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编号: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重大 □面上(引导)
技 术 领 域:
申报(牵头)单位名称:
项目推荐单位 :
项目起始时间:2012年1月1日
项目结束时间:20 年 月 日
申 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书由申请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填报。凡申请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包括参加单位),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是各级党政、立法和司法机关。
2.申报书编制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
3.单位名称需填写与公章和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全称;开户银行的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紫竹院分理处,银行帐号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缩位、简化。
4.申报单位应认真填报每一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信息在网上提交成功,其内容将无法修改。
5.项目名称的长度和单位名称的长度均不得超过二十五个汉字。
6.所属技术领域:根据项目内容,依次从下面领域中选择,可复选。
(1)生物种业;(2)名优特农作物高效安全生产;(3)畜禽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 业;(6)农业设施与节水农业;(7)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8)农产品储运与加工;(9)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0)农村民生。
7.项目起止年限: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2-3年;投入人月数:指项目满月度工作量人员数;自有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将自有资金转为用于该项目的经费(不包括集资和借款);数字校验:填报时,注意栏目提示的取值范围或平 系。
8.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或中央有关部委相关司局。
9.本报表的指标定义由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负责 。
一、申报(牵头)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牵头)单位名称
法人
组织机构
法人联系电话
单位主管部门
独立研发机构(有/无)
通讯地址
单位所在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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