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Z100726352
招标项目
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招标代理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三,合同条款,合同文件格式
四,工程建设标准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
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评标办法
注:本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前,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务必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标时提交评审).
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咨询电话:(0577)88829491 营业部李主任
(0577)88829495 营业窗口李小姐
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6:30
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转帐支票: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
本 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
电 汇: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
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0577-88151022
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
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邀请书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
2
建设地点
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
3
建设规模
具体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4
承包方式
施工专业承包,包工包料
5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万元人民币
6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施工验收规范系列标准》.
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
完工期
50日历天内.
9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
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1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报价
12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叁仟元正人民币,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14
购领招标文件
集中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民航路128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
另于2010年7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也可前往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梧栝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栋203室)购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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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自行前往,不组织答疑会
16
投标人书面质疑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0年8月10日16时前,签字盖章送达招标代理公司
17
投标文件份数
各种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证书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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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地点:温州民航路128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19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0年8月19日9时30分
2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10年8月19日9时30分
地点:温州民航路128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1
评标方法与标准
经评审后最低投标价格法
22
联系方式
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腾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882803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77-85696867,18857792077;传真:0577-85695867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 合格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2.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要求项目负责人为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要求本单位注册,本项目拒绝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
2.3,投标人具备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与企业的任职文件相一致;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B类证书";安全员应具备"C类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代表
3.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组织程序
5.1 本次招标按政府采购组织程序进行.
二,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天,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4. 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投标文件的构成:
3.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商务标],资信技术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三部分组成:
3.2 商务标部分:
3.2.1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
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四份)
1
投标函
投标函
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4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
5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6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7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9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
零星项目计价表
零星项目计价表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4
主要材料价格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汇总表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汇总表
16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明细表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明细表
17
其它应提供的报价说明与表格
其它应提供的报价说明与表格
3.2.2 根据温州市建设局[2007]25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劳务分包制度,投标人应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劳务分包的计划安排,并承诺严格执行建设局关于劳务分包的各项规定.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并将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单独列项,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应按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7]252号文件要求计价.
3.3 资信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内容包括:
3.3.1 资格性审查申请书:
3.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3.1.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2 资格性审查申请承诺及附件:
3.3.2.1投标人一般状况;
3.3.2.2投标建造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3.3.2.3承诺书;
3.3.2.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3.3.2.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3.2.6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3.3.3 资格性审查申请书相关复印件:
3.3.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3.3.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3.3建造师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作废标处理.
3.3.3.4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
3.3.3.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3.3.3.7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3.3.3.8投标单位曾完成同类型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它业绩证明;
3.3.3.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3.3.10装修工程材料配置情况表.★
3.4 证书原件部分内容:
3.4.1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4.2 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4.3 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4 根据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这四个企业负责人的A类安全考核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
3.4.5 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证书;
3.4.6 现场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证书;
★上述3.4原件单独进行密封,并内附原件清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5 投标文件格式
3.5.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5.2 投标文件使用A4纸采用打印,复印整理装订成册.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5.3 工程量清单的顺序排列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顺序,不得随意变动.
4. 投标报价
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4.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3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4 本工程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及达到质量要求的所有安装辅材),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施工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4.5 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定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变更.▲
4.6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入总价.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人民币整,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5.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 在合同签订前出现违反投标承诺的情况发生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3日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商务标],资信技术部分)一式五份和证书原件部分组成,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商务标部分,资信技术标部分及其相关证书原件部分分别密封包装.密封袋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建筑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面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部分","资信技术部分"及"证书原件部分"字样.
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各类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章等其他形式的非法人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注:商务部分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资信技术部分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部分单独密封 .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以上原件与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不能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2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或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3.5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拒绝参加投标.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评标
3.1 开启商务标
(1) 投标截止后,开标前,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认.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部分的投标文件.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 检查有效投标人"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唱读"投标函"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3) 开商务标时,招标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3.2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进入商务标评审范围的投标人进行审核.对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投标总价上的报价不一致的;
(2)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3) 投标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
(4)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
(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加盖有效的相应资质的造价员资格章或造价工程师专用章的.
3.3.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
(1)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该标书的法人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如果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合价金额为准;
(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废标处理,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
对工程量清单漏算的造价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最高综合单价后计算规费,税金和安全施工费等;对工程量变动的造价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该项综合单价后计算规费,税金和安全施工费等.
(6)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对进入资信技术标评审范围的投标人进行审核,并开启评审范围内的"资信技术部分"及"证书原件部分"投标文件
"资信技术部分"及"证书原件部分"投标文件在评标委员会范围内开启并进行审核,并采用通过制."证书原件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核对,如提供不全,经评标委员会签字认,导致供应商被废标的,供应商责任自负.★
3.5 投标人"资信技术部分"及"证书原件部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相关承诺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4)在"资信技术"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6 开标后,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3.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9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定;
3.10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4.3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做废标处理;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5.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5.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范围内对各投标人进行评标排序,评标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5.3 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招标人审查后,确因排序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除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之外,对于其他投标人的质疑,无论质疑是否成立,均不改变中标结果,但对于其他投标人的质疑成立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追究该投标人责任;
5.4 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六, 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人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2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审查仍未通过,此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1.3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在温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三天,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恶意质疑,投诉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应按延期天数每日 贰仟 元的标准对招标人予以赔偿;
1.4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
2. 中标通知书
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招标人保留授标时更改采购项目规模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规模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单位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单位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投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汇票,现金方式支付,不接受保函)
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期止有效.有效期满后,招标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5.4 中标人投标价如果低于最高限价的15%(风险控制价),中标人在提供履约保证金时,还须提供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的差额(差额亦采用电汇,汇票,现金方式支付).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6.3 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七,补充内容
1,工程质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投标人应详细编制施工方案,详细叙述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目标进行承诺.本工程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
2,廉政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
3,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开工令后第2 天起算.工程达到单项工程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竣工报告,由招标人会同监理,质监等单位组织验收,如验收通过,则验收期间不作工期累计,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则验收期间作工期累计,同时返工日期也将作为工期累计.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招标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废标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投标人中标后,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
5,工程量增减
招标人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甚至删除相应工程量的权利,按中标报价对总价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进行施工或要求招标人赔偿.
6,未尽事宜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协议书
工程由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以(招标编号) 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确定 为中标单位.发包,承包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中标通知书
e.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f.投标文件(含询标记录及承诺)
g.有关规范,规定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数量见合同附件.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规定.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招标人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通用条款(略)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7,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2,暂停施工
13,工期延误
14,工程竣工
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6,检查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重新检验
19,工程试车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1,安全防护
22,事故处理
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工程变更
30,其他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3,竣工结算
34,质量保修
违约,索赔与争议
35,违约
36,索赔
37,争议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合同解除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专用条款目录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7,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施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3,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招标文件及其相关纪要(含工程量清单)6,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标底及温州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使用现行已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浙江省和温州市相关的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设计要求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定合同后3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份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业务需求,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需将方案,图纸等技术资料全部移交发包人,若因承包人原因资料泄露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过程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199---200)》规定的总监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开工,工期延期,暂停施工,恢复施工,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追加合同价款,技术联系单,索赔处理等以及有关现场签证;以及总监派现场代表.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甲方驻现场代表
职权: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鉴证及技术服务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不适用
7.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所需供电,供水,电讯线路已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审批手续的报批时间必须以不影响整个施工为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承包方进度另行通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要求完成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适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月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等.均为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竣工验收后需承包人看管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分包项目由承包人保护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项目,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保护期内发生损坏,承包人予以修复.
(7)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适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若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工期不予顺延.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有关部门的报验及其他相关程序的审批,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办理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通过审批,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审批不能按时通过的,工期不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其余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提供后八天内,审核,批复和回函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不适用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各项隐蔽工程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不适用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五-20,21,22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入投标总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除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外,其余均不予调整.
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
23.5其他
23.5.1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欲采购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及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采购.
23.5.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损失,由投标人风险包干,不得调整.
23.6合同价格调整程序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事项发生后的14天(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并结合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向招标人提出合同价款调整报告,报告应说明价款调整的理由,工程量及单价计算的依据,调整合同价款的金额等.逾期未提出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的,则视为该事项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
23.7对于今后的办理竣工结算时,对于某些项目结算方法有争议的,应参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条款的原则办理.
23.8工程新增项目(包括暂定综合价项目)的计价规定
A,合同中有同类或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B,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审定后执行.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1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50%后,预付款一次性扣回.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每月25日前提交一次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经过工程量核对无误,并经确认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0%,其余款项待办理结算,经审计机构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报经上级部门同意,移交工程资料并递交结算价3%的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后一次性付清.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担保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实结算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专用条款23.5.1条规定进行.
八,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15天内提供叁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给发包人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不适用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的责任: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2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延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按总造价的1.5%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仍需继续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返工贻误工期造成的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本工程的合同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其中项目负责人履约担保占20%,项目负责人实行一贯制,不得中途调换,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项目负责人履约担保金;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履约担保占15%,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有事不能到岗时的,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报监理机构或发包人,经总监或现场业主代表书面认可,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在中途,随意调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履约担保金;工程安全占15%,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一次性扣回其安全履约担保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文明施工履约担保10%,若发生违约,发包人一次性扣回本工程的文明措施费,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履约担保占20%,若违约则一次性扣回其履约担保金,并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35.2(1)的规定;质量履约担保占承包商履约担保分别为20%,若违约,则一次性扣回其履约担保金,并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35.2(2)的规定.中标单位自中标后的一个星期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4)若承包人的违约金额超过履约担保的最高金额,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款项.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适用
分包施工单位为:_/_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本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及第三方人员的生命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综合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总价10%的现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捌份.
47.补充条款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其它法规等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缺陷等,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产品不符合招标时技术要求或档次低于推荐产品的档次,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自向需求更换材料的品牌及型号,单价以发包人签证的价格为准,承包人应予以接受,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
5,所有材料,设备在施工前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安装.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需在供货时提供相关原制造商证明文件.
6,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规定,具体参照温建建[2009]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7,因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导致整体工程或结构的破坏或缺陷等,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承包人需完成现场清理,否则视作拖延工期.临时设施破除及清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推荐品牌以外的主材,次材,辅材承包人应采用国产优质品牌,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品牌或自行确定.
10,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修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投标报价漏项部分一律为优惠项目.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m2)
结构
层数
跨度
(m)
设备安装
内 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注:本表格可延续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全部内容.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起2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故障的,则材料费由发包承担,承包人负责维修.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与要求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一,基本概况
1,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
3.2工程地址:温州市广电中心
3.3建设单位: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3.4设计单位:见设计图纸
二,设计依据及遵循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1.1适用标准,规范:
1),〈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3),《砖砌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7),〈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10),其它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
2.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不足之处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或国际最新标准的时候,系统承包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的标准,规范,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建设依据还包括相关工程设计图以及技术说明文件.
三,材料选择要求
材料选择优质名牌,供应商在到货时须提交相关厂家出厂合格证明.
四,工程管理的要求
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中标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业主同意,分包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技术负责人,直至业主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项目经理到位率应在90%以上,其它管理人员到位率应在100%.
5,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a.施工单位中标后应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服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中标人应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上述条款的执行.
b.投标人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施工.
c.中标人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业主利益时,业主将向中标施工单位索赔.
6,因工程施工交叉进行,投标人应相互配合,并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合理安排.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五部分 图纸及其它资料
设计图纸由新太阳景观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图纸光盘(可以用天正建筑CAD7.5打开),工程量清单
第六部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
本工程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及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州市造价管理处温建价[2008]1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补充规定(适用温州)〉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各项费用,计算综合单价,并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统一使用综合单价法.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施工费,规费,税金等.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
1.1.1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
1.1.2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定材料单价及暂定综合单价均不得进行变动.暂定材料单价是指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在报价上可考虑相应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因素,自行计算后,填报综合单价.
1.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其中招标人材料设备推荐品牌指的是招标人拟采用的材料,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可以选用推荐品牌,也可以选用等同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其他品牌的材料,设备.中标后,招标人如认为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供的品牌达不到招标文件推荐品牌的要求,则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单位选用推荐品牌中的任意一种,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增加其投标报价.
1.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
1.2.1施工技术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费,工程垂直运输费,垃圾清运消纳费,二次清洁费,所有材料防腐,防护费,空气检测费,施工配合费等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
(1)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本工程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2)脚手架费:是指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3)材料上楼运输费: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4)垃圾清运消纳费:是指本工程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的垃圾清运消纳,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5)二次清洁费:指本工程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的二次清洁,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6)所有材料防腐,防护费: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空气检测费: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7)试验检测费: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8)原有的装修拆除,运输及处置费:是指原有地面,墙面,窗台线,墙体,柱面,天棚等的拆除,运输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认真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9)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投标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1.2.2施工组织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
(1)环境保护费:是指本工程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按照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本项目:装饰工程该项措施费费率下限为0.1%,该项安装工程措施费费率下限为0.3%
(2)文明施工费:是指本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标牌设置,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现场安全保卫及保持场貌,场容整洁等发生的费用.按照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本项目:装饰工程该项措施费费率下限为1.2%,该项安装工程措施费费率下限为4.0%.
(3)临时设施费:是指中标单位为本工程进行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实际,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按照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本项目:装饰工程该项措施费费率下限为2.4%,该项安装工程措施费费率下限为7.2%.
根据市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本工程施工创温州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各投标人商务标报价中文明施工费等三项费用应按市建设局温建建[2004]330号文件规定的中值和其它有关规定计取,今后若达不到温州市级文明标化工地,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三项费用按违约金形式(按标底已计取的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费用标准与其他项差额的两倍,金额数值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在竣工结算中扣除.
(4)缩短工期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增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5)二次搬运费:是指本工程因施工现场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7)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投标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
(8)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其费用计入建设工程造价.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以低于本费率的下限竞价.本工程该项建筑工程措施费费率下限为1.1%.
1.2.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时有关表格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示之,"××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
1.2.4措施清单项目计价时,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
1.3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1.3.1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内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等内容.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按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
1.3.2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工程数量增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金额.本工程无预留金,详见工程量清单.
1.3.4"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的编制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1.4工程规费,税金的报价
各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填写规费,税金金额.若投标单位没有填报规费,税金,则认为综合单价已包括规费,税金在内,并按规定将规费,税金从投标报价中扣除.本工程考虑到施工期间包干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估计风险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开标确定中标造价后,不论包干范围内费用如何变动,均不再调整.
1.5安全施工费:是指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等发生的费用.按照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安全施工费必须单列计取,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1.5%,在投标报价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1.6工伤保险费: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1%作为农民工工资总额,按1%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温政办[2007]17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7]369号《转发温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工伤保险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1‰纳入工程报价,在投标时单独列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2.清单工程量误差的调整
2.1本工程开标前,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进行改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有关规定,按照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对投标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复核.清单中若有工程量误差,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10%的或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中标造价2%的,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60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和内容,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进行项目工程量的调整,但投标时所报项目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在核对期限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对价格要素的数量进行确定,经认定后的清单工程量和总造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并报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2.2本工程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商务标中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的报价,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作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变更,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并报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施工期内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如有变动均不予调整.今后除设计变更外本工程不实施动态管理.
3.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项目和数量的增减,除以下情况外,执行中标单位投标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3.1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15%),其增加部分工程数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有漏项(中标单位须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60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按没有漏项处理),或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为"暂定综合单价(工程造价小于50万人民币)"的项目,03计价依据中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材,机按03计价依据计取,然后按投标文件的平均管理费,利润和相关费用组价.03计价依据中无相应定额子目及部分暂定价的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计入结算,不再考虑下浮,协商不下可报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调解.
4.措施项目计价
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及设计变更等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损失,措施项目将不再调整,其损失由投标人在风险费用中考虑,不进行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及设计变更等引起合同造价增加或减少超过10%(含10%)时,措施费允许调整,技术措施费调整方法同3.3设计变更造价计算方法,组织措施费按投标报价时的费率计算.
5.其它说明▲
5.1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周边的建筑物,电杆,通迅线路的安全.由此发生必要的措施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类项目之中,不再单独列项,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应考虑文明施工标志,"三通一平",施工用电,用水的报装等一切费用;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可能造成工程停工,误工所带来的风险,招标人经核实后,只能按实际情况将工期顺延,概不承担施工单位所增加任何费用的责任.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技术部分格式
二,证书原件部分格式
三,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商务标]格式
一,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性审查申请书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在200 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姓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联系电话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放置资信标中,密封袋外单独一份投标时携带▲
4,资格性审查申请书及附表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性审查申请:
项 目 名 称
标 段 号
1.
2.
3.
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2.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3项目负责人等级证书;
2.4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证明原件);
2.6资格性审查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
3,按资格性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和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性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若投标时有提交资格性审查更新资料,须以投标时提交的资格性审查申请更新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
5.2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性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3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性审查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性审查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
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性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
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6,如果我方获得投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中途不会放弃投标,否则,视为违约,愿意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并同意从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性审查申请作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往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7,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此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我们还将说明各方面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执行方面的责任.
8,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8.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受到法律约束;
8.2随同递交一份联合体投标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责任.
9,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1盖章
签字日期:
注:1,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及资格性审查要求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文件.
2,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性审查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列表提供相关资料.
4,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7,8条以及第9条有关部分,并将段落重新编号.
4.1,资格性审查申请书附表
投标人一般状况
投标申请人(盖章):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代表处地址
(使用进温企业)
4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5
注册地,注册年份
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6
主营范围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
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4.2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状况
投标申请人(盖章):
1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
性别
年龄
职称
3
项目负责人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并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4
原受聘单位
现工作单位
5
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工作简历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项目负责人都须填写此表
4.3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状况
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本工程
拟任岗位
姓名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称
类似工程经历,业绩情况(或另附简历)
上岗证书及编号
注:1,拟派该工程的土建施工员,安装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负责人均应列入.
2,列入本表的人员要保证开工后保证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于违约行为,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承诺处理.
4.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4.5,承 诺 书(1)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参加 工程的投标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对本工程的资格性审查申请,所提交的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保证据实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各种表格,各类证书,证明等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完全一致).
2,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招投标各个阶段提供下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和原件完全一致,若证书经贵处委托有关部门文印鉴定有假,我公司愿承担所有的文印鉴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1)《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证书编号 );
(3)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证书(建造师)(姓名及证书编号 );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企业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 ),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
(5)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姓名及证书编号 );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姓名及证书编号 ).
4,我公司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类人员"证书被吊销或暂扣等情况.
5,我公司若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行为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被记录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6,我公司如若因自身原因放弃投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记录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财政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8,我公司没有被温州市财政局及浙江省建设厅及温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9,我公司对上述1-8项内容作出慎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函放置在资信技术标中,必须提供▲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2)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一式五份,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还将向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或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出具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函放置在资信技术标中,必须提供▲
4.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施工单位(盖章): 时间: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时间
工程投标情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层数
工程造价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名称
姓名
证号
职称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任职文件,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另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单独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审核,评标结束后即退还.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证书原件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复印件
3.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根据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这四个企业负责人的A类安全考核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
3.5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
3.5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证书.
3.6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证书.
★上述原件单独进行密封,并内附原件清单一览表.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放置在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
★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都须提供.
证书原件密封袋在评标委员会范围内开启,如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缺少证书原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原件清单核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原 件 名 称
备 注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材料配置情况表(技术资信标中提供)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商务标]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的投标报价及项目负责人 (姓名) ,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配合总进度,5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和交付.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10%履约保证金.
5. 我方承认在本工程资格性审查时提交的资格性审查申请文件的有关材料及承诺书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且真实有效.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同意招标代理与咨询费由我方承担,并包含在总价中.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员: (加盖造价资格章)
编制时间:2010年 月 日
表-1
编 制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2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表-3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金 额(元)
合 计
表-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
名称
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 额(元)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表-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其
中
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
中
3,人工费
4,机械费
三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1
零星工作项目费
2
其它费用(含招标代理费)
四
规费(一+二+三)×3.18%
五
税金(一+二+三+四)×3.513%
六
安全施工费(一+二+三+四+五)×相关费率
七
农民工工伤保险(一+二+三+四+五+六)×1.1‰
八
投标报价(一+二+三+四+五+六+七)
表-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 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表-8
措施项目清单(技术)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合 计
表-9
措施项目清单(组织)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合 计
表-10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一
招标人部分
小 计
二
投标人部分
小 计
合 计
表-11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人工
小 计
2
材料
小 计
3
机械
小 计
合 计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综合单价组成
小计
风险
费用
利润
管理费
机械使用费
材料费
人工费
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序号
表-13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
费用
小计
合 计
表-14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表-15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元)
一
劳务分包工程直接费合计(1+2)
1,其中人工费
2,其中其他直接费
二
综合费用(3+4)
3,企业管理费(1)× %
4,利润(1)× %
三
规费 (1)×22.35%
四
税金(一+二+三)×3.53%
五
安全施工费(一+二+三+四)×1.85%
六
投标报价(一+二+三+四+五)
表-16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注: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各类别的劳务施工作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项目编码: 工程数量: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
其 中:(元)
小计
风险
费用
利润
管理费
机 械
使用费
材料费
人工费
数量
单位
工程内容
合 计
定额编号
序号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项目编码: 工程数量: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
其 中:(元)
小计
风险
费用
利润
管理费
机 械
使用费
材料费
人工费
数量
单位
工程内容
合 计
定额编号
序号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计算式
金额(元)
合 计
第八部分 评标办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过程由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将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 开标,评标
1. 首先在评标委员会范围内确认投标资格,然后开启商务标;开启投标人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2, 在评标委员会范围内开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与证书原件部分投标文件.
3, 评审范围的确定及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开商务标前已作无效标处理,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须知中"五,开标与评标"3.4中的(1)款规定的,低于成本警戒值的投标报价除外)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取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评审范围(如出现并列排名的则抽签决定),按3.1~3.2的审查步骤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其中若有未通过相应审查步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后续步骤评审,该空缺由剩余的其他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逐一替补满5名,直至全部进入评审范围为止.
3.1 商务标评审
3.2 资信技术标与证书原件审查
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1)资信技术标与证书原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施工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信技术标审核采用通过制.
2)商务标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作出响应.
5,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 成本警戒值:(商务报价时已作无效标处理和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除外的其余报价)
1)如有效投标人大于4家(不含4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6%为成本警戒值;
2)如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6%为成本警戒值;
3)如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为各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6%为成本警戒值;
4)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低于该成本警戒值的报价,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四 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成本警戒值(含)以上的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有效报价范围内,对有效投标人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
2.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到二名中标候选人.
4. 中标人确定后,在温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招标机构则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五 注意事项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
1. 在招标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招标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
2. 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招标内容.
3. 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招标内容(如资料,报价文件,报价,评标委员会的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招标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和下级人员,任何与招标无关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和同事)不得进入招标场所.
4. 任何需要向投标人进行询标的问题必须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确认.在询标期间,对于涉及本规定保密范畴的所有内容,不得向投标人透露.
5. 任何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有关投标的一切内容.
投标书封条
(注:投标人在密封商务标时将下列封条沿线剪下,不够可复印)
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密封袋封条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密封袋封条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温州市广电中心附三楼会议室改造内装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原件部分密封袋封条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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