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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粤农〔2011〕32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 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紧落实扶持项目.各地要按照《方案》的条件及扶持项目分配指标要求,尽快组织各县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公开择优选择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带动力强的项目作为拟扶持项目(园艺作物标准园项目原则上要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场为实施主体),并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一式三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补助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在2011年完成.列入补助范围的项目必须是2011年当年建设实施的项目,以前年度已建设项目不予验收补助.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验收考评.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贴.请各地级市及省直管县农业、财政部门于2011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验收申请. 四、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各地要加强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各地要将项目投入、实施情况及成效及时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并送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联系.联系人:张国杭(畜牧业) 电话:020-37288297;郑如钦(种植业) 电话:020-37288274. 附件:广东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主题词:农业 项目 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 生产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推进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 "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一)蔬菜.全省建设18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园(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4个水果标准化生产园和1个茶叶标准化生产园. 蔬菜:每个标准设施蔬菜园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每个标准露地蔬菜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18个标准园年提供优质淡季蔬菜3万吨以上,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每个标准化水果生产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产量稳定,其中柑桔3吨/亩以上,香蕉2吨/亩以上,荔枝、龙眼0.5-1吨/亩.产品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商品果率95%以上,优质果率80%以上. 茶叶:茶叶标准化生产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园相好,名优茶产量50公斤/亩(干毛茶)以上,或大宗茶产量150公斤/亩(干毛茶)以上.加工设施齐全,能满足标准化、清洁化生产要求. (二)畜产品.全省建设2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53个肉鸡标准化养殖场.年提供优质肉产品7万吨(其中:猪肉3万吨,鸡肉4万吨). 生猪:每个养殖场年出栏0.5-5万头生猪. 肉鸡:每个养殖场年出栏5-100万只肉鸡.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开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种植场、养殖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 (二)先建后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批准实施的项目,种植场按照农业部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进行改造,养殖场按照农业部发布的生猪和肉鸡标准化示范场标准进行改造,对于完成项目任务,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优先安排改扩建种植、养殖场.种植业重点扶持农业部已公布确定的51个园艺作物标准园(附件1);养殖业重点扶持农业部已公布确定的77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已承担过国家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畜禽标准化扶持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二)补助内容 蔬菜(水果、茶叶):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推广优良品种、简轻栽培、病虫害防控、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关键技术,完善主栽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民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发展标准化畜禽养殖,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的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在完善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有农牧结合条件的,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其他的因地制宜采用现代粪污处理技术,改善工艺设施条件,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三)补助标准 种植业:每个标准园平均奖励50万元. 畜牧业:每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平均奖励50万元,每个肉鸡标准化养殖场平均奖励2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项目申报备案 根据广东省"菜篮子"生产布局和消费需求,我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主要选择在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扶持,注重提高抗灾害能力、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确定承担单位. 蔬菜(水果、茶叶):根据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农业部公布的各地标准园数量情况、各地产量确定各市建设任务(见附件2).蔬菜项目重点在农业部公布的符合条件的标准园及主产市中产生;水果突出主产区和重点品种区域布局,茶叶重点在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园中产生.已承担过国家201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扶持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生猪、肉鸡:根据广东省生猪、肉鸡生产布局、产量确定各地区建设任务(见附件4).生猪项目主要在48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中产生;肉鸡项目以2010年各地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肉鸡养殖场数为基数,按因素法分配项目任务, 已承担2010年肉鸡标准化扶持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各地级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以上条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备案工作,其中:园艺作物标准园、生猪项目、肉鸡项目按照指标1:1申报,多报的将不予受理.项目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会同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地级市.各地级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备案.南雄、紫金、兴宁、封开等4个省直管县由县级部门直接报省.各地要抓紧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在年内完成. (二)抓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考评,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农业部、财政部对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抽查. 蔬菜(水果、茶叶):以《农业部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等为评分基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享受国家补助的标准园名单,并将列入农业部标准蔬菜园名单. 畜产品:以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享受国家补助的养殖场名单. (三)加强协调领导 项目区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 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有关领导组成项目实施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关市、县农业部门要与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指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在每个创建标准园树立一个标牌,注明创建单位、责任人、目标任务、技术要点、补贴政策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资源整合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通过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整合相关项目资源,发挥聚集效应,提高创建水平.各有关市、县(区)结合当地财力,地方财政尽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农业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发挥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推进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工作更好开展. (六)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农业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 附件:1.农业部公布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名单 2.园艺作物标准园扶持项目指标分配表 3.2011年园艺作物标准园扶持项目申报书 4.农业部公布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5.2011年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分配表 6.2011年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养殖场申报表 7.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农业部公布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名单 承担单位 备注 承担单位 备注一、蔬菜(22个) 平远县上举镇新福地果业专业合作社 已扶持 福天来果蔬有限公司 怀集县大岗镇谭英村东瓜冲沙糖桔示范场 广州东升农场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县浸潭镇六洞村柑桔协会 派潭镇合利菜场 潮州市果树研究所 澄海区莲上农业技术综合示范园 普宁占陇镇西南村柑桔协会 已扶持 佛山西江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已扶持 云安县南盛镇园林柑桔场 已扶持 翁源县新源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 已扶持 翁源龙仙镇李洞村柑桔协会 始兴县玲珑蔬菜流通合作社 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垦区 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有限公司(兴宁) 坦洲镇香蕉协会 已扶持 勇记农业开发(惠州)有限公司 已扶持 廉江市新民镇荔枝专业合作社 博罗益加菜场 湛江东海联发香蕉专业合作社 陆丰朝宏农民专业合作社 吴川市诚信绿色香蕉专业合作社 海丰绿洲蔬菜专业合作社 徐闻县城东大水桥农场 阳春市春湾镇蔬菜专业合作社 高州市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 阳西儒洞镇西荔王果蔬菜专业合作社 电白县谢汝刚果场 雷州市客路镇迈港经济联合社 深圳市西丽果场 湛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山前荔枝专业合作社 广东绿洲农业局发展有限公司 已扶持 陆丰市畜牧果林场 高州超记菜场 东莞荔香湿地公园荔枝园 高要市蚬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阳西县儒洞镇西荔王果蔬专业合社 阳山粤普蔬菜有限公司 阳东县塘坪镇长乐村白石果园 普宁市水果蔬菜发展公司 增城市新塘镇沙埔万田水库瑶湖农场 惠来县潮宜轩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三、茶叶(4个) 二、水果(25个) 潮州益兴茶叶实业公司 已扶持 汕头市玉浦柑桔专业合作社 潮安县凤凰镇茶叶协会 已扶持 和平县福联综合农场 大埔县西岩茶叶集团有限公司 梅县华银垦植场(金柚) 广东京明茶叶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注:2010年国家已扶持的不再列入今年申报扶持范围;农业部已对深圳市单列安排,深圳市西 丽果场也不列入今年申报扶持范围 附件2: 园艺作物标准园扶持项目指标分配表 序号 地市 蔬菜 备注 水果 茶叶 1 广州市 2 2 汕头市 1 3 韶关市 1 4 河源市 1 5 梅州市 1 其中兴宁1个1(沙田柚) 1 6 惠州市 1 7 汕尾市 1 8 东莞市 1 9 中山市 1 10 江门市 1 11 阳江市 1 12 湛江市 1 1(香蕉) 13 茂名市 1 1(荔枝) 14 肇庆市 1 1(沙糖桔) 15 清远市 1 16 潮州市 1 17 揭阳市 1 合计18 4 1 附件3: 2011年园艺作物标准园扶持项目申报书 作物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制一、项目县及标准园创建作物生产情况 申报标准园基本情况:标准园地点、产地环境、主要品种、生产规模(包括连片生产面积)、总产量、平均单产.技术措施、制度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产后商品化处理、产品质量认证、示范带动、生产效益等情况. 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现有基础条件 生产设施(道路、电力、排灌、水土保持、生产加工及其他相关设施)、技术基础等. 三、项目目标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关键技术 五、实施计划进度 承担单位 申报声明 本申报书情况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 年月日县级农业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县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注:本申报书由承担单位填写,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文档发至省农业厅种植业 处(邮箱:zzycc@gdagri.gov.cn) 附件4: 农业部公布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序号 示范场名称 序号 示范场名称 1 梅县客乡农牧有限公司 25 茂名市茂港区贵景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2 梅州市畜禽良种繁殖场种猪育种中心 26 广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 3 广东宝兴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27 高州市三和牧业有限公司 4 梅州生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8 广东加大畜牧有限公司 5 丰顺县中联种猪场 29 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6 韶关市天益农业有限公司 30 东进农牧(惠东)有限公司 7 惠州市兴牧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31 惠来德云科技种养有限公司 8 茂名市丰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2 韶关市牧科种猪场 9 肇庆市益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牧良种场 33 鹤山绿湖农庄 10 广州市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 34 广东王将种猪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良种猪场 35 清远市畜牧水产示范场莲塘良种猪场 12 博罗县泰美畜牧有限公司 36 普宁市福泰养殖业有限公司 13 惠东县生源农业有限公司 37 惠州市源茵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14 中山市白石猪场有限公司 38 广州市百兴畜牧饲料有限公司 15 茂名市正田原种猪场 39 河源兴泰种猪有限公司 16 韶关市新丰板岭原种猪场 40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鹤山分公司宅梧猪场 17 汕头市德兴种养实业有限公司新广大原种猪场 41 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 18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海联水产畜牧养殖场 42 肇庆市食出公司大旗岭猪场 19 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致富猪场 43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水台原种猪场 20 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44 肇庆市种畜繁育场莲花原种猪场 21 陆丰超发种畜有限公司 45 广宁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 22 清远市清城区江埗养殖场 46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种猪场 23 潮州市绿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47 电白县旭茂种猪场 24 茂名市菜篮子工程基地顺达种猪场 48 湛江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种猪场 附件5: 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分配表 序号 地市 生猪 备注 肉鸡 备注 1 广州 1 4 2 汕头 1 2 3 佛山 0 3 4 韶关 1 3 其中南雄1个5河源 1 3 其中紫金1个6梅州 2 其中兴宁1个4其中兴宁1个7惠州 2 3 8 汕尾 1 2 9 江门 1 5 10 阳江 1 2 11 湛江 1 3 12 茂名 2 4 13 肇庆 2 其中封开1个3其中封开1个14 清远 1 3 15 潮州 1 1 16 揭阳 1 2 17 云浮 1 6 合计 20 53 注:生猪项目指标根据各地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个数安排,肉鸡项目指标根据因素法(以2010年各地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鸡场户数为依据)分配,结合产业区域发展方向 进行调整. 附件6: 2011年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 养殖场申报表 生产类别: ( )生猪 ( )肉鸡 单位名称:公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年月日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申报2011年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 二、本申请表由养殖场填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需上报的其它材料: 1.养殖场平面图和污水处理图; 2.用地证明复印件;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复印件; 5.排污许可证或环保证明复印件; 6.其他资格证明(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绿色或无公害产品认证、港澳出口注册场和龙头企业证书等)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请勿使用文件夹).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地址隶属关系 经济性质 电话邮编建场时间 负责人 总投资(万元) 占地面积(平方米) 栏舍面积 (平方米) 年总产值 (万元) 职工人数总计 人,其中:本科以上 人、大专 人、中专 人 生产情况 生猪 肉鸡 母猪存栏:头 年存栏生猪:头 年出栏肉鸡:只 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 发证单位 编号有效期养殖场备案情况 是否畜禽标识 代码 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是否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发证单位 编号有效期概况(良种、设备、生产规范、防疫、粪污处理等现状和计划改造任务) 养殖场申报声明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 年月日县级畜牧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县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畜牧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附件7: 畜禽标准化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1.生猪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占地面积(㎡) 母猪存栏(头) 年出栏肉猪 (头) 年总产值(万元) 2.肉鸡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占地面积(㎡) 年出栏肉鸡(只) 年总产值(万元)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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