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厅〔2014〕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学校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9月5日学校召开的免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杰 副组长:王玲玲 陈强 朱菁 胡晓云 赵瑜 成员:李岩 沈爱国 范志忠 刘翔 汪凯 章燕 王婧 郝维佳 兰斓 刘岩 二、推荐条件 1、见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 推免排名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经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3.免试直博生:外语成绩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三、推荐名额分配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15年推免生名额分配 专业 学生人数 推荐名额 新闻学 41 9 广播电视新闻学 31 7 广告学 39 8 对外汉语 11 2 合计 122 26 1、基地班、竺可桢学院、竺可桢学院辅修班、支教、思政、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推荐名额由学校单独划拨. 2、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和广告学三个专业的排名按照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来计算,新闻学专业请参看附件2《新闻与传播学系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补充说明》.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操作流程 1、推荐2015免试生工作,将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本人必须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菜单下填写好《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3)保存并打印出来,于9月19日上午11:00前交到学院教育管理科(西溪教学主楼411室). 所有学生均需要在系统中报名,支教、思政、国防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均需报名. 外校给予名额的学生也要网上报名,但学校不开推荐证明. 2.各系根据推荐条件按名额,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及方案,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复试后,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9月20日16:00前上报学院本科教学科. 4.学院本科教学科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后无异议,则上报本科生院学务处.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今年的推免名额不分校内校外、不分学术名额和专业学位名额. 2.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确定获得推荐名额后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附件5). 3. 竺可桢学院"2+2"学生在各学院推免排名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推荐、优先录取. 4.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5日,本科生院公布各学院(系)推荐名额;各学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各学院(系)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9月19日12:00前,符合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9月20日16:00前各学院(系)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9月22日前,各学院(系)本科教育科和研究生教育科共同组织并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可直接作为本校接收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接收专业另有要求的除外)),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 4.9月23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5.9月24日,本科生院在学校行政网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08655,邮箱dgp@zju.edu.cn . 6.10月1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数额(含本校和外校)按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计划执行. 2.推荐免试生9月28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届时见网站说明. 3.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对于攻读校内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9月30日17:00前各学院(系)和推免生双方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注:已完成复试的,学院(系)和推免生也须先完成网上"复试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方可进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流程.) 传媒学院教育管理科 2014.9.16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08年12月修订) 浙大发本2008[119]号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学科交叉,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实施.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取得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外语水平优秀,其中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外语成绩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竞赛、人才培养基地情况将名额分配给学院,同时考察以下因素: 1. 各学院学生的深造率、研究生的报考率和实际考取率. 2. 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荣誉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数量,各类省部级人才和教学名师的数量,重点学科的数量、交叉研究中心的数量和水平等. 3. 对特殊培养中学习特别优秀、获得特殊荣誉以及有专长的学生和有意向攻读博士的学生进行倾斜.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推免生工作会议,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3.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4. 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学校审定后名单在校网上公示一周,未经公示的推免无效. 5. 经确定为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报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6. 经确定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拟录取学科组织的统一复试. 六、有关管理事项 1. 各学院在接收推免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时,要根据各学院的招生规模,统筹安排接收比例,为社会统考生保留一定的名额. 2. 竺可桢学院"2+2"学生在各学院推免排名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推荐、优先录取. 3. 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并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4. 推荐到外校未被录取的学生,若报考浙江大学,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予以优先录取. 5.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其他 本办法自2009年起实行,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 新闻与传播学系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补充说明 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推荐免试生的规定. 课程排名顺序一律按照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排名顺序. 3.已经正式发表论文一篇以上者,且专业排名须在前30%可以参加排序.论文奖励记分方法: 1) A级刊物第一作者90分,绩点记4.50分,A级刊物第二作者或B级刊物第一作者80分,绩点记3.50分;B级刊物第二作者或A级、B级以外发表论文(4500-5000字以上)第一作者70分,绩点记2.50分; A级、B级以外发表论文(4500-5000字以上)第二作者60分,绩点记1.50分. 2)第三作者(含第三作者)以下不记分. 3)符合要求的论文,获得记分除160学分,再加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进行排序. [举例] 发表一篇第一作者A类论文,如《中国广播电视学刊》,奖励课程成绩90分,即绩点4.50分,则可获得奖励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0.0281分(4.50÷160).依此类推,A类第二作者,B类第一作者,可获得奖励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0.0219分;B类第二作者,可获得奖励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0.0156分. 获奖只计国家级、省级(跨省)奖励.国家级一等奖等同一级刊物发表文章;国家级二等奖、省级(跨省)一等奖,等同二级刊物发表文章.记分方式同文章.排序条件同第三条. 5.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根据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产生复试名单. 附件3 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出生日期 相片 性别 民族 政治面目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英语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 已获学分数 平均绩点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参加哪些 科研工作,有何学术 论文或 著(译)作 学院意见 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在本专业综合排名 推荐校内直攻博 推荐校内硕士 推荐校内硕博连读 推荐校外 推荐专业学位 学院盖章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学校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年月日注: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学号 现专业 姓名 推荐专业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院系主任签名:公章 年月日接收院系 意见 院系主任签名:公章 年月日附件5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本人了解并理解学校关于免试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大发本[2008]119号),并作出如下承诺: 1.被确定为20 年 学院 专业免试入学硕士(或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后,不放弃硕士生(或硕博连读或直博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 2.被确定为20 年免试入学硕士(或硕博连读或博士)研究生后,至硕士(或硕博连读或博士)研究生学业完成期间,不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本人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入学报到后凭报到证到毕业学院本科教育科领取. 4.本人保证遵守以上三条规定,如以各种原因放弃保研而使学校浪费宝贵的保研名额,愿意接受处罚,允许学校将本承诺书寄承诺人所去单位. 承诺人签名: 2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