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Z2006/07)
招标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采购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日期:二 0 0 六 年 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
二,招标编号:TZ2006/07
三,招标内容:电器设备,共四包
第1包:电视机;
第2包:电冰箱;
第3包:洗衣机;
第4包:其他电器
具体内容及数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投其中的任何一包或几包,但必须按包投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1,2,3包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携带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无法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2,时间(北京时间):
2006年5月24日-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411室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综合楼4层
邮编:100763
联系人:席萍,乔铮,季浩
电话: 67193150,67100059,87182673
传真: 6711597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时间(北京时间):2006年6月15日8:30至9:30
2,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6年6月15日9时30 分.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递交地点:北京大宝饭店二层大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龙潭湖北4号
大宝饭店电话: 51233399
4. 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6年6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北京大宝饭店二层大会议室
3,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缺席,不影响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进行和效力.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定义
2.1"招标单位"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2.2"采购人"指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有货物相关的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5"潜在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2.6"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予补偿.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一经招标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标方式
5.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语言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7.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至货物到场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10个日历天.
7.2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时间予以提前.
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的内容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修改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完整,无误.
8.3 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显不符合逻辑等错误,或出现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此后发现并提出,投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单位做出的解释.
8.4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8.3条中的歧义,矛盾,错误或存在其它不合理条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上述问题,则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在此之后,不管中标与否,都不得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
8.5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任何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2006年5月30日17时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澄清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
9.2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3 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单位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9.4由招标单位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变更公告.所有澄清和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9.5 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9.6如果招标单位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9.7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若召开标前会,招标单位将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以下内容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04年度或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04年度或2005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近三年50万元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50万元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
投标产品彩图;
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通过认证时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1,2,3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以中文版为有效文件,如果同一品牌产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则投标均无效);
*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
以上内容,凡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凡招标文件中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2.2投标文件应用A4纸单面打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
13.2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投标单价.
13.3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费用,运输与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配套施工费,培训费,维护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13.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标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投标无效.
13.5投标报价还必须包括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投标报价的1.5%计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一次支付.
14.投标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14.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回复明确拒绝这种要求,放弃其投标权利,但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时间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各包都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5.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汇款的方式,招标单位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开 户 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810908905355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支票形式的,须在开标时间三天前交到招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须在开标前汇往上述指定帐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汇款单复印件.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银行保函有效期需比投标有效期长28天.
15.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5.5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投标人全称,开户行,银行帐号等银行信息,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便招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1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6.1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应立即将招标单位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回,招标单位将在收到退回的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提供的银行信息用网上汇款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5.6.2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立即将招标单位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回,招标单位将在收到退回的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提供的银行信息用网上汇款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5.7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要求全部或部分返还:
15.7.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7.2投标人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拒绝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
15.7.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15.7.4投标人拒绝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经相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实开标记录无误后,投标人仍拒绝签字确认;
15.7.5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单位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
16.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副本不清楚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全名.
16.2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按第17条的要求密封,标记后单独提供.
16.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正本和副本如果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4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文本内容正本,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其"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和开标一览表右上角.
16.5全套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送达招标单位,补充文件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6因投标文件印刷错误或不清楚,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7邮寄(含EMS或其他快递),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须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中,一个密封袋不够时,可分装多个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须用密封条密封(密封袋,密封条自制),密封口处须分别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辨.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7.2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密封口处须分别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公章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辨.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字样.
1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17.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该补充,修改或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签收方可生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9.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或"撤回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字样.
19.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不予退还.
五,开标
20.开标
20.1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招标单位代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
2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场,并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
20.3在开标会上,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唱标.
20.4招标单位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开标一览表,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若有报价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5招标单位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六,评标
21. 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招标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但采购人或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能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标.
2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2.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报价是否超出所投包号的采购预算,若投标人报价已超出所投包号的采购预算则该包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不再进行评审.
2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招标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本次采购任务取消的.
22.4在综合评分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部分的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22.5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据.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23.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按规定期限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3.4招标单位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4.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4.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
24.2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标准,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任何擅自改变评标标准,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25.确定中标人
25.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每包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5.2 采购人将确定每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本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本包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本包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本包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25.3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4招标单位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款规定确定中标人.
26.过程保密
26.1开标后,直到公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应保密,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6.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7.3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标底或其他投标单位标函,凡泄露标函,哄抬标价损害招标单位及采购人利益的,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27.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合同的授予
28.中标通知
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单位将于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以传真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公告期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未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通知书当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到招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且招标单位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行决定其他投标人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所有投标人应按前款规定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中标公告,招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单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3 中标通知书是最后签定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招标单位,采购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如果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招标单位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本包排名第二的投标人.
八,询问和质疑
30.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30.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0.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
30.3招标单位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4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单位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评标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应法规,文件制定本评标标准.
第二条 评标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科学,合理.
3,反不正当竞争.
4,贯彻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但采购人或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能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标.
二,评标程序及说明
第四条 评标程序包括: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和第二阶段综合评审.
第一阶段 初步评审:
1,审查各投标人报价是否超出所投包号的采购预算,若投标人报价已超出所投包号的采购预算则本包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不再进行综合评审.
2,对投标文件中的必要条件和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加注*的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必要条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加注*的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必要条件要求,即初审结论为"不通过"时,则为无效投标.
第二阶段 综合评审:
商务标评审标准如下:
(1)投标人规模,实力及生产销售能力
(2)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业绩
(3)投标人售后维服务承诺
经济标评审标准为:评审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合理性.
技术标评审标准如下:
(1)产品的技术标准,品质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
(2)产品品牌的知名度
(3)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及新技术,专利技术情况
三,评分方法及说明
第五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分因素及分值权重如下:
评分因素
权重
得分
F1:商务标
A1:10%
F1×A1+F2×A2+ F3×A3
F2:经济标
A2:50%
F3:技术标
A3:40%
备注:A1~A3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F1~F3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1包:电视机
序号
名称
型号
性能
数量
备注
1
电视机
29〃
纯平彩电,高清晰度,前置双喇叭音响系统,AV立体环绕声,高清信号自动识别,数字自动频率跟踪,有画中画功能
434
其中医务所2台
2
液晶电视
32〃液晶
分辨率 1366×768,屏幕对比度 3000:1,屏幕亮度 480cd/m2,反应时间8ms,显示色彩 16.7M,音频性能 8.5W×2,有画中画功能
39
第2包:电冰箱
序号
名称
规格
性能
数量
备注
1
客房小冰箱
宽40*深37*高44(CM)
自动除霜,有照明灯,超静音,加锁
422
2
普通冰箱
自动除霜,超静音,总容积195L以上,冷冻能力7kg/24h,电脑控温,冰冻星级:3*级
27
其中医务所5台
第3包:洗衣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性能
数量
备注
1
全自动洗衣机
宽60*深62(CM)
波轮式,洗涤容量10kg以上,超静音
60
其中医务所1台
2
全自动洗衣机
波轮式,洗涤容量5kg~6kg,洗脱烘三位一体
1
医务所用
3
烘干机
10kg,低噪音,防积尘,防缊染,自动恒温加热
80
4
蒸汽熨烫机
分离式水箱,可自由加水,具有过热恒温保护装置,台面平整,无毛刺,不损伤衣物,熨烫后的衣物平整,不起光,挺适不宜变形,小巧型
1
5
电熨斗
调温型,熨烫面积218cm2,具有自动断电功能,防钙化功能
16
第4包:其他电器
序号
名称
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饮水机
豪华型
质量高,性能好
30
2
电水壶
1-1.7升
功率小于1500W,质量优,耐用
482
3
电吹风
700-1200W
质量优,耐用
422
4
吸尘器
大型卧式
静音,耐用,质量优,吸力较强
10
5
吸尘器
大型立式
静音,耐用,质量优,吸力较强
10
6
吸水机
噪音小,耐用,质量优
6
7
烘手机
耐用,质量优,噪音小
14
8
电熨斗
1200W-1800W
与蒸汽熨烫机配套使用(其中2个)
16
9
蒸汽熨烫机
电压380V,含(自控发生器,三维锅)
1
10
地毯清洗机
JCLLY17.1125W
易操作,噪音小,质量优,耐用
2
11
沙发清洗机
500W
易操作,噪音小,质量优,耐用
2
12
开水器
180\120KG
540*450*560 150升,质量优
7
13
开水器
6000瓦,40升,尺寸43*26*75.(医疗用)
1
14
电动打腊机
家具打腊用
14
15
微波炉
质量优,性能齐全
32
16
微波炉
850瓦,输出功率1300瓦.(医疗用)
2
17
消毒柜
180升
14
18
咖啡机连热水器
用于餐厅多功能咖啡厅
4
19
三合一榨汁机
用于餐厅
1
20
半自动咖啡机
咖啡厅
1
21
多士机
六片
进口
2
22
制冰机
性能好
7
23
碎冰机
专用工具
1
24
手提粉碎器
高档
1
25
桌式双向式酥皮机
高档
1
26
热水器(大)
100升,1500瓦,结实耐用(医疗用)
1
27
热水器(小)
28升,1500瓦,省电,结实耐用(医疗用)
1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乙方(中标人):
丙方(采购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三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同"指甲,乙,丙三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配套施工,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检验"指甲方或丙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验收单"指检验完成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单.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三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名称) __________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______ 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单位接受的投标文件.
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15,丙方为本合同货物的采购人,有权享有货物购买方的一切权利,并且可直接向乙方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违约责任.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
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价格见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
甲,乙,丙三方签定验收合格单后十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45%;
货款总额的5%款项作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付款方式:甲方将以网上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支付的95%货款后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
四, 交货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应运至甲方或丙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或丙方指定位置并且安装调试合格,经甲方或丙方核对无误,甲,乙,丙三方签署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收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风险发生转移,此前货物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经甲方或丙方核对无误,甲,乙,丙三方签署收货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乙方应在交货日七日前,向甲方及丙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丙方.
其他约定事项 交货内容将包括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安装前期的工程配合等内容. .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方式 .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 .
五,包装和标记
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装箱单
合同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中文)
3, 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质量标准和检验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及丙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 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及丙方的合同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中要求最高的标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乙方已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为甲方,丙方所接受,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但合同的主体或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亲自完成.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乙方提供给甲方,丙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甲方,丙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三十日.
开箱检验时甲,乙,丙三方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单,以此作为各方确定责任的依据.甲,丙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三日后,应于三日内派人参加验收,否则视为甲方,丙方认同了的产品质量.
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三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向甲方,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丙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在甲,乙,丙三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甲方或丙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甲方或丙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单签署之日起( )个月.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
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或丙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及零配件更换.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或丙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或丙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至丙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丙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丙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丙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或丙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丙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丙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丙方负担.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货物硬件或软件,使合同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或丙方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甲方或丙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
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或造成甲方,丙方的经济,名誉损失.
八,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丙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十日内或在乙方签署货损证明后十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或丙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在甲方或丙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或丙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或丙方所遭受的损失,经甲乙双方或乙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或丙方所遭受的损失.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或丙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甲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己方或丙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或丙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物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外两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外两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外两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 联系方式
合同各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合同各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一,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二, 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三,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合同各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外两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各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四, 争议的解决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各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各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七,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中标文件及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执行.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未经另外两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四份.
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丙方保存.
甲方(招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06 年 月 日
乙方(中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06年 月 日
丙方(采购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06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招标文件第11条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一:封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
招标编号:TZ2006/07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
*附件二:投 标 函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副本2份.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现任何报价遗漏或风险考虑不足,我们不再要求采购人给予补偿.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代表在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 职务: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全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厂房及展厅面积 职工人数 生产设备
(2)投标人不生产,需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业绩等):
(4)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3,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4,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投标保证金
*附件七: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八: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九:2004年度或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2004年度或2005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一:投标人近三年50万元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有50万元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时,分包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单位:日历天
包号
名 称
投标价(已优惠或折扣后)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至所有货物调试验收合格)
第1包
电视机
第2包
电冰箱
第3包
洗衣设备
第4包
其他电器
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应是本包内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
第 包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三: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所投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材质说明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注:投标人需分包填写此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四:投标产品技术标准介绍(投标人分包号自行编写);
附件十五:投标产品彩图;
附件十六: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通过认证时,分包号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十七:第1,2,3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以中文版为有效文件,如果同一品牌产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则投标均无效);
*附件十八: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投标人分包号自行编写)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Z2006/07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电器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Z2006/07
标
注明正本或副本
注明正本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