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 移民安置计划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 前言一、编制移民行动计划的目的 1 移民行动计划(RAP)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世界银行业务导则OP4.12《非自愿移民》的一系列条文加以制定的.编制该文件的目的是"为受项目影响的人员,制定出一个进行安置及恢复的行动规划,以保证他们在项目中受益,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或者至少在项目完成后,生活水平可以得到恢复". 二、相关术语的定义 移民2从补偿资格标准来看,"移民"(Displaced Persons, DPs)划分为以下三种: 对土地拥有正式的合法权利的人(包括国家法律认可的一贯的和传统的权利); 在普查开始时对土地并不拥有正式的合法权利,但是对该幅土地或财产提出要求的人——这类要求为国家法律所认可,或通过移民安置规划中确认的过程可以得到认可;以及那些对他们占据的土地没有被认可的合法权利或要求的人. 3 情况属于第2(a)和2(b)段的人,获得丧失土地的补偿和其他帮助.情况属于第2(c)段的人,可获取移民安置援助以代替对他们所占据土地的补偿,以及为实现这项政策中制订的目标而提供的其他必要帮助,前提是他们对项目区域土地的占据早于借款方规定的而世行也接受的一个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后侵占该区域的人无权获取赔偿或任何形式的移民安置援助.第2(a)、2(b)和2(c)段中涉及的所有人都能获取土地以外的财产损失补偿. 补偿与安置措施 4 为解决或消除强制性征用土地导致(i)搬迁或丧失住所;(ii)失去资产或获取资产的渠道;或(iii)丧失收入来源或谋生手段(无论受影响人是否必须迁至它处)的影响问题,应编制一份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涵盖以下内容: 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移民 被告知自己在移民安置问题上的选择权和其它权利; 了解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的方案,参与协商,并享有选择的机会; 按全部重置成本,获得迅速有效的补偿,以抵消由项目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如果影响包括搬迁,则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移民 在搬迁期间获得帮助(如搬迁补贴); 获得住房或宅基地,或根据要求获得农业生产场所. 农业生产场所的生产潜力、位置优势及其它综合因素应至少和原场所的有利条件相当. 为实现本政策目标,移民安置规划或移民安置政策框架还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移民 搬迁后,根据恢复生计和生活水平可能需要的时间,合理估算出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获得帮助; 除了第4(a)(iii)段中提到的补偿措施,还可获得诸如整地、信贷、培训或就业方面的发展援助. 5 截至日期:本项目是指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日期之后,移民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土地及租赁和买卖房屋;并且在此日期之后涌入的人员不具备移民资格. 目录 一、编制移民行动计划的目的 1 二、相关术语的定义 1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1 项目背景及目标 1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移民影响 1 1.3 项目准备与移民行动计划进展 3 1.4 减少移民受影响的措施 3 1.5 项目相关联项目鉴别 5 2 项目移民影响 7 2.1 项目影响调查 7 2.2 项目影响范围 8 2.3 项目影响人口 9 2.4 项目影响主要实物指标 10 2.4.1 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10 2.4.2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10 2.4.3 临时占地影响 11 2.4.4 居民住宅房屋拆迁 11 2.4.5 非住宅房屋拆迁 12 2.4.5.1 企事业单位拆迁 12 2.4.5.2 商铺拆迁 14 2.4.6 受影响少数民族人口 14 2.4.7 弱势群体 14 2.4.8 地面附属物 15 3 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16 3.1 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16 3.1.1 辽宁省社会经济状况 16 3.1.2 朝阳市社会经济状况 16 3.1.3 凌源市社会经状况 17 3.1.4 受影响街道的社会经济状况 18 3.1.5 受影响村的社会经济状况 19 3.2 受影响户的社会经济特征 20 3.2.1 征地受影响户 20 3.2.2 拆迁受影响户 22 3.3 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情况 25 3.4 受影响商铺情况 26 4 项目社会影响分析 30 4.1 项目的正面影响 30 4.2 项目的负面影响 34 4.3 项目的风险及建议 35 5 法律框架与政策标准 37 5.1 移民安置目标 37 5.2 政策框架 38 5.3 移民安置涉及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条款 39 5.4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 48 5.4.1 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政策 48 5.4.2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政策 48 5.4.3 住宅拆房屋拆迁及安置政策 49 5.4.3.1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49 5.4.3.2 搬迁中的补偿政策 49 5.4.4 非住宅房屋拆迁及安置政策 50 5.4.4.1 企业单位、商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50 5.4.4.2 事业单位拆迁安置政策 51 5.4.5 弱势群体安置政策 52 5.4.6 地面附属物补偿与恢复政策 53 6 补偿标准 54 6.1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54 6.2 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54 6.3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4 6.4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5 6.5 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55 6.6 其他税费标准 56 7 移民生产与生活恢复方案 57 7.1 移民安置目标 57 7.2 集体土地征收影响恢复方案 57 7.2.1 集体土地征收影响分析 57 7.2.2 安置方式及恢复措施 63 7.2.3 受影响村收入恢复计划 70 7.3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82 7.4 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84 7.4.1 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安置方案 84 7.4.2 商铺的拆迁安置方案 85 7.5 受影响脆弱群体恢复计划 86 7.6 妇女权益保障 86 7.7 地面间附着物恢复计划 87 8 机构及实施进度 88 8.1 组织机构实施管理 88 8.1.1 机构设置 88 8.1.2 机构职责 88 8.1.3 组织机构图 91 8.1.4 机构人员配备 91 8.1.5 设备配备 92 8.1.6 培训计划 92 8.2 实施进度 93 9 预算及资金来源 95 9.1 资金预算 95 9.2 分年度投资计划 97 9.3 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97 10 公众参与与申诉渠道 98 10.1 公众参与战略及方式 98 10.2 已实施的公众参与及协商活动 99 10.3 信息公开 101 10.4 下一步公众参与计划 101 10.5 申诉渠道及处理 102 11 监测与评估安排 104 11.1 内部监测 104 11.1.1 实施程序 104 11.1.2 监测内容 104 11.1.3 内部监测报告 105 11.2 外部独立监测 105 11.2.1 目的与任务 105 11.2.2 独立监测机构 105 11.2.3 监测步骤及内容 105 11.2.4 监测指标 106 11.2.5 外部监测报告 107 11.2.6 后评价 108 12 权利表 109 附件一 凌源市拟安置小区及小学规划图 113 附件二 移民安置及社会影响评价调查公告 114 附件三 凌源市用世行贷款建道路项目移民安置所采用的方法一览表 115 附件四 移民座谈访谈访谈纪要 117 表目录 表11项目建设内容及移民影响 2 表21 项目实物指标调查及受影响户抽查组织情况 7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及用地、征地拆迁影响范围一览表 8 表23 项目征地拆迁住宅房屋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9 表24项目拆迁商铺受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9 表25项目拆迁企事业单位受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9 表26 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一览表 10 表27 本项目永久占用国有土地情况一览表 11 表28 项目拆迁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及影响人口情况表 12 表29项目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及影响人口情况表 12 表210 拆迁企事业单位影响情况一览表 13 表211 拆迁商铺影响情况一览表 14 表212项目影响弱势群体情况一览表 14 表213项目影响的地面附属物 15 表31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社会经济情况一览表(2010年) 17 表32受影响街道社会经济情况一览表 18 表33受征地拆迁影响村社会经济情况表 20 表34受征地影响农民家庭收入与支出结构 22 表35受拆迁影响人口生活条件统计 24 表36拆迁影响户居住环境情况 25 表37受拆迁影响企事业单位情况一览表 26 表38受影响商铺调查情况一览表 27 表41凌源市道路项目公众参与情况一览表 30 表42不同样本访谈对象对周围道路状况的评价(%) 32 表51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政策框架 38 表61凌源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54 表62居民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54 表63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5 表64附属物及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55 表65其他费用补偿标准 56 表71征地影响村组分析 58 表72移民失地影响率分析表 58 表73移民收入损失影响情况一览表1 60 表74移民收入损失影响情况一览表2 61 表75农民人均收入损失率情况表 62 表76移民安置方式意愿一览表 63 表77项目影响村组生产安置人口情况 65 表78项目预计就业安置情况一览表 68 表79项目影响区培训计划一览表 68 表710高杖子村土地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70 表711 高杖子村收入恢复措施表 71 表712单家店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72 表713单家店村货币补偿及收入收入恢复情况表 74 表714辛杖子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75 表715辛杖子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76 表716房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77 表717房申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78 表718镇南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79 表719镇南村货币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情况表 80 表720凌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81 表721凌河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82 表722住宅房屋安置意愿情况表 83 表723商铺安置意愿情况表 86 表81项目移民机构人员配备表 91 表82移民培训总体计划 92 表83移民实施时间表 93 表91项目移民安置补偿预算表 95 表92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97 表101受影响人的公众参与过程 100 表102项目信息机政策公开计划 101 表103项目下一步公众参与计划 102 图目录 图31年龄结构分布情况 21 图32教育程度分布结构情况 21 图33年龄结构分布情况 23 图34教育程度结构分布状况 24 图41道路现状图 34 图71东城中心小学现状 85 图81项目移民组织机构 91 图101规划局访谈 图102 东城中心小学访谈 100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及目标 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纳入国家战略 为推动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2011年3月辽宁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以辽发改外资[2011]169号文下发了《关于报送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明确了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项目为世行贷款2011-2013年备选项目. 凌源市是朝阳区域范围内最具活力的一个县级市,位于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等三省七县(市)区交界处,地处内蒙古和锦州港、葫芦岛港中间地带上,凌源的物流业较为发达,是内蒙古商贸、物流抵达锦州港、葫芦岛港的中转站.将凌源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可以大大增强区域之间的经济协作和良性互动. 为了完善凌源市现有交通网、城市管网以及市域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凌源市大凌河河东地区市域内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凌源市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用于建设凌源市道路,以促进凌源市区域经济发展,扩大市域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4540.12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76.7万元),其中:申请世界银行贷款1960万美元 ,其余部分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本工程建设工期预计为3年,2011-2012年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2013年5月开始工程施工,2015年11月份竣工. 项目建设内容及移民影响 根据项目建议书,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内容如下: (1)道路建设.拟新建滨河东路、物流大道、文艺路三条道路. (2)桥梁工程.本项目拟新建文艺大桥、物流大桥2座桥梁.文艺大桥桥面宽35m,桥梁全长240m;物流大桥桥面宽41.5m,桥梁全长220m.桥梁主体结构均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 (3)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管道长度9.29公里,雨水管道管径为d600~d1350mm. (4)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度6.472公里,污水管道管径为d500~d1200mm. 关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规模及移民影响详见表 11表11. 表11项目建设内容及移民影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移民影响 备注 凌源市道路项目 1.道路工程 滨河东路 道路长度4400m,红线宽24m~30m 征收集体土地110.03亩,永久占用国有建设土地73.07亩(包括国有道路、住宅用地、教育用地);拆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1200㎡,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10405㎡;拆迁非住宅房屋面积4114㎡ 滨河东路分为两段:文艺桥—东大桥路段,红线宽度30;东大桥~铁路桥路段,红线宽度24m. 物流大道 道路长度956m,红线宽30m 涉及征收集体土地47亩,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3484.2㎡;拆迁非住宅房屋面积1037.5㎡ 文艺路 道路长度1600m,红线宽30m 涉及征收集体土地78.29亩;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266㎡. 2.桥梁工程 物流大桥 桥长220m,宽41.5m 移民影响包含在物流大道路建设中 由于桥梁工程是在道路基础上施工,其所涉及计的移民安置影响量包含在道路项目中 文艺大桥 桥长240m,宽35m 移民安置影响包含在文艺大桥建设 3.雨水管道工程 滨河东路 管道长合计5710m,管径600~800mm;7个排放口,管径1200~1500mm 不涉及移民影响 1)雨水、污水管道工程工程结合道路施工,因此两项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影响量. 2)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量是不同规格的单位数合计 物流大道 管道长合计1990m,管径800~1350mm 文艺路 管道长合计1590m,管径500~1200mm 4、污水管道工程 滨河东路 管道长合计3880m,管径1200mm 物流大道 管道长合计785m,管径500~600mm 文艺路 管道长合计1807m,管径500~700mm 项目准备与移民行动计划进展 2011年11月,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辽宁省凌源市利用世行贷款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2011年12月,世行专家团对本项目项目进行了鉴别.截止到2012年5月1日,《辽宁省凌源市利用世行贷款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修改过程中.在辽宁省世行项目办和凌源市子项目办等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准备进展顺利. 2012年3月,凌源市人民政府委托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编制《利用世行贷款建设凌源市道路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2012年3月-5月,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单位对本项目开展了资料收集、实地考察以及外业调查工作. 减少移民受影响的措施 为了避免或减少项目征地拆迁带来的影响,在项目预可研阶段,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政府、受影响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机构(如凌源市市政处、国土局、拆迁办、规划处)与项目预可研单位进行了协商和沟通,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 加油站问题:文艺路的南终点,原计划线路终端涉及到拆迁一个加油站,经过现场考察、实地调研,同时充分考虑其搬迁意愿,以及拆迁可能给居民的日常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单位建议与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市政府、可研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建议将道路终点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避开加油站,以减少对加油站正常营业的影响. 排水沟问题:根据文艺路的设计图纸和现场勘探,该路的建设将覆盖一条宽约3.5m,长约1000m的水泥排水沟.此沟的主要作用是排泄山洪,如果将其覆盖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可能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单位建议与规划局、可研编制单位沟通,能够进一步优化道路取线和工艺设计,规避对排水沟的影响. 另外,经过与凌源市项目办、国土局、市政处、以及凌源市政府等相关机构沟通协商,承诺在项目的设计、实施阶段为减少移民影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在工程设计阶段 优化项目设计,避开或尽量减少占用现有和规划中的居民住宅区.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项目优化设计,尽量减少征地拆迁影响量. 利用现有国家和地方道路通到拟定的施工区 避开或尽量减少占用环境敏感地区 安置区的选择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在移民行动和项目实施阶段: 加强基础资料收集,对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作深入分析,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行动计划,保障受工程影响人员不因工程建设而受到损失. 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内部和外部监测,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机制和渠道,尽可能缩短信息处理周期,以保障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 公众参与情况 为维护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不满和争议,完善移民安置计划,以实现妥善安置移民的目标,在项目准备和实施期间开展公众参与和协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项目在项目准备阶段、移民安置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高度重视社区参与和协商,广泛听取政府部门、社区和移民的意见.鼓励各方参与移民安置及重建工作.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项目可行性设计时,项目办公室和工程设计单位就已与地方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乡(镇)政府及群众代表对公路走向、交通流量和交通需求量调查、移民安置途径、安置方式等移民安置工作广泛征求了建议和意见.项目准备期间的公众参与详见表 12项目准备期间的主要公众参与表表 12表12. 表12项目准备期间的主要公众参与 组织单位 日期 参与者 参与内容主题 主要意见和建议 行动及效果 凌源市世行办 2011年9月 凌源市项目、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相关政府部门 对本项目各条道路进行交通流量和交通需求的调查 对交通量和需求量的调查应确保民众的参与程度、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利用所获得的调查需求,通过项目办与设计单位及科研单位沟通,共同设计道路走向 凌源市世行办 2011年10月 凌源市规划局、设计单位、相关街道、相关村委会、受影响人 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咨询 尽量减少征地和房屋拆迁影响;避免对加油站、排水沟的拆迁影响 在不违背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征地拆迁影响;通过对道路路宽、走向等的调整,避免对加油站、排水沟等场所的影响 凌源市世行项目 2011年12月 凌源市市政处、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委会、村民代表 通告项目影响;初步确定影响范围,展开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确保宣传到位,信息公开;政策透明、公正.使受影响户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增进对项目的了解,增加对补偿安置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凌源市世行办 2012年3-5月 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各乡镇政府、各受影响村组、受影响人 社会经济调查;安置意愿调查;安置方案协商 1、因农业收入占比较低,多数人希望在征地后获得货币补偿,并要求补偿能够弥补土地征收带来的损失; 2、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应能足够购买安置房的费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就近选择 3、商铺、企业等经营性房屋拆迁应充分考虑经营损失 1、土地征收以货币安置为主,提供就业安置等安置方式;同时提供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多样化安置措施; 2、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安置房按照1:1.5的原则进行调换,由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 3、商铺拆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实施,产权调换的商户按照1:1.2置换面积,同时提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项目相关联项目鉴别 相关联项目是指在本项目准备与实施过程中,与本项目建设功能或效益直接发生关系的其他项目,即在本项目准备和建设期内,使用非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同时建设的与本项目有关联的项目.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项目单位十分重视相关联项目的识别.凌源市项目办与项目实施单位及设计单位对所有工程进行了关联分析.经分析,本项目不存在相关联项目. 项目移民影响 项目影响调查 根据世界银行对非自愿性移民安置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在项目工程建设实施之前,必须对移民受影响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搜集项目影响区域中受影响人口情况、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的类型与数量,了解受影响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提供参考数据,为编制《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提供信息. 2011年10月-12月以及2012年2月-3月,由凌源市世行项目办负责组织协调,凌源市市政、凌源市政府、凌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可研编制单位、移民咨询单位、受影响街道的相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共同组成了调查小组,在项目区实地进行了实物量调查和社会经济调查.通过详细的调查,为制定安置行动计划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基础和安置规划信息.调查期间,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永久性占地、临时占地和房屋拆迁影响进行了100%的实物量调查. 2012年3月11日-3月17日,在凌源市世行办组织协调下,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对凌源市3个受影响街道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受征地影响家庭和受拆迁影响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分别进行了16.33%和17.26%的抽样调查.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听取了农户、企事业单位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意见,同时进行了广泛的协商. 在进行本项目影响的各项调查时,注重了项目受影响人的公众参与.在受影响家庭社会经济调查过程中,调查小组听取了受影响村民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意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协商.项目调查的组织情况详见表 21表21. 表21 项目实物指标调查及受影响户抽查组织情况 序号 调查方式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组织 调查内容 1 相关村组座谈 2011年10月~11月、2012年2月~3月 东城街道、城关街道、南街街道 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建设局、凌源市国土局、拆迁办、可研编制单位、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简要介绍项目内容,世行办、调研小组等相关单位听取受影响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不同群体对本项目意见、建议等 2 关键信息人访谈 2011年10月~11月、2012年2月~3月 东城街道、城关街道、南街街道 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建设局、凌源市国土局、拆迁办、可研编制单位、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通过对受影响村村干部的访谈,了解相关村级发展恢复计划 3 实物指标调查 2011年10月~11月、2012年3月11日-3月17日 受影响村 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市政局、凌源市国土局、拆迁办、可研编制单位、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对项目影响的实物量进行100%的摸底调查,对项目影响范围进行初步了解 4 受影响家庭社会经济抽查 2012年3月11日-3月17日 受影响村 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建设局、受影响街道办事处、受影响家庭、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工作小组 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抽样调查,了解其家庭基本信息、经济状况、住房条件等情况,同时了解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 项目影响范围 世界银行贷款凌源市道路项目征地拆迁涉及凌源市下辖的3个街道.项目移民影响范围详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表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及用地、征地拆迁影响范围一览表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内容 用地情况 拆迁面积(㎡) 征地拆迁影响范围 永久用地 (亩) 临时用地(亩) 国有 集体 国有 集体 非住宅房屋 住宅房屋 街道 村 征地拆迁类型 凌源市道路项目 滨河东路 道路长度4400m,红线宽24m~30m 73.07 110.03 0 0 4114 10405 东城街道 高杖子村、辛杖子村、单家店村 征地、拆迁 南街街道 镇南村 物流大道 道路长度956m,红线宽30m 15.74 47 0 0 1037.5 3484.2 东城街道 高杖子村 征地、拆迁 文艺路 道路长度1600m,红线宽30m 0 78.29 0 0 0 266 东城街道 房申村 征地、拆迁 合计 88.81 235.32 0 0 5151.5 14155.2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征地、拆迁 备注:1.永久占用国有土地包括:占用已有道路、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详见 表27表26. 项目影响人口 道路建设征地拆迁涉及影响农村居民444户、1931人.其中:受征地影响300户、1283人;受拆迁影响168户、759人;同时受既受征地和又受房屋拆迁影响24户、111人(见表2-3).道路拆迁涉及拆迁商铺影响46家,216人(见表2-4).道路建设拆迁涉及影响3家企事业单位,影响人口为379人(见表2-5). 表23 项目征地拆迁住宅房屋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受征地影响 受拆迁影响 既征地又拆迁 合计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物流大道 东城 高杖子 32 160 37 185 3 15 66 330 滨河东路 东城 高杖子 63 315 45 225 7 35 101 505 单家店 28 84 26 78 2 6 52 156 辛杖子 41 162 27 108 5 20 63 250 南街 镇南 62 312 32 160 7 35 87 437 文艺路 东城 房申 42 154 0 0 0 0 42 154 城关 凌河 32 96 1 3 0 0 33 99 合计 300 1283 168 759 24 111 444 1931 表24项目拆迁商铺受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所在街道 所在村 受影响情况 备注 个人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高杖子 9 45 主要经营石材加工、服装、理发、以及小饭店等. 滨河东路 高杖子 28 140 单家店 6 18 辛杖子 2 8 南街街道 镇南村 1 5 合计 46 216 表25项目拆迁企事业单位受影响人口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所在街道 企事业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受影响人口 其中:职工 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纺织器材配件厂 私营 12 12 滨河东路 东城中心小学 公办 340 40 星光灿烂幼儿园 私立 25 2 合计 / / / 379 54 项目影响主要实物指标 根据实物调查分析,本项目影响类别主要包括:(1)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2)永久占用国有土地;(3)拆迁集体土地上和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及附属物;(4)拆迁企事业单位、商铺等非住宅房屋;(5)拆迁地面附属设施等. 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本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235.32亩.其中包括旱地122.26亩,占51.95%;果园地25.39亩,占10.79%;宅基地87.67亩,占37.26%.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影响家庭300户,1283人.本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的影响情况详见表 26表26. 表26 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土地类别(亩) 影响人口 旱地 果园 宅基地 小计 户数 人口 1 物流大道 东城 高杖子 0 19 28 47 32 160 2 滨河东路 东城 高杖子 8.9 0 18.87 27.77 63 315 3 单家店 9.82 0 8.42 18.24 28 84 4 辛杖子 23.32 0 12.18 35.5 41 162 5 南街 镇南 9.8 0 18.72 28.52 62 312 6 文艺路 东城 房申 49 2.1 1.28 52.38 42 154 7 城关 凌河 21.42 4.29 0.2 25.91 32 96 合计 122.26 25.39 87.67 235.32 300 1283 比例(%) 51.95 10.79 37.26 100.00 / / 备注: 本表影响人口为征收农用地影响人口. 征收宅基地影响人口包含在房屋拆迁影响人口中,此处不重复计算.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本项目涉及占用国有土地88.81亩,其中:67.8亩为已有道路;6亩为住宅用地,项目影响人口16户,80人;15亩为教育用地,影响340人.详见表2-7. 表27 本项目永久占用国有土地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 名称 所在街道 所在村 数量(亩) 小计 影响人口 备注1 备注2 公路用地 住宅用地 教育用地 户人1物流 大道 东城街道 高杖子 15.74 0 0 15.74 0 0 已有道路 2 滨河 东路 东城街道 高杖子 6.11 6 0 12.11 16 80 影响人口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人口 道路为大凌河东岸坝上公路 3 单家店 3.99 0 15 18.99 0 340 影响人口包括东城中心小学教职工以及目前在校学生 4 辛杖子 22.48 0 0 22.48 0 0 5 南街街道 镇南 19.49 0 0 19.49 0 0 合计 67.81 6 15 88.81 16 420 / / 临时占地影响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砂石料场、混合料拌合场、取弃土场、施工期生产生活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可能涉及到临时占地.该临时占地,由承包商按工程详细设计和土地法同所在地村委会协商,临时占地费和土地恢复费由承包商支付. 经过鉴别和方案设计优化,本项目将采取分段分边施工方案,所需临时占地均占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施工便道均可利用现有道路,因此本项目不涉及临时占地影响. 居民住宅房屋拆迁 本项目的道路建设涉及拆迁集体土地上和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影响东城街道、南街街道、城关街道3个街道. 本项目涉及拆迁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14155.2㎡.其中:砖混结构11418㎡,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总面积的80.66 %;砖瓦结构2294㎡,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总面积的16.21%;简易房结构443.2㎡,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总面积的3.13%.拆迁影响152户,679人.有无违章建筑?详见表2-8. 表28 项目拆迁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及影响人口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拟拆迁面积(㎡) 影响人口 砖混 砖瓦 简易 小计 户数 人口 1 物流大道 东城 高杖子 3375 108 1.2 3484.2 37 185 2 滨河东路 东城 高杖子 1784 0 0 1784 29 145 单家店 636 2052 122 2810 26 78 辛杖子 2880 0 134 3014 27 108 南街 镇南村 2663 134 0 2797 32 160 3 文艺路 城关 凌河村 80 0 186 266 1 3 合计 11418 2294 443.2 14155.2 152 679 比例(%) 80.66 16.21 3.13 100.00 / / 国有土地上拆迁居民住宅房屋1200㎡.共影响16户,80人.详见表2-9. 表29项目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及影响人口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拟拆迁面积(㎡) 影响人口 砖混 户数 人口 1 滨河东路 东城 高杖子 1200 16 80 合计 1200 16 80 非住宅房屋拆迁 道路建设涉及拆迁2家企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46家商铺. 企事业单位拆迁 道路建设涉及拆迁2家企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具体为: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星光灿烂幼儿园、东城中心小学.其中: (1)物流大道项目建设涉及拆迁凌源飞腾防治器材配件经营性用房144㎡,土地属于高杖子村集体建设用地,影响人口为12人.本项目建设将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根据与企业负责人的初步协商,希望获得货币补偿. (2)滨河东路涉及拆迁星光灿烂幼儿园营业用房180㎡,土地属于单家店村集体建设用地,该幼儿园是一家私立幼儿园,从2000年开始设立,目前幼儿园内上学的幼儿为25人.由于最近几年,附近成立的私营幼儿园较多,加上星光灿烂幼儿园硬件设施不好,因此生源不好.根据与幼儿园负责人的初步协商,希望获得货币补偿,负责人表示可以利用补偿款到市区内地段较好的地方开设幼儿园或者从事其它经营. (3)滨河东路涉及拆迁东城中心小学8间教室,拆迁面积688㎡.该小学属于东城街道中心小学,2007搬迁至此;目前学校占地15亩,共有教室45间、教学办公室6间;有教职工40人,其中正式教职工38,临时教职工2;在校学生有300人,6年制.目前该小学由于规模相对较小,学校的硬件设施较为落后,很多附近学生都到凌源市城区内上学.根据与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部分学生访谈的结果,大家都盼望能够在其它地方建一所现代化的学校. 通过与凌源市教育局、规划局访谈的结果,政府已确定在河东新区将兴建2所小学,南北各一所,分别占地44亩、50亩,将集中教师资源、配备现代化的教学条件(规划情况见附件一).小学预计2013年初动工,1年半时间建成. 经过与项目业主、项目办与教育局沟通,为将本项目施工对学生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方面,避免在新校区建成之前,对老校区进行拆迁施工工作,因此要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尽快促进新的小学尽快施工;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等问题,采取分段施工的方法,本路段选择学生放假期间进行施工.详见表 210表29. 表210 拆迁企事业单位影响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企事业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面积(㎡) 土地性质 受影响程度 砖混 框架 简易 小计 1 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 私营 144 0 0 144 集体 拆迁大部分生产用房 2 滨河东路 东城街道 星光灿烂幼儿园 私立 180 0 0 180 集体 拆迁全部经营用房 3 东城街道 东城中心小学 公办 688 0 80 688 国有 拆迁部分教室 合计 1012 0 80 1092 / / 商铺拆迁 本项目涉及拆迁商铺共有46家,拆迁面积4139.5㎡,影响216人.拆迁商铺的详细情况详见表 211表211.上述店铺均为道路工程子项沿线集体土地上的店铺.受影响商铺绝大部分均为商铺所有者自营. 表211 拆迁商铺影响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面积 影响店铺数量 砖混 砖瓦 砖木 简易 小计 家人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高杖子 886 0 0 7.5 893.5 9 45 滨河东路 东城街道 高杖子 2264 0 48 0 2312 28 140 东城街道 单家店 132 586 0 0 718 6 18 东城街道 辛杖子 136 0 0 0 136 2 8 南街街道 镇南村 80 0 0 0 80 1 5 合计 3498 586 48 7.5 4139.5 46 216 受影响少数民族人口 本项目受影响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极小.本项目受征地影响的1283人中,有少数民族人口46人,占征地总影响人口的3.59%,其中:蒙古族22人,回族24人.受拆迁影响的759人中,有少数民族人口13人,占拆迁总影响人口的1.71%,其中:蒙古族8人,回族5人. 弱势群体 在本项目中,弱势群体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户及残疾户.在本项目受影响人群中,共有弱势群体16户,25人.其中:低保人口为14户,23人,残疾户为2户,2人;受征地影响13户,受拆迁影响3户.项目影响弱势群体情况详见表2-12. 表212项目影响弱势群体情况一览表 街道 村 低保户 残疾户 小计 受影响类型 (户) 户数(户) 人数(人) 户数(户) 人数(人) 户数(户) 人数(人) 征地 拆迁 东城街道 高杖子 2 2 1 1 3 3 2 1 单家店 2 4 0 0 2 4 2 0 辛杖子 4 5 0 0 4 5 3 1 房申 1 2 0 0 1 2 1 0 南街街道 镇南 3 6 1 1 4 7 4 0 城关街道 凌河 2 4 0 0 2 4 1 1 合计 14 23 2 2 16 25 13 3 地面附属物 本项目影响的地面附属物包括树木、通信杆、配电房、水井等20类,详细情况见表 213表213. 表213项目影响的地面附属物 序号 附属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1 通信电杆 根26 木质通信电杆 2 电线杆 根72 水泥电线杆 3 高压杆(10kv) 根5\ 4 树木 杏树 棵300 9~12年生 5 棵150 13~16年生 6 梨树 棵300 6~7年生 7 棵200 8年生 8 杨树 棵40 10cm以下 9 棵18 10-20cm 10 杂木 棵63 距地1.5米出胸径2-5cm 11 配电房 座1\ 12 机井房 座1\ 13 水井 口3\ 14 围墙 m? 48.96 \ 15 大棚 暖棚 个21 砖木结构,规格为80*4.5 16 冷棚 个14 简易塑料大棚,规格为40*4.5 17 棚内附属物 冷棚 韭菜 棚7\ 18 菠菜 棚5\ 19 剑兰 棚2\ 20 暖棚 百合 棚21 \ 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辽宁省社会经济状况 辽宁省位于祖国东北地区的南部,全省国土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2292公里,近海水域面积6.8万平方公里.全省下设14个省辖市、17个县级市、27个县(其中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56个市辖区.全省共有56个少数民族,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还有部分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少数民族人口. 截止到2010年底,辽宁省总人口437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07.3万人,占总人口的64.17%;农业人口1567.4万人,占总人口的35.83%.耕地面积达到5031213.19公顷,2010年底粮食总产量达到1765.4万吨. 201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8278.3亿元,人均GDP为41702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构成为8.9:54:3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71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08元. 朝阳市社会经济状况 朝阳位于辽宁西部,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及通辽接壤;南与辽宁省葫芦岛及河北省秦皇岛毗连;东与辽宁省阜新、锦州为邻 ;西与河北省承德、秦皇岛市交界.下辖双塔区、龙城区、北票、喀左、建平、凌源、朝阳县七县区.全市总面积2万平方公里,占辽宁省七分之一,2010年底,朝阳市总人口339.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0.60万人,占总人口的29.66%;农业人口238.6万人,占总人口的70.34%.耕地面积达到550536公顷,2010年底粮食总产量达到215万吨. 2010年朝阳市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656.40亿元,人均GDP为19922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构成为20.69:50.66:28.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96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142元 凌源市社会经状况 凌源市隶属于朝阳市.位于朝阳市的西部,大凌河上游,是辽宁、河北、内蒙三省区的交界处.现辖8个镇,21个乡,总面积约3300平方公里.凌源市特色种植业和工业发展态势良好,占凌源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凌源市是中国北方最大的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销售集散地和省级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凌源市花卉市场是东北地区唯一一家产地花卉交易市场,鲜切花行销全国各地,产量仅次于云南位居全国第二.同时,凌源市工业经济基础雄厚,有着储量丰富、品质上乘的矿产资源和丰富的农产品深加工资源,境内"凌源市凌汽实业总公司"和"凌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两大省市营企业对地方工业具有强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已经形成了冶金、铸造、汽车、建材、轻工业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 截止到2010年底,凌源市总人口64.980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269万人,占总人口的20.82%;农业人口51.4538万人,占总人口的79.18%.耕地面积达到4.9482公顷,2010年底粮食总产量达到23.6万吨. 201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33.9014亿元,人均GDP为6171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构成为19.68:50.04:30.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5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171元. 项目受影响市、县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表 31表31. 表31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社会经济情况一览表(2010年) 指标辽宁省 朝阳市 凌源市 人口 总人口(万人) 4374.7 339.20 64.9807 男性(万人) 2214.8 183.17 33.9529 女性(万人) 2159.9 156.03 31.0278 非农业人口(万人) 2807.3 100.60 13.5269 农业 耕地总面积(公顷) 5031213.19 550536.00 49482 粮食产量(万吨) 1765.4 215.00 23.6 产值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18278.3 656.40 133.9014 第一产业 产值(亿元) 1626.77 135.8 26.3521 比重(%) 8.9 20.69 19.68 第二产业 产值(亿元) 9870.28 332.50 67.0081 比重(%) 54 50.66 50.04 第三产业 产值(亿元) 6781.25 188.10 40.5412 比重(%) 37.1 28.65 30.28 人均生产总值(元) 41702 19922 20606.33 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713 12961 1215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6908 6142 6171 受影响街道的社会经济状况 本项目征地及房屋拆迁共涉及凌源市下辖的3个街道,分别为东城街道、南街街道、城关街道. (1)东城街道 东城街道办事处驻单家店,面积约为50平方千米.现有居民总户数7210户,21660人.其中农业人口13985人,占总人口的64.57%;非农业人口7675人,占总人口的35.43%.2010年底,东城街道现有耕地13907亩,人均耕地0.99亩,农民人均纯收入6800元/年. (2)南街街道 南街街道办事处驻凌源市中心商业繁华地带.现有居民总户数10053户,29033人.其中农业人口7467人,占总人口的25.72%;非农业人口21566人,占总人口的74.28%.2010年底,南街街道现有耕地1964亩,人均耕地0.26亩,农民人均纯收入8000元/年. (3)城关街道 城关街道办事处驻城南.现有居民总户数4721户,16095人.其中农业人口13778人,占总人口的85.60%;非农业人口2317人,占总人口的14.40%.2010年底,城关街道现有耕地2347亩,人均耕地0.17亩,农民人均纯收入10071元/年. 各街道社会经济情况详见表 32表32. 表32受影响街道社会经济情况一览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户数(户) 人口(人) 其中农业人口数(人) 耕地(亩) 人均耕地(亩)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 东城街道 7210 21660 13985 13907 0.99 6800 2 南街街道 10053 29033 7467 1964 0.26 8000 3 城关街道 4721 16095 13778 2347 0.17 10071 受影响村的社会经济状况 高杖子村 高杖子村隶属于东城街道.现有居民935户,2800人.目前有耕地560亩,人均耕地0.2亩.村中有劳动力1000人.村子90%的人口外出务工.人均纯收入7000元/年. 单家店村 单家店村隶属于东城街道.现有居民800户,2200人.目前有耕地660亩,人均耕地0.3亩.村中有劳动力1300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花卉、蔬菜种植、个体经营.人均纯收入8000元/年. 辛杖子村 辛杖子村隶属于东城街道.现有居民540户,2300人.目前有耕地1300亩,人均耕地0.57亩.村中有劳动力1360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花卉、蔬菜种植、外出务工.人均纯收入7500元/年. 房申村 房申村隶属于东城街道.现有居民575户,2115人.目前有耕地1924亩,人均耕地0.91亩.村中有劳动力1200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花卉、蔬菜、玉米种植、外出务工以及个体经营.人均纯收入8000元/年. 镇南村 镇南村隶属于南街街道.现有居民2867户,7953人.目前有耕地1327亩,人均耕地0.17亩.村中有劳动力4100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花卉、蔬菜、玉米种植、外出务工以及个体经营.人均纯收入12000元/年. 凌河村 凌河村隶属于城关街道.现有居民612户,2044人.目前有耕地1391亩,人均耕地0.68亩.村中有劳动力1155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花卉、蔬菜种植以及少量的外出务工.人均纯收入9919元/年. 受影响村社会经济情况见表 33表33. 表33受征地拆迁影响村社会经济情况表 序号 街道 村 户数(户) 人口(人) 劳动力(人) 耕地(亩) 人均耕地(亩)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 东城街道 高杖子 935 2800 1000 560 0.20 7000 2 单家店 800 2200 1300 660 0.30 8000 3 辛杖子 540 2300 1360 1300 0.57 7500 4 房申 575 2115 1200 1924 0.91 8000 5 南街街道 镇南 2867 7953 4100 1327 0.17 12000 6 城关街道 凌河 612 2044 1155 1391 0.68 9919 受影响户的社会经济特征 征地受影响户 为分析本项目移民户的社会经济特征,根据世行OP4.12和BP4.12的相关要求,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和凌源市项目办在本项目征地影响的300户家庭中抽取49户进行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占总影响家庭的16.33%. 民族及性别分析 调查的49户中,总人口221人,总劳动力115人,平均家庭人口4.51人.其中少数民族2户,11人,分别为蒙古族5人和回族6人,占总人数的4.98%;妇女人数为110人,占总人数的49.77%;妇女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家务劳动等生产活动. 年龄组成结构 在调查的49户,221人中,16岁以下的青少年为42人,占19.00%;17~60岁人口136人,占61.54%; 60岁以上人口为43人,占总人口数的19.46%.年龄结构见图 31图31. 图31年龄结构分布情况 受教育程度 在调查的49户,221人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99人,占44.80%;初中文化程度的71人,占32.13%;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41人,占18.55%;大专及以上的10人,占4.52%.受教育程度见图 32图32. 图32教育程度分布结构情况 生产资源情况 在调查的49户,221人中,耕地面积51.2亩,人均耕地约0.23亩,户均耕地1.05亩,种植作物以玉米、蔬菜为主. 家庭年收入与支出 在调查的49户221人中,在收入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8468.94元,其中,农业收入896.95元,占总收入的10.59%,养殖业收入630.32元,占7.44%,工资性收入1134.84元,占13.4%,家庭经营收入1660.68元,占19.61%,外出务工收入3165.61元,占37.38%,其他非农收入498.55元,占5.89%,财产性收入470.59元,占5.56%;在支出方面,家庭人均年总支出4109.94元,其中,生产经营支出1428.96元,占34.77%,生活消费支出2616.27元,占63.66%,其他支出64.71元,占1.57%;人均纯收入为7039.98元. 农村家庭收入支出结构见表 34表34. 表34受征地影响农民家庭收入与支出结构 项目 户均(元/户) 人均(元/人) 比例(%) 家庭年收入 农业收入 10380.10 896.95 10.59 养殖业收入 2944.90 630.32 7.44 职工工资性收入 5118.37 1134.84 13.40 外出劳务收入 14277.55 3165.61 37.38 经营性收入 8510.41 1660.68 19.61 政府补贴 51.43 11.40 0.13 其他非农业收入 2248.57 498.55 5.89 财产性收入 2122.45 470.59 5.56 小计 45653.78 8468.94 100.00 家庭年支出 生产经营支出 9091.84 1428.96 34.77 生活消费 11799.92 2616.27 63.66 其他 291.84 64.71 1.57 小计 21183.59 4109.94 100.00 纯收入 36561.94 7039.98 / 拆迁受影响户 为分析本项目移民户的社会经济特征,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和凌源市项目办对本项目拆迁影响的168户家庭中抽取了29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占总影响家庭的17.26%.调查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住房情况、基础设施等情况. 民族及性别分析 调查的29户中,总人口115人,总劳动力65人,平均家庭人口3.96人.其中少数民族1户,2人,为蒙古族,占总人数的1.74%;妇女人数为56人,占总人数的48.70%;妇女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家务劳动等生产活动. 年龄组成结构 在调查的29户,115人中,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3人,占28.70%;17~60岁人口64人,占55.65%; 60岁以上18人,占总人口数的15.65%.年龄结构见图 33图33. 图33年龄结构分布情况 受教育程度 在调查的29户,115人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36人,占31.30%;初中文化程度的47人,占40.8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26人,占22.61%;大专及以上的6人,占5.22%.受教育程度见图 34图34. 图34教育程度结构分布状况 居住条件 在抽样调查的受拆迁影响的29户家庭中,其房屋结构均为砖混结构.居住面积方面,每户的平均房屋面积为195.52㎡,人均49.30㎡,房屋建筑年限平均为16.24年,最早的建于1972年,最晚的建于2011年.室内水电广播等设施均齐全.详见表3-5. 表35受拆迁影响人口生活条件统计 房屋情况 房屋结构 砖混 房屋面积(㎡) 5670 所占比例(%) 100 户均(㎡/户) 195.52 人均(㎡/人) 49.30 平均建筑年限(年) 16.24 室内有线电视拥有率(%) 100 照明用电接入率(%) 100 电话(手机)拥有率(%) 100 饮用水 取水方式 自来水 比例(%) 100 居住区基础条件 在调查的29户115人中,每户距离县城平均距离为1.38公里,距离最近学校的平均距离为1.82公里,距离最近医院平均距离为1.67公里,距离最近车站的平均距离为1.35公里.详见表 36表36. 表36拆迁影响户居住环境情况 居住环境 平均距离 距离县城(Km) 1.38 距最近学校(Km) 1.82 距最近医院(Km) 1.67 距最近车站(Km) 1.35 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情况 企业单位: 道路建设中,受拆迁影响的企业单位为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星光灿烂幼儿园. 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 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位于东城街道高杖子村,厂房占地面积约200㎡,成立于2000年.目前主要经营织布机配件,为家庭式经营作坊.通过对配件厂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到目前配件厂年经营额约30万,纯利润5-6万,纳税金额为1-2万元.但是,目前由于厂房位置相对偏僻,不利于配件厂业务的发展;而且厂房附近的路况较差,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该厂负责人支持项目的建设,企业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货币补偿,考虑转行做其它生意,也可以到其他地方继续从事经营. 星光灿烂幼儿园 星光幼儿园从2000年开始设立,是一家私立幼儿园,位于东城街道单家店村,有教委颁发的营业执照.目前,幼儿园共有2个女老师和25个孩子.星光灿烂幼儿园营业用房为两层,由自家住宅改为幼儿园,总面积为180㎡.由于幼儿园附近的路况越来越差,每到雨雪天气很难通行,因此家长不愿意送到这个地方.最近几年,附近成立的私营幼儿园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加上星光灿烂幼儿园硬件设施不好,因此生源不好.根据访谈,星光幼儿园月纯利润为2000元.根据对幼儿园负责人的初步协商,希望获得货币补偿,利用补偿款转行做些其它生意或者到市区找个地段较好的地方继续从事幼儿园. 事业单位: 道路建设中,受拆迁影响的事业单位为东城中心小学的部分教室.东城中心小学目前所在地为原河东中学旧址,占地约为15亩,现有教职工40人,学生300人. 根据对关键信息人访谈,调研小组了解到东城中心小学位于东城街道,紧邻滨河东路,大部分校舍于上世纪80年代建成,教学设备、设施均已老化.近年来,随着东城街道的适龄入学儿童的增加,以及东城中心小学教学硬件设施的老化,目前其办学的规模已无法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部分家长不得不选择较远距离的市区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招生能力的提升受到极大限制. 通过与凌源市教育局、规划局访谈的结果,政府已确定在河东新区将兴建2所小学(图示附件一),南北各一所,分别占地44亩、50亩,将集中教师资源、配备现代化的教学条件.小学预计明年动工,1年半完工. 受影响企、事业单位情况详见表 37表37. 表37受拆迁影响企事业单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事业 单位名称 职工人数(人) 土地产权 企、事业 单位性质 年收入 (万元) 影响程度 安置意愿 总数 男女1凌源市飞腾纺织 器材配件厂 12 7 5 集体 个体经营 30 全部影响 货币安置 2 星光灿烂幼儿园 2 0 2 集体 个体经营 2.4 全部影响 货币补偿 3 东城中心小学 40 30 10 国有 政府设立 / 部分影响 异地迁建 受影响商铺情况 本项目涉及拆迁商铺共有46家,拆迁面积4139.5㎡,影响216人.受影响店铺调查情况如详见表 38表35. 表38受影响商铺调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店铺名称 面积(㎡) 涉及人口 经营状况 年收入 (万/年) 砖混 砖瓦 砖木 简易 小计 1 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高杖子 清真拨面馆 96 0 0 0 96 3 一般 2 2 东城街道 高杖子 服装店 112 0 0 0 112 4 一般 1 3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吉兴商店 180 0 0 0 180 4 一般 1 4 东城街道 高杖子 电焊杂修 18 0 0 0 18 4 一般 1 5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里正药房 288 0 0 0 288 5 一般 2 6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凯杰发屋 0 0 0 7.5 7.5 4 良好 1 7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高杖子平价超市 96 0 0 0 96 4 良好 2 8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利梅镶牙社 48 0 0 0 48 3 良好 2 9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高杖子村第三卫生所 48 0 0 0 48 8 良好 1 10 滨河东路 东城街道 高杖子 万泉超市 96 0 0 0 96 7 良好 1.5 11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鸿远物资经销处 96 0 0 0 96 6 良好 2 12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小王微型汽修 48 0 0 0 48 7 良好 2 13 东城街道 高杖子 佳顺汽修 192 0 0 0 192 5 一般 1 14 东城街道 高杖子 煜坤石材 48 0 0 0 48 6 一般 6 15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凌源市东城士林商店 48 0 0 0 48 4 良好 8 16 东城街道 高杖子 永顺进口石材 128 0 0 0 128 6 良好 8 17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鑫屹石材 128 0 0 0 128 4 良好 8 18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废品收购站 64 0 0 0 64 6 良好 8 19 东城街道 高杖子 诚达石材 128 0 0 0 128 4 良好 6 20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华讯石英石 64 0 0 0 64 7 良好 7 21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凌盛园饭店 112 0 0 0 112 6 良好 2 22 东城街道 高杖子 盛大石材 48 0 0 0 48 4 良好 3 23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宏达石材 48 0 0 0 48 4 良好 3 24 东城街道 高杖子 汇融石材 64 0 0 0 64 4 一般 4 25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大世界柴汽修理 64 0 0 0 64 8 一般 3.5 26 东城街道 高杖子 清华小博士太阳能 32 0 0 0 32 5 一般 3 27 东城街道 高杖子 盼盼彩钢板 80 0 0 0 80 5 一般 4 28 东城街道 高杖子 亿鑫微型汽车修配 40 0 0 0 40 4 一般 4 29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傻子石材 112 0 0 0 112 3 一般 6 30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利达石材 96 0 0 0 96 3 一般 6 31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凯牛石材 96 0 0 0 96 6 一般 6 32 东城街道 高杖子 东煜石材 96 0 0 0 96 4 一般 6 33 东城街道 高杖子 荣国石材 128 0 0 0 128 6 一般 6 34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大兴石材 112 0 0 0 112 4 一般 4 35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鑫鑫石材 96 0 0 0 96 4 一般 4 36 东城街道 高杖子 驴肉火烧 0 0 24 0 24 6 一般 1 37 东城街道 高杖子 国华商店 0 0 24 0 24 3 良好 2 38 东城街道 单家店 地下超市 0 48 0 0 48 2 一般 2 39 东城街道 单家店 利富摩托修配 0 36 0 0 36 3 一般 2 40 东城街道 单家店 帆布厂 0 360 0 0 360 8 一般 2 41 东城街道 单家店 新颖发艺 60 0 0 0 60 5 一般 2 42 东城街道 单家店 水泥白灰煤炭 0 142 0 0 142 3 一般 2 43 东城街道 单家店 万事达摩托修配 72 0 0 0 72 2 良好 2 44 东城街道 辛杖子 服装店 40 0 0 0 40 4 良好 1 45 东城街道 辛杖子 理发店 96 0 0 0 96 5 良好 1 46 南街街道 镇南村 喜顺顺超市 80 0 0 0 80 4 良好 1.5 合计 3498 586 48 7.5 4139.5 216 / / 项目社会影响分析 为了使得项目各利益者充分参与到项目中,凌源市世行项目办在项目启动前期多次组织项目受影响群体代表、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街道和村委会负责人、可研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等进行座谈、访谈,讨论相关问题. 在项目准备阶段,为了加强项目各利益相关者的公共参与程度,2012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移民安置计划调研组实施了大量的参与式调查,开展了凌源市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经济调查期间共进行了9个焦点组座谈、40个入户访谈、6次实地参与观察,讨论项目相关论题,参与者包括凌源市世行项目办、凌源市各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相关街道和村委会负责人、受影响企事业代表、受影响商铺代表以及受影响居民代表.同时就项目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以及对项目的需求和建议等对部分居民户进行了深入访谈.详见表 41表41. 表41凌源市道路项目公众参与情况一览表 事项 数量 参加者 描述 时间 备注 焦点组座谈 9 凌源市各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相关街道和村委会负责人、受影响企事业代表、商铺代表以及受影响居民代表 关于本项目的态度、需求、期望以及问题 3月12—3月16日 移民安置计划调研小组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参与项目、共享信息的机会.同时还调查了不同利益群体(包括妇女、贫困和少数民族等群体)的利益和需求.给项目区内的受影响人口提供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 入户访谈 40 项目区的受影响人口(包含企事业单位、店铺经营者)及服务范围内居民 征询对项目的态度,对项目设计的意见和建议 3月12日-3月17日 实地参与观察 6 移民安置计划调研小组、世行项目办 了解项目区群众的社会生活情况;项目区道路现状、居民主要出行方式及路线 3月11日-3月17 项目的正面影响 凌源市位于辽宁省西部,目前同沈阳、锦州、赤峰、承德、山海关以国省干线为主要联系网络,境内101、306线国道纵横东西、贯穿南北,使凌源市的对外交通便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目前凌源市城区路网系统尚未形成;另一方面,近几年来凌源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激增,导致市内交通网络系统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1)凌源市旧城作为整个城市的功能组织核心,集中了城市大部分的服务功能,以旧城为主的城市中心交通压力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日渐增强,过快的发展对城区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压力和交通隐患,交通事故频发;2)由于凌源市第二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园区集聚了凌钢集团、富源矿业等大型工业企业,城区道路除了承载日常居民出行之外,还肩负着大型原材料的运输,因此道路往往修好不到一年,就凸凹不平,千疮百孔;3)大型机动车尾排污染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能达标,给城市居民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具有提高凌源市道路承载能力、缩短城市出行的距离,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改善公共交通,有效促进土地开发和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发展,同时减轻城市污染和加强交通安全. (1)提高道路承载能力,改善出行条件 目前,凌源市整体路网尚未形成,功能不明确,没有形成分层次、分功能的路网体系.市区范围内行驶的车辆和过境车辆混合行驶在有限的几条市区主要干道上,道路通行能力等指标远未到达标准要求,迫切需要尽快提高城市道路网指标. 根据现场考察与实地调查,目前凌源市部分路段存在交通堵塞现象,尤其是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车辆激增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同时,也与凌源市特殊的城区分布现状有关,凌源市新、老城区被大凌河分隔,目前主要依靠东大桥和南大桥连通南北.目前,城区南北向的主干道路较少,东西向的很多道路也没有贯通,断头路比较多,这给新老城区交通联系带了极大的不便.与此同时,对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能力带来了较大的考验,目前状况不容乐观,具体变现为:1)路段较窄,路面受损严重,路况不好,滨河东路段等;2)部分路段目前暂未通路,交通通达性受限,如文艺路、物流大道等;3)车辆和行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行驶、交通和乘车习惯. 根据社会经济调查及访谈的结果,项目区内的居民对家庭周围道路的评价,认为道路状况较差(包括"不好"和"很不好")的比例为45.3%,认为一般的比例为30.4%,认为路况良好(包括"很好"和"较好")的比例为24.3%.商铺、大棚种植户对周围道路的评价也与居民相差不大(见表 42表42).可见,项目区内的居民、商铺对周围道路状况的评价不高,其改善出行环境的需求较大. 表42不同样本访谈对象对周围道路状况的评价(%) 访谈对象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好 很不好 居民 8.6 15.7 30.4 23.8 21.5 商铺 6.4 13.2 38.9 28.3 13.2 大棚种植户 5.3 14.8 41.2 26.6 12.1 资料来源:入户社会经济调查、访谈.居民有效样本为78份,商铺有效样本为15份. 本项目通过改建和新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设置诸如信号灯、标志标线、安全岛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对机构加强和人员能力培训等提升交通管理能力,以及对社区居民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项目区的交通拥堵现象,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奠定基础,提供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条件. (2)减轻城市污染,加强交通安全 根据现场考察与实地调查,项目区内的居民对于部分道路安全性问题、空气污染问题意见也比较大.尤其是每天在路边行走的上学的孩子,其出行安全让人担忧.道路不安全的主要原因是路面狭窄、车速太快、各种车辆混行(包括人车共行)、交通设施比较少或者被损坏、没有路灯等等(如滨河东路等).由于住在大凌河东侧街道和乡镇的部分学生在市区上学,因此上学、放学期间学生们的大量上路,对于一些路面狭窄的路段以及路况较差的路段,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冬季,天冷路滑更易出事.此外,访谈中,部分家长由于担心孩子安全会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因此加剧这些路段在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堵塞和安全问题,例如滨河东路. 同时由于交通网络不完善,城区道路需要承载居民日常出行和重型车辆过往的运输工作,因此城区道路往往修好不到一年,就凸凹不平、千疮百孔(如滨河东路).此外,大量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了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给附近居民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文艺路、滨河东路等市政道路工程的建成,将缩短城市出行的距离,增加道路的机动性、减少交通阻塞,改善公共交通,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减轻空气污染. (3)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凌源市作为一个综合工业型城市,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尤其钢铁业、汽车配件产业比较发达.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的软件环境,但由于市政设施等硬件环境的陈旧落后,市区道路系统不完善,市区和城市出口的交通不畅,招商引资的效果并不明显,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建成后,该地区交通环境将得到较大地改善,为沿线的土地开发建设提供基础和保证,必将引起沿线土地效益的升值,也为吸引外资在凌源市企业参与开发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优良的投资环境,带动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 (4)增加就业机会 项目实施将涉及土建等工程,将会为当地居民提供大约360个非技术性的就业岗位,为当地民居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此外,凌源市作为一个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综合性工业城市,项目实施后将会进一步改善凌源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工业、企业在凌源市安家落户,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图41道路现状图 项目的负面影响 道路项目施工期间将会给居民出行以及道路两侧的企业及商业店铺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根据移民安置调查小组的实地调查发现,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及商业店铺的经营者都对道路的建设表示支持,但是同时也表明了担心:1)项目的施工会造成路面被破坏,以及会导致部分地段的交通堵塞,不利于人员及车辆的出入.同时受影响企事业单位中包含一所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施工期间如果考虑不当将会对学生的日常出行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2)担心因道路修建造成的企业、商铺拆迁将会对企业和商业店铺的短期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相关部门是否能够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3)施工期间产生的取土、粉尘、噪声将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给健康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通过与项目业主的沟通,承诺在项目的施工中会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一系列措施:1)通过老师的教育指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设施建设,例如增设红绿灯保证学生日常出行的安全.2)在实施拆迁之前,项目单位将会提前进行公告通知,并对受拆迁影响的企业、商铺按照凌源市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尽量降低负面影响.3)施工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采取分段施工、错时运输沙石、避开交通高峰时期、避免夜间施工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居民受影响的程度. 项目的风险及建议 潜在风险 (1)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人员以及车辆出行不便,同时涉及一定的商铺、企业拆迁,受影响商铺、企业短期的经营收入会有所下降.如果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能很好的规避或减轻这些影响,将容易造成企业店铺与实施机构的冲突,从而影响施工的进度. (2)施工期间会产生的取土、粉尘、噪声将给附近的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并存在健康隐患.如果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居民的不满,阻碍工程的进度. (3)施工点附近有一所小学,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问题将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同时道路施工将会对学生的日常出行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果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学生家长的不满,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相关建议 (1) 项目单位已承诺在施工开始之前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分段施工等方式,将对道路两侧的企业店铺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承诺,对受拆迁影响的企业、商铺依据凌源市相关政策给予合理补偿安置. (2)项目单位已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采用消除噪音的工艺、防尘以及错时施工等措施尽量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3)根据与教育局、相关机构以及东城中心小学师生、业主等沟通的结果,东城中心小学采用先建后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办将会督促项目单位在施工期间在受影响的小学周边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同时协助学校老师开展安全行为规范教育,以此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将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消除噪音的公艺,防尘以及措施施工等措施尽量避免对学校日常教学造成的影响. 法律框架与政策标准 为有效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凌源市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受影响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促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法规和世界银行OP4.12非自愿移民安置政策规定. 本项目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将严格按照移民行动计划制定的有关政策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需征得世界银行的同意. 移民安置目标 根据世行OP4.12,移民安置的目标要达到确保移民能够得到他们全部损失的补偿,合理安置与良好恢复使他们能分享项目的效益,并对他们暂时性的困难给予补助,使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标准及企业的生产、获利能力能得到提高或至少使其真正恢复到搬迁前或项目开始前的较高水平.凌源市利用世行贷款建设道路项目工程的安置目标包括: (1)采取工程、技术、经济等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征地对移民实物数量影响;在征地不可避免时,应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包括: 在工程准备阶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并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移民安置以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补偿标准为基础,安排好移民的后续的生产和生活,以提高或至少恢复移民原有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 倡导开发性移民,采取货币补偿为主,培训就业、社会保障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依托当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就业门路,提高移民收入水平. (2)鼓励受影响移民参与项目移民安置计划及实施. 政策框架 世界银行贷款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政策框架详见 表51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政策框架 类别 政策文件 生效时间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1998年12月2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004年10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2008年1月1日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 2004年11月3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2006年8月31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 2002年1月1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2010年6月26日发布) 2010年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 2011年1月21日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文) 2011年6月7日 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2010年1月7日 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 16号) 2010年2月1日 关于做好辽宁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13号) 2011年7月26日 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5〕81号) 2005年10月28日 《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223 号) 2008年12月10日 《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2002年10月21日 《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2008年2月1日 朝阳市 关于印发《朝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05]48号) 2005年11月14日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07]24号) 2007年7月20日 关于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维护动迁居民利益有关问题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30号文) 2011年7月15日 凌源市 关于印发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5号) 2011年10月26日 关于印发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 2011年10月26日 关于印发凌源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凌政办发[2010]121号) 2010年12月22日 《关于调整凌源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凌政发[2009]5号) 2009年3月5日 世界银行 业务政策OP4.12《非自愿移民》及其附件 2002年1月1日 业务程序BP4.12《非自愿移民》及其附件 2002年1月1日 移民安置涉及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有关规定 三、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 (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为被征地农民留有必要的耕作土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对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地农民,应当异地移民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十四)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 (十五)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一条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第二条 "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规定: (五)农业生产安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六)重新择业安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七)入股分红安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八)异地移民安置.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第三条 "关于征地工作程序"的规定: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降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被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除外)由各设区的市政府制订,报省政府备案.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价计算. 三、依法征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使用期限为2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 五、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 凌政办发[2011]155号文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统一评估机构按照统一时点、相同方法评估确定,并以此作为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所占用范围出让(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的住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房屋搬迁按照补偿方案进行奖励,市人民政府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不予奖励.征收补助费按照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每户不低于1500元. 第二十八条 对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标准支付搬迁费,但不低于1500元.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征收公告中确定的过渡期限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支付标准为合法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月.使用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给付临时安置费. 第二十九条 对非住宅房屋和住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由被征收人申请,经凌源市城市经营性房屋认定小组认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实际认定的性质和面积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给予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市内装饰装修的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的搬迁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 本项目执行的移民安置政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人民政府、朝阳市人民政府、凌源市人民政府和世界银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制定的. 就本项目而言,未得到世界银行的认可,有关政策规定及享受权益的资格认定标准、财产估价标准及补偿标准不得有任何变动. 按照现有的设计方案,项目影响主要为土地征收/占用、房屋拆迁等.项目涉及的影响适用于以下政策. 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政策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及其上附着的青苗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类型按照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集体未利用地划分. (2)征地补偿费用由凌源市国土资源局直接支付到受影响户.征地受影响户在获得补偿后,可自愿、免费参加当地的劳动力就业培训.同时,满足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的,还可自愿选择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3)依据辽政办[2010]2号文,本项目范围内涉及影响的街道、村子均属于凌源市Ⅰ类地区,因此征地补偿标准为50000元/亩.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政策 本项目占用的国有土地为修建公共基础设施所用,通过无偿划拨的方式取得.如果因项目出现不可避免的占用国有出让土地,补偿标准将通过市场评估的方式确定. 住宅拆房屋拆迁及安置政策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1)产权调换 本项目制定的产权调换的具体方法为: 产权调换的具体操作方式将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并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与回迁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差价.被征收房屋的家庭可享受超面积优惠,超出15㎡以内按市场价的75%进行补差结算;回迁安置面积在超面积15㎡的基础上,再增加回迁面积15㎡以内按市场价85%补差,超出30㎡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市场售价结算.移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取任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另外,在产权调换中,会考虑以下因素:1)有照房屋公摊系数增加6%;2)以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准,确定基础价格;3)在基础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征一还一"的原则;4)被征收人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挑选楼号. (2)货币补偿 本项目涉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均采用市场评估的方式,因此本项目采取制定货币补偿基准价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基准价定为:砖混1360元/㎡,砖瓦1280元/㎡,简易房180元/㎡.具体实施补偿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准,但补偿标准将不低于基准价. 搬迁中的补偿政策 本项目的搬迁补偿政策规定: (1)征收补助费按照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每户不低于1500元. (2)对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标准支付搬迁费,但不低于1500元.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表安置协议或征收公告中确定的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支付标准为合法建筑面积6元/㎡/月.使用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给付临时安置费. (4)对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非住宅房屋拆迁及安置政策 企业单位、商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1)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本项目中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商铺拆迁补偿安置具体如下: 一、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统一评估机构按照统一时点、相同方法评估确定,并以此作为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的依据.同时,本项目制定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价格,砖混1360元/㎡,砖瓦1280元/㎡,简易房180元/㎡.具体实施补偿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准,但补偿标准将不低于基准价. 二、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及所占用范围出让(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被征收人位于临街、路(以地名办命名为准)单排一直二层的房屋,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生产经营性房屋: 1)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照;2)有工商营业执照;3)自《房屋行政征收决定》做出之日指连续经营已满两年的并能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前两年内连续缴纳税费的票据. 2004年1月1日以后,因政府拓路后形成的二次临界、路的房屋应连续经营满四年. 临街、路单排的三层及三层以上和位于非临街、路的房屋,符合前款条件的并正用于生产经营的,按有照房屋实际使用用途认定为生产经营补贴性用房. 出租房屋进行经营的,还应提供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4)房屋所有权证明却记载为"生产经营性"房屋的,应按相应用途予以认定补偿,但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2)、3)款的,房屋被征收时不给予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 (2)搬迁政策中的补偿政策 针对经营性用房屋,本项目的搬迁补偿政策如下: (1)被认定为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房屋被征收时,应按认定的实际面积给予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和生产经营性补贴费. (2)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本项目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约定的过渡期限(不超过18个月)内可以获得500元/㎡/年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如果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则按照500元/㎡/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期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 (3)生产经营性补贴费.本项目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约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获得400元/㎡/年生产经营性补贴费;如果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则按照400元/㎡/年一次性支付一年期的生产经营性补贴费. (4)超过过渡期限12个月以内的,超期后,按约定的过渡期限的标准再增加1/2倍予以补偿;超过12个月的按约定的过渡期限的标准再增加1倍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是结合实际按天数结算. (5)上述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最高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7%. 事业单位拆迁安置政策 本项目道路建设涉及拆迁1家事业单位,为东城中心小学,属于非住宅房屋拆迁情况. 根据与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政府、凌源市国土局、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规划局沟通,凌源市政府为了整合教育资源,形成规模办学,彻底改变河东新区目前学校硬件设施较差、师资和生源流失的现象,拟在河东新区规划建设两所新的学校,覆盖学前教育、小学和初高中等,目前学校的建设已列上政府日程.同时,对东城中心小学将采用先建后迁的方式,学校的建设经费将主要来自于凌源市政府财政.因此无需对东城中心小学的拆迁进行货币补偿. 弱势群体安置政策 本项目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两类类:低保户和五保户.弱势群体在安置过程将获得优先选择的权利,并同时获得各项扶持政策. (1) 对弱势群体家庭中的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同时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和指导,使其增加就业机会; (2)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优先考虑招收弱势群体家庭的劳动力做一些非技术的工作; (3) 被征地农民身份属农村居民并符合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1)农村低保 根据《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223 号)相关规定,辽宁省享受低保对象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690元/年.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但有赌博、吸毒、非法婚姻、非法收养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等行为的,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农村五保 根据《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相关规定,辽宁省农村五保对象为:辽宁省农村村民,属于年满或者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县民政部门指定医院鉴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并且其本人或者家庭年生活来源低于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凌源市现行的农村五保标准为: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额度不低于36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额度不低于220元. 地面附属物补偿与恢复政策 受项目影响的地面附属物将根据完全重置价对其所有权人进行货币补偿,由产权人自行复建. 补偿标准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实施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相关政策法规,本项目执行辽宁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相关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项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详见表 61表61 表61凌源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市 区域编号 农用地标准(元/亩) 青苗补偿费 (元/亩·年) 宅基地(元/亩) 备注 凌源市 Ⅰ类地区 50000 1200 50000 本项目所属区域均为一类地区 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永久占用国有建设用地88.81亩,其中包括:占用67.8亩已有道路、6亩为住宅用地、15亩为教育用地.本项目道路建设属于公益性质,将无偿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凌源市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以及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均采用市场价格评估的方式,参照受影响房屋主要类别的实际价格和以往同类项目的补偿标准,确定各类房屋补偿标准,详见表 61表61表62表63. 表62居民住宅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单位) 备注 房屋补偿 砖混 ㎡ 1360 / 砖瓦 ㎡ 1280 / 简易 ㎡ 180 / 其他费用 征收补助费 ㎡ 30 合法面积给予补助,且每户不低于1500元 搬迁费 ㎡ 20 合法面积给予补助,且每户不低于1500元 临时安置费 ㎡·月6使用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给付临时安置费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本项目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包含企事业单位和商铺,根据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相关政策和参照受影响房屋主要类别的实际价格分析以及以往同类项目的补偿标准,确定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详见表 63表64. 表63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单位) 备注 房屋补偿 砖混 ㎡ 1360 1.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年期的综合补偿费. 2.超过过渡期限12个月以内的,超期后,按约定的过渡期限的标准再增加1/2倍予以补偿;超过12个月的按约定的过渡期限的标准在增加1倍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时结合实际按天数结算 砖瓦 ㎡ 1280 简易 ㎡ 180 其他费用 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 ㎡·年500 生产经营性补贴费 ㎡·年400 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按照重置价原则,确定本项目附属物及基础设施的补偿标准,详见表 64表65. 表64附属物及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序号 附属物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元/单位) 1 通信电杆 根 木质通信电杆 200 2 电线杆 根 水泥电线杆 500 3 高压杆(10kv) 根\140000 4 树木 杏树 棵9~12年生 100 5 棵13~16年生 150 6 梨树 棵6~7年生 80 7 棵 8年生 150 8 杨树 棵10cm以下 50 9 棵10-20cm 150 10 杂木 棵 距地1.5米出胸径2-5cm 8 11 配电房 座\3000 12 机井房 座\2800 13 水井 口\3000 14 围墙 m? \ 250 15 大棚 暖棚 个 砖木结构,规格为80*4.5 120 16 冷棚 个 简易塑料大棚,规格为40*4.5 50 17 棚内附属物 冷棚 韭菜 棚\70000 18 菠菜 棚\90000 19 剑兰 棚\90000 20 暖棚 百合 棚\160000 其他税费标准 项目征地拆迁其他费用标准详见表 65表66. 表65其他费用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取费标准 依据 1 土地开垦费 10元/㎡ 辽政发[2003]27号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24元/㎡ 辽费发[1999]117号3征地管理费 1500元/亩/ 4 耕地占用税 20元/㎡ / 5 勘测设计科研费 移民直接费用总额的3%计算 / 6 行政管理费 移民直接费用总额的5%计算 / 7 技术培训费 移民直接费用总额的1%计算 / 8 外部监测评估费 移民直接费用总额的0.5%计算 / 9 不可预见费 总费用的10%计算 / 移民生产与生活恢复方案 移民安置目标 项目移民安置的目标:为受项目影响的人员,制定出一个安置及恢复的行动规划,以保证他们在项目中受益,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或者至少在项目完成后,生活水平可以得到恢复. 集体土地征收影响恢复方案 本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235.32亩,其中耕地147.65亩(包含旱地和果园地),占62.74%;宅基地87.67亩,占37.26%.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共影响300户、1283人.集体土地征收影响涉及凌源市3个街道6个村. 集体土地征收影响分析 1.土地资源损失分析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本项目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涉及凌源市的3个街道6个村9个村民小组,共计征收235.32亩,影响300户、1283人.户均征地0.07亩,人均征地0.02亩.在受影响的6个村中,失地率最高的为高杖子村,达到13.11%,其他5村失地率均在10%以下,最低是镇南村,为1.33%.移民安置规划小组在调查中发现,受本项目征地影响的村组中:高杖子村、单家店村、镇南村近年来由于其他项目的征地活动,其人均耕地数量较少——本项目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已经小于0.3亩,大部分农民早已不再从事农业种植,他们的收入多数来源于打工和做生意.项目永久征地影响情况详见表 71表71. 根据对受影响的6个村9个村组征地户的影响分析发现,由于本项目是线性工程,因此征地对每个受影响户的影响较小.失地率在10%以下的有263户(占87.67%),失地率在10%—20%之间的有12户(占12.33%),没有村组失地率在20%以上的.本项目移民失地影响率详见表 72表72. 表71征地影响村组分析 街道 村 村小组 征地前 征地前人均耕地(亩) 征地影响 征地后人均耕地(亩) 征地影响率 总户数(户) 总人口(人) 耕地(亩) 耕地(亩) 影响户数(户) 影响人口(人) 户数比(%) 人口比(%) 征地率(%)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180 760 212.8 0.28 27.9 95 475 0.24 52.78 62.50 13.11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10 355 99.4 0.28 5.42 16 46 0.26 14.55 12.96 5.45 上台子组 82 280 78.4 0.28 4.4 12 38 0.26 14.63 13.57 5.61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15 360 252 0.70 15.1 19 76 0.66 16.52 21.11 5.99 下台子南组 120 370 259 0.70 8.22 22 86 0.68 18.33 23.24 3.17 房申村 北组 190 620 600 0.97 51.1 42 154 0.89 22.11 24.84 8.52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560 1780 300 0.17 5.8 35 160 0.17 6.25 8.99 1.93 5组540 1720 300 0.17 4 27 152 0.17 5.00 8.84 1.33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200 600 530 0.88 25.71 32 96 0.84 16.00 16.00 4.85 合计 2097 6845 2631.6 0.38 147.65 300 1283 0.36 14.31 18.74 5.61 表72移民失地影响率分析表 街道 村 村小组 失地率(户) 影响户数小计(户) <10% 10%-20% 20%-100% 个数 比例(%) 个数 比例(%) 个数 比例(%)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78 82.11 17 17.89 0 0 95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6 100.00 0 0.00 0 0 16 上台子组 12 100.00 0 0.00 0 0 12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7 89.47 2 10.53 0 0 19 下台子南组 22 100.00 0 0.00 0 0 22 房申村 北组 36 85.71 6 14.29 0 0 42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30 85.71 5 14.29 0 0 35 5组23 85.19 4 14.81 0 0 27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29 90.63 3 9.38 0 0 32 合计 263 87.67 37 12.33 0 0 300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征地的影响率相对较低,不会对农户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其中:耕地损失相对严重的村(征地率达到10%以上),均不是以农业收入为其生活的主要来源,同时其务农意愿逐渐走低,加之受影响村均位于城郊,受城市经济辐射的效用明显,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外出务工和做生意;征地率在10%以下的村,损失程度较小,基本不会对其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影响.相反,由于本项目的修建,会增加其日常农业生产、生活的便利程度.根据以上情况,项目办将针对不同征地影响程度的移民采取相应的安置方案,充分保障移民的利益. 2.收入损失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受征地影响的移民的收入损失进行测算,征地影响户的人均损失在18.6到659.35元之间,户均损失在59.26元到2151.58元之间.其中,户均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有260户,占总影响户数的86.67 %;户均损失在1000元—2000元之间的有33户,占总影响户数的11.00%;户均损失在2000—4000元之间的有7户,占总影响户数的2.33%.不存在户均损失4000元以上的人群.从整体的收入损失来看,受征地影响的移民的农业收入损失主要集中于1000元以下. 本项目移民收入影响情况详见表 73表73表74表74. 表73移民收入损失影响情况一览表1 街道 村 村小组 影响人口 人均收入损失 户均收入损失 户人人均征地 (亩) 收入损失 (元) 户均征地 (亩) 收入损失 (元)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95 475 0.037 55.07 0.16 232.50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6 46 0.015 122.14 0.05 394.18 上台子组 12 38 0.016 125.71 0.05 429.27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9 76 0.042 335.56 0.13 1050.43 下台子南组 22 86 0.022 177.73 0.07 548.00 房申村 北组 42 154 0.082 659.35 0.27 2151.58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35 160 0.003 26.07 0.01 82.86 5组27 152 0.002 18.60 0.01 59.26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32 96 0.043 642.75 0.13 1928.25 合计 300 1283 0.022 172.56 0.07 563.28 表74移民收入损失影响情况一览表2 街道 村 村小组 收入损失A(元) A<1000 1000≤A<2000 2000≤A<4000 4000≤A<6000 A≥6000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户数(户) 比例(%)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80 84.21 15 15.79 0 0 0 0 0 0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6 100.0 0 0.00 0 0 0 0 0 0 上台子组 12 100.0 0 0.00 0 0 0 0 0 0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5 78.95 4 21.05 0 0 0 0 0 0 下台子南组 20 90.91 2 9.09 0 0 0 0 0 0 房申村 北组 32 76.19 6 14.29 4 9.52 0 0 0 0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35 100.0 0 0.00 0 0 0 0 0 0 5组27 100.0 0 0.00 0 0 0 0 0 0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23 71.88 6 18.75 3 9.38 0 0 0 0 影响户数小计 260 86.67 33 11.00 7 2.33 0 0 0 0 在受影响的6个村中,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介于7000元与12300元之间,人均农业收入损失介于18.6元与659.35元之间,人均收入损失介于0.16%与8.14%之间.总体来看,受影响村的人均收入损失为1.84%. 移民安置规划小组在调查中发现,受影响村组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两个:特色种植业和其他非农经济.高杖子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以及从事其他服务行业.单家店村、辛杖子村、房申村、镇南村、凌河村等5个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以花卉、蔬菜大棚种植为主的农业收入,同时辅助部分的外出务工、个体经营以及从事其他服务行业.虽然花卉、蔬菜种植业收入相对传统种植业较高,但是容易受天气、季节、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收入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同时,由于本项目属于线性工程,征地对受影响村村产生的影响均较小.本项目对这5个受影响村的征地影响率均小于10%,征地前后各个村人均耕地面积变化不大,因此本项目征地并不会对村民的收入产生巨大的影响.移民调查小组通过访谈得知,对于本项目的土地征收,村民普遍持支持的态度,因为目前道路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房申村花卉销售的发展,大型运输车辆无法直接进行村中.本项目的建设为村中花卉产品外销提供了便利. 从收入损失率来看,房申村收入损失率最高位8.14%,收入损失率最低的是高杖子村为0.79.由于本项目主要分布在凌源市城郊周边区域,各村除了发展凌源市特色种植业,同时受到城镇经济的辐射作用较强,非农经济较为发达,农业收入占总的经济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且劳务输出收入逐渐成为农村的重要收入来源,农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因此,针对本项目,农民普遍持支持态度,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款,村民普遍认为在获得足够、合理的现金补偿后,通过培训,他们可以有更多机会在城里发展. 项目受影响户人均收入损失率情况详见表 75表75. 表75农民人均收入损失率情况表 街道 村 村小组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 人均农业收入损失(元/人) 人均收入损失率(%)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7000 55.07 0.79 单家店村 窑坑组 7600 122.14 1.61 上台子组 8700 125.71 1.44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8000 335.56 4.19 下台子南组 7200 177.73 2.47 房申村 北组 8100 659.35 8.14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14000 26.07 0.19 5组11500 18.60 0.16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12300 642.75 5.23 合计 9377.78 172.56 1.84 安置方式及恢复措施 根据上述关于凌源项目道路建设征地影响收入损失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整体上对受影响村组影响相对不大,但部分家庭仍然面临丧失部分种植收入的负面风险.为保证被征地影响家庭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有效的恢复,针对凌源市道路建设影响情况,相关政府机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村委会等制定了安置方式与收入恢复措施.受影响家庭可以自愿选择. 根据调查,受影响户安置意愿情况见表 76表76. 表76移民安置方式意愿一览表 街道 村 村组 影响户数(户) 影响人口(人) 货币补偿(人) 其它安置方式意愿选择(人) 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 新型农保 就业安置 技能培训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95 475 100 0 100 61.05 72.42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6 46 100 0 100 60.87 63.04 上台子组 12 38 100 0 100 42.11 57.89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9 76 100 0 100 56.58 63.16 下台子南组 22 86 100 0 100 67.44 62.79 房申村 北组 42 154 100 0 100 48.70 53.25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35 160 100 0 100 66.25 48.75 5组27 152 100 0 100 62.50 50.66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32 96 100 0 100 67.71 62.50 合计 300 1283 100 0 100 60.48 61.89 货币补偿 本项目受影响的村位于计划修建的三条道路沿线.根据对6个村的村级关键信息人以及受影响家庭代表的访谈,1)由于6个村均处于城市规划区内,各村组均没有多余的机动地,因此征地补偿款将发放给受影响家庭,土地不再调整.关2)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镇南村村委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拟从土地征收补偿款中提取20%作为村集体的发展费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或集体的公益事业;单家店村、辛杖子村、房申村、高杖子村、凌河村等将土地补偿费的100%支付给受影响户.3)在6个村中,项目征地补偿款中的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将全额支付给受影响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根据《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5〕81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的规定如下: (1)参保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城市规划区内,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年龄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籍农业人口.具体包括:1)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或征用的建制村的农民;2)经县(市、区)政府批准"村改居"的居民(原建制村的农民);3)由于土地被征收或征用而"农转非"的农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和安置. (2)资金筹集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实行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担,以待遇标准确定缴费数额,个人专户与统筹账户、专项调剂相结合的制度.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专户资金,以被征地农民所需养老保障资金总额为基数,由集体和个人按照不高于70%的比例,分别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一次性划拨和抵扣.集体土地补偿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具体缴纳比例和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账户资金,以被征地农民所需养老保障资金总额为基数,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 (3)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先从个人专户资金支付;个人专户资金不足时,有统筹账户资金支付.领取标准为80元/月. (4)其它规定 被征用土地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保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退保.被征用土地后(包括征地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关系继续保留,对达到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应退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并将个人专户资金的本息返还给本人;对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继续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 根据对朝阳市、凌源市社会保障部门的访谈,目前,朝阳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办法和规定正在制定过程中.一旦实施,则本项目内受影响人可以自愿选择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根据《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凌源市道路项目所影响的人口中符合参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生产安置人口进行了测算,具体见表7-7. 表77项目影响村组生产安置人口情况 街道 村 村小组 影响户(户) 影响人(人) 征收前人均耕园地(亩/人) 征收耕园(亩) 生产安置人口(人) 备注 东街街道 高杖子村 高杖子组 95 475 0.28 27.9 40 生产安置 人口均可自愿原则下纳入朝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单家店村 窑坑组 16 46 0.28 5.42 6 上台子组 12 38 0.28 4.4 5 辛杖子村 下台子北组 19 76 0.7 15.1 0 下台子南组 22 86 0.7 8.22 0 房申村 北组 42 154 0.97 51.1 0 南街街道 镇南村 4组35 160 0.17 5.8 18 5组27 152 0.17 4 15 城关街道 凌河村 大河南组 32 96 0.88 25.71 0 合计 300 1283 0.38 147.65 84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i.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ii.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a)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b)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c)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补助10%. 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iii.待遇享受: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两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支出.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并入新农保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4、就业安置措施 本项目并不会导致农户全部失地,受影响农户将有资格参与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用地工业企业用工岗位安置等就业安置方式,由被征地农民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安置方式. 具体安置方式包括: (1)政府公益性岗位安置.1)市场中心的服务型岗位,安排30%比例的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被征地农牧民就业.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住宅区内的物业服务岗位,应按不低于30%比例的岗位安排被征地农牧民就业.2)市政府在市政、园林、环卫、保安等新增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2)项目区内的工业企业用工需求 凌源市于2003年10月成立凌源市工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14.6平方公里截止目前,入驻企业27家,其中达到中规模以上企业18家,园区现已形成以冶金、建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包装及深加工的四大主导产业.根据调查,每年项目区内的工业、企业约提供用工需求为220人,其中非技术工人有160人,最低工资水平为1100元/月. (3)项目的用工需要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道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根据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访谈,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非技术工人,累计需求量为400人;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道路的管护、保洁等将需要非技术工人50人.与项目办、实施单位以及相关机构访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将非技术就业岗位中的30%优先提供给本项目受影响家庭.受影响人口可以依据自愿原则参与获得项目用工机会. 本项目预计就业安置情况详见表 78表78. 表78项目预计就业安置情况一览表 类别 工作内容 用工人数(人) 最低工资水平(元/月) 备注 项目区工业、企业用工需求 专项技术工人 60 1800 非技术工人 160 1000 保安、搬运等 本项目用工需求 项目建设中需要非技术工人 400 1000 搬运等 实施中需要非技术工人 20 1000 道路保洁等 5、技能培训 为了切实提高项目征地影响户的转业、再就业能力,在对受征地影响农民及拆迁户进行货币补偿基础上,制定了凌源市道路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家庭技能培训方案. 目前,凌源市有8个农业技能远程培训基地以及3个城镇就业培训基地,将为本项目培训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凌源市和周边地区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以种养植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供选择培训工种主要有:蔬菜工、花卉种植、果树工、家禽饲养工、家畜饲养工、畜禽育种工、畜禽繁殖工、瓦工、建筑油漆工、电焊、服装裁剪、混凝土工、防水工、砌筑工、家政服务员、月嫂等.有关项目影响区的培训计划详见表 79表79. 表79项目影响区培训计划一览表 项目 培训类型 培训内容 培训人数(人) 培训时间(天) 培训频率(次/年) 培训期限(年) 资金预算(元/人.次) 总经费预算(万元) 经费来源 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培训活动 农业技术培训 蔬菜大棚种植 100 4 3 2012-2015 200 24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 苗圃、花卉种植 100 4 3 2012-2015 200 24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 家禽、家畜饲养、育种和繁殖等 60 3 2 2012-2015 200 9.6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 病虫害防治 100 2 2 2012-2015 200 16 政府专项资金 劳动技能培训训(阳光工程) 建筑工培训:瓦工、石工、油漆工、凝土工、防水工、砌筑工等 200 4 3 2012-2015 300 72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 电焊 200 5 3 2012-2015 300 72 政府专项资金 服装裁剪 120 5 3 2012-2015 300 43.2 政府专项资金 月嫂 140 4 2 2012-2015 200 22.4 政府专项资金 摩托车修理工 100 5 2 2012-2015 300 24 政府专项资金 计算机 50 7 2 2012-2015 300 12 政府专项资金 厨师等 80 7 2 2012-2015 300 19.2 政府专项资金 合计 338.4 / 受影响村收入恢复计划 为了为尽快提高或至少能恢复其原有的生产生活及收入水平,除对受影响村被征收的土地给予补偿外,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村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发展规划,制定了符合受影响村发展实际的收入恢复计划. 经调查,本项目涉及的6个村均地处城郊结合部,其中房申村大力发展花卉及蔬菜特色种植业,其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较高;其余5个村农业收入在村民收入过程中所占比重较低,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在企业任职或从事个体经营等,且其中有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对于计划采取的恢复措施所需投资的资金来源以及受益的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受影响人将平等享受村发展计划带来的效益. 高杖子村 高杖子村地属东街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550户,2800人,现有耕地面积560亩.本项目影响高杖子村高杖子组,高杖子组共有人口180户,760人,现有耕地面积212.8亩.村中主要收入来源为二、三产业.本项目征用该村组27.9亩耕地,影响95户475人,征地影响率为13.11%.详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玉米,还有少量的蔬菜.按照辽宁省平均亩产值1500元/亩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的户均农业收入损失损失232.50元,人均损失55.07元.征地后全组人均耕地0.24亩. 高杖子村的恢复方案如下: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高杖子村可获得被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142.85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34.13倍.经协商,所有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高杖子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详见表 710表710. 表710高杖子村土地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高杖子村 4.185 耕地 139.5 3.348 142.85 34.13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20%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石材店、药店、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2)30%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3)与此同时,还有30%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由于扩大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以便增加土地收入,尤其是家里有老年人的受影响家庭;4)有20%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332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高杖子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290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瓦工、力工、装修、运输以及家政服务等.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高杖子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高杖子村受影响人口中约有29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东城街道和高杖子村,由高杖子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表711 高杖子村收入恢复措施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475 475 3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475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4 技能培训 / 29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5 就业安置 / 29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单家店村 单家店村地属东街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820户,2100人,现有耕地面积630亩.本项目影响单家店村窑坑组和上台子组,其中,窑坑组共有人口110户,355人,现有耕地面积99.4亩;上台子组共有人口82户,280人,现有耕地面积78.4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种植、个体经营.本项目征用窑坑组5.42亩耕地,影响16户,46人,征地影响率为5.45%;征用上台子组4.4亩耕地,影响12户38人,征地影响率为5.61%.详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花卉及蔬菜大棚.根据调研小组访谈了解,种植花卉、蔬菜大棚按照平均亩产值8000元/亩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窑坑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122.14元,户均损失394.18元;导致上台子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125.71元,户均损失429.27元.征地后两个受影响组人均耕地均为0.26亩.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单家店村可获得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50.28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6.4倍.经协商,所有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详见表 712表712. 表712单家店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单家店村 7.856 耕地 49.1 1.1784 50.28 6.40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70%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花卉、蔬菜种植和养殖; 2)10%的家庭将补偿款用于投资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村;3)10%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4)有10%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63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单家店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50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单家店村村民收入的主来源为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养殖以及进行个体经营.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1)花卉种植培训.主要包括花卉栽培新技术实验示范推广等,村中希望通过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单位亩产,进而减少由耕地损失带来的单位亩产损失.2)养猪培训.包括猪舍选址、养殖培训、防疫等各项内容,村民也希望通过培训使得有意愿进行养殖的受影响户得到技术支持.村中现已有养殖大户4户,养殖规模可达到户均100头,通过技术培训为有用工需求的养殖大户提供临时工或者长期工人,解决部分就业问题.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单家店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单家店村受影响人口中目前约有5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东城街道和单家店村,由单家店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5)提供个体经营的支持 根据调查,单家店村目前有部分集体空余房子可以出租,如果受影响户有意愿进行个体经营,村中可以将房屋优先出租给受影响家庭. 表713单家店村货币补偿及收入收入恢复情况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84 84 3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63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4 技能培训 / 5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5 就业安置 / 5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辛杖子村 辛杖子村地属东街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545户,2380人,现有耕地面积1300亩.本项目影响辛杖子村的下台子北组和下台子南组.其中,下台子北组共有人口115户,360人,现有耕地面积252亩;下台子南组共有人口120户370人,现有耕地面积259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种植、外出务工.本项目征用下台子北组15.1亩耕地,影响19户,76人,征地影响率为5.99%;征用下台子南组8.22亩耕地,影响22户86人,征地影响率为3.17%.详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花卉及蔬菜大棚.根据调研小组访谈了解,种植花卉、蔬菜大棚按照平均亩产值8000元/亩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下台子北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335.56元,户均损失1050.43元;导致下台子南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177.73元,户均损失548元.征地后两个受影响组人均耕地分别为0.66亩、0.68亩,详见表 73表73、表74表74.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单家店村可获得被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116.6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6.4倍.经协商,所有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辛杖子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详见 表714表714. 表714辛杖子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辛杖子村 18.656 耕地 116.6 2.7984 119.3984 6.4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70%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花卉、蔬菜种植; 2)10%的家庭将补偿款用于投资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3)10%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4)有10%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114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辛杖子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83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辛杖子村村民收入的主来源为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在本村或者外出务工.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1)花卉种植培训.花卉培训的内容包含:新品种的引进、组织有丰富经验的花农进行座谈,了解生产中具体存在的具体疑难问题并进行技术研讨.村中有1个花卉合作社,目前村中已有1000余人参加,平时进行花卉种植培训.2)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瓦工、焊工、家政等,由凌源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自愿条件下受影响家庭劳动力将优先获得参加培训的机会.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辛杖子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辛杖子村受影响人口中目前约有5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东城街道和辛杖子村,由辛杖子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同时,村委会也注意搜集附近工业、企业用工短缺信息,为村内劳务人员就业就业信息. 根据调查,辛杖子村有村集体产业——茂源花卉有限公司,公司占地110多亩,目前职工在20人左右,职工工资在1400元/人左右.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花卉花球种植、销售,年盈利可达到100万元左右.在花卉销售、采摘、种植旺季,村集体产业可以提供部分相关工作岗位. 表715辛杖子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162 162 3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114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4 技能培训 / 83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5 就业安置 / 83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房申村 房申村地属东街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575户,2115人,现有耕地面积1924亩.本项目影响房申村北组.其中,房申村北组共有人口190户,620人,现有耕地面积600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玉米种植、外出务工以及个体经营.本项目征用房申村北组51.5亩耕地,影响42户,154人,征地影响率为8.52%.详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花卉、蔬菜大棚.根据调研小组访谈了解,种植花卉、蔬菜大棚按照平均亩产值8000元/亩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房申村北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659.35元,户均损失2151.58元.征地后受影响组人均耕地分别为0.89亩,详见表 73表73、表74表74.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单家店村可获得被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257.5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6.4倍.经协商,所有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房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详见表 716表716. 表716房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房申村 41.2 耕地 257.5 6.18 263.68 6.4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60%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花卉、蔬菜种植; 2)10%的家庭将补偿款用于投资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3)15%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4)有5%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119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房申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80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房申村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外出务工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 1)花卉种植培训.花卉培训的内容包含:新品种的引进、病虫害的防治、田间管理等.培训方式包括:带领相关农户参观科技示范棚、现场观摹、科技人员定点指导的方式推广示范新技术,以点带片,使培训农户能够更快、更直观地学到新技术. 同时,村委会也会经常收集本村富余大棚的出租信息,租金约为3000~4000元/棚,通过此种方式可以使得村中大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为受影响农户提供相关信息、减少收入损失的同时,也为待出租农户提供增加家庭收入的机会. 2)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瓦工、算机、月嫂、电焊、家政等,由凌源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自愿条件下受影响家庭劳动力将优先获得参加培训的机会.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房申村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房申村村受影响人口中目前约有5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东城街道和房申村村,由房申村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同时,村委会也注意搜集附近工业、企业用工短缺信息,为村内劳务人员就业就业信息. (5)提供个体经营的支持 根据调查,房申村目前有部分集体空余房子可以出租,如果受影响家庭有意愿进行个体经营,村中可以将房屋优先出租给受影响家庭. 表717房申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154 154 2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119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3 技能培训 / 5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4 就业安置 / 8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镇南村 镇南村地属南街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2687户,7953人,现有耕地面积1327亩.本项目影响镇南村的4组和5组.其中,4组共有人口560户,1780人,现有耕地面积300亩;5组共有人口540户1720人,现有耕地面积300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玉米种植、外出务工、个体经营.本项目征用4组5.8亩耕地,影响35户,160人,征地影响率为1.93%;征用5组4亩耕地,影响27户152人,征地影响率为1.33%.详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及玉米种植.根据调研小组访谈了解,种植花卉、蔬菜大棚按照平均亩产值8000元/亩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4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26.07元,户均损失82.86元;导致5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18.6元,户均损失59.26元.征地后两个受影响组人均耕地均为0.17亩,详见表 73表73、表74表74.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镇南村可获得被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50.176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6.35倍.经协商,镇南村将土地集体补偿费用的20%用于村民福利,村民对此做法均表示认可,其余80%的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镇南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详见表 718表718. 表718镇南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镇南村 7.896 耕地 49 1.176 50.176 6.35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60%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花卉、蔬菜种植; 2)15%的家庭将补偿款用于投资石材加工、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3)10%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4)有5%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119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镇南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140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镇南村村民收入的主来源为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外出务工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1)花卉种植培训.花卉培训的内容包含:新品种的引进、病虫害的防治、田间管理等.培训方式包括:带领相关农户参观科技示范棚、现场观摹、科技人员定点指导的方式推广示范新技术,以点带片,使培训农户能够更快、更直观地学到新技术. 2)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瓦工、家政、电焊等,由凌源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自愿条件下受影响家庭劳动力将优先获得参加培训的机会.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镇南村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镇南村村受影响人口中目前约有5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南街街道和镇南村,由镇南村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同时,村委会也注意搜集附近工业、企业用工短缺信息,为村内劳务人员就业就业信息. (5)提供个体经营的支持 根据调查,镇南村目前有部分集体空余房子可以出租,如果受影响家庭有意愿进行个体经营,村中可以将房屋优先出租给受影响家庭. 表719镇南村货币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情况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312 312 2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218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3 技能培训 / 14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4 就业安置 / 140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凌河村 凌河村地属城关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612户,2044人,现有耕地面积1391亩.本项目影响凌河村的大河南组.大河南组共有人口200户,600人,现有耕地面积530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种植以及少部分的外出务工.本项目征用大河南组25.71亩耕地,影响32户,96人,征地影响率为0.84%.见表 71表71. 该村耕地主要用于种植花卉、蔬菜大棚种植.根据调研小组访谈了解,凌河村的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花卉、蔬菜大棚种植且其收益较好,亩产值达到15000元/亩.经过测算,项目征收土地导致大河南组农业收入人均损失为642.75元,户均损失1928.25元.征地后受影响组人均耕地均为0.84亩,详见表 73表73、表74表74. (1)货币补偿 经协商,受影响户全部要求货币补偿,不再调地.本项目征地,凌河村可获得被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约128.55万元,约为其预计收入年损失的3.41倍.经协商,经协商,凌河村所有补偿费用均直接发放给受影响户.凌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详见表 720表720. 表720凌河村收入损失及补偿费用一览表 村A.预计收入损失(万元/年) B.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万元) B/A 土地类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镇南村 38.565 耕地 128.55 3.0852 131.6352 3.41 根据调查,为了恢复家庭经济收入,受影响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以下途径:1)65%的家庭将会将补偿款投资于花卉、蔬菜种植; 2)13%的家庭将补偿款用于投资食杂店、小饭馆、理发店等经营,这部分家庭一直都在从事类似的商业经营;3)10%的家庭会将补偿款用于购买运输车辆,为周边的建筑工地运输材料获得经济收入;4)有12%的家庭打算把补偿款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 (2)养老保障 由于村民感觉到目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因此目前这一阶段不愿意加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根据调查了解到,村民认为如果以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能够提高,会考虑加入. 经过测算,符合条件的有71人(即16周岁及以上的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保. (3)技术培训 经测算,凌河村受影响人口中有劳动年龄人口47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技能培训.凌河村村民收入的主来源为种植花卉、蔬菜大棚,外出务工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只占很少一部分.凌河村目前外出务工的工种主要是男性以建筑业为主,女性以超市服务员为主.为促进受影响人口的就业,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花卉种植培训.通过改良技术、新品种引进等措施提高凌河村花卉种植的亩产.花卉种植的主要品种为东方系百合,剑兰.通过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田间地头的亲临指导,通过改善花卉种植密度、科学施肥、引进新品种等方式提高花卉亩产产值.2)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瓦工、家政、电焊等,由凌源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在自愿条件下受影响家庭劳动力将优先获得参加培训的机会. (4)就业安置 凌源市道路在施工与运营期间,将为受影响户提供非技术就业岗位.经过与业主、凌河村村支书以及村民调查的访谈,凌河村村受影响人口中目前约有50个劳动力,在项目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这些劳动力可以自愿从事一些非技术工作.在项目用工前的半个月,项目业主应将项目招工信息提供给城关街道和凌河村,由凌河村村委会负责将就业信息向村民发放,村内的劳动力可以自愿参加相关就业.在用工期间,项目用工单位应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用工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同时,村委会也注意搜集附近建筑工地、超市用工短缺信息,为村内劳务人员就业就业信息. 表721凌河村预计收入恢复情况表 序号 补偿及收入恢复措施 受益人口(人) 符合条件人口(测算的) 备注 1 货币补偿 96 96 3 收入恢复措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71 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可以自愿参加 4 技能培训 / 47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5 就业安置 / 47 自愿参加.主要针对16-60周岁的人口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面积共为14155.2㎡,拆迁影响152户,679人.涉及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面积共为1200㎡,拆迁影响16户,80人.原有房屋均有不同程度的室内配套设施不完善、房屋质量差、房屋结构不合理及采光通风条件不好等问题. 凌源市针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均采取的是市场评估的方式.目前凌源市认可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共有三家:凌源市天元房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天塑房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方正房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机构有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3家评估机构中公开抽签决定. 本项目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标准依据评估价格为准,不低于市场评估价. (2)产权调换.依据相关政策,在房地产评估公司所确定的基准价的基础上实施"征一还一"的原则. 本项目拟在河东新区新建安置房(拟建点详见附件一),分为多层住宅和小高层两种,具体户型为:1)50㎡,一室一厅;2)80㎡,二室一厅;3)100㎡,二室二厅. 被征收人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挑选楼号,同时可享受超面积优惠,超出15㎡以内按市场价的75%进行补差结算;回迁安置面积在超面积15㎡的基础上,再增加回迁面积15㎡以内按市场价85%补差,超出30㎡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市场售价结算. 移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任意选取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住宅房屋安置意愿调查表详见表 722表722 表722住宅房屋安置意愿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影响户数 安置意愿(户) 货币补偿 比例(%) 产权调换 比例(%) 1 物流大道 东城 高杖子 37 1 2.70 36 97.30 2 滨河东路 东城 高杖子 29 1 3.45 28 96.55 单家店 26 1 3.85 25 96.15 辛杖子 27 2 7.41 25 92.59 南街 镇南村 32 0 0.00 32 100.00 3 文艺路 城关 凌河村 1 0 0.00 1 100.00 合计 152 5 3.29 147 96.71 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安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拆迁3家企事业单位: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星光灿烂幼儿园、东城中心小学. (1)纺织器材配件厂和幼儿园拆迁补偿工作在依照《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的基础上,同时充分考虑被拆迁企业的安置意愿. 实施单位将依据相关政策给予合理的货币补偿或者异地迁建;如果选择异地安置,选址由企业业主自主选择,项目办负责购买与原址相同面积的土地给予企业安置,并办照评估价对企业房屋进行补偿,由企业在安置点自建.同时,项目办将对企业的停产损失以及员工的停业损失给予补助. 根据与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目前由于厂房位置相对偏僻,不利于配件厂业务的发展;而且厂房附近的路况较差,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该厂负责人支持项目的建设,企业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货币补偿,考虑转行做其它生意,也可以到其他地方继续从事经营. 根据与星光幼儿园负责人的访谈,由于幼儿园附近的路况越来越差,每到雨雪天气很难通行,因此家长不愿意送到这个地方.最近几年,附近成立的私营幼儿园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加上星光灿烂幼儿园硬件设施不好,因此生源不好.幼儿园负责人希望获得货币补偿,利用补偿款转行做些其它生意或者到市区找个地段较好的地方继续从事幼儿园. (2)东城中心小学的迁建:东城中心小学2006年迁到现在的校址,校舍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占地约为15亩.学校现有规模较小,现有教职工40人,学生300人.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学校的校舍、操场以及教学硬件设施较为落后,部分家长选择较远距离的市区小学,东城中心小学招生能力的提升受到极大限制.凌源市规划局和教育局充分考虑到东城中心小学现有情况,已于去年开展相关规划设计,拟在河东新区规划建设两所新的学校,覆盖学前教育、小学和初高中等.计划在河东新区南北各拟建一所小学,分别占地44亩、50亩.根据实地调查与访谈,新校区距离原校区地址约为1.5公里,待道路完工后,交通便捷,集中教师资源、配备现代化的教学条件.同时,对东城中心小学将采用先建后迁的方式,学校的建设经费将主要来自于凌源市政府财政.同时,为了尽量避免影响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等问题,移民计划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和东城中心小学校领导进行协商沟通,经磋商东城中心小学附近的道路施工主要利用学生放假,采取分段施工的方法,避免在新校区建成之前,对老校区进行拆迁施工工作. 图71东城中心小学现状 商铺的拆迁安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拆迁商铺共有46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商铺有9家,拆迁面积1024㎡,影响45人;拆迁无营业执照商铺37家,拆迁面积3115.5㎡,影响171人. 本项目涉及商铺的拆迁安置补偿依据《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相关政策,同时充分考虑受影响人安置意愿,由其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通过向凌源市拆迁办等相关机构进行访谈了解,凌源市商铺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所得;产权调换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调换,不论置换房屋面积大于或者小于原房屋面积,均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 商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一种安置方式,经过初步调查,目前46家商铺初步安置见表 723表723 表723商铺安置意愿情况表 项目名称 街道 村 户数(户) 小计 货币补偿 比例(%) 产权调换 比例(%) 物流大道 东城街道 高杖子 0 0 9 100 9 滨河东路 东城街道 高杖子 3 10.71 25 89.29 28 东城街道 单家店 0 0 6 100 6 东城街道 辛杖子 1 50 1 50 2 南街街道 镇南村 0 0 1 100 1 合计 4 8.7 42 91.3 46 受影响脆弱群体恢复计划 受项目影响的弱势群体除了可以享受签署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外,项目单位还将提供如就业机会以及其他一些优惠政策,以便更好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根据调查,本项目主要的弱势群体是低保户和五保户.根据调查,在项目征地范围内受影响的人中,有16户,25人属弱势群体.在整个移民搬迁过程中,项目办、实施机构及地方政府将特别重视弱势群体的安置.除了按项目实施规划对弱势群体进行生活安置和生产安置外,还将提供一定的帮助,以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针对低保户和五保户,援助的主要措施如下: 1)每户2名家庭成员获得技术培训机会,其中至少1名为女性,同时还优先获得用工机会,例如项目施工户外作业. 2)对弱势群体家庭优先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和指导,增加其就业机会. 3)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优先考虑招手弱势群体家庭的劳动力做一些非技术工作. 4)在搬迁过程中,村委会组织人员为搬迁困难的弱势家庭提供人员帮助. 妇女权益保障 在移民计划准备阶段,调查组组织妇女积极参与项目影响的调查,并征求她们对收入恢复计划的想法.妇女对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居民日常出行,方便交通,改善环境,避免了因原先路面未加硬化造成沙尘严重的情况,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因项目失地的妇女可以得到现金补偿后同时获得项目用工及大棚种植、服装制作技术、家政等培训机会. 1)在项目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要多倾听项目区内女性的需求和建议;在项目实施中,要确保有30%的非技术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包括妇女在内的脆弱群体,同时要保证男女同工同酬,确保符合劳动法中关于工资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在领取征地补偿款时,确保妇女与男性享有可以签字领取补偿款的权利. 2)项目区内的妇女绝大多数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她们参加培训的时间往往受限制.而且,项目区内的妇女受教育程度低,接受技术培训的能力有限.然而这些因素不应成为这些妇女接受技术和技能培训的限制.在培训时间上要考虑到妇女家务劳动的特点,可以选择弹性的时间进行;在培训方式上不要采用单纯的科技书上知识的宣讲,而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实用性和现场示范. 3)如果项目区内一些妇女的安全意识不强,疏于对孩子的看护,则会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因此对家庭承担照看孩子主要责任的妇女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降低风险. 4)同时受影响妇女可获得在安置过程中可获得相关信息,并且可以参与到公正咨询和移民安置中.在移民安置实施中,召开专门的妇女座谈会介绍移民相关政策,从而提高妇女的意识. 地面间附着物恢复计划 受项目影响的地面附属物将根据完全重置价对其所有权人进行货币补偿,由产权人自行复建. 机构及实施进度 组织机构实施管理 机构设置 为保证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设置一套从上到下的组织机构,以便有效实施批准的移民安置计划、并进行监督与管理.移民工作是一项覆盖范围很广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协助与合作,因此,国土部门、农业部门等单位将参与并协助移民安置的实施.项目影响的各街道、村配备有1~2 名主要领导负责协助移民安置工作.责本项目征地拆迁的机构有: 辽宁省利用外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辽宁省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辽宁省项目办) 凌源市世行项目办 凌源市国土资源局 凌源市拆迁办公室 村委会(居委会) 项目设计机构 外部独立监测评估机构 国土局、拆迁办、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责 辽宁省利用外资机构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领导、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审查移民安置计划,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对移民安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组织和协调移民安置计划的编制;执行移民安置计划的政策;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表确定和协调移民安置计划的执行;检查监测报告;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辽宁省项目办 主要职责是:项目实施中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向辽宁省政府和世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招标采购;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和协调《移民安置计划报告》的编制;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对项目城市实施技术援助、研究及培训进行协调;主持并检查内部监测活动、负责编制征地拆迁安置进度报告;决定外部监测机构并协助外部监测活动. 凌源市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1)负责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该项目申请的前期工作; (2)负责该项目资金申请与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中介机构和考察团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数据及汇报材料工作; (4)负责接待各有关部门来考察调研工作; (5)负责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工程施工资金使用及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 (6)负责及时上报和发布有关项目信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上报审批材料等工作. 凌源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用地的政策法规;与农户和企事业单位签订相关的动拆迁补偿协议;负责进行征地拆迁实物调查及登记;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凌源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项目调查并协助《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组织公众参与,宣传移民安置政策;实施、检查、监测和记录本街道范围内所有的移民安置活动; 办理移民房屋迁建手续;负责土地补偿资金的支付与管;监督土地的征用、房屋及附属物的拆除以及房屋的重建和搬迁; 向市国土局、移民安置管理办公室报告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相关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协调社会经济及项目影响调查;参与组织公众协商;协调宣传征地拆迁政策;监督实施农业和非农业生产安置等活动;向有关上级部门反映移民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村委会(居委会) 村委会的安置工作小组由村委会主要干部组成.其职责为:参与社会经济及项目影响调查;组织公众协商,宣传征地拆迁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和非农业生产安置等活动;向有关上级部门反映移民的意见和建议;为拆迁困难户提供帮助. 项目设计机构 在规划设计阶段,准确调查占地拆迁实物指标、环境容量、可开发利用资源等,协助项目区政府制定移民安置方案,编制占地拆迁补偿投资概算和占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绘制有关图纸. 在实施阶段,及时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规程、图纸和通知,分阶段向各级项目办进行设计交底,协助实施移民搬迁及移民生产安置,并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完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外部独立监测机构 业主单位将聘请有资质的监测评估机构作为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作为独立的监测评估机构,观察移民安置计划和实施的各个方面,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和实施效果以及移民的社会适应性进行监测评估,并通过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向世界银行提供移民安置监测评估报告. 2)在数据调查与处理方面向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提供技术咨询. 组织机构图 图81项目移民组织机构 机构人员配备 确保移民计划顺利实施,加强同辽宁省项目办、移民实施机构及世行的及时有效沟通,辽宁省项目办、凌源市项目办及相关单位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移民安置及实施的协调与组织工作.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见表 81表81. 表81项目移民机构人员配备表 移民安置机构 专职工作人员(人) 人员构成 辽宁省利用外资领导小组 4 政府人员 辽宁省项目领导办公室 3-4 公务员、高级工程师 凌源市项目办 7 公务员、高级工程师 受影响街道及村 7~14 干部及移民代表 设计研究院 4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外部独立监测机构 4 移民及社会专家 设备配备 本项目移民的各级机构均可利用现有资源,已经配备了基本的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和通讯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交通工具等设备资源. 培训计划 在移民安置计划实施前,组织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世界银行移民业务导则、征地拆迁法规、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等,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政策处理能力. 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计划组织从事移民安置工作的骨干人员学习、考察国内世行项目、参加移民政策业务培训及其他其他专业培训.同时,为提高受影响人就业成功率,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受影响人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在资金、设备方面予以充分的保证,以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分工,建立并完善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人员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征地拆迁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数据管理,加强信息反馈,保证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信息畅通,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决策. 加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加强独立监测评估,独立监测评估机构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组织移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受影响人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移民培训计划详见表 82表82. 表82移民培训总体计划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时间 地点 费用估算(万元) 1 国内世行项目移民安置考察 移民办骨干人员 一期 国内 10 2 国内移民安置业务培训 移民办骨干人员 每年一期 国内 9 3 国内移民安置业务培训 移民安置工作人员 每年一期 国内 9 4 受影响人专业技能培训 受影响人 不定期 凌源市 25.56 *移民干部国外培训将纳入整个项目的培训计划 实施进度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计划安排,本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进度计划将与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相衔接,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的主要工作计划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结束.进度安排的基本原则如下: (1)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完成时间至少应在项目开始建设之前1个月完成,以便使受影响的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生产安置与收入恢复计划的准备; (2)安置过程中,受影响人应有机会参与到项目中.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将征地范围予以公告,发放移民安置宣传手册,做好公众参与相关工作; (3)各类补偿将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全额支付给财产所有权人,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代表他们使用财产补偿费,在发放中也不得因任何原因打折扣. 根据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准备与实施活动进度,拟定本项目移民安置总进度计划.具体实施时间可能会因项目整体进度有偏差而作适当调整,详见表 83表83. 表83移民实施时间表 序号 移民活动 时间安排 进展情况 1 准备移民计划阶段 1.1 成立移民安置办公室 2011年7月 已完成 1.2 委托移民计划编制单位 2012年2月 已完成 1.3 实施详细的社会经济调查 2012年3 已完成 1.4 编制移民计划 2012年3~4月 进行中 2 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 2.1 向有关部门及移民咨询意见 2012年5~8月 进行中 2.2 向移民公开移民计划草案及信息册 2012年9月 待完成 2.3 如有需要,向移民公开修订的移民计划及信息册 2012年10月 待完成 2.4 在世行网站公布移民计划 2012年10月 待完成 3 移民安置计划批准 2012年11月 待完成 4 建设用地程序 4.1 土地预审 2012年9月 待完成 4.2 批准用地 2012年11月 待完成 5 实施阶段 5.1 签订土地移民安置协议、支付资金 2012年12月~2013年3月 待完成 5.2 项目开工 2013年5月 待完成 5.3 房屋搬迁 2013年1月~2013年6月 待完成 5.4 收入恢复措施 2013年7月~2015年1月 待完成 5.5 移民技能培训 2013年7月~2015年1月 待完成 6 监测与评估 6.1 基线调查 2013年3月 待完成 6.2 内部监测 2013年3月~2015年3月 待完成 6.3 外部监测与评估 2013年7月~2015年7月 待完成 预算及资金来源 资金预算 在征地和移民安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列入本项目总预算.本项目移民费用中包括永久占用土地补偿费用、临时占地补偿费、拆迁房屋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本项目移民费用总投资6209.08万元.在移民总费用中,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费用1176.60万元(占18.95%);住宅房屋拆迁费用2103.65万元(占33.88 %);非住宅房屋拆迁费用1023.52 万元(占16.48%),其中企事业单位拆迁补偿费用168.23万元(占2.71 %),商铺拆迁补偿费用928.51万元(占14.95%);附属物拆迁补偿费用536.32万元(占8.64%);各种税费总计804.53万元(占12.96 %). 移民费用预算表 91表91. 表91项目移民安置补偿预算表 序号 费用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单位) 实物量 费用预算(万元) 比例(%) 1 移民基本费用 万元 4840.09 77.95 1.1 永久征地补偿费 万元 1176.6 18.95 1.1.1 耕地 亩50000 147.65 738.25 11.89 1.1.2 宅基地 亩50000 87.67 438.35 7.06 1.2 住房拆迁补偿 万元 2103.65 33.88 1.2.1 砖混结构 ㎡ 1360 12618 1716.048 27.64 1.2.2 砖瓦结构 ㎡ 1280 2294 293.632 4.73 1.2.3 简易房 ㎡ 180 443.2 7.9776 0.13 1.2.5 征收补助费 ㎡ 30 15355.2 46.0656 0.74 1.2.6 搬迁费 ㎡ 20 15355.2 30.7104 0.49 1.2.7 临时安置费 ㎡·月615355.2 9.21312 0.15 1.3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 1023.52 16.48 1.3.1 企事业单位拆迁补偿费 168.23 2.71 1.3.1.1 东城中心小学 / / / 95.01 1.53 1.3.1.2 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 / / / 32.54 0.52 1.3.1.3 星光灿烂幼儿园 / / / 40.68 0.66 1.3.2 商铺拆迁补偿费 / / / 928.51 14.95 1.3.2.1 砖混结构 ㎡ 1360 3498 475.728 7.66 1.3.2.2 砖瓦结构 ㎡ 1280 586 75.008 1.21 1.3.2.3 砖木结构 ㎡ 1060 48 5.088 0.08 1.3.2.4 简易房 ㎡ 180 7.5 0.135 0.00 1.3.2.5 综合补偿费 ㎡·年500 4139.5 206.975 3.33 1.3.2.6 经营性补贴 ㎡·年400 4139.5 165.58 2.67 1.4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 536.32 8.64 1.4.1 通信电杆 根200 26 0.52 0.01 1.4.2 电线杆 根500 72 3.6 0.06 1.4.3 高压杆(10kv) 根140000 5 70 1.13 1.4.4 杏树 9~12年生 棵100 300 3 0.05 1.4.5 13~16年生 棵150 150 2.25 0.04 1.4.6 梨树 6~7年生 棵80 300 2.4 0.04 1.4.7 8年生 棵150 200 3 0.05 1.4.8 杨树 10cm以下 棵50 40 0.2 0.00 1.4.9 10-20cm 棵150 18 0.27 0.00 1.4.10 杂木 距地1.5米出胸径2-5cm 棵863 0.0504 0.00 1.4.11 配电房 座3000 1 0.3 0.00 1.4.12 机井房 座2800 1 0.28 0.00 1.4.13 水井 口3000 3 0.9 0.01 1.4.14 围墙 m? 250 48.96 1.224 0.02 1.4.15 大棚 暖棚 个120 21 0.252 0.00 1.4.16 冷棚 个50 14 0.07 0.00 1.4.17 棚内附属物 韭菜 棚70000 7 49 0.79 1.4.18 菠菜 棚90000 5 45 0.72 1.4.19 剑兰 棚90000 2 18 0.29 1.4.20 百合 棚160000 21 336 5.41 2 管理费(基本费用的3%) 万元 \ \ 147.4 2.37 3 移民规划监测费用(基本费用的1.1%) 万元 \ \ 54.05 0.87 3.1 移民勘测设计费(基本费用的0.6%) 万元 \ \ 29.48 0.47 3.2 移民监测测评估费(基本费用的0.5%) 万元 \ \ 24.57 0.40 4 移民培训费用(基本费用的1%) 万元 \ \ 49.13 0.79 5 征地有关税费 万元 \ \ 553.95 8.92 5.1 土地开垦费 元/亩6670 147.65 98.48 1.59 5.2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元/亩16008 147.65 236.36 3.81 5.3 征地管理费 元/亩1500 147.65 22.15 0.36 5.4 耕地占用税 元/亩13340 147.65 196.97 3.17 2~5 小计 万元 \ 804.53 12.96 6 不可预见费(总费用的10%) 万元 \ 564.46 9.09 7 合计 万元 \ 6209.08 100.00 分年度投资计划 在项目建设前或实施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受征地农户生产和生活条件,投资计划分阶段进行,移民投资计划详见表 92表92. 表92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年份 2012 2013 小计 投资(万元) 3725.45 2483.63 6209.08 比例(%) 60 40 100 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本项目移民安置资金来源为凌源市政府财政.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移民安置计划确定的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在凌源市项目办的协调下凌源市财政局将各项补偿资金拨付给凌源市国土局,由凌源市国土局将资金下拨给各村村委会,由村委会把相关费用支付给受影响单位或个人. 公众参与与申诉渠道 项目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及申诉是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受影响群体从项目中获益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为维护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不满和争议,完善移民安置计划,以实现妥善安置移民的目标,在项目准备和实施期间开展公众参与和协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项目在移民安置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高度重视社区参与和协商,广泛听取政府部门、社区和移民的意见.鼓励各方参与移民安置及重建工作.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项目可行性设计时,项目办公室和工程设计单位就已与地方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乡(镇)政府及群众代表对公路走向、移民安置途径、安置方式等移民安置工作广泛征求了建议和意见.在移民安置工作准备过程中,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又充分征求了各级地方政府及广大移民代表对移民安置及补偿政策处理的意见,并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协助下完成了本《移民安置计划(RAP)》的编制.在项目实施阶段,各级移民安置机构将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移民安置及生产恢复和重建工作.根据实地调查结果,项目准备阶段,在世行项目办、凌源市市政处的组织下,已实施了多种形式由相关单位和移民代表参加的公众参与活动.本部分仅对移民安置方面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进行分析.准备阶段本项目工程所开展的公众参与活动详见附件二. 公众参与战略及方式 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编制了工作大纲,对调查内容、方法、要求等,听取当地政府的意见,并由当地政府派员参加调查组,共同进行工作.在进行普遍调查期间,邀请街道、村、组负责人及移民代表参与调查工作,并向他们宣传了有关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效益、工程影响、补偿原则及移民安置进度等,共同商讨移民安置可能去向.在移民规划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工作人员同街道、相关村委会各级领导共同商讨,听取意见、要求及存在的问题,选择安置区.实地调查时,均有当地群众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选点工作,这些协商将对移民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案,通过不同的方式与移民进行协商,具体方式如下: 1.直接方式 受影响人口座谈会 通过与受影响人口代表或村干部座谈,集中受影响人口比较关注的中心问题,收集其意见,并就这些问题征求地方政府和安置部门的建议. 问卷调查 针对项目准备和设计阶段的特点,设计结构性调查问卷,全面了解项目影响人口的安置意愿,重点就农村重建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和建议.在2012年3-4月,对征地户和农村拆迁户进行了问卷安置意愿调查. 项目移民安置咨询会议 移民安置咨询会由项目移民安置办组织召开.组织受影响人告知和探讨安置方式,便于受影响人进行选择,并征求他们的意见,改进《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2.间接方式 群众通过向村委会和各级移民安置管理部门、监测部门反映抱怨、意见和建议,安置办公室按照处理程序,反馈处理意见. 已实施的公众参与及协商活动 从2011年10月份以来,世界银行专家团就世界银行贷款凌源市道路项目进行了鉴别.凌源市项目办在鉴别结束后,随即展开了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议书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展开了动员、协商工作,项目移民安置调查过程中也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征地拆迁实物指标调查、安置点选择等过程中,与凌源市土管、交通、城建、规划等部门进行了充分协商,方案的制定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协助与认可.项目办先后组织征地拆迁涉及的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委会的有关干部及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在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移民安置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宣传. 2012年3月,负责编制移民安置计划的河海大学调研小组进行实地社会经济调查.在调研过程中,调研小组发现本项目修建过程中可能影响东城小学、凌河加油站、文艺路排水沟等问题.通过与东城中小小学教学主任、教师代表、企业员工、村民进行访谈,充分了解其安置意愿和想法的基础上,与项目办、业主单位以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多次协商沟通,尽量将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进而减少征地拆迁对相关人群的影响. 目前,已经完成的公众参与和协商活动详见表 101表101. 表101受影响人的公众参与过程 时间 地点 组织者 参与人员 内容 协商成果 2011.11 相关村委会 凌源市项目办、市政处 凌源市规划局、设计单位、相关街道、相关村委会、受影响人 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咨询 尽量减少征地和房屋拆迁影响 2011.12 相关街道办事处 凌源市市政处 凌源市市政处、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委会、村民代表 通告项目影响;初步确定影响范围,展开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012.3.11-17日 凌源市项目办、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受影响人所在地 凌源市市政处、凌源市项目办 凌源市市政处、河海大学、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受影响家庭等 移民安置社会经济调查、项目影响范围及实物量调查 明确了项目区的社会经济情况和项目影响 2012.3.15-16 文艺路凌河加油站、文艺路排水沟现场 凌源市市政处、凌源市项目办、河海大学调研小组 河海大学、相关企业职工、相关村委会、受影响人等 讨论协商项目方案的优化设计问题 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商商定优化方案,规避对其影响, 2012.3.15-16 东城中心小学 凌源市市政处、凌源市项目办、河海大学调研小组 河海大学、东城中心小学教导主任、教师代表 学校基本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安置意愿调查 初步了解东城中心小学的发展规划 2012.3.17、20 凌源市规划处、教育局、东城中心小学 凌源市市政处、凌源市项目办、河海大学调研小组 相关机构负责人、河海大学、东城小学教导主任 讨论对东城小学的安置问题 经过与相关领导的多次沟通、明确东城小学的安置方案 图101规划局访谈 图102 东城中心小学访谈 信息公开 在编制移民安置计划的过程中,世行项目办、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市政主管部门以及设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了不同形式向受影响人公布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和移民安置政策,详见表 102表102. 表102项目信息机政策公开计划 文件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公开地点 语言 对涉及本项目工程的介绍及项目公告 市广播电视台,报纸 2012年7月/中文 项目移民安置政策 市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 2012年9月/中文 公开移民安置计划的通知 凌源市报纸 2013年1月/ 移民安置信息册 中文,发放到移民手中 世行审查通过后 / 中文 移民安置计划报告 政府网站 世行审查通过后 图书馆 中文、英文 下一步公众参与计划 不同阶段将对应不同的参与和协商内容,在项目工程的实施阶段和移民安置过程中,项目办也要重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充分与受影响户沟通,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随着工程准备和实施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了恰当及时地处理受影响人关于移民安置的问题与要求,需要同受影响人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与征询意见,使所有问题都能在移民计划实施前得到解决.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将合理安排公众参与会议,使受影响户都能得以机会在与移民安置实施机构签订补偿协议前就补偿协议事宜进行协商.下一步的公众参与与协商活动的内容有: 移民的补偿及其支付进程安排; 协商详细的恢复措施; 项目移民安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受影响人口关心的其它问题. 移民安置办公室与受影响人口下一步协商的时间安排情况见表 103表103.根据移民安置办的工作安排,项目涉及的街道、村、可就需要协商问题不定期地召开群众协商会,并以报告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测部门除参加由移民安置办组织的协商活动外,还将独立地就其他监测问题与受影响人口进行协商并收集他们的抱怨和建议,向各级主管部门提供监测信息. 表103项目下一步公众参与计划 目的 方式 时间 单位 参与者 备注 对项目设计的意见 讨论会议 2012年12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涉及单位 村委会、移民 对工程的实施期间的影响等征求村民意见 移民安置计划报告公开 报纸、政府网站 2012年10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涉及单位 移民 公开移民安置计划报告 移民安置计划手册或宣传册 发放到移民手中 2012年10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涉及单位 移民 移民安置计划手册或宣传册 征地公告 村公告栏及村民会议 2013年1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国土局 移民 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村公告栏及村民会议 2013年2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国土局 移民 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确定收入恢复计划及其实施 村民会议(多次) 2013年7月 项目移民安置办、市政府、街道、村委会 移民 讨论最终的收入恢复方案及实施 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讨论会议、实地调查、申诉等 项目实施全过程 项目移民安置办、市政府、街道、村委会、外部监测机构 所有移民 讨论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收集建议和抱怨 申诉机制、实地调查等 项目实施全过程 项目移民安置办、市政府、街道、村委会、外部监测机构 所有移民 收集项目影响区村民对项目的建议和抱怨 申诉渠道及处理 因为移民安置工作是在受影响人的参与下进行的,所以,巨大的争议可能不会出现.然而,为了保证受影响人有渠道能够对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有关的各个方面提出申诉,世界银行贷款凌源市道路建设项目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建立了申诉机制.申诉分四个阶段: 阶段1:如果移民对移民安置计划感到不满,可以向村委会或项目拆迁实施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如果是口头申诉,则要由村委会或项目拆迁实施机构作出处理并书面记录.村委会或项目拆迁实施机构应在2周内解决; 阶段2:移民若对阶段1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向市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申诉;县项目管理机构应在2周内作出处理决定; 阶段3:移民若对阶段2的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逐级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诉,进行仲裁. 阶段4:移民若对仲裁决定仍不满意,在收到仲裁决定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民事法庭起诉. 移民可以针对移民安置的任何方面提出起诉,包括补偿标准等.上述申诉途径,将通过会议和其它方式告知移民,使移民充分了解自己具有申诉的权利.同时将利用传媒工具加强宣传报道,并将各方面对移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信息条文,由各级移民机构及时研究处理.各机构将免费接受受影响人的抱怨和申诉,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将从移民的不可预见费中支付. 监测与评估安排 为了确保按移民安置计划顺利实施,实现妥善安置移民的目标,本项目按世界银行业务政策OP4.12《非自愿移民》以及《世界银行中国贷款项目移民监测评估业务指南》的要求,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活动的实施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监测分移民安置机构内部监测和外部独立监测两部分.监测评估从2013年1月开始,2015年1月结束,根据凌源市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及移民安置进度,每半年定期向世行递交内部监测与外部监测报告. 内部监测 凌源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建立内部监测运行机制来检查移民安置活动.各项目管理办公室均建立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料数据库,并利用其编制移民安置计划和对所有移民户及拆迁单位进行监测,对移民安置准备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实施程序 在实施期间,项目单位根据监测样本,采集记录关于实施移民安置的信息,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时传递现时活动记录,以此保持连续的关于实施的监测.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实施情况实行定期检查. 监测内容 (1)支付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补偿金 (2)货币化安置房源的落实 (3)产权调换安置房的建设 (4)移民机构人员配备、培训、工作时间表及其办事效率 (5)移民抱怨与申诉的登记与处理 内部监测报告 每半年由各项目实施单位编写一期内部监测报告,报其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年年末汇总,报辽宁省、凌源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沿海经济带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及世界银行. 外部独立监测 目的与任务 外部监测评估主要是从安置机构外部对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进行定期的监测与评估,以评价移民安置的目标是否达到.通过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对移民安置的全过程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状况提出评估意见及建议,为工程管理部门提供预警系统,为移民意见提供反映渠道. 外部监测机构将担当本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实施机构的顾问,对移民安置计划的实施活动进行跟踪监测、评价,并提出决策咨询意见. 独立监测机构 辽宁省凌源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沿海经济带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项目按照世行的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担任独立的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外部独立监测机构将通过向各级项目单位提供技术帮助,以及按规定通过移民调查和受影响人的生活水平的调查,实施所有的基本监测工作. 监测步骤及内容 (1)编制监测评估工作大纲 (2)编制调查大纲、调查表格和受影响居民、典型企事业单位记录卡 (3)抽样调查方案设计样本规模:被征地户不少于15 %. (4)基础调查 对本项目征地的村民户进行独立监测评估所需的基础调查,获取被监测的移民户生活水平(生活、生产经营与收入水平)的基础资料. (5)建立监测评估信息系统 建立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将涉及移民监测评估的各类数据分类建立数据库,为分析和跟踪监测提供计算机辅助. (6)监测评估调查 ①移民实施机构的能力评价:调查移民实施机构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效率 ②移民安置的进度、补偿标准、支付典型拆迁居民户监测:监测居民补偿资金兑现,收入恢复状况、移民安置质量; 弱势群体的恢复措施 ③公众参与协商:参加项目移民安置计划编制与实施期间的移民公众参与活动,监测移民参与的效果 ④移民申诉:监测移民申诉的登记和处理 (7)监测资料的整理,建立数据库 (8)对比分析 (9)按照监测计划编写监测评估报告 监测指标 监测评估的主要指标: (1)进展:包括土地征收、住房拆迁和移民安置的准备和实施. (2)质量:包括安置措施的实施效果和移民安置对象的满意程度. (3)投资:包括分配和资金使用情况. 监测与评估在设计单位和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所提供的调查数据基础上进行.在对情况取得全面的了解后,评估将以重点对象访谈及农村快速评估的方式进行. 通常,外部监测和评估机构将会实行下列各项工作. (1)进行公众咨询 独立监测机构将会参与由村庄和镇区举行的公众咨询会议.凭借这一方法,监测机构可以评估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及移民者对移民安置计划落实的合作态度.这些活动将在移民安置落实期间和之后进行. (2)收集沿线村民的意见 独立监测机构将时常会见乡镇移民安置办公室和村民获取他们从沿线村民收集而来的意见.机构将向移民安置办公室报告来自受影响个体和集体的意见和提议并提供改善意见,以便移民安置落实工作能够更顺畅有效. (3)其它职责 独立监测机构向移民安置办公室就移民安置计划的制定提供建议并将监测下列各项移民实施活动的落实. 外部监测报告 外部监测机构基于观察和调查所得到的资料,编写外部监测报告,并独立地向项目办和世界银行报告. (一)周期 监测评估从2013年1月开始,2015年12月结束.按世界银行要求,自移民安置实施开始,外部监测每年进行2次:每年年中对本年度移民安置情况,向世界银行和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提交一个年度中期监测报告;每年年底,向世界银行和业主单位提交一个年度监测报告. (二)内容 a. 移民的基底调查; b.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进度; c. 生产安置与恢复; d. 移民房屋拆迁与重建安置; e. 专项设施的实施进度; f. 移民生活水平; g. 移民资金落实与运用; h. 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机构的运转与效率评价; i. 对弱势群体的支持; j. 移民安置实施机构的职能; k.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后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后,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运用项目后评价理论与方法对移民安置活动进行后评价.评价征地农民的成功经验及值得吸取的教训,为以后移民安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后评价工作由凌源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外部独立监测评估机构进行.承接后评价的单位编制后评价工作大纲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社会经济分析调查,编写《项目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报辽宁省世行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 权利表 影响类型 影响程度 受影响人 补偿安置政策 补偿标准 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本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235.32亩.其中包括旱地122.26亩,占51.95%;果园地25.39亩,占10.79%;宅基地87.67亩,占37.26%. 失去土地的家庭,涉及凌源市6个行政村分别为高杖子村、单家店村、辛杖子村、镇南村、房申村、凌河村,涉及影响家庭300户,1283人. 补偿标准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耕地补偿标准50000元/亩 果园补偿标准50000元/亩 宅基地补偿标准50000元/亩 青苗费1200元/亩·年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本项目涉及占用国有土地88.81亩,其中:有67.8亩为已有道路,6亩为住宅用地,15亩为教育用地. 永久占用国有土地. 本项目占用的国有土地为修建公共基础设施所用,通过无偿划拨的方式取得.如果因项目出现不可避免的占用国有出让土地,补偿标准将通过市场评估的方式确定. \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 道路建设涉及拆迁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和国有土地上居民住宅房屋,影响东城街道、南街街道、城关街道3个街道.集体土地上共拆迁房屋14155.2㎡.国有土地上共拆迁房屋1200㎡.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影响152户,679人. 本项目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标准是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所得,偿安置统一参照凌政办发[2011]155号文执行; 2)产权调换是按照1:1.5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并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与回迁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差价. 有照房屋公摊系数增加6% 以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记过为准,确定基础价格. 在基础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征一还一"的原则. 被征收人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挑选楼号. 被征收人可享受超面积优惠,超出15㎡以内按市场价的75%进行补差结算;回迁安置面积在超面积15㎡的基础上,再增加回迁面积15㎡以内按市场价85%补差,超出30㎡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市场售价结算.移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任意选取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统一评估机构按照统一时点、相同方法评估确定,并以此作为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的依据. 征收补助费按照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每户不低于1500元. 对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标准支付搬迁费,但不低于1500元. 被征收人选择权调换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表安置协议或征收公告中确定的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支付标准为合法建筑面积6元/㎡/月. 使用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给付临时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 国有土地上拆迁居民住宅房屋1200㎡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共影响16户,80人. 同凌源市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进行补偿 同凌源市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企、事业单位的拆迁 道路建设涉及拆迁2家企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具体为:凌源市飞腾纺织器材配件厂、星光灿烂幼儿园、东城中心小学. 共影响3家379人.其中,职工54人. 本项目中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商铺拆迁补偿安置统一参照《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执行 1)对于两家事业单位,业主单位将依据相关政策给予合理的货币补偿或者异地迁建;如果选择异地安置,选址由企业业主自主选择,项目办负责购买与原址相同面积的土地给予企业安置,并办照评估价对企业房屋进行补偿,由企业在安置点自建.同时,项目办将对企业的停产损失以及员工的停业损失给予补助; 2)针对东城中心小学的迁建工作,凌源市规划局将在河东新区另选校址对其进行迁建,并由凌源市政府负担相关费用,因此无需对东城中心小学的拆迁进行额外拆迁补偿. 商铺拆迁 本项目涉及拆迁商铺共有46家,拆迁面积3115.5㎡,影响171人. 商铺46家,影响人口为171人. 本项目中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商铺拆迁补偿安置统一参照《凌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认定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凌政办发[2011]154号)执行. 凌源市商铺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所得;异地迁建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不论置换房屋面积大于或者小于原房屋面积,均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销售价格结算差价. 弱势群体 在本项目受影响人群中,共有弱势群体16户,25人,均为受征地影响 低保人口为14户,23人,五保户为2户,2人. 1)每户2名家庭成员获得技术培训机会,其中至少1名为女性,同时还优先获得用工机会,例如项目施工户外作业. 2)对弱势群体家庭优先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和指导,增加其就业机会. 3)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优先考虑招手弱势群体家庭的劳动力做一些非技术工作. 4)在搬迁过程中,村委会组织人员为搬迁困难的弱势家庭提供人员帮助. 凌源市将依据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纳入低保,其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690元/年. 凌源市依据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其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255元/月·人,农村非农业人口标准为225元/月·人. 凌源市依据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其现行的标准为: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额度不低于36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额度不低于220元. 地面附属物 受项目影响的专项设施将根据要求进行复建,在建设中按照"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予以补偿或恢复重建,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受项目影响的所有地面附属物将按照重置价的标准直接补偿给产权人. 通信电杆200元/根 电线杆500元/根 杏树(9年~12年)100元/棵 杏树(13~16年)150元/棵 梨树(8年)150元/棵 梨树(6~7年)80元/棵 杨树40元/棵 杂木(距地1.5米出胸径2-5cm)8元/棵 配电房3000元/座 机井房2800元/座 水井3000元/口 围墙250/m? 高压杆(10kv)140000元/根 暖棚120元/个 冷棚50元/个 大棚内种植韭菜:7万元/棚 大棚内种植菠菜:9万元/棚 大棚内种植剑兰:9万元/棚 大棚内种植百合:16万/棚 附件一 凌源市拟安置小区及小学规划图 附件二 移民安置及社会影响评价调查公告 附件三 凌源市用世行贷款建道路项目移民安置所采用的方法一览表 时间 地点 规模 参加者 备注 1.文献查阅 2012年3月-6月//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查阅项目建议书和世行鉴别团备忘录,了解项目情况.了解项目所在的省、市、街道、村的社会经济情况,并对辽宁省、凌源市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进行查阅.以此制定了调查方案,设计了调查问卷. 2.抽样调查 2012年3月11日-16日 凌源市东城街道、南街街道、城关街道相应的若干村组 征地户、拆迁户抽样比例为16.33%、17.26% 凌源市街道办相关领导、受影响各村村委会书记、受影响村的农户、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受影响农户对项目态度、对受影响的农户的生活经济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等 3.座谈会 2012年3月11日~3月17日 沈阳、项目办、东城街道办、南街街道办、城关街道办、受影响村村委会 9次 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设计单位、凌源市项目办、国土、劳保、扶贫等部门、村民代表、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项目的准备情况,预可研编制情况;在相关街道了解项目具体的情况,影响范围,街道、村社会经济情况,协商讨论安置补偿方案;与村委会座主要是了解村里的社会经济状况,发展规划,讨论移民安置方案等. 4.关键信息人访谈 2012年3月11日~17日 东城街道办、南街街道办、城关街道办、各受影响村村委会 10人 张局长、王主任、唐处长、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相关街道办部门负责人、移民 大致了解凌源市的社会经济情况,项目对当地带来的巨大利益,项目的影响情况,凌源市未来发展的规划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等 5.深度访谈 2012年3月11日~17日 东城街道办、南街街道办、城关街道办、各受影响村村委会 40人 项目办工作人员、相关街道办部门负责人、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就项目的补偿安置措施、项目社会影响进行深入访谈 6.实地考察 2012年3月13日~16日 道路沿线各受影响村 / 凌源市项目办、相关街道办、各村支书、、河海大学移民安置调查小组 现场考察项目的影响情况,对项目征地拆迁影响的土地、房屋拍照留底 附件四 移民座谈访谈访谈纪要 时间 2012年3月15日 地点 凌源市国土资源局 组织人 凌源市项目办 参加人员 凌源市国土资源局王局长、河海大学 参与主题 了解征地补偿标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土地办证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并搜集相关文件 主要内容及结果 1)征地补偿标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政策依据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2)土地办证收费标准 时间 2012年3月15日 地点 凌源市拆迁办办公室 组织人 凌源市 参加人员 拆迁办任主任、河海大学 参与主题 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土地上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事业单位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临时过渡费标准、搬家费标准 主要内容及结果 1)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均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 2)临时过渡费:凌源市标准:征收补助费30元/㎡,搬迁费20元/㎡,临时安置费6元/㎡·月. 时间 2012年3月16日 地点 东城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办公室 组织人 东城街道办事处 参加人员 东城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河海大学 参与主题 了解东城中心小学基本情况、项目对东城中心小学的影响状况 主要内容及结果 1)学校的基本状况:学校占地15亩(包括小学和幼儿园),共有约40个教职工以及后勤人员.全校共有300个学生. 2)凌源市新建道路路线设计走向会涉及到拆迁凌源市东城中心小学688㎡,充分了解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搬迁、安置意愿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的想法及思路. 时间 2012年3月20日 地点 凌源市规划局 组织人 凌源市项目办 参加人员 规划处郭处长、河海大学 参与主题 了解东城中心小学新校址选址、占地等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及结果 1)规划处以及市教育局已经对东城中心小学新校址有所规划,东城中心小学新校址位于计划在河东新区南北各拟建一所小学(详见附件一),占地面积为79870㎡,建筑面积为8123㎡.新校区距离原校区地址约为1.5公里,待道路完工后,交通便捷,学生上学、教师上班均较为便捷. 2) 考虑到拆迁可能给学生和学校教师的生活带来不便,经移民规划小组与凌源市项目办、凌源市政府、东城中心小学协商,凌源市项目办在安置东城中心小学上,已经对新校址做出选址规划,并同意学校迁建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兴建,以减少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