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ZJPORT-JMT-20092919001 甲方: 乙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加贸通系统是乙方为加工贸易企业开发的应用系统,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向乙方购买加贸通系统.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服务开始日期: 年月日服务结束日期: 年月日加贸通系统功能 加贸通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仓库联网监管:仓库基础数据维护、归类归并、出入库管理、仓库综合查询. 电子化手册:备案资料库、通关手册、数据报核、加贸授权管理. 加贸业务综合查询:通关数据管理、手册辅助核销、合同手册管理、报表中心. 辅料管理:辅料申报、报核、辅料查询、辅料预警. 费用清单 加贸通系统费用按年维护费的方式收取,自加贸通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系统使用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的系统维护费按照系统功能区分,价格如下 系统功能 年维护费(人民币:元) 请勾选需要开通的功能 (打√或*) 仓库联网监管 1800 √ 电子化手册 1200 加贸业务综合查询 3000 辅料管理 免费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维护费用,共元(人民币)整. 自合同签订满一年或续签本合同前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系统维护费,具体维护费按费用清单标准支付. 乙方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银行帐号:95160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签订合同并完成费用支付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加贸通账户,并为甲方提供产品安装指导和业务操作指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话咨询及远程技术服务,如确实需要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甲方以传真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 乙方对加贸通系统进行统一的维护及功能升级,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甲方应为加贸通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以确保加贸通系统正常运行,必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的要求参见《加贸通-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对于甲方由于网络故障、电脑遭受病毒破坏、系统环境崩溃导致加贸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从而引起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系统版权和保密协议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乙方的版权.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仅供甲方使用,未经乙方授权人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免责条款 乙方不承担以下责任: 1.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 2.甲方操作人员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 3.其它由甲方使用系统所引起的数据丢失、数据外泄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的相关事项若有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若经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则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执行中若存在费用变更,或存在由于争议引起的索赔,只对当时以年为单位的单个维护期产生影响,不对其他维护期产生任何影响. 合同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