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电梯 新安装自检报告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公司 说明1、本报告格式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审查结果"栏中"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电梯,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按照本报告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在备注栏加以必要的说明. 7、本报告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未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8、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9、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信息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含移装); 使用单位地址 所属区县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联系人 维护单位联系电话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控制方式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开门方向 中;左;右;垂直 开门方式 自动;手动 电动机型号 限速器型号 曳引绳根数 曳引绳直径 (mm) 曳引机型式 无齿;有齿;其他 曳引机型号 安全钳型式 瞬时式;渐进式 缓冲器型式 蓄能型;耗能型 拖动方式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使用单位 (盖章)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含移装); 设备名称 曳引式客梯 强制式客梯 无机房客梯 观光电梯 病床电梯 曳引式货梯 强制式货梯 无机房货梯 汽车电梯 安装合同编号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装地点 竣工日期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控制方式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开门方向 中;左;右;垂直 开门方式 自动;手动 电动机型号 限速器型号 曳引绳根数 曳引绳直径 (mm) 曳引机型式 无齿;有齿;其他 曳引机型号 安全钳型式 瞬时式;渐进式 缓冲器型式 蓄能型;耗能型 拖动方式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该电梯施工质量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该电梯已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校验和调试完毕,施工质量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检合格.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制造单位(盖章) 年月日使用单位技术资料审查 项目 文件资料内容 见证材料 审查结果使用单位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使用注册登记表 (2)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3)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或者免保协议) (4)电梯司机(仅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人员证号: 电梯司机证号: 其它自查结论经审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审查项目 资料内容见证材料自检结果1.1 制造资料(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许可证号:TS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相应参数 证书编号:TX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质量证明文件号: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门锁型试证号:TX 限速器型试证号:TX 安全钳型试证号:TX 缓冲器型试证号:TX 安全电路型试证号:TX 上行超速保护型试证号:TX 驱动主机型试证号:TX 控制柜型试证号:TX 限速器调试证号: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号: (5)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布置图号: 井道布置图号: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动力电路图号: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图号: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2 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安装许可证号:TS 告知书编号: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方案编号: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 (4)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1.3 改造、重大维修资料(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许可证号:TS 告知书编号: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清单号: 施工方案编号: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合格证号: 型式试验证书号: 调试证书号: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施工单位自检项目与结果序号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12机房(机 器设备间) 及相关设备2.1 通道和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2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楼面高: m 梯子高: m 夹角: ° 3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4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门宽: m 门高: m 5 2.2机房(机器设备)专用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6 2.3 安全 空间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深: m 宽: m 高: m 7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m*0.6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m * m 高度: m 8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9 2.4 地面 开口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 mm 凸出地面: mm 10 2.5 照明与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11 (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12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13 2.6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4 2.7 主开关(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易于接近和操作 15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16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17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18 2 机房(机 器设备间) 及相关设备2.8 驱动 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19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20 (3)改造、维修时,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21 2.9 制动 装置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22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23 2.10 紧急 操作 (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24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25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26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27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8 (2)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29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30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1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有应急救援程序 32 2.11限速器(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33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4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年月m/s 35 2.12 接地 (1)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36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37 2 机房(机 器设备间) 及相关设备2.13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V)M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 V)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 V)MΩ 38 2.14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铭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39 3 井道及相关设备3.1 井道 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40 3.2 顶部 空间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附表2要求 附表2 41 (2)当轿厢完全支承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当有不小于0.1+0.035v2(m)的制导行程 m 42 3.4 井道 安全 门(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相邻两层门地坎间距: m 门高: m 门宽: m 43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44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5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46 3.5 井道 检修 门(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门高: m 门宽: m 47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48 (3)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9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50 3.6 导轨 (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支架数: 个 间距: m 51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52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 附表3 53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 附表4 54 3 井道及相关设备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m 55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56 3.8 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57 3.9 井道 内防 护(1)对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隔障到底坑距离: m 高: m 宽: m 58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间应设置隔障 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楼面以上高度: m 59 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相邻水平距离: m 宽度: m 60 3.10 极限 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上: mm 下: mm 61 3.11 随行 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62 3.12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63 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64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65 (3)底坑内应当设置以下电气装置 ①停止装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66 ②2P+PE型电源插座 67 ③井道灯开关,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 68 3.14 底坑 空间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满足附表2要求 附表2 69 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应当有导向装置 70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71 3 井道及相关设备3.16 缓冲器(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72 (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73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74 (4)耗能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75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附表2 76 3.17 对重下方空间防护 如果对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 77 4 轿厢与对重4.1 轿顶 电气 装置 (1)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78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电梯才恢复正常工作 79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80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81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82 (2)在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83 (3)轿顶应当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84 4.2 轿顶 护栏 井道壁离轿顶外侧水平距离超过0.3m时,轿顶应当装设护栏 (1)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85 (2)当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0.70m,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 距离: m 高度: m 86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10m 护栏与边缘距离: m 扶手外缘和井道部件的距离: m 87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88 4 轿厢与对重4.3 安全窗(门) 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要求 (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89 (2)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90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91 4.4 轿厢对重间距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50mm mm 92 4.5 对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93 4.6 轿厢 面积 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规定 面积: m2 94 轿厢 面积超 出规定 的载货 电梯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95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96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97 4.7 轿厢 铭牌 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98 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99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轿厢内 应装设 紧急报 警装置 和应急 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100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紧急操作地点)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101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垂直部分的高度: m 宽度: m 102 4.10 超载 保护 装置 电梯应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 额载: Kg 实载: Kg 103 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 104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105 4.11 安全钳(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以及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106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107 5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108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109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11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111 5.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112 5.3 补偿 装置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113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114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115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 旋转部件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绳或链松弛而脱落、异物进入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限速器 116 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 117 在轿厢上的滑轮 118 6 轿门与层门 6.1门地坎距离 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5mm 附表1 119 6.2 门间隙门关闭后应当符合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层门下端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附表1 120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附表1 121 6.3 玻璃门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122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123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124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125 6.5 门运行和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126 6 轿门与层门 6.6 自动关 闭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127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128 6.7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129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130 6.8 门的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131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附表1 132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133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134 6.9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135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136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附表1 137 8 试验8.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138 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139 8.2 耗能缓冲器试验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140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s 141 8.3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装有下述载荷,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可靠 ①瞬时式安全钳,轿厢装载额定载重量,对于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作为试验载荷 142 ②渐进式安全钳,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荷,对于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取1.25倍额定载重量与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规定对应的额定载重量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试验载荷 143 ③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非商用汽车电梯,轿厢装载150%额定载重量 144 8 试验8试验8.4 对重安全钳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145 8.5 平衡系 数试验 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 附表5: 146 8.6空 载曳引力试验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147 8.7 运行 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148 8.8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要求 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149 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150 8.9 电梯 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轿厢承载0.5倍额定载重量,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不宜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51 8.10 上行制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152 8.11 下行制动试验 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153 8.12 静态曳 引试验 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154 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以1.5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其它 注:带""检验项目不适用无机房曳引电梯. 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 序号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155 7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2.7 主开关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156 7.1 作业场地总要求 (1)作业场地的结构与尺寸应当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安全、方便地进出和进行维修(检查)作业(参见1.3项) 157 (2)作业场地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工作场地入口处应当设置照明开关 158 7.2 设在轿顶 上或轿厢内的 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1)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 159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160 (3)若在轿厢壁上设置检修门(窗),该门(窗)不得向轿厢外打开,并且装有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能够关闭并且锁住,同时设置检查检修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161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 检修门(窗)较小边尺寸: m 边缘间距: m 162 7.3 设在底坑 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1)设置停止轿厢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使工作场地内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 m 163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164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165 7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7.4 设在 平台上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1)平台是永久性装置,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设置护栏 166 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则 还应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167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168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2.2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轿厢距平台: m 附表2 169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该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该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 170 7.5 紧急操作与动态试验装置 (1)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如制动试验、曳引力试验、限速器-安全钳试验、缓冲器试验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试验等)的装置应当能在井道外操作;在停电或停梯故障造成人员被困时,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操作屏上的应急救援程序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171 (2)应当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172 (3)装置上应当设置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173 (4)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 174 7.6 附加检修控制装置 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则应当在相应位置上设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 (1)每台电梯只能设置1个附加检修装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的型式要求与轿顶检修控制装置相同 175 (2)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则通过持续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转换到"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同方向的按钮时,才能够移动轿厢 附表1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单位(mm) 层站 检测项目 11 22 33 24 55 66 77 88 9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220 221 层门与轿厢地坎水平距离 1 门扇与门扇 门扇与立柱、门楣 门扇与地坎 门最不利点的间隙 门锁啮合长度 门刀与地坎 门锁滚轮 与地坎 层站 检测项目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440 441 442 层门与轿门地坎水平距离 门扇与门扇 门扇与立柱、门楣 门扇与地坎 门最不利点的间隙 门锁啮合长度 门刀与地坎 门锁滚轮 与地坎 经测量: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最小值为 mm; 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最大值为 mm; 150N人力施加最不利点时层门间隙最大值 mm; 门地坎距离最大值为 mm; 门刀与地坎间隙最小值 mm; 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最小值 mm. 附表2 缓冲距、顶部空间和底坑空间检测记录 轿厢缓冲距 mm 对重缓冲距最大允许值 mm 轿厢缓冲器压缩行程 mm 对重缓冲距 mm 对重缓冲器压缩行程 mm 井道 顶部 空间 项目状态上端站 平层时 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轿门与层门地坎距离 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顶部空间 自检 结果 ①轿厢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0.1+0.035v2(m) m m m ②轿顶可站人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1.0+0.035v2(m)m m 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下面④所述及的部件)之间的距离≥0.3+0.035v2(m)m m ④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1+0.035v2(m)m m ⑤轿顶空间(≥0.5m*0.6m*0.8m)m* m* m 底坑 空间 项目状态下端站 平层时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轿门与层门地坎距离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 自检 结果 ①底坑底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5m m m m ②下述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底坑底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0.1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小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0.5m m m ③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②除外)的自由垂直距离≥0.3m m m ④轿底空间(≥0.5m*0.6m*1.0m)m* m* m 附表3 导轨工作面铅垂度测量表 序号12345678910 最大偏差 轿厢 左导轨右导轨对重 左(前)导轨 右(后)导轨 附表4 导轨顶面距离测量表 单位(mm) 序号轿厢导轨面距 对重导轨面距 基准8最大偏差 附表5 平衡系数测试记录表 载荷 方向 电流 电流30% 上行 下行 40% 上行 下行 45% 上行 下行 50% 上行 下行 60% 上行 下行 30 40 45 50 60 载荷(%)kg 对重材料 每块重量 数量 总高度 水泥㎏块m铸铁㎏块m自检结论该电梯施工质量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该电梯已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校验和调试完毕,施工质量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检合格.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制造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