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生态学论文下载 >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2007-10-01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语言:Simplified Chinese
    文档格式:doc
    文档作者:微软用户
    关键词:
    主题:
    备注: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文件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
    温科协[2007]47号
    ━━━━━━━━━★━━━━━━━━━
    关于举办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团委:
    由温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共同主办的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7年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内容
    1.组织开展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旨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
    2.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节约·创新·发展.
    3.本届大赛的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部分.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评选.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和少儿科幻画展览.
    二.组织实施与申报要求
    (一)组织实施
    1. 各县(市,区)级竞赛要依照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级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县(市,区)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3.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索研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索研究身边的科学问题.努力发掘青少年的原始创新意识,提倡和鼓励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4.要注意切合本届大赛"节约·创新·发展"的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学生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入手,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去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本届竞赛将对这类科技作品给予特别关注.
    (二)申报要求
    1.全市比赛以各县(市,区)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各县(市,区)按规定名额(附件2)和要求选拔推荐部分县(市,区)级竞赛优胜者报送参加市级竞赛.
    2.优秀组织奖由各县(市,区)根据活动的组织发动情况和活动成绩,推荐1—2个单位(可为学校,团体,部门,机构)为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候选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组委会申报.将申报材料(附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送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被推荐单位工作总结,实地抽查及代表团参赛情况确定.
    3.本届大赛对科幻画的尺寸予以调整.参赛作品的规格一律为4开(54×38cm),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它作品无须装裱.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4.各县(市,区)按分配名额报送项目,超过规定数额将全部予以退回.每个申报项目都要填写作品申报表,各县(市,区)要认真填写项目(作品)登记表.
    5.申报材料
    发明类,作品一份;论文类,文稿(包括附件)一式八份;活动类,项目报告一式五份,附件(原始材料)一份;少儿科幻绘画,作品一份(其中一份申报表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各类申报表一式三份.作品申报表和项目(作品)登记表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同时把表格以word格式发到大赛电子邮箱wzastic@126.com.
    6.上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县(市,区)在2007年11月15日前将参赛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竞赛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科技馆南楼二楼209室,邮编:325000,联系人:胡万红,联系电话:88962112;潘协沛,联系电话:13905773962;金瑛,联系电话:88962115,传真:88962115).
    三,终评决赛
    根据初评结果由组委会通定各县(市,区)参加终评决赛的项目和人员.大赛终评决赛定在12月份,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其它
    本届大赛的竞赛规则,评审规则,项目申报书及各类推荐,登记表格等,请登陆温州市科协网查阅,下载.
    网址:http://www.wzast.org.cn/
    附件:1.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组成名单
    2.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科普工作 青少年 创新大赛(22) 通知
    抄送:省科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关工委,市财政局,赵一德副书记,陈作荣副市长,徐育斐副市长,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有关学校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组委会组成名单
    主 任:吴持平 温州市科协
    副主任:周益妤 温州市科协
    安 晋 温州市教育局
    徐竹良 温州市科技局
    王彩莲 共青团温州市委
    委 员:戴本云 温州市科协
    胡克华 温州市科协
    李珍阳 温州市教育局
    郑征宇 温州市科技局
    余小艳 共青团温州市委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 任:周益妤(兼)
    副主任:戴本云
    胡克华
    李珍阳
    郑征宇
    余小艳
    附件2:
    第22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科技创新项目
    科技实践活动
    少儿科
    幻画
    机器人
    创意
    优秀科技教师
    备 注
    鹿城区
    36
    15
    20
    5
    3
    龙湾区
    30
    12
    15
    4
    2
    瓯海区
    36
    15
    20
    4
    3
    瑞安市
    36
    15
    20
    3
    3
    乐清市
    15
    8
    15
    3
    1
    永嘉县
    30
    15
    15
    3
    2
    洞头县
    10
    5
    10
    3
    1
    平阳县
    22
    10
    15
    3
    2
    苍南县
    16
    8
    15
    3
    2
    文成县
    16
    8
    15
    3
    2
    泰顺县
    16
    8
    15
    3
    2
    市实验
    中学
    12
    6
    12
    3
    2
    市实验
    小学
    6
    5
    5
    3
    1
    合计
    281
    133
    197
    43
    26
    注:1.其余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每项各推荐3件作品.
    2.电脑机器人创意项目不得以其他项目进行代替.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评审规则依据《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并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制订,现予公布.
    大赛的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竞赛,科技教师评选,科技实践活动评选及少儿科幻画的评选.
    科技创新项目的评审包括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每年11月份进行初评,12月份进行终评.科技教师,科技实践活动,少儿科幻画的评审在12月份进行.获奖的优秀科技老师在终评阶段参与教师论坛活动,获奖的科技实践活动,少儿科幻画在展示活动阶段进行展示.
    一,项目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1.评审委员会包括初评委员员和终评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组长若干名.主任全面主持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组长负责本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
    3.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学科(类别)分布,分成若干评审小组,各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的评审工作.
    4.评委的聘请条件:熟悉所评审专业,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热心大赛的评审工作,身体健康, 能胜任繁重的评审工作;为人公正.
    5.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织,服务,数据处理,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评审原则
    1.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三自"原则与"三性"原则:
    "三自"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三性"原则:
    (1)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与创新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2)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 3)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或投产,指课题研究及言语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2.集体项目除遵照以上所列个人项目的评判标准外,还包括对团队工作情况的评审,鉴定最终成果是否为所有组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评委不参与由本人辅导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学生作品的评价工作.最终评审结果发布前,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除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泄漏评审情况和结果.
    5.坚持评价标准科学,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避免评委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评审结果科学,公正.
    6.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制定评审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拥有对评审工作细则的解释权.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全体评委签字后生效.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评审程序
    1. 初评:
    初评委员会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在评审原则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科学性及项目质量进行审查.
    (1)中学组,按高中个人项目,高中集体项目,初中个人项目,初中集体项目各选拨出80%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按照省大赛分配名额的二倍的数量,从中选拔入围项目参加展示和答辩活动.
    (2)小学组,按小学个人项目,小学集体项目各选拨出80%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按照省大赛分配名额的二倍的数量,从中选拔入围项目参加展示和答辩活动.
    (3)中学组,小学组入围的项目全部到展示和答辩活动现场接受评委问辩.不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2. 展示和答辩活动:
    (1)展示和答辩活动:是一个综合测评过程,包括审阅材料,封闭问辩.
    (2)展示和答辩活动的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分别为:审阅材料30分,封闭问辩70分.
    (3)评委经过事先审阅材料,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封闭问辩时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每位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办公室汇总项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项目推荐参加省大赛的项目.
    (4)专项奖:除主办单位所设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外,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基金会等设立专项奖.专项奖的评审可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但不能与温州市大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二,优秀科技教师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从中选1位组长来主持评审工作.
    (二)评审时间: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按名额推荐科技教师,每年12月份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评审依据
    1. 所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此条为主要评选依据).侧重方案的教育性,创新性,可行性,示范性,完整性.
    2. 所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水平;
    3. 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四)评审任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从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申报的科技教师中评选出10名优秀科技教师.未入围的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推荐的科技教师获得优秀科技教师提名奖.
    三,少儿科幻画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
    1.评审委员会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从中选1名组长来主持评审工作.
    2.评委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美术,科技教育方面的专家.
    (2)具备少儿科幻画专业知识.
    (3)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有一定经验.
    (二)评审要求
    1. 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
    2. 作品规格一律为4开;
    3. 作品涉及以下条款将被淘汰:
    (1)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
    (2)神鬼迷信内容;
    (3)抄袭他人作品;
    (4)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5)作者超过一人;
    (6)申报时作者年龄超过14周岁
    (三)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50%)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25%)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25%)
    (四)评审程序
    1. 按作者年龄将科幻画作品分为低幼组,小学组,初中组.
    2. 从作品内容,形式,规格,申报手续等角度淘汰不符合以上原则的作品.
    3. 按低幼组,小学组,初中组作品,分别评选出该组的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5%,35%,50%),并填写评审表签名确认.
    四,科技实践活动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大赛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从中选1位组长来主持评审工作.
    (二)资格审定:选题有意义,过程完整,结果表述清楚,总结全面,原始材料齐全,规模合适的科技实践活动才具备进一步评审资格.
    (三)评审标准:从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完整性四个角度进行评审.
    (四)评审程序
    1. 评委分组:按实践活动所在地区将评委分成若干评审小组;
    2. 资格审定:以评审小组为单位,淘汰本组实践活动中不符合评审资格的;
    3. 初定奖项:评出本组实践活动中能够入围参加终评展示的优秀实践活动,并按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另外提交 "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候选名单;
    4. 确定奖项:评审委员会汇总各组评审情况;
    5. 确定"十佳"名单: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组提交的"十佳"候选名单,最终确定"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名单.
    五,公示和质疑
    (一)大赛展示和答辩活动结束一周内,获奖名单将在"温州市科协"网站(http://www.wzast.org.cn)上公示,自发布日起一周内为公示期.
    (二)公示期内,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获奖学生的质疑和投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署名投诉(须写明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并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超过公示期的投诉或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三)经查明确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责成所在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大赛组织机构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附则
    (一)本规则由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规则同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一起使用.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07年5月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07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市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WenZhou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WZASTIC).
    一,宗旨
    举办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温州市委.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市科协.
    三,举办时间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机器人创意赛.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五,组织过程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县(市,区)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县(市,区)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市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展示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项目,予以奖励.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温州市比赛的基础,县(市,区)级比赛应参照温州市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温州市比赛.推荐参加温州市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温州市比赛的要求.
    县(市,区)级比赛由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牵头组织.县(市,区)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温州市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县(市,区)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县(市,区)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温州市比赛按各县(市,区)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县(市,区)参加温州市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30%.
    三,申报
    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发布温州市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县(市,区)级比赛下载使用.
    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的11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或送达)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县(市,区)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的学生从当地到决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科学研究论文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中学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温州市各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县(市,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涉及食品,药品试制和饮食安全类的项目;
    2.参加过往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3.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5.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作品及附件:所有申报项目应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作品(发明为实物或模型,论文为全文)及附件.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应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通过发电子邮件申报.
    六,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小学生的技能测试内容,是根据"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设计的相关活动.
    3.参加终评决赛时,各县(市,区)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终评展示按学科进行布展.
    5.各代表队负责本县(市,区)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6.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高各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项目展示提倡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7.终评决赛时,所有原始记录须由申报者带到决赛现场.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七,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初评:于每年的11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4.专项奖评审:可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创新大赛评委会评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但不能与温州市比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5.最终参加决赛的选手以主办单位下发的决赛通知为准.
    八,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小学组,中学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九,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评委负有保密责任.
    创新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第四章 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 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5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1份即可.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温州市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布展.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0cm,高120cm.展板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内容由各县(市,区)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将评出 "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县(市,区)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下角,参赛作品一份.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一, 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二,本规则由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于每年9月1日前在"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发布.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DOC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生态学论文  土壤生态学论文  城市生态学  城市生态学考试  城市生态学杨小波  城市园林生态学  城市恢复生态学  城市文化生态学  华农选课城市生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