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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8月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简称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研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第二章 组织第三条 设立课题管理委员会和课题管理办公室作为课题的领导组织和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 课题管理委员会由山东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领导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领导任负责人,由相关业务负责人、专业人员任委员会委员. 课题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批课题规划及选题指南. 2.审批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规定. 3.领导课题管理办公室工作. 第五条 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订本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和规定. 2.负责制定年度的课题选题指南. 3.组织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4.监督、检查立项课题的研究进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部署中期检查、撤销课题及减少或追加课题研究费用. 5.指导、批复所设课题的成果评审和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组织课题的成果汇总汇编和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课题类别和选题要求 第六条 课题管理办公室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课题选题指南",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5年. 第七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的科研选题,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应用问题为主攻方向,集中破解当前教育考试改革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选题过程中注重专业理论和本职工作相结合,鼓励技术创新,重点支持有学术价值、理论水平高、值得应用推广的课题. 第八条 申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年度申报通知中的"课题选题指南"直接选择研究课题. 第九条 所申报课题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挑战和问题,课题研究能够立于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沿,所选方向要有重大研究价值,要有一定理论深度、前瞻性和预见性.应用研究要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第四章 申报第十条 山东省课题管理委员会,在有利于促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上述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考试机构的负责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应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书面推荐. 3.由多人参加的课题必须注明第一负责人(即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 4.以往承担的课题未按规定结题或者不严格遵守课题管理办法者,不得继续申报新课题. 第十二条 申报人登录网上申报系(http://ky.sdzk.gov.cn),在线填写申报人信息、课题网上评审表,根据当年课题申报的要求和《课题管理办法》规范,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二),以附件形式上传.迟于规定截止日期上报的申报书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本单位对承担课题的态度及科研条件等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 申报课题超出当年选题指南的范围,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五章 评审第十五条 课题评审工作在课题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课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第十六条 课题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成立课题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由课题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评审要求: 1.课题评审坚持公平竞争、保证重点、择优立项的原则. 2.课题评审中妥善掌握各类课题的适当比例,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前瞻性课题研究. 3.对申报相同内容的课题,经过充分论证分析,择优确定一项.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研究基础者,可优先立项. 4.对科研课题的评审工作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本人申报或与本人有关的课题时应该回避. 5.为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干扰,评审结果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对外泄漏评审情况. 第十八条 评审过程: 1.课题评审以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或网上评审)相结合、匿名评审和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组根据评审要求审阅"课题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然后进行专家组集体评议. 2.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分或等级分类,从符合课题研究要求,有较强研究实力的课题组中进行提名立项. 3.所有提名立项课题,由课题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 4.经过评审立项的课题,由课题管理办公室正式发函通知课题负责人,认定课题立项,并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对申报人提出自行解决研究经费的课题,在审批立项时适当放宽标准,甚至不占用立项指标. 第二十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审时不予立项: 1.没有研究性内容的常规性工作和任务. 2.课题研究缺乏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3.研究设计缺乏合理性,目标不明确,研究方法不科学. 4.不具备课题研究条件,预期难以完成研究任务. 5.承担以往省教育招生考试科研规划研究课题未完成者. 6.以往规划中已经立项并已研究过的课题,且无新的研究内容,或继续研究预计难以取得新的突破的. 7.以往课题研究经费使用中有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 第六章 课题经费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每年从其事业费中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课题资助费用,其中10%作为课题评审管理经费和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基金. 第二十二条 课题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将经费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在课题立项后一个月内,按照课题经费的40%拨付课题启动费;课题通过中期检查以后,再拨付课题经费的40%;结题申请批准后,拨付课题经费的20%.经费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由其单位财务部门代管、监督,由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课题负责人按申报表中所列的各项经费支出范围,在依托学校或相关单位财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支配和使用课题经费;依托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2.数据采集费:指围绕课题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及相关费用. 4.设备购置和使用费:指购买和使用收集资料、采集分析数据所需器材的费用.设备使用费包括资料录入费、资料查询费、上网费和软件费等. 5.会议费:指围绕课题研究举行的课题开题、专题研讨、成果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6.咨询费:指为开展课题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 7.劳务费:指经课题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课题评审专家参加会议评审时,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用. 8.印刷费:指打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的费用. 9.管理费:指课题依托学校提取的用于管理课题的费用,不得超出总经费的5%. 10.其它: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 第二十四条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追回所拨款额.经同意因故停止的课题,资助经费余额要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于在经费开支中违反财务制度的课题,除撤销课题、追回经费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课题申报单位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力度作为课题立项、检查、验收和评奖的依据. 第七章 课题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科研课题的开展.建立网上课题申报、专家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评审和结题验收于一体的课题管理系统,促进管理科学化. 第二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管理与支持,在人、财、物、时间等方面给予保证.课题负责人全面领导、组织课题的研究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将对课题的执行情况和各单位课题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课题负责人接到课题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课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及时将"课题开题报告"(附件二)报课题管理办公室.课题管理室根据课题进展情况,适时对各类课题进行过程监督和中期检查.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各课题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三),上报课题管理办公室. 1.中期检查由课题管理办公室统一布置.中期检查是否合格将作为后续拨款的依据. 2.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课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不按计划进行的,中期检查不予通过. 3.课题管理办公室对于未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拨后续经费. 第三十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交流会、研讨会、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促进相关课题的交流. 第三十一条 课题进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四),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4.课题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6.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将撤销课题: 1.课题立项批准后三个月内,未进行开题. 2.课题负责人长期离岗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 3.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5.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6.剽窃他人成果. 7.两次评审未获通过. 8.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三条 对撤销的课题,除对课题负责人提出批评外,还要酌情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报新的课题. 第八章 成果评审和验收结题 第三十四条 列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予以结题验收. 第三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工作,课题研究成果具备以下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免于评审: 1.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上述奖项包括国家及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国家及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明确采纳,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 3.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有2篇以上(含2篇)在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被重要学术会议录用或刊发,并有明确标识该课题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申请免于评审的,在填写"课题成果评审申请·审批书"(附件六)时,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原件. 第三十六条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后,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交"课题成果评审结题申请"(附件六),经审核同意后,准备所需材料. 第三十七条 提出结题申请的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成果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课题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 第三十八条 课题研究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交变更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情况外,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九条 "课题成果评审结题申请"经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课题负责人须按"课题材料装订格式"(附件七)报送装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第四十条 课题管理办公室组建"课题评审专家库",负责课题立项、中期检查、成果评审、结题验收和奖励评审工作.专家库由各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在所属专业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专业科研能力的业务人员;课题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处室具有高级职称和研究水平较高的人员等三部分组成. 第四十一条 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或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非被评审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且同一单位或上级单位人员不能超过2人. 第四十二条 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对被评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影响和干涉. 2.要求评审组织单位提供被评审成果及有关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对被评审成果的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其做出解释. 3.会议评审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坚持在评审结论中记录自己的评价意见. 4.要求排除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因素,必要时可以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中止评审工作的请求. 5.获得评审工作的合理报酬. 第四十三条 评审专家应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对被评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全面、科学、公正、客观评价,并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评审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 3.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等. 4.评审工作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信誉制度的制约,接受社会、评审组织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5.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专家的人选、评审过程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 第四十四条 成果评审方式及程序.成果评审方式有通讯评审(或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 各课题管理单位可组织本单位承担课题的集中结题工作,但必须填写"课题集中结题委托申请书"(附件八),报经课题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 1.通讯评审:由评审组织单位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匿名评审(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组专家5-7人,每位专家均需填写"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个人)"(附件九). (1)评审组织单位将被评审成果和有关材料寄(或发)送给评审专家. (2)评审专家在详细审阅评审材料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填写并提交"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个人)",在规定日期截止前交还所有评审材料. (3)评审组织单位回收并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意见书并向申请评审者反馈. 2.会议评审:由评审组织单位聘请同行专家召开评审会,评审专家5-10人.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的意见填写在"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组集体)"(附件十)中. (1)评审材料在会议评审前寄(送)达评审专家,专家预先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2)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成果内容、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3)评审专家提问,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 (4)专家组在充分评议(申请评审者回避)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通过评审以及形成评审意见,填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组集体)",所有评审专家签名认可. (5)评审专家组综合汇报和答辩、评议情况. (6)评审组织单位向申请评审者反馈专家组评审意见. 第四十五条 评审内容. 1.评审"课题申报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2.参照"课题成果评审参照指标"(附件十一)评价研究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价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学风是否严谨;评审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价值等. 第四十六条 经费保障 课题管理办公室采用匿名通讯评审(或网络评审)方式将成果评审材料寄发给专家评审.通讯评审(或网络评审)所需费用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预设的课题评审管理经费中支出(参照省教育厅相关评定费用标准执行);会议评审所需费用由课题负责人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 第四十七条 结题验收.课题管理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并提出评定建议:A(建议优秀)、B(同意结题)、C(不同意结题).课题管理办公室综合专家的意见,给出评定结论. 评定为A的标准:在课题正常执行期内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的各项任务,研究成果取得了重要的发现与创新,丰富和拓展了该学科的理论体系,主要研究论文在主要期刊发表.课题研究做了大量工作,研究设计与实施严格、规范;论述全面、资料可靠.研究成果有明显的前沿性和开创性,对学科发展有重要的奠基和引领作用;对解决教育实践问题有创新性的指导意义,有广泛的应用与开发前景. 评定为B的标准:在课题正常执行期内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的各项任务,达到课题结题的基本条件.专家评定为B的课题准予结题. 评定为C的标准:在课题正常执行期内未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的任务要求,未达到课题结题基本条件. 依托单位对评定为C的课题须督促课题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短半年后重新组织评议.两次评定为C的课题可由课题依托单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提出,中止课题研究.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销课题处理: 1.课题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3.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4.两次申请成果评审和结题均未获通过. 5.课题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6.在课题评审和结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符合上述情形者,课题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主动提出撤项申请.凡被撤销的课题,由课题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报课题. 第四十九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每年集中组织专家对结题进行评优(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当年结题课题总数的10%),对评定为优秀的课题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研究有特色的结题课题,或在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科学意义较大,应用前景较好,有必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推荐,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后,视情况给予连续资助. 第五十一条 鼓励各课题申请山东省科技项目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参照《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和各级评奖工作,费用自理. 第五十二条 凡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全额经费资助的课题,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所有;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课题组所在单位共同提供经费资助的课题,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课题组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第九章 成果的推广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课题组和课题承担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对通过评审的课题成果(除成果不宜公开的以外)进行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实践中的作用.包括: 1.召开成果专题报告会或在招生考试系统召开的会议上宣讲. 2.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科研简报登载. 3.优秀科研成果出版专著、论文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成绩优秀、应用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从预设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一 课题申报书 附件二 课题开题报告 附件三 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四 课题变更申请表 附件五 课题成果评审申请审批书 附件六 评审结题申请表 附件七 课题成果评审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八 课题集中结题委托申请书 附件九 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个人) 附件十 课题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附件十一 课题成果评审评估参照指标 附件二 编号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申报书课题分类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全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报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权使用课题申报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图虚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必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方.研究成果必须先评审后发表,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层级应与课题通知书相一致.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账.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填表说明: 一、请用计算机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二、本表报送一式2份.请用A4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律打印(如网上填报,按需打印). 三、封面右上方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代替. 四、本表所附活页供隐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联系. 六、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课题分类 1.政策与制度,2.考务与管理手段现代化,3.命题与测量技术、评价,4.办考队伍建设,5.比较研究,6.关于命题与评卷的建议课题,7.关于高考与基础教育,8.其他 课题名称 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担任导师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A.博士生导师 B.硕士生导师 工作单位 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 所在市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01济南 02青岛 03淄博 04枣庄 05东营 06烟台 07潍坊 08济宁 09泰安 10威海 11日照 12莱芜 13临沂 14德州 23滨州 25聊城 29菏泽 30油田 所属系统 系指申请人单位的属性.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 例如: A.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B.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C.其他科研机构 D.高等院校 E.其他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课题负责人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内容必须填写. 主要参加者 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单位领导、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 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请选项填写,最多限选报3项. 例如: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电脑软件 G.其他 经费类别 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例如: A.申请经费 B.单位资助 如不能获得经费资助,单位是否同意资助经费一栏必须填写. 一、数据表 课程名称 关键词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担任导师 所在市 所属系统 工作单位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单位) (家庭) (手机) 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经费类别 如不能获得经费资助,单位是否同意资助经费 预期最终成果 预计完成时间 年月日二、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近三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 著作者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发表出版时间 三、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近五年"以来承担的研究课题 课题名称课题类别 批准时间 批准单位完成情况 四、课题设计论证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选题的价值 ·本课题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重要观点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2500字左右) 五、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 ·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限填20项) ·主要参加者的学术背景 ·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 六、预期研究成果 主要阶段性成果(限报10项)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最终研究成果(限报3项,其中必含研究报告) 序号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七、经费 经费管理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必须详细填写)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承诺以单位名义支持该项省招考院规划课题,拟资助课题经费 万元,保证课题研究正常进行.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八、推荐人意见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课题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第一推荐人姓名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推荐人签章(须本人亲笔签名或本人印章) 第二推荐人姓名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推荐人签章(须本人亲笔签名或本人印章) 九、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十、课题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人数 实到人数 表决结果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评审组建议立项意见评审组长签章: 年月日评审未通过原因1.活页评审未通过. 2.投票表决未通过. 评审组长签章: 年月日十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批准资助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十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编号课题名称: 课题设计论证(2500字左右) ·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选题价值 ·本课题的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重要观点 ·本课题的主要思路和方法 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2000字左右) ·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限填20项) ·主要参加者的学术背景和人员结构 ·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 预期研究成果 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附件三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开题报告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开题报告内容提示: 1.课题的选题 直接来源于选题指南或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省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应用问题,可以是破解当前教育考试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技术、新方法,可以是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新观点、新实践.总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在选题过程中注重专业理论和本职工作相结合,鼓励技术创新,重点支持有学术价值、理论水平高、值得应用推广的课题. 2.课题的形式 可以是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电脑软件 G.其他等成果形式. 3.开题报告应成为课题组的课题工作开展的规划和预备工作汇报. 课题名称 一、课题研究背景 课题背景情况、本课题所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课题主要研究目标与内容 简述本课题研究工作目标与任务,罗列具体研究工作要点. 三、课题拟采用的研究方式或技术路线 给出本课题在研究工作中,重点解决哪些关键技术问题或工程问题. 四、课题研究计划、人员分工和预期成果 规划课题什么时间做什么,达到什么成果;课题组的人员分工及预期贡献.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可加页) 附件四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中期检查表 课题编号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姓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手机) EMAIL 主要进展情况 (过程与方法) 重要研究观点 (观点明确可操作) 主要阶段性成果 (此处只列标题) 研究工作安排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解决措施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费使用情况 重要变更: 预计结题时间: 签名:年月日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 附件五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变更申请表 课题编号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姓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手机) EMAIL 课题研究内容 及主要成果 课题研究现状 重要变更 及原因 单位意见: 年月日预计结题时间: 签名:年月日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月日附件六 课题类分别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成果评审申请·审批书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0年10月制 声明本评审申请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拥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 特此声明.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适用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评审结题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三、"工作报告"及"研究总报告"的写法和要求见该栏目的"内容提示". 四、课题研究完成后直接向评审组织单位报送评审材料(1套存档,其它提交评审专家),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成果评审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评审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申请免于评审的,须报送评审材料1套;免于评审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报送评审材料. 五、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501室,邮政编码:250011,电话:0531-81916038. 六、将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37_sunh@sdzs.gov.cn. 一、基本情况 提交评审的成果成果主件 成果附件 申请评审方式 原计划成果形式 原计划完成时间 年月日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课题组主要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和职称 任务及贡献 二、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 请按下列提纲填写: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做出的成绩,达到的目标及水平;理论上有哪些突破. (二)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预定目标、进度和研究内容的原因. (三)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其成果的出版、发表情况,转载、采用、引用情况等. (四)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对改进和后续研究工作的设想、建议等. 三、阶段成果 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序号 作者 成果形式 字数 完成时间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期号 四、建议评审或回避评审的专家名单 课题组可提出课题评审专家名单,也提出可能影响评价公正性的建议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建议回避评审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姓名单位职称和职务 建议评审或回避评审的理由 五、申请免于评审的理由(申请者填写此栏) 理由: 证明材料(可另附页): 六、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 课题名称 批准资助总金额 元一、拨入经费 合计 其中自筹: 元二、经费支出 1、科研业务费 小计 元 其中:(元) 2、实验材料费 小计 元 其中:(元) 3、仪器设备费 小计 元 其中:(元) 4、实验室改造费 元5、协助费 元6、劳务费 元7、管理费 元8、其他 小计 元 合计 元三、经费结余 元七、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内容提示:成果是否达到评审要求;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同意评审(或同意免于评审).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八、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名单 及评审意见 姓名 职称 (务) 单位专业 职责 审核结果: 专家签字: 年月日九、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课题管理办公室验收、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十、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研究总报告 (不少于1万字,可另附页) 提示: 研究报告是描述一项课题研究的进展和结果的文件,一般应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承诺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课题,本"研究总报告"可作为课题评审的"成果主件".研究报告的基本元素: 一、简介部分 1.标题 2.序言 3.摘要(不超过500字) 4.内容结构图 二、主体部分 1.研究问题: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假设—核心概念 2.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相关研究成果 3.研究程序:研究设计—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4.研究发现或结论 5.分析和讨论 6.建议(一是针对已有研究的缺陷,提出需要重视或改进的事项;二是根据研究结论获得的启示) 三、参考文献 四、附录(致谢、插图列表、表格列表等) 附件七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评审结题申请表 课题编号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起止时间 课题负责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Email 课题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果(比对《合同书》中规定的计划任务) 评审结题方式(成果评审方式有通讯评审(或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请填报: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 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 附件八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课题材料装订格式 一、封面(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课题成果评审材料 二、装订顺序(目录) 1.课题申报书 () 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 3.开题报告 () 4.中期检查 () 5.成果评审申请审批书 () 6.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 () 7.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 () 8. 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 9.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 除专著外,需上交课题管理办公室装订成册材料最少三套. 附件九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集中结题委托申请书 集中结题组织单位 集中结题课题名称及编号 拟请专家 (姓名、单位、职称、研究专长) 组织结题单位 初审意见 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课题管理办公室 审批意见 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附件十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个人) 课题/ 成果信息 课题名称 成果名称 承担人成果形式 承担单位 课题编号 评审专家信息 姓名职务(称) 单位研究专长 电子邮箱 电话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签字: 年月日能否通过评审 通过 不通过 评估内容 评定等级 A级 B级 C级 综合等级 (优、合格、不合格) 科学性 创新性 规范性 难易程度 应用价值 注: 1.评审意见不少于500字.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评审: 有严重政治问题;有剽窃或作假行为;综合等级为"不合格"者. 3.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4.将此表同时发至下列邮箱: e37_shij@sdzs.gov.cn (0531)81916048 附件十一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成果评审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课题名称 成果名称 课题承担人 成果形式 课题级别 学科分类 评审组专家名单 姓名职务(称) 研究专长 所在单位 评审意见 (提示:*年*月*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单位委托,由*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单位**主持的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课题进行了评审,在听取课题组汇报、阅读课题研究材料、质询答辩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意见:第一,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第二,研究工作和贡献;第三,不足与建议;第四,是否通过评审,同意结题).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能否通过评审 通过 不通过 注: 1.评审意见不少于500字.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评审: 有严重政治问题;有剽窃或作假行为;等级评定出现C . 附件十二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 成果评审参照指标 评估内容 A级 B级 C级 科学性 1.课题意义和价值重要,研究问题真实,研究前提可靠; 2.研究方法适当; 3.论证分析严密充分; 4.结论合理可信. 1.课题意义和价值一般,研究问题真实性一般,研究前提基本可靠; 2.研究方法基本适当; 3.论证分析基本严密; 4.结论基本合理可信. 1.课题意义和价值很小,研究问题虚假,研究前提不可靠; 2.研究方法不当; 3.论证分析不严密; 4.结论不合理、不可信. 创新性 1.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出了新的教育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某种重要的教育理论或学说,引领学术发展; 2.成功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 3.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事实; 4.形成了新的教育成果. 1.研究有所进展,提出的教育理论观点,具有启发性,提出了进一步认识某种教育理论或学说的启发性见解; 2.一般性运用了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 3.获取了一般的第一手资料和事实; 4.形成了一般性的教育成果. 1.研究结论缺乏新意,研究目标不明确,研究不深入,低水平重复研究,研究有明显的错误; 2.没有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或技术; 3.获取了一般的第一手资料和事实; 4.没有形成新的教育成果. 规范性 1.研究体系完整、系统; 2.研究设计与实施规范、严格; 3.论述全面,概念明确,逻辑严密; 4.资料可靠、系统,引证规范. 1.研究体系相对完整, 有一定的系统性; 2.研究设计与实施相对规范、严格; 3.论述相对全面,概念相对明确、逻辑相对严密; 4.资料相对全面、可靠,引证相对规范. 1.研究体系混乱; 2.研究设计与实施有明显欠缺; 3.概念不明确,条理不清晰,逻辑混乱; 4.资料有明显遗漏或错误,引证不规范. 难易 程度 1.研究的问题复杂,工作难度很大; 2.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很大; 3.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很大. 1.研究问题较复杂,有一定难度; 2.调查或实验工作量一般; 3.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一般. 1.研究问题不复杂,工作难度小; 2.调查或实验工作量很小; 3.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量很小. 应用 价值 1.成果有明显的前沿性和开创性,对学科发展有重要的奠基和引领作用; 2.成果对解决重大的教育决策问题有重要作用; 3.对解决教育实践问题有创新性的指导意义,有广泛的应用与开发前景. 1.成果的创新性一般,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成果对解决一般性的教育决策问题有推进作用; 3.成果对解决一般性的教育实践问题有推进作用,应用与开发前景一般. 1.成果无创新,对学科发展无促进作用; 2.成果对解决教育决策问题无促进作用; 3.成果对解决教育现实问题无促进作用,应用与开发前景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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