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活_ 动_ 方_ 案
主办单位:_____________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大赛地点:_____________ 北京指定网站: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
__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院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课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或赛区指导委员会,经过评审组初审、复审后评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参赛者可随时关注大赛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的活动进程。 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教育资源网”通过课件大赛等活动,征集各学科优质教育资源,并向各教学单位推广,获得广泛认可。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进入决赛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原则下,由我中心与作者签约,向全国各级各类教学单位推广。___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1年3月28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1年9月16日—9月25日
复审时间:2011年9月26日—10月10日
决赛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月24日___ 三、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科组、高教工科组、高职组、中职组。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2011年最新修订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四。
五、奖励办法___ 1、作品奖___ 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科组、高教工科组分别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高职组、中职组共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九名,三等奖十八名。
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2、组织奖
参赛作品可由各赛区指导委员会、各院校教务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作为大赛组织单位统一报送。组织单位应统一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每个参赛课件还须另行填写《参赛回执表》。报送参赛课件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组织单位获组织奖,并可提名1人获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奖单位将同时获得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奖杯、证书及奖金。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参赛回执表》、《组织单位回执表》可通过中国教育资源网下载;
2.参赛者须在9月15日前将《参赛回执表》、《组织单位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交至本届大赛组委会;
3.参赛课件评审费400元/件,请于9月15日前交(汇)至本届大赛组委会。
(二)报送
1.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参加评审;
3.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程序、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
4.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三)初赛评审
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四)复赛评审
评审组于2011年9月16日—10月10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赛评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10月12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上公布。__
所有课件均以征集截止日期前所提交光盘内容为初、复赛评审依据。
(五)现场决赛
组委会将通知决赛作者于2011年10月21日—10月24日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凡取得决赛资格的作者均可修改课件并自愿携带电脑参加现场决赛。决赛中,参赛者首先进行5分钟的演示和讲解,然后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现场公布决赛成绩,决出各组一、二、三等奖。缺席的参赛作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六)现场观摩
组委会将以书面形式邀请获组织奖单位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未进入决赛的作者观摩现场决赛和交流活动。
(七)颁奖典礼
组委会将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决赛结果,有关领导为获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奖。大赛评审组组长总结和分析课件大赛的全部评审过程、点评获奖课件。
七、报到事宜
决赛交流及颁奖典礼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报到时间为10月21日。具体地点及日程将另行通知,可通过中国教育资源网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和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