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
开展2011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卫生局,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10]3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采用个人网上报名,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法.报考人员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办理确认.各区,县卫生局初审后请与11月17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集中报我局职称办.逾期不再补报.
二,201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专业实践能力属于 "先评后考"的人员,必须参加本次考核,且报考专业须与申报高级资格专业相一致.如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分数线,2010年的评审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对待,待考核合格后重新申报参加评审.
三,报考人员须提交省卫生厅要求的报名材料和以下报名材料:
1,参评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现资格任职以来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
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南京市卫生局职称办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1年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0年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的人员;
2,201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一)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
1,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外,援助西部省份,拟于2011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从外省,外系统调入,确认我省同级同专业资格的.
3,受我省派遣到非洲,南美等国家,完成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援外医疗队卫生专业人员.
(二)下列人员可先评后考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外省和外系统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效用
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一项程序,考核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成绩可作为申报2011年度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2009年12月12日参加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2010年度高评委会确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合格标准60分(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报考除全科医学外的其他专业合格标准55分),可作为2011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本次考核成绩达到2011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标准线的,也可作为申报2012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用书.
2,考核专业:共90个,详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设置表》(以下简称《考核专业设置表》,附后).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执业医师为临床类别的人员,原则上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但现岗位是放射诊断,心电诊断,超声诊断的,可另选《考核专业设置表》中的相应专业.申报社区中医,社区预防保健,社区药学,社区护理,社区医疗技术专业的人员,可另选《考核专业设置表》中的相应专业.
3,考核形式:考核采用卫生部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试卷总分均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
4,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局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省辖市设立考场.
五,考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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