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商会汇总表 > 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 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2009-02-01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团佛字[2009]13号
    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各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以下简称“见习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团十六大的总体部署,依托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见习基地建设原则
    1、分级建立。由各区团委分别联系企事业单位、募集岗位,根据岗位数量建立中央级、省级、市级,三级见习基地。
    2、分级授牌。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即可授牌。其中: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1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市委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2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省委授牌;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3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中央授牌。
    3、属地协调。团中央、团省委联系建立的见习基地,按见习基地所在地由团省委统一协调,市、区团委负责具体对接工作。团市委建立的见习基地,按见习基地所在地由各区团委负 体对接工作。
    4、动态管理。团市委将对市级授牌单位负责评价所建立的见习基地的运转情况,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对工作优异的见习基地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原则上每年评价一次。对团中央、团省委联系建立的在我市区域内的见习基地,将配合团中央、团省委做好各项 工作。
    5、基层对接。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团委联系到的企事业单位和岗位提供给所在地基层团组织使用,团市委联系到的企事业单位和岗位也调挤给基层团组织使用。各区团委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组织推荐本地青年参加见习,可以优先考虑有创业意向、家庭经济困难、初次就业的应届大学生。
    6、就近就便。原则上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在同一城市对接,特殊情况由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或相关机构协商。
      三、工作目标
    2009年2月-3月,各区团委按照任务分解要求(附件1),积极联系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岗位建立中央级、省级、市级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共100个。
    四、首批见习基地的建立
    首批见习基地的建立应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的规模、行业分布及所能覆盖的青年群体类别等要素。
    (一)建立方式
    1、与历届全国、省级、市级“杰出青年农民”、“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商会会员沟通,争取在其企业建立;
    2、发挥团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发动青联委员等的作用,在其企业或单位建立;
    3、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争取与单位领导争取岗位,在其企业或单位建立。
    (二)建立标准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有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
    2、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有承担见习任 能力;
    3、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2至3个月,每期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
    4、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与岗位相关的技能指导或培训;
    5、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6、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三)建立程序
    1、按照见习基地建立标准,广泛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经双方同意,团市委与有建立见习基地意向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合同”(见附件2);
    2、见习基地统一挂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牌子。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进行调整,三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五、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 以企事业单位为主,由企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见附件3、4、5),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日常管理仍以学校为主,各区团委负责跟踪服务;
    2、见习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团委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见习人员管理。
    六、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09年2月。
    2、实施阶段。2009年3月6日前,各区团委根据任务分 (附件1)联系 首批见习基地,填写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并报团市委核定;2009年3月20日前,各区团委按照岗位需求完成见习人员招收工作,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对接,将对接结果汇总到团市委,团市委统一报团省委;2009年4月1日开始,见习人员陆续到岗见习。

    下一页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DOC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深圳市青年商会  苏州青年商会  苏州市青年商会  北京青年商会  晋江青年商会  佛山市青年商会  南海青年商会  大连青年商会  青年商会  广州青年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