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2008]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任务,特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的总原则: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证研究生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做好学科专业生源结构的合理调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水平和质量,探索并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6.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协调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达到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我校2009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见附件1.
2,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在考生复试前进行现场报到,并对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办统一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符合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复试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及少数民族单位定向委培证明,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3,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应该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申请跨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原则上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组织.若本专业考生数量相对较少,可与相近专业联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我校在4月18日前完成第一批拟录取考生的复试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工作.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时间进程见附件2.
4,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按初试与复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含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以及定性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考生拟录取与否以及拟录取类别的依据,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附件3)执行.对考生如需进一步考查,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研究生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处招生办),负责协调落实全校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所在学院各学位点领衔人等组成.
3,各学位点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分领域单独组织复试.具体要求与操作规程见《湖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工作规范》(附件4).并根据教育部要求,填报《复试小组成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
四,调剂复试与录取
1,调剂工作(含校内调剂及校外生源调入)由研究生处招生办统一负责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2,我校今年将接受大量校外调剂生源,调剂信息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各学科专业根据培养条件和学校招生计划,不得拒绝接收合格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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