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负 县房地产经纪、评估、咨询、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房产测绘和产权产籍 工作;负 县房地产转让、抵押、典当、赠与、析产、置换、担保等交易工作。
三、负 镇房屋修缮和装饰装修 工作,制订城镇房屋修缮和装饰装修 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从业单位资质进行审查以及房屋修缮和装饰装修工程安全质量的监 理工作。
四、负 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城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已出售的公有住房和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监
五、负 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 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 行政区域内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 和保值增值工作。
六、负 县房地产行业 工作,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组织行业培训,进行岗位考核;开展学术讨论,交流推广经验。
七、负 县房屋拆迁管理和安全鉴定、城镇所有房屋的租赁 工作。
八、负 县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房地产纠纷,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九、负 县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并对发生的白蚁疫情组织灭治。
十、负 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认真抓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建、法律、业 识的学习。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 和岗位 制,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 制度建设。
五、密切联系干部职工和群众,经常了 部职工对党的工作、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坚决维护干部职工和群众的 权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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