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立项重点建设项目(含省级)检查的通知
湘理职院教·字【2010】5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二○○七院级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湘理职院〔2007〕62号),《关于调整专业带头人及确立骨干教师的通知》(湘理职院[2008〕48 号)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7,2008,2009年立项院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07年立项的所有院级重点建设项目(院级精品专业,院级精品课程,院级专业带头人).
2,2009年立项省级精品课程.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各子项目建设进展,以及项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加强建设的措施.
三,检查方式
1,网上评审.院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检查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网上评审.各项目单位将接受检查项目的相关信息上传到学院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网站,学院教务处聘请专家通过学院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网站查阅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网上评审.
2,答辩评审.院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在网上评审的基础上与院级专业带头人建设项目同步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主要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负责人答辩,专家评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考察项目建设效果.
四,检查时间
网上评审时间为4月下旬,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准备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4月19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形成《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内容包括:①项目建设规划概述,主要描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和措施等;②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概述以及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效果;③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解决办法;④下一步加强建设的措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要求简明扼要,针对性强,以说明情况为主,不超过10000字.
2,填报《项目建设情况表》.各项目建设单位,登录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172.16.100.2/jwc),下载表格,按项目填写《项目建设情况表》.填表时,请务必注意各栏目所提示的数量单位,以免填写错误.
3,《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书》,《项目建设情况表》的电子文档以及相关附件于4月19日前挂在学院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网站,并通过电子邮件传到教务处备案.有关项目建设的支撑材料,如文件,方案,教材,课件和图片影像资料等主要原始资料,应整理好供答辩时专家查阅.
六,检查结论
网上评审,答辩评审以及检查最终结论均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当答辩评审结论与网上评审结论不一致时,依据答辩评审结论确定项目检查最终结论,但答辩评审报告中须说明理由."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的标准如下:
"合格":全部完成了建设计划,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建设效果好.
"基本合格":基本完成了建设计划,但项目建设规划书欠科学,可行性不够强,建设计划与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衔接度不够高;或者有少部分建设任务没有完成,建设效果一般.
"不合格":项目建设规划不科学,可行性差;或者规划的建设项目大部分没有完成或建设效果差;或者项目单位没有设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或者项目建设环境差且没有改善的措施和效果.
七,其他要求
1,各系,部应加强对本单位已立项院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按期如质完成建设任务.各系,部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建设基本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单位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学院相关网站,对于没有及时上传资料的,将视为检查"不合格".
2,各项目单位要全面,真实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并给予该项目检查"不合格"结论.
3,各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建设档案并重视档案管理,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内容,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的资料和信息,供检查和项目验收专家查阅.
4,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查,复查仍为"基本合格"的,视为检查"不合格".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停止下拨项目专项经费,并取消该单位下一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5,关于项目检查有关事项的咨询,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葛庆,联系电话:0731-52518710.
附件: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表(1-4)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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