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013-9 为更好落实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由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及老师任成员,每年成立该年的工作小组. 资格条件1 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具有申报资格: 2010年入学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前6个学期课程学分绩专业排名处于前35%(比学校普通规定提高5个百分点); 五门核心课程(高等数学、英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均需在考试中一次性通过,无补考记录.其中,英语有补考记录者,如果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其以上者,可视同英语无补考.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学校、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各专业接受的指标分配与填报志愿 合乎条件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研究专业方向,但是每个学术型学科点最后报送学校不超过当年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的30%(2014年入学每个专业不超过4人). 申请学员可以填写第二志愿. 学术型、专业学位可申请的专业参见附表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时间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由各班辅导员介绍推免政策并组织发放申请表格,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中的"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院及专业"一栏,请参照附表2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 申请者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名单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分专业班级归类,由学工办对资格、获奖、论文及科研等材料进行核实签字. 综合复试过程 学院工作小组对核实后的申请名单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学院成立统一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原则上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其中包括获奖、论文及科研情况)、研究潜力,由专家独立打分(百分制),当场得出综合测试成绩.按学校规定,学院今年不再进行"专业笔试". 确定学院推免名单及公示 1、学院总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专业复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各部分均转化为百分制). (1)平时成绩积累占总成绩的55%; (其中,大一、大二、大三综合成绩分别占平时成绩积累的20%、30%和50%.) (2)历年综合测评成绩加总后占5%; (3)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学院排名与专业排名的关系 学院总体上打破专业界限排名. 但是,当某一专业申请生在所申报专业的排名超过全部推免生指标的30%(今年超过4人)之后,转而适用"以专业为先"的原则,即专业内超员部分的申请人自动排到所有未超员专业之后. 3、学院专业志愿调剂 在学院复试成绩计算初步排名之后,对于专业内总成绩排名不在全院总指标前8名的申请人,给予专业调剂的机会,但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仅限"专业学位",不含学术型学位.为了提高综合排名靠前同学的录取率,我院对排名5-8名的学术性推免生给予"双重报送",即既报送学术型也报送专业学位. 4、公示 由学院工作小组按学院排名确定学院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校.公示内容包括全院排名、总成绩. 5、上报学校名单及成绩: 学院经公示的排名也是上报学校的排名,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被剔除的同学不再进入排名. 按学校规定,上报名单的同时还附有成绩,其中学院综合成绩(权重0.8),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0.2). 特长生推免办法、辅导员研究生推免办法 全校分别提供5名特长生、5名辅导员研究生名额,按学校文件统一执行,并由考生直接联系研究生处. 八、我院推免研究生计划名额 我院今年推免计划为:学术型5人,专业研究生4人; 学院将按照上述数据150%的比例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注释: 1.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今年可以申请推免外校研究生,所申请的学校主要为985大学,另外还可以申请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两所非985 学校. 附表1.可申请的学术型学位及其复试笔试科目 1.学术型二级学科招生专业 (1)会计学 (2)企业管理 (3)金融学 (4)劳动经济学 (5)统计学 (6)产业经济 (7)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2.学术型一级学科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1)会计专业硕士(MPAcc) (2)物流工程硕士 (3)应用统计硕士 附表2.实施时间表 华东交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9月22日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免工作动员及布置会议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9月22-25日 学院宣传.学院推免考核工作办法至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各相关学院 9月26-28日 凡符合推免条件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相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 各相关学院 9月28-29日 各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专业复试名单 各相关学院 9月30日全天复试 对各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并按分配名额并确定推免候选名单 复试地点初步定于学院会议室(15栋905室) 10月1日-7日 学院公示 申请人填报专业所在的学院 10月8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各相关学院 10月9-10日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复审 研究生处 10月11日 体检 校医院 10月12-13日 组织综合素质测试 研究生处 10月16日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学院排序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研究生处 10月17-20日 研究生处公示 研究生处 10月21日 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研究生处 10月23日 推免外校的凭接收函领取网报效验码 研究生处 10月24-27日 组织已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 研究生处 11月10日前 组织已录取的推免生,在省招办的安排下进行正式现场确认工作 研究生处 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联系电话: 87046551、87046600 附表3. 985大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