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2008〕28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精神,培养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师资,提高高等学校双语教学水平,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启动2008年度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与内容
按照"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评建工作规划,从2008年至2010年共支持建设150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教学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外籍教师,专家讲学,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已面向两届以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半年以上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鼓励聘请外籍教师,专家进行双语教学工作.所授课程的主讲教师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在相同条件下,拥有稳定的教学团队的双语课程可以优先申报.
3.主要以单门课程的方式申报.
4.拥有完整的课程网站(网络教学环境),能通过课程网站的方式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网络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5.利用该课程网站开展实际教学应用,加快"以学生为主体"学习模式的进程,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所在学校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为双语教学课程的师资,教材,图书资料,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教学等条件建设提供了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
7.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1人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8年度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计划评建50门.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各高校申报限额见附件1,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及评审标准
(一)申报材料:
1.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
3.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各高校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公文,附件2和附件3(各一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至:gjczhou@126.com;同时在9月20日至25日期间登陆 "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上传附件4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供课程网址链接.网址如下:电信:http://125.76.215.236/syjx/;教育网:http://210.27.11.52/syjx/;网通:http://221.11.6.49/syjx/.
本文中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将上传至"评审系统",请有关高校及时下载并填写.
(二)评审标准:请各高校参照"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要求进行建设(见附件5).
五,联系方式
2008年度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组织实施,具体评审工作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担.请各高校在评审期间注意浏览"评审系统",随时关注本年度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工作进展情况.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 淼
联系电话:029-8733858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联系人:赵韩强 余沛明
联系电话:029-88202338
评审系统技术人员:孟 星
服务电话:029-88201323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度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限额表
院 校
推荐名额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