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二、贷款申请受理地点: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东岳大街泰安市中医医院对过).办公电话:0538-6368587. 三、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1、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泰山区户籍的在校贷款学生. 2、有贷款需求且户籍在泰山区的高校录取新生. 3、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且户籍在泰山区的学生,凭学校出据的相关手续办理. 四、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五、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签订电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简称《承诺书》).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承诺书》,并停留一定时间供其阅读,学生阅读后点击确认. (二)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及以后本息回收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 95188.) (三)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四)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 "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及重置在线系统密码服务. 附:1、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泰安市泰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