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川运函〔2008〕336号
关于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
管理系统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
省局《关于启动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08〕205号)下发以来,各市、州运管处、各驾校、学时计时仪供应商和成都网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学时计时仪安装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但因为其它一些相关配套工作未按要求跟上,造成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不能按时启用。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交通部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和省政府即将颁布的《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提高培训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经研究,现将加快启用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运管处和各驾校的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和电子公章的印模采集必须在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的配置要求和电子公章的印模采集要求见附件。
二、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应督促成都网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中力量,合理组织,调派精干人员,加快对各市、州运管处和各驾校的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调试运行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各市、州运管处应督促各驾校在2009年1月25日前通过三级监督管理平台完成教练员头像、指纹的信息采集和《教练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录入工作。各市、州运管处还应审核驾校与教练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将符合条件的教练员的《教练员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件(其中是考核员的应注明)报送省局驾培处。___
省局驾培处将各市、州报送的教练员相关信息与四川省道路运政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教练员信息进行核对,按照一人一车一卡的原则,由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制卡中心对审核合格的教练员制作教练员IC卡,并结合各地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的调试、运行,及时将制作的教练员IC卡和学员试用IC卡发放到各驾校。
四、以市、州为一个整体,各市、州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调试结束,即可启动本市、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试运行,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川价发〔2006〕70号)。
五、全省各地(甘孜、阿坝两州除外)二级、三级监督管理平台调试、运行完成,就统一启动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试运行。试运行工作成功后,全省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
六、为保证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成功运行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川价发〔2006〕70号)的顺利执行,对已报名学员的处理原则是:各市、州运管处应于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对各驾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报名学员的确认工作,确认时必须登记已报名学员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日期。
为确保驾培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各地应严格按照大车8人/车.月、小车6人/车.月的标准招收学员。凡各驾校超过以上标准招收的学员,各市、州运管处一律不予核签《培训记录》,以避免驾校盲目招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驾校仍超过培训能力招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驾校自行承担。
七、对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试运行开始至正式运行前报名的学员,其《培训记录》同时采取纸质式和电子式,但以纸质式为主。在2009年4月1日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时,对已报名学员的确认以各市、州运管处核签《培训记录》科目一为准,凡未核签《培训记录》科目一的学员,均视为新学员。对新学员全部实行IC卡计时培训,其《培训记录》全部采取电子式,取消纸质式,全面建立电子文档。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启用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地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保持行业稳定的基础上,注意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的启用工作。
___ 附件:二、三级监督管理平台的配置要求和电子公章的印模采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