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集体购住房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永吉县政府对学院教职工住宅建设的优惠政策,经学院研究制定“教职工集体购住房实施方案”如下:
一、集体购住房的基本原则
集体组织购房,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
二、集体购住房的对象
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按下列要求确定购房资格
1、在职职工购房资格时间的确认,以集体购房专题教代会闭幕当日时间前在职为准,今年聘用的在职职工根据全院报名情况再商定。
2、退休职工购房资格时间的确认,以我院和永吉县政府签订“新校区建设项目合同书”时间,即2010年12月8日后办理退休为准。
3、停薪留职职工未按规定向学院履行义务的不允许购房。
三、集体购住房面积标准
住房面积:110 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左右。
住房面积选择不受职级、职称限制,教职工自由报名。
四、小区名称及购住房价格
(一)小区名称:铁苑雅居_
(二)购房价格
1、砖混多层住宅平均价格: 1750元/平方米。
2、部分一楼作为车库:3500元/平方米。
3、楼层价格:一楼1950元/平方米(带花园,花园不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一楼价格不参与平均价格计算);
二楼1750元/平方米;
三楼1850元/平方米;
四楼1850元/平方米;
五楼1750元/平方米;
六楼1550元/平方米。
4、门市房:两层独立门市,一层和二层整体出售。(如购买住房户数超出预计计划数,将在小区门市房二层以上建三层住宅)
(1)价格:向学院职工出售7000元/平方米;
向社会出售9000元/平方米。
(2)出售办法:教职工优先购买,且每名教职工按优惠价只能购买一套门市房,超过一套则按照社会购房计算即9000元/平方米。如果教职工报名人数多于出售房数,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如果不足,向社会出售。
(3)一次性缴全款。
5、车库、门市房、一楼住宅等溢价收益将用于补充教职工住宅建设成本不足或做为物业维修基金及物业费。
6、集体购住房由开发商为购房教职工办理住宅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由购房者自理)。
7、对讲设施、维修基金、契税、入户等费用由购房者自理。
五、购住房办法及要求
1、实行实名制自愿购房,教职工实名申请,开发商以教职工实名开据发票、实名办理产权证等。
2、每名教职工只能选择一套住房,一个车库,不购房者不准购买车库。
3、选房办法:
按职级、职称、工龄(以人事处依照政策确定为准)进行统一排序,选择住房和车库,住房的选择要按照所报户型选择。工龄每一年加0.25分。职级(职称)和工龄分数之和构成总分数,从高分开始自选,总分数相同时抽签。职务或职称分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