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联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于2007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现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班").法律硕士(J.M)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性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注重法律人的职业技能的培养,以及注重从事社会工作的的综合素质培养的法律精英教育.通过J.M教育的毕业生因其知识,能力,素养的宽口径和复合型等特点,受到我国司法实务界,金融界以及政府机关,工商,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的广泛欢迎.
西安交通大学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时期就开始了法学教育,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学府之一.交通大学主体西迁以后,法学专业于1985年得以复办,当年即招收了我国最早的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现在形成了法学博士(国际法,民商法等方向),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和法学本科(包括学硕连读班)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西部最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院现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职工33人,包括腾飞特聘教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7人,副教授8人,讲师15人.学院拥有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一个亚太一流的国际法专业图书馆和一个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并在致力建设一个一流的法学专业综合图书馆.学院还拥有十分优越的电子图书资料,包括Westlaw和Hein-On-Line法学专业数据库.
为了使法律硕士毕业生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实务工作者所需要的知识结构执业技能,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不仅增加了公司法与证券法专题,金融法与税法专题,企业法律实务等实务性课程,而且适当增加了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聘请相关院系著名专家教授授课,以充分发挥我校的经济,管理等的学科优势,整合全校资源开展J.M教育.我们将采用小班授课方式,致力于培养出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复合型,高水平,国际化"的国家J.M精英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到2009年9月1日满两年,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
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 本科结业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的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安排请浏览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xjtu.edu.cn/zhaos/).
(3)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法硕报名点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我校代码为"10698",专业代码为"030180".
2.初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3.初试时间
2009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与网报选择的报名点一致.
5.复试
我校于2009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参加差额复试.复试时间由法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形式为笔试加综合面试,笔试科目:宪法与行政法学,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着重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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