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档由【中文word文档库】www.wordwendang.com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此信息; 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育、范文、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word文档. word文档 为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的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涉及到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上访问题,使上访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等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工作原则 1、实行局领导"谁主管、谁负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工负责,通力协作.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部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在接谈过程中,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释疑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1、成立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由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接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人员由专班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 接访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与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联络;及时收集、汇总并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情况协调、落实上访人员中转、车辆安排等工作.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1、认真做好信息监测.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全市各级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科室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领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维稳办、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等基本情况;在接待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造成的社会影响;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及时做好劝阻工作.迅速将有关上访信息通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检查督促解困政策落实,切实做好排查、劝阻工作,并迅速协调相关部门查清组织策划的牵头人和重点人,加大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力度,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化解在当地,避免大规模上访的发生.各地劝阻工作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 3、认真予以接待劝返.上访人员在25人以上的,则按要求选派5名代表,由市企业军转工作问题小组成员单位派员联合接访.同时,通知各县(市)区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及市直相关单位来人劝返,并请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稳定.在接访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军转干部意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耐心宣讲政策法规并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其提出各项具体问题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进行督办落实. 4、妥善处理反映问题.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反映的问题,除具体个案问题及时督办落实外,对其中带共性问题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现行政策框架内尽快提出我市解决方案,以杜绝重复上访的发生.同时,将上访及其问题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 五、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 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的确认,主要根据群体性上访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划分. 1、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Ⅰ级].一次在局门口聚集人数100人以上;到市委、市政府聚集人数在50人以上的;赴省上访人数25人以上的;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Ⅱ级].一次在局门口聚集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到市委、市政府聚集的人数在25人以上、50人以下的;赴省上访人数15人以上的. 3、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Ⅲ级].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外,到市委、市政府和局门口聚集的人数10人以上、25人以下的;赴省上访人数5人以上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六、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Ⅰ级]响应: 1、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小组领导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市领导小组、市维稳办、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报告,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 2、接到相关信息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情况派专人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Ⅱ级]响应: 1、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小组领导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开展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市领导小组、市维稳办、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报告. 2、接到相关信息后,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本预案,根据情况派专人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信息报送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 (三)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Ⅲ级]响应: 1、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工作专班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时向市领导小组、市维稳办、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报告. 2、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工作专班及局领导临时指派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妥善处理. 七、现场处置程序 领导小组决定派专人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要配合有关部门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并推选5人以内上访代表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必要时,可通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专班到现场做接访劝返工作.如难以离开,可将上访人员带到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 2、处置工作需要请市直机关其他部门协助的,领导小组领导应及时协调,共同开展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合力. 3、随时掌握了解接访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工作专班或办公室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应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4、对在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局办公楼、拦截公务车辆、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不同意推选代表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应果断制止、劝阻、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应立即请公安机关协助维护治安秩序或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八、后期处置 1、群体性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信访人被劝返当地后,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要督促当地工作专班及时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2、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应在两个月内(对较复杂的上访事件可延迟一个月)书面答复信访人(代表),同时将处理结果以局名义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处理结果有批示的,要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 3、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没有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应在两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备案存档. 九、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于接访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甚至违法违纪,激化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责任科室和人员,以及在处置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处置不当,或因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科室和人员,领导小组应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应给予适当奖励. 十、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打开手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能取得联系. 2、接待用车保障.在接待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局办公室要负责落实接待用车的调度. 3、接待及分流处置场所保障.接待及分流处置场所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 本文档对您参考价值不大? 百万文档,终有你所需! 文档搜索引擎:http://www.wordwendang.com/search/ 如您认为此文档对您有较大帮助,期待您能在微薄、博客、网站和论坛等网页宣传本站链接. 链接网址:http://www.wordwendang.com 链接名称:中文word文档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