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3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在做好日常会计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夯实一项基础,实施两项改革,完善三项制度,推进四项工作". 夯实一项基础:围绕市县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改革后,单位会计人员核算生疏的实际情况,推进市县财政部门全面开展会计基础和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全面掌握财政法规政策,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为财政改革、精细化管理增收节支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两项改革:一是开展会计初级专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无纸化考试政策宣传,完善考务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有关考试人员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改革工作在全省顺利实施.二是开展总会计师资格认证改革,拓展会计管理工作新领域.按规定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定评价机制,在全省范围开展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工作,为合格人员颁发《黑龙江省总会计师资格证书》,将财政部门出具的认证意见作为有任职权限的主管部门考核、任用总会计师的重要前置条件. 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和《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完善、升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考试、接收国家试题题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市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统培训;结合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管理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办法》更具实用性、约束性和系统性.二是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确认办法》.在总结两年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总结经验、改进方法,科学评价、强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管理制度.三是完善《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为使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会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完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大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扶持和监管力度,提升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推进四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会计从业资格等级确认工作.利用会计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人员基础信息系统、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等手段,进一步加大会计等级管理工作实施力度,提高会计等级管理社会认知度,通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等级管理,进一步推进各项会计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在加强2012年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 2013年度全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同时研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能上能下淘汰评价办法,提升会计领军人才在社会的地位.三是继续推进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对市县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培训工作;结合会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黑龙江省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工作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工作.2013年是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的收官之年.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培训范围,使培训百分之百覆盖全省9057个行政村和农垦113个农场及1089个作业站,确保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阳光、公开、透明,真正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