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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教人字〔2014〕18号 关于评选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第30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的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热情,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4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14年市政府决定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3个、全市优秀教师100名、全市优秀班主任60名、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具体名额见《抚州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二)"全市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院)校专任教师. (三)"全市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院)校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四)"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院)校和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五)已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政府表彰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近三年师德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市教育系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且从事教育工作6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市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全市优秀班主任除必须基本符合全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外,还必须热爱班主任工作并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能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与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近5年内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 (三)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将等额分配到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和单位.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未分配到具体单位的,由市直学校和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然后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综合评审,逐级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县级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县(区)教育局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等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3.市教育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经领导小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市直学校和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参照上述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申报.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附件5).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倾斜,向农村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1.推荐的先进个人,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8%左右. 2.全市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区)应按照名额分配表中下达的名额分别进行推荐.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的代表性.推荐时要统筹兼顾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在各地推荐评审过程中,将根据情况安排实地调研、调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调减下一年度评选推荐名额.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和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纸质材料稿及电子稿均于2014年7月30日之前报送.推荐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一式二份(包括评选工作程序、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2.《审批表》一式二份,采用正反两面打印. 3.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征求意见表》和《江西省抚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只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要重点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 2.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开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评选推荐工作必须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张榜和网上两种形式的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后,推荐单位要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结果确定上报的推荐对象排序名单.推荐对象如被举报乱收费、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评选资格. 4.推荐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成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遴选和推荐工作.要在教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推荐评选条件的学习,把推荐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及良好师德师风的过程,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为推进抚州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科吴志辉、包伟豪; 联系电话:0794-8263403; 电子邮箱:sjwrsk@126.com. 附件:1.抚州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抚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 3.抚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5.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6.征求意见表 7.江西省抚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 抚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9日 附件1-1: 抚州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推荐评选名额 备注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 工作者 小计 合计18 80 33 20 133 临川区 4 19 12 6 37 崇仁县 2 7 2 2 11 宜黄县 1 5 1 1 7 乐安县 2 6 2 2 10 南城县 1 7 2 1 10 南丰县 1 7 2 1 10 广昌县 1 6 2 1 9 黎川县 1 5 2 2 9 资溪县 1 3 1 1 5 金溪县 1 6 3 1 10 东乡县 2 8 2 2 12 抚州高新区 1 1 1 40 2 附件1-2: 抚州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推荐评选名额 备注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 工作者 小计 合计520 27 10 57 中医高专 2 3 4 1 8 电大 1 1 2 职院 1 3 4 1 8 崇仁师范 2 2 1 5 体育学校 1 1 抚州一中 2 2 3 1 6 临川一中 3 5 2 10 临川二中 3 5 1 9 实验学校 2 3 5 市保育院 1 1 局直单位 1 1 局机关 1 1 附件2: 抚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 (制表单位盖章)制表日期:年月日序号 申报单位 单位类型 单位性质 单位地域分布 是否成为成人学校 女教职工所占比例(%) 备注 注:1、"单位类型"一栏所填写内容请与审批表中保持一致. 附件3: 抚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审批表 县 (区)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填表说明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主要事迹只填写简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应作为附件. 四、"单位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上级单位意见"一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党委或政府填写;其他教育机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申报单位 是否为成人学校 是/否 教职工人数 其中女教职工人数 单位性质 公办/民办 单位地域分布 城市/县镇/农村 地址省市(县) 镇邮编单位类型 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 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4: 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序号单位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毕业 学校、专业及学位) 教师资 格层次 教龄 现任行 政职务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拟授予 荣誉称号 注:本表采用excel格式制作,可调节大小但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附件5: 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批表县(区) 工作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申报时间填表说明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2011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全市优秀教师"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 五、"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是否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及起止时间;(2)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业绩;(3)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六、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照片) 政治 面貌 教龄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级别 特殊 说明 通信 地址 邮编 电话 个人简历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备注 曾获市以上主要荣誉称号和 奖励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2011年以来教学工作量 学年度 工作量 (周课时) 任教班级 2011-2012 2012-2013 2013-2014 单位(盖章) 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400字) 单位(盖章)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800字)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800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 出席会议 人,其中 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签字 盖章) 年月日(签字 盖章) 年月日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 人民 政府 意见 (盖章) 年月日附件6: 征求意见表 推荐对象姓名: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计生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附件7: 江西省抚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 所在单位 姓名分值 (100分) 得分 评价内容依法 执教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0分 爱岗 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工作. 14分 教书 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和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现象. 16分 严谨 笃学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的现象. 12分 关爱 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 14分 尊重 家长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现象. 6分 廉洁 从教 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的兼职兼课现象. 12分 为人 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责,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16分 单位评价 意见单位(盖章) 年月日合计抚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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