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中心城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一,文本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剑池街道
龙泉市西街街道街道办事处
龙渊街道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中心城区包括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和剑池街道三个街道,位于龙泉市中部,东北与道太乡接壤,东南与塔石乡相连,南与兰巨相邻,西南与八都镇,锦溪镇相依,西北与岩樟乡毗邻,北靠城北乡.中心城区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对周边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辖区内山水秀丽,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地20841.08公顷,有58个行政村,165个自然村,342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26253户,总人口9.64万人,户籍总人口8.45万人, 2005年末工农业总产值达203472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94553万元,农业总产值891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3950万元,林业产值2315万元,牧业产值2406万元,渔业产值205万元.龙渊街道作为龙泉市政府行政中心的所在地,是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山区相结合的综合型街道,该街道的主导企业性质是非公有制;西街街道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个,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十九个.主要产品有:竹胶板,竹席,工艺品,穿帘杆,竹线条,太阳伞,香芯,竹凉席,活性炭,纸箱,笋罐,地木板,青瓷等;剑池街道区位优势明显,街道东部有大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有剑川大道和高科技竹产业生产项目,西部有规划建设中的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松溪弄大道.是龙泉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市区优先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是龙泉市工业经济集聚发展的重要基地.
根据经基数转换的2005年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20841.08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8516.30公顷,占总地类的88.85%;建设用地为1228.17公顷,占总地类的5.89%;未利用地则为1096.61公顷,占总地类的5.26%.
《龙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过程中,于2003年因行政区划调整,龙渊镇变成龙渊,西街,剑池三个街道,《龙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调整,变更为《龙泉市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该规划实施以来在保障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心城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上一轮规划逐渐显现出规划目标前瞻性不够,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任务日趋繁重,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缺乏弹性,规划实施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使命,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特编制新一轮《龙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是规划期内龙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区域配置,为龙泉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土地规划.
规划任务
根据《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中心城区自然经济条件,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各行政村土地利用的调控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用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订相应的管制规则,为中心城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规划原则
1,依法编制原则;
2,上下结合原则;
3,因地制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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