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体育的发展史 >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文件
  •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文件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2014-08-12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文件 乐体〔2014〕21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将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根据乐委办发〔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积极组团报名参赛. 附件:1.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 3.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代表团参赛运动员统计表 4.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表 5.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运动员照片粘贴表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2014年8月8日 附件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 规程总则举办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通过比赛,检阅我市群众体育工作成就,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一、主办单位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镇、街道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组,民营企业组 五、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六、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登山共10个大项. 七、参加办法 1.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均可组团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由组团单位负责. 2.各单项参加比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另发)的规定执行,不得超编. 八、代表团 1.代表团团长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团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每个代表团指定若干人员担任代表团工作人员,并确定1名联络员. 2.代表团应自备2.4*1.6米的团旗一面,颜色不限.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旗面文字统一为"**镇","**单位"等. 3.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必须整齐统一,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按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执行. 九、运动员资格 1.凡199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乐清籍人员和在乐清市居住的外来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外来人员必须在2014年6月31日前办理暂住证). 2.代表镇、街道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该镇、街道的在册村(居)民、干部、职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籍不在本镇、街道的运动员,另需提供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一项,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前. 3.代表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干部和职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一项,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前. 4.代表民营企业(民办学校单独组队参加民营企业组,未单独组队教师可代表教育局参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该企业的员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暂住证(时间为2014年6月31日前),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一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1日前.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加比赛,最多只能报名参加3个大项的比赛. 6.大会组委会统一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需填写自愿参赛书面承诺书. 7.运动员资格由各代表团的组团单位负责审查,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有权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和裁定.组委会将对各代表团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凡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已参加比赛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十、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项目、分场地、分阶段的方法进行.比赛时间和项目统一由大会组委会安排. 2.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单项竞赛规程与本规程总则不一致的,以本规程总则为准. 3.参赛单位分三组:镇街道组,市直机关(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组,民营企业组.按分组比赛成绩统计排列代表团金牌数名次、奖牌数名次和团体总分名次. 4.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各项目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特定规则. 十一、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篮球、五人制足球、拔河、游泳项目除外).参加比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队(人)数录取. 2.篮球、五人制足球录取前8名,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4金、2金、1金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3.拔河录取前8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3金、2金、1金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4.游泳项目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2倍计分.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参加实际人数录取. 5.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发). 十二、代表团名次 设代表团金牌总数名次、团体总分名次.金牌总数名次、奖牌名次、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 1.金牌总数名次排列办法:按代表团所获金牌多少排列.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数相等,按所获奖牌多少排列名次;奖牌数相等,按团体总分多少排列名次. 2.团体总分名次排列办法:按代表团的得分多少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按金牌数多少排列名次;如金牌数相等,按奖牌数多少排列名次. 3.奖牌数名次排列办法,按金牌数多少排列名次,如金牌数相等,按团体总分多少排列名次. 4.破乐清市全民运动会纪录每项加5分. 十三、报名和报到 1.报名时间:各代表团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将报名单报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群体科(联系电话:62537141),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交验运动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寸照片两张,暂住证原件、复印件,三金证明和运动员自愿参赛承诺书,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2.竞赛规程、报名表可在以下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http://xxgk.yueqing.gov.cn/YQ038/index_1.html 3.各代表队报到时间: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 十四、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食宿、交通自行安排,经费自理.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田径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竞赛项目 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六、参加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3.分乡镇组、市机关(含驻乐部队)和企事业组、民营企业组进行比赛. 4.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发. 八、录取名次 1.个人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接力加倍).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根据各单位得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如积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各组团体录取前八名.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器械重量表组别铅球男子7.26公斤 女子4公斤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游泳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男、女50m自由泳、100m自由泳、200m自由泳、50m蛙泳、100m蛙泳、50m仰泳、50m蝶泳、4*50m自由泳接力.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运动员资格按《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3.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 七、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按乡镇组、市机关(含驻乐部队)和企事业组、民营企业组进行比赛. 3.200m自由泳、4*50m自游泳接力项目,以及不足6人(含6人)的项目均一次决赛,按成绩排定名次. 4.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1.个人和接力项目均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得分加倍计分,并计入团体总分.人数(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的人数(队数)录取,名次得分值不变.各组按照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团体录取前6名. 2.破乐清市全民运动会最高纪录加5分.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1.各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3.各队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要求从4号至15号. 六、参加办法 1.分组 按乡镇组、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组、民营企业组进行比赛. 2.比赛办法 每组参赛队数在6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超过6队则采用先分组循环,然后根据小组名次进行交叉附加赛决定名次. 3.计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 (3)如遇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 1.录取前8名,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4金、2金、1金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九、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男子五人制足球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举行,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教练员1人,领队1人和运动员12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的2006年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暂行). http://chinafutsal.sports.cn/bulletin/2008-08-27/209064.html. 2.运动员统一带护腿板上场比赛且不能佩带眼镜或其它有可能伤及自己或对方的任何饰物. 3.比赛用4号足球,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时间休息10分钟,每半场比赛各队均有一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 4.服装规定:每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无号码、重号者不得上场比赛,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各录取前8名,分别按36、28、24、20、16、12、8、4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4金、2金、1金计入各代表团奖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八、报名办法 1.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男女单打、男子双打.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2名.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分镇街道组、市机关(含驻乐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组、民营企业组决出团体和个人名次. 3.混合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小组循环赛,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单、男单、女单、男单、男单),每场比赛五局三胜制;第二阶段进行前八名附加赛,(参赛队少于7队则进行单循环赛). 4.单打、双打比赛采用淘汰赛(根据上届全民运动会成绩确定种子选手),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5.本届比赛使用三星"红双喜"40mm橙色乒乓球. 八、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羽毛球活动中心(苗圃球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女单打、男子双打.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2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羽毛球竞赛规程》,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15分直接得分制. 2.混合团体:比赛分乡镇、机关组和企事业单位组. 3.混合团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男子运动员不能兼项. 4.单项比赛不分组,采用单淘汰制. 5.比赛具体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6.比赛用球:银鹤牌比赛用球. 八、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团体、个人.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九轮积分循环制,分乡镇组、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民营企业组决出团体和个人名次,同单位选手不排除编对. 3.比赛时限为每局每方45分钟包干制,先超时者判负. 八、名次计算 1.个人名次以积分多少排列,多者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比较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直胜、犯规,仍不能区分,则由电脑编排决定. 2.团体名次以同队选手个人名次分相加计算,少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队之间个人名次,高者列前(名次分换算办法: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 九、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一、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围棋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团体、个人.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分乡镇组、市机关(含驻乐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组、民营企业组决出团体和个人名次,同单位选手不排除编对. 3.比赛时限为每局每方60分钟包干制,先超时者判负. 4.个人名次以总得分计算,总得分高者列前.团体名次以三名运动员名次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名次分换算办法: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团体名次雷同情况下,以团体中个人最高分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拔河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团体.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9人,女运动员3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另定. 2.每队上场参赛人数为10人(男8人女2人),如人数不足或者迟到10分钟,均按弃权论处.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4.二队隔距为5米,以拉过中心点1.5米为准,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为0分(第一阶段). 5.比赛中,如发现有非参赛人员在帮忙时,裁判员可判该队为负; 6.运动员可以不允许戴手套. 八、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分别按3金、2金、1金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登山比赛 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10月中旬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市直机关(含驻乐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 五、比赛项目 混和团体、男女个人.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5人,女运动员3人. 2.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办法 1.比赛线路为西门村西岑山健身步道(市职高附近),赛程约2.2公里,运动员按沿途设置路标前进. 2.分乡镇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民营企业组. 3.混合团体比赛由男5名、女3名运动员组成,按所有参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混合团体名次,未报足男5名、女3名运动员参赛条件的,不予计算混合团体名次. 八、录取名次 1.各组均录取前8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混合团体按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如参赛人(队)不足八名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计分值不变.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照《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参赛报名 各单位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单送交乐清市体育局群体科(乐清市乐成镇建设西路体育中心内),以打印形式填报,并经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联系电话:62537141).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十、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1.设仲裁小组. 2.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均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代表团参赛运动员统计表 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联络员: 电话:电话:电话: 序号 姓名性别 田径羽毛球 乒乓球 登山游泳象棋围棋拔河足球篮球123456789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请在相应的项目栏打"√",此表可复印. 附件4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表名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教练:手机: 姓名 性别 100 m 200 m 400 m 800 m 1500 m 4*100m 4*4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男男男男男男男男注:1、在参加单项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教练:手机: 姓名 性别 100 m 200 m 400 m 800 m 1500 m 4*100m 4*400m 跳高 跳远 铅球 女女女女女女女女注:1、在参加单项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教练:手机: 姓名 性别 50 m自100 m自200 m自50 m蛙100 m蛙50 m仰50 m蝶4*50 m自男男男男男注:1、在参加单项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教练:手机: 姓名 性别 50 m自100 m自200 m自50 m蛙100 m蛙50 m仰50 m蝶4*50 m自女女女女女注:1、在参加单项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身高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球衣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男子五人制足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身高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球衣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拔河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打 双打 团体 1 2 3 4 5 6 注:1、在参加项目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打 双打 团体 1 2 3 4 5 6 7 8 注:1、在参加项目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备注 1 2 3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围棋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备注 1 2 3 注: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登山比赛报名表 单位: 盖章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个人 混合团体 1 2 3 4 5 6 7 8 注:1、在参加项目栏内打√ 2、请各代表队以打印形式填写报名表,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qsports@163.com. 附件5 乐清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运动员照片粘贴表 代表团:盖章) 运动员:运动员: 参加大项:参加大项: 运动员:运动员: 参加大项:参加大项: 运动员:运动员: 参加大项:参加大项: 注:1、每位运动员需粘贴2张二寸照片; 2、此表可复印. 抄送:温州市体育局,中共乐清市委办,乐清市府办.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印发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DOC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中国体育发展史  体育发展史  学校体育发展史  希腊罗马体育发展史  体育新闻的发展史  世界体育发展史  中国体育发展史论文  中国传统体育的发展史  我国体育教学的发展史  医疗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