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素质工程的意见》(深宝发[2007]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劳务工工作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深宝发[2007]13号)精神,不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区委区政府决定在2008年组织开展“宝安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1、 竞赛宗旨:
以全面实施“素质工程”为契机,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舞台,通过竞赛充分展现新时代宝安优秀技能人才的新风貌,激发各行业职工学技术、学技能的热情,增强职业荣誉感,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我区素质工程的全面实施。
2、 组织机构
(1) 本次竞赛由区文明办、区劳动局、区职业能力开发局承办,各街道、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办。为保证竞赛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成立区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_ 任:张洪华(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_ 桦(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_______ 赵燕民(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_______ 孙_ 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_ 员:陈长贵(区劳动局局长)
_______ 项_ 健(区职业能力开发局局长)
_______ 查桂芳(区文明办副主任)
_______ 黄平彪(区总工会副主席)
_______ 曾雪莲(团区委书记)
_______ 邱慧萍(区妇联主席)
_______ 赵俊平(新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刘长俊(西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刘国玲(福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张志光(沙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徐建社(松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戴鼎清(石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刘添去(观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黄_ 伟(大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陈贤彪(龙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_______ 文桂墙(民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主任由孙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陈长贵同志兼任,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赛事的准备工作。
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待竞赛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3) 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1、 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媒体对竞赛进行宣传及表彰晚会的策划、筹备工作,工作人员:陈新(组长),陈欣跃(宝安广播电视台)、林亚海、申沈平、李思。
2、 区劳动局负责竞赛方案拟定及竞赛信息的发布。工作人员:唐德明(组长)、向峰、李海燕、唐小江、黄海州、胡美芬、沈小萍。
3、 区职业能力开发局负责竞赛报名、考核、考务组织工作。工作人员:傅海茫(组长)、李琼花、陆华明、蒋银辉、陈庆伟、陈艳灵。
4、 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和竞赛的监督工作。工作人员:邬云(区总工会)、王红(区妇联)、范春燕(团区委)。
5、 各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
(4)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特聘请赛事政策和技术顾问:
罗兴龙(市劳动局培训处处长)
黄跃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调研员)
____ 罗_ 璇(市劳动局助理调研员)
3、 竞赛工种
钳工、数控铣床操作工、美容师和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4、 选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