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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世后我国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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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语言:Simplified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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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作者:juju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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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反倾销法律的逻辑含义,反倾销的起源以及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反倾销的宗旨来看,反倾销制定的初衷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是反不正当竞争的延续.[2]但反倾销成立至今,运行结果却事与愿违,每每被一些国家以维护公平竞争之名贸易保护之实滥用,成为限制国外产品同本国产品竞争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日益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武器.在这场反倾销的浪潮中,中国成为了众矢之的,也就必然成为了最大的受害国.
    (二)倾销的认定
    倾销的认定指依法调查和确定出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出口到进口国市场以及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差的幅度的法律程序,包括对倾销事实的认定和倾销幅度的认定.
    (1)倾销事实的认定
    所谓倾销事实的认定,是指依法对一国产品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事实进行调查和确定的法律程序,可以分为三个步骤:(1)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2)确定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3)合理比较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并以出口产品的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作为是否构成倾销的认定标准.
    1. 正常价值的确定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是在正常贸易过程中(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de)出口国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Comparable Price).用以计算正常价值的可比价格包括三种:(1)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2)有代表性的同类产品出口到合适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3)推算价格(Constructed Price),即通过比较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金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来确定.因此,理论上,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并非难事,但由于反倾销的保护主义本质,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经常成为保护主义滥用的首要突破口,从而使正常价值的计算变得十分复杂.
    2. 出口价格的确定
    认定倾销存在与否, 还必须确定出口价格.出口价格是出口商将产品出口到进口国国内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通常根据出口商提供的账簿资料确定.但是,如通过这种方法无法确定出口价格(如易货贸易)或确定的价格不可靠(如关联交易),按进口商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推定价格计算.我国《反倾销条例》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3. 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
    确定了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之后,必须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调整,使两者在同一贸易水平上进行公正比较,即具有可比性.WTO《反倾销协议》明确规定:(1)可比价格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市场的一般交易水平;(2)合理调整价格术语,税收,销售数量,物理特征等可能影响价格确定的因素;(3)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使用平均对平均和个别对个别的比较方法,前者指用加权平均的正常价值同所有可比出口交易的平均价格比较,后者指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以逐笔交易为基础进行比较;这两者价格均须发生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并应考虑当天的汇率.如果出口价格因不同进口商,地区或时间差距较大,进口方可以用其所计算出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每笔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2)倾销幅度的认定
    由于倾销幅度(Margin of Dumping)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实施反倾销税税率的高低,倾销幅度的认定更显得重要.在欧盟,倾销的幅度高于或等于欧盟进口产品和欧盟国内产业生产的相同产品的总差价.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当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时,构成倾销,两者的差额就是倾销幅度,但倾销幅度低于2%时可以忽略不计.
    认定倾销幅度有四种方法:(1)将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其国内销售价格进行比较产生的差额;(2)把产品的出口价格与该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比较;(3)将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与推算价格相比较;(4)平均对平均,个别对个别的比较方法.前文已述,此处不赘.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和特点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
    近2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根据统计显示随着我国商品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榜上排名的上升,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也逐步出现了扩大之势,[3]另外,由于近年来我国已经被欧美等一些国家列为反倾销的头号目标,所以针对我国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接连不断,综合WTO统计资料和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从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纳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以来至2001年12月初,已经有欧美等29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共计477起反倾销案件,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2000年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51起,其中我国遭到反倾销起诉的案件有33起,对中国的反倾销占世界总数的13%以上,但是当年中国的出口外贸额占世界总额的比重却只有9%.2001年1月—11月中旬,我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投诉案件已经达到34起,已经超过了2000年遭反倾销投诉的案件.[4]显然,中国已经是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国对出口产品的频频反倾销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贸发展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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