校长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绍兴市"名师名校长工程"实施五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培养,造就了一批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骨干和领军人物,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第一轮绍兴市"名师名校长工程"实施计划即将完成,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轮绍兴市"名师名校长工程",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师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一个开放高效的全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成长平台,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实施绍兴市"名师名校长工程"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统筹人才工作,为实施好名师名校长工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坚持协调原则."名师名校长工程"应与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相协调,要兼顾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促进各类层次的教育人才协调发展,带动整个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同等条件下,要向偏远农村(山区)优秀教师,校长适当倾斜,推进城乡统筹和教育均衡发展.
(三)坚持系统原则."名师名校长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形成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借助省内外的教育智力,接轨发达地区的师训平台,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名师名校长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效益原则."名师名校长工程"实施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市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有限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投资和效益,数量和质量,局部和整体有机统一起来,实现教育投入的最大收益.
(五)坚持实践第一原则.工程实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对象要坚持在实践中学习理论,在实践中提高教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增强本领.培养的名师名校长要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一)从2006年到2010年,争取用5年时间建成一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拔尖人才和领军队伍,重点是选拔和培养160名绍兴市中小学名师和40名绍兴市名校长人选.
(二)加强对名优教师的培养与建设.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办学理念和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有大幅度提高.
(三)建立促进名优教师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通过省,市,县三级"名师名校长工程"的实施,探索和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名优教师成长的激励和管理机制,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形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有序竞争的环境和氛围.
(四)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发挥名优教师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广大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树立现代教育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推进教育创新,提升教育科研总体水平.
三,范围及对象
培养范围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对象为上述学校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和现任优秀校长.
四,选拔条件
(一)绍兴市名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2,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所教学生课业负担合理.
3,承担过县(市)级以上重点教育科研课题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发表或出版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教材.
4,为县(市)级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合格,具有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二)绍兴市名校长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较强的改革意识,创新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鲜明的教育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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