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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研究 国务院国资委青年理论学习研究会 2013年3月目录摘要4一、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与挑战 5 (一)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践现状及经验 5 1,国际化经营的效益显著提升 5 2,境外资源开发与合作利用加快,有力保障国内产业资源供给 5 3,境外投资规模保持高增长,不断探索国际经营与合作新模式 5 4,境外投资与国际经营区域不断拓展. 6 5,中央企业内基本建立了国际化经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6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标准,提升了国际化经营中的中国企业形象. 6 (二)深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形势及挑战 7 1,国际环境的现实挑战 7 2,国内发展的当前形势 8 3,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认识与能力,尚处初级阶段 10 二、提升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需重点解决之问题 10 (一)国际化经营的长期战略、总体规划的缺失或模糊 10 (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决策与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11 1,管理、决策模式亟待完善 11 2,监督、追责机制尚未完全落实 12 (三)对东道国整体环境的宏观认识和微观把握不足 13 1,对东道国政治风险的前瞻性评估机制缺失 13 2,对投资东道国的法律文化、涉及的国际条约缺乏深入了解 14 3,对东道国的市场需求把握不够充分、应对不够及时 15 (四)风险防范意思薄弱、风险管理措施未及时有效执行 16 1,境外投资项目过于集中,增加企业国际经营风险 16 2,对掌握企业控股权、利润分配权等微观规则尚并不熟稔 16 (五)中央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协调、沟通机制需要完善 17 (六)尚未建立高效的国际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8 1,国际化经营中的企业员工缺乏激励、工作动力不足 18 2,对国际化经营模式下劳动力成本因素掌控估计不足 18 3,培养、适用、吸引、留住高端国际化人才的制度落后 19 (七)某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不强 19 1,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的企业文明经营意识薄弱 20 2,需更积极投身东道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1 (八)我企业在国际危机应对、公关上仍显得稚嫩 22 三、提升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重点路径 23 (一)坚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不放松 23 (二)积极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角色和协调作用 24 1,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独特角色,以正确引导为主、考核追责为辅,实现对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监督保障. 24 2,推动与国际化经营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完善,应加快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投资促进的专项法律,引导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良性发展. 25 3,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投资的国际规则,加快在多边、双边框架下签订投资保护协定 26 4,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促进企业对外投资 27 5,构建针对海外投资、国际化经营风险预警机制 27 6,国家应综合推进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金融支持体系 27 (三)中央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与能力提升是关键 28 1,加强与政府合作、做好整体规划 28 2,深入考察国内外市场需求,长远谋划投资方向 30 3,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理顺运行机制 33 4,夯实管理基础,强化风险管控 34 5,落实人才战略、提升创新、经营管理等综合性企业力量 35 6,加强创新积累,保护知识产权成果,为国际化经营提供不竭动力 37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降低企业劳动成本、稳定经营效益 40 8,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42 9,以加强党建工作为抓手,深化廉洁从业的思想理念 45 (四)科学重视、合理使用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支持力量 47 1,充分重视社会机构的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 47 2,合理引导国际化经营所在地民间机构的舆论力量 48 3,积极使用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力量 48 四、核心建议(代结论) 48 摘要本课题研究,紧密结合中央企业实际,从努力实现中央企业"十二五"国际化经营战略的高度,分析、探究当前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如何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的的具体改进方式、路径. 在有代表性的调研工作和最新发展的企业工作信息资料搜集基础上,研究报告首先整体总结了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已经取得的成绩,总结出了国际化经营应当继续保持的经验和思路. 其次是针对国际化经营所正面临的形势与局面,重点是聚焦中央企业在加快国际化经营、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的过程中,尚且存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或困境.做出深刻分析、剖析,为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的展开下一阶段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工作找到突破口和重点. 最后,报告核心建议和论证,政府部门应做好的更多的是服务和支持,要加强的是与企业的沟通和配合,最应强调的是要坚持监督和追责机制.中央企业作为国际化经营责任的自担风险者,有从诸多方面的具体工作可去改进,最大的挑战,莫过于内部机制的理顺和科学合理的监督.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应加大重视国内、国际的社会机构、民间团体和社会专业服务力量的支持和价值,努力发挥其对我企业实现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有诸多直接、间接的正面效应,最终共同改进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 关键词:中央企业 国际 经营 提升 走出去 一、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与挑战 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战略,是企业的经营思维由境内向境内外并举的扩展战略,是企业一系列经营活动由一国向多国(地区)甚至全球覆盖的扩张战略,更是企业合理调配国内外的生产要素、技术与人才资源、实现差异化市场匹配的综合性生存战略.实践此项战略,既是日益凸显的全球化贸易与投资趋势对于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又是中中央企业业作为我国最具实力、同时又是最负重任的市场主体代表,所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职责. (一)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践现状及经验 做强做优中中央企业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国家自"十一五"期间以来,特别是将在"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内中中央企业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在最近的一段时期内,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已经取得到了良好的实践效应,综合说来,主要有体现为以下几大方面: 1,国际化经营的效益显著提升 据统计,2012年度,中中央企业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的营业收入超过4万亿元,实现利润近1400亿元,同比均实现超过30%的增长率.这样的成绩,对照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尚不完全稳定的背景下,应当说是非常令人振奋,也是颇具有说服力的. 2,境外资源开发与合作利用加快,有力保障国内产业资源供给 借助于我国长期推行的独立自主、和平发展的外交政策所建立起的与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友好合作关系,诸多中中央企业业以独立或与有经验的跨国公司合作的方式.积极开展了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普遍性的根据国内需求旺盛或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重点矿种、紧缺能源的投资开发.以中国石油(CNPC)为例,其已基本完成在亚洲、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的多个境外油气合作区的布局,境外油气全年产量突破5000万吨.这类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加速,为保障我能源、矿产和下游相关产业安全和高效发展,提供了扎实保障. 3,境外投资规模保持高增长,不断探索国际经营与合作新模式 "十一五"期间,中中央企业业直接对外投资年均增长约为39%,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约为38%,通过高速增长的境外投资和工程承包,中中央企业业不仅在海外完成了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和质量工艺的大型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广泛社会效益,而且,也直接带动了国内相关装备制造、工程技术、技术劳务的大规模出口,实现境内了产业支持、境外国际经营的双高增长. 与此同时,中中央企业业也积极探索、尝试多种国际投资与经营的模式,直接并购、股权置换、产能投资,战略联盟和合资合作等路径与方式不断增多,逐步摆脱了传统、单一的"绿地投资模式".如何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的开展国际经营,如何以市场化、国际化视野和项目评估体系,决定合理的商业模式,正在考验着每一家开展国际经营的中中央企业业,以及指导其投资经营落实的战略思维和决策体系. 4,境外投资与国际经营区域不断拓展. 在保持对亚、非、拉发展中地区的传统优势基础上,中中央企业业抓住我国内经济形势稳定、效益良好的有力条件,利用国际经济、金融市场波动、全球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带来的时机,积极开拓对北美、欧洲、大洋洲的投资合作规模,投资领域逐步由传统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大幅度扩展到产品与技术设计研发、高端生产制造、稀缺资源开发、物流配套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如某中中央企业业集团,凭借其完整的水利工程产业链和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已牢牢占据该领域内大型水利工程承揽40%的国际市场份额. 5,中央企业内基本建立了国际化经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开展国际化经营的中中央企业业内部,基本均已建立完整的企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与跨国公司经营一致的内在决策与监督体系.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作用明显,国有产权监督机制运转正常同时,为科学决策、控制风险、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为适应国际化经营业务需要,一般还设立了单独的国际业务管理组织架构,重点从事前风险评估、经营科学决策、事中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入手,逐步匹配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之制度要求.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标准,提升了国际化经营中的中国企业形象. 以市场化经营、公平化竞争为基本指导,中中央企业业在境外保持了诚信、谦虚和严谨的经营风格.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企业尤其重视对于当地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的质量控制,尽可能加快项目进程以提早发挥出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中中央企业业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中国五矿在澳大利亚曾倡议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企业也普遍重视环境保护;又如兖州煤业澳洲项目,就是以我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高效的煤炭开采技术,结合企业综合实力,最终成功中标,并在澳洲大范围授权同行企业使用,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赢得了积极的社会舆论环境. 可以认为,总体来看,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已经取得初步进展:首先,有力发挥了中中央企业业在国内长期发展所积累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次,主动抓住了国际市场当前一个时期以来的难得机遇,既获取了必要的经济效益,又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企业的认知度、接受度有了显著提升;再次,磨练了企业及其经营管理机制自身,为下一步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企业积累了有益的国际市场认知度、国际规则认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企业管理国际思维等重点要素.因此,成绩和收益均是积极的. (二)深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形势及挑战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实事求是的推进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必然要求我们在总结已有成果和经验基础上,辩证的认识到,在与拥有更长历史、更丰富市场经验的国际跨国公司相比,我们中中央企业业的国际化道路与发展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这既是由国际客观形势的现实所决定,又是受国内发展现状所制约,也是企业自身发展所必须要经历的,更是深入推进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战略、提升经营水平所必须首先解决好的前提认识.搞清楚这个认识,将明确我们下一阶段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的出发点、立足点. 1,国际环境的现实挑战 第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是确定的趋势,但却向刚成为"国际企业公民"不久的中国企业,提出了国际统一,并在不断提高的新要求. 目前,各国之间的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同时不断的科技创新和品牌效应的加强,使得大型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升级为"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比拼.经济全球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效率,达到了信息共享的作用,但也同时也意味着对于资源的争夺将会日渐激烈.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是一个以自由竞争为基本特征的世界经济体系,如何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简单的规模效应,特别是国际竞争力,乃是重中之重. 第二方面,国际投资环境仍未转好,随着美国经济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反复发酵作用,世界经济下行的压力仍未解除,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使得目前世界贸易和投资的不确定性保持在高位,不断面临着各种考验.数据表明,国际货币组织(IMF)已经将2012年全球经济全年增速下调到3.5%.联合国贸发会(UNCTAD)预测2013全球直接投资(FDI)增速亦将放缓,大概在1.6万亿美元左右,相比2007年的历史高位下降了30%. 由经济低迷引起的各国失业率增高,引发各国的国内政局动荡和国家间的政治经济紧张关系.许多国家的政党为最大限度地争取选票,纷纷采用转移国内矛盾,推行贸易与投资的保护主义手段,以保护本国的相关行业发展,这都将使得大范围内的国际投资环境进一步恶化. 第三方面,贸易和投资规则不断呈现调整的新动向.在投资环境不断恶化的同时,一些贸易和投资规则调整的新动向也成为值得注意的焦点.特别是2008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多哈会合谈判陷入僵局,复苏启动的预期不明朗.国际间贸易摩擦案件急剧上升,我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争端案件的最大受害国,亟待推动国内企业寻求国际经营模式的安全突破. 与此同时,主要国家和区域集团纷纷调整对外政策取向,开始以加快自由贸易区(FTA)建设作为扩大对外出口、稳定国内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新近签署自贸区协定已呈现涵盖范围广大,自由化程度高等诸多特点,全球贸易额的一半以上,已落于各个区域集团的内部成员方之间.区域性规则、政策体系,正在修正着全球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 从投资角度看,制度碎片化状态尚待改观.根据联合国贸发会统计,截止2011年底,世界各国签署的国际投资协定累计达3164项,其中2833项为双边投资协议(BIT),311项为自贸协定的投资章节,这些协议涵盖投资范围交窄、彼此差异较大、碎片化程度显著,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边投资规则.但是,另一角度来说,我们也不应忽视各大经济组织正在试图与各主要贸易、投资国协调,期望在运用普遍的规则之下形成统一的多边国际投资规则体系,当然,这个过程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期间.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内,对中国企业,尤其是以核心贸易、重点行业、矿产能源和大型项目为主要目标的中中央企业业来说,国际经营的环境仍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快速的变化性和多重因素交织的复杂性. 2,国内发展的当前形势 第一方面,出口条件恶化、经济增长放缓.在全球经济与投资环境剧烈恶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增速也有所放缓,但仍然属于合理的区间.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外需不振,源头是海外市场消费能力的显著减弱.受外需不振,跨国公司投资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下行压力持续加大.2012年1至8月进出口同比增长6.2%,其中出口增长7.1%,进口增长5.1%,分别比去年同期回落19.2、16.4和22.4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750亿美元,同比下降3.4%.去年同期增长幅度是17.7%,与之相比,我国企业,特别是中中央企业业,对内对外投资,在"十一五"期间内,均持续保持提速.这既是国内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应有之义,也是中中央企业业必须加快学习、实践境内境外两栖生存的必然选择. 如何直接获取经营资源、整体实现设计、生产和销售产业链、直接面对消费市场需求和问题诉求,可能在中中央企业业主打国内经营阶段,根本就不是个问题,但在国内经济形势已跟随国际市场波动的背景下,此问题已经作为正式的挑战,摆在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前提位置上. 第二方面,国有资本(包括中中央企业业资本)相对过剩,必然助推新一轮海外投资进程.人民币对外升值与人民币对内贬值的同步推进,尤其是人民币对内贬值幅度大于人民币的对外升值,不仅刺激了中国公民境外购物、消费的欲望,而且也必然促使企业赶赴境外投资. 人民币对内贬值尤其持续贬值,主要缘于货币供应量的过快增长及过大.货币供应量的过快过大,不仅降低了人民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而且降低了人民币在国内的投资经营回报率.境内资本的急剧增加及投资回报率的相对较低,导致了境内资本的相对过剩.中中央企业业经营管理着巨额的产业资本,同时肩负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职责,加快开展国际化经营,向境外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必然成为当务之急. 第三方面,国内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的持续改进,将进一步支持中中央企业业对外投资、实现国际化经营的进程,与此同时,也进一步要求中中央企业业提升国际化经营的水平,提高抗风险、增效益的能力. 中国政府相关负责部门,自"十一五"以来,持续以实际行动,主动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加强对外投资和产业布局的规划,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从2012年5月1日起,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的《中中央企业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这是继2011年《中中央企业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中央企业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后,国资委又一个针对中中央企业业境外投资的文件.这3个文件"构成了国资委对中中央企业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使得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拥有更为有力的保障. 同时,作为支持和管理企业赴境外投资的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都在积极争取调整和完善相关审核标准、加快处理流程,协调配合程序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包括中中央企业业在的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实际工作. 因此,从国内现状来看,促使中中央企业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现实经济条件非常迫切,开拓境外市场的意义不言而喻,政府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的力度也在加大,其中的期望和践行的意义无不包括其中,同时,也是为了提醒和督促企业防范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复杂风险. 3,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认识与能力,尚处初级阶段 必须承认的是,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才刚刚开始,在成为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全球企业公民之前,还将必须面对,并妥善处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第一个挑战,企业对国际市场还缺乏深度认知和全面的把握,在制定统一的全球战略,建立与国际化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真正实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缺乏国际化经营的战略指导和发展规划. 第二个挑战,企业整体国际化管理机制还在摸索,境外机构、具体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人才、有综合能力的国际经营人才支撑还远远不足,相应的,社会化吸引人才配套较落后. 第三个挑战,作为"企业公民"的国际实践方面还是缺乏足够经验,缺乏可持续性.一些中中央企业业未必完全了解、掌握投资当地的政治、社会、法律和文化的系统情况,未能结合企业的核心业务的优势找到商业战略与企业公民责任的有效结合点,从而摸索出一套既能应对当地环境,如投资政策、劳工与社会问题等的法律、政策,又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好的商业模式. 第四个挑战,社会责任能力建设有待提升,特别是关于企业如何通过完善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吸收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机制,进一步转变沟通方式,提高企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最终转化为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当地生存、拓展发展的欢迎度. 针对上述与中中央企业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直接相关的重大挑战,以下将展开具体的分析挖掘,进一步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进而提出合理应对策略,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二、提升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需重点解决之问题 本部分将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前一部分归纳基础上,重点针对影响或制约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的因素或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同时辅之相关案例,归纳、梳理中中央企业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的切入点. (一)国际化经营的长期战略、总体规划的缺失或模糊 国际化经营、特别是国际投资,一般应实行"统一规划、独立审批、集中决策、分级管理、跟踪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将境外投资纳入中中央企业业的整体战略规划,采用"集中决策、适度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集团对境外投资及境外企业再投资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为了提高决策的专业性,防范投资过程中和投资之后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应当适当借助外部专业人士、顾问机构来提供技术、财务和法律服务. 缺乏统一的管理和长期的整体规划不仅会增加交易的成本,还会危及到投资的整体成败.实践中,某些中中央企业业对于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的理解偏颇,片面追求短期利益,以偏离主业经营为代价,对"非主业"的境外投资情有独钟,盲目追求投资多元化,甚至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也在所不惜,最终造成风险不断累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亏损. 2008年10月,中信泰富宣布,因杠杆式外汇买卖合同而蒙受百亿元亏损.公司签订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的原意是为了对冲"澳矿项目"的货币风险.当时,整个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除前期的16亿澳元之外,在项目进行的25年期内,还将在全面营运的每年度投入至少10亿澳元.为了减低项目面对的货币风险,因此签订若干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自2008年7月以后,澳元汇率波动加大,从7月中旬到8月短短一个月间,澳元出现持续贬值,对美元跌幅高达10.8%.为节约项目的开支而签订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合同不仅没有为企业多争取一分利益,反而影响到了项目的整体运营,是决策方的重大失误.在赌徒心态的驱使下进行的"非主业投资"为项目本身带来巨大风险,决策方即未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也未在事后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为止住中信泰富股价跌势,中信集团通过向中信泰富陆续注资约15亿美元(约116.25亿元),在中信泰富持股比例由29.438%增至 57.558%.国家用巨额资金为盲目的、模糊的投资战略所指导的错误投资买了单. 显然,为增强中中央企业业在国际市场的比较竞争优势,除了对技术的关注和对法律的重视之外还应当具有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能仅仅将目光停留在个别可能盈利的"非主业投资"之上,还应当以大局为重从长计议来保持国际经营定位的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决策与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1,管理、决策模式亟待完善 对境外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境外布点的作用,境外企业要做到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将全球资源为我所用.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的竞争,国家需在政策层面加强指引和支持,并对不良的境外投资建立退出通道,使企业能够将经营情况恶化的境外企业关停并转,减少损失. 在中国中铁子公司(中国海外)所承接的波兰A2公路项目案中,海外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决策中存在三大可商榷之处:承包工程前没有详尽的尽职调查,不了解当地的地质与环保、法律环境;对汇率等风险估计不足,没有详尽的预算;不注重备存纪录,内部管理混乱而低效.致命一击是,中国海外的资金流出现问题,在完工即做实亏损、不完工面临索赔的情况下,采取拖延战术.在中铁公司看来以往行之有效的一套降低成本的办法全部被否决,传统方式压低价格、拿到货款宣告失败.该项目最终的土崩瓦解.这不仅给相关企业带来了损失,更为其他中国企业进入波兰市场带来了信用降低的巨大障碍. 据中国中铁2011年年报,因波兰A2项目已确定发生的亏损为6.32亿元人民币.在沉痛的教训之后,反思我国中中央企业业的内部管理、决策制度,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长期依赖行政力量及适应国内环境的国有企业,形成了既定的管理思维及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思维及管理模式在境外投资、经营的东道国,往往面临 "不适应"与"跟不上".一个"不适应"的例子,如不适应东道国雇员不断要求加薪及改善待遇的要求,从而导致与工会的冲突,使企业境外投资不断遭受雇员罢工而带来的损失;一个"跟不上"的例子,如对东道特定法律、政策、国宗教习俗了解及尊重的跟不上,从而导致与境外投资所在地的政府管理、社区居民形成冲突,使企业要推进境外投资、经营活动必须额外支付巨大成本.在国际经营、境外投资没有学会"管理国际化",以及因地而异的"管理本土化"之前,因管理、决策模式不完善、不适应而导致的规则、习俗、宗教等等冲突风险,还在不断出现. 2,监督、追责机制尚未完全落实 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也即意味着日常监督、事后追责机制的国际化、通行化,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加强对海外经营企业或者项目的财务管理,因为对财务管理监督的缺位往往会造成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后果. 因此,对预算考核、资金管理、筹资、会计核算、担保、捐赠、利润分配、重点资产处置、金融风险工具等必须进行统一管理;推行境内外项目、账目全面预算一体化管理,每月提交预算执行情况,以便于集团总部对预算执行进行及时监控;对货币资金集中管理,对大额资金统一调度,加强对境外资金的配置和监控能力;经营性资金、投资性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授权履行审批程序,禁止以任何名义进行系统外资金的拆借,对外融资必须上报集团批准,各境外机构之间未经集团批准不得擅自调剂资金;对境外账户实施集中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有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对关键财务指标和高风险业务进行事前控制,降低境外企业自行融资带来的财务和管理风险;集团统一银行授信,有效控制境外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境外企业自行融资可能的带来的财务和管理风险,支持了境外企业的业务发展;集团向境外企业委派财务经理,重点企业同时委派财务总监,对境外财务人员实行双重领导管理. 更进一步的,推行境外企业一本账,境外企业建立完整独立的核算体系,并由其占控制地位的境内投资主体进行报表的合并,会计核算遵循两个原则:一是确保境外企业报表符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以及审计要求;二是确保境外报表转化为国内会计准则下报表真实可信.早在2009年已在美国出现的"浑水研究公司"先后发出真实的研究报告揭露了四家在北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东方纸业、绿诺科技、多元环球水务和中国高速传媒,存在较为明显违反美国SEC财务监管与披露规则的虚假财报和欺诈行为.随后,这四家中国企业因所被揭露事项而导致股价大跌,分别被交易所停牌或摘牌. 一直以来,出于税务考虑,中国企业习惯实行在境内境外两本账的做法,但是在国际化经营中,某些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的严格法律监控或者证券披露制度之下,所有的不真实材料均被用作对公司检控的证据.因此,中中央企业业首先应当从思想上放弃侥幸的念想,并在日常内部监管、追责机制设立上,切实避免将国内潜规则带入东道国市场,以避免成为拖累企业整体经营的"出血点". (三)对东道国整体环境的宏观认识和微观把握不足 1,对东道国政治风险的前瞻性评估机制缺失 我企业目前国际化经营方式一般仍以工程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开发等项目为主.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从事境外投资的中中央企业业,跨国投资起步晚且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较弱,这是客观现实,因此决定了进入发达国家投资的难度很大.因此,我企业境外投资经常选择与中国地缘较近且外交关系较好的地区,投资主要集中在亚非等地区尤其是中东、西亚、非洲等地区. 一般来说,这些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风险、管理风险和项目风险等.以"利比亚风险"为例,在诸多风险中,造成中国企业利比亚失利的原因无疑是利比亚战乱,即政治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战乱、政府违约、禁止进口、汇兑限制及延迟支付等在内的政治风险被统称为"利比亚风险". 一方面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及不可知的因素逐渐增加,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企业开展境外项目投资之前,缺乏对投资东道国及投资项目的详尽的前期可行性调查,或者传统上任务政治风险应由政府去评估或帮助最终解决. 利比亚战乱并非偶然事件,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多年累积的不可协调的国内、国际矛盾最终导致了战乱的发生.事实上,不只是利比亚,在非洲和中东的广大地区,如北非的突尼斯、埃及,西非的尼日尔等近期都发生了政治动乱.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及看似诱人的商机,吸引了大量中国公司在当地投资,从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到基础设施,到可见中国公司的身影.但是由于这些国家不稳定的政治经济局势,看似诱人的商机及巨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随着战争、动乱、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的出现而灰飞烟灭,不但无法保障收益而且还会血本无归.因此,中中央企业业在"走出去"之前,需要加强对所在国政治动态的分析、跟踪,设立长效充分考虑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和文化情况,做好预测分析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政治问题的预案,并建立与企业日常经营、重大投资相互关联的机制.当然,显然这样的理想机制,离现实中我企业的实践还很远. 2,对投资东道国的法律文化、涉及的国际条约缺乏深入了解 任何的经济活动都有风险,由于海外经营受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差异等影响,风险必然很多,而且大多都会演化为法律风险.以能源、资源行业为例,其显然是各国争夺的核心资源,牵涉的利益方更为复杂,与资源所在地的关联性也更密切,并因此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缺乏对投资东道国法律的深入认识往往会令原本十拿九稳的投资夭折.比如,东道国针对外资,一般均颁布有外资类专门法律,甚至细则,但立法角度各国有所不同.大多数是从外来投资形式角度作规定,也有小部分是从企业形式角度作规定,如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没有对"外资"进行界定,但是规定了"外国公司"的认定标准. 因此,如何最大程度地防范各类风险的出现,或者,在出现相关风险后,如何把损失减到最低,是开展国际经营的中中央企业业必须完成常规制度建立,更是每一项重点投资、经营活动前必修的功课. 中国铁建,作为上市公司,曾就其沙特轻轨项目公告巨亏41.53亿元人民币,舆论哗然为世人瞩目、公司股票大跌.为了解决沙特项目的技术难题,中铁建专门建设了武(汉)咸(宁)城际铁路作为项目试验路段并将相关经验和测试数据"移植"到沙特项目中保证项目技术方案的成功.但是,正因为中铁项目中企业对于当地法律的忽视使得技术上的傲人优势化为泡影. 沙特项目的合同是EPC合同,这本来是国际工程承包中比较成熟的合同模式,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都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中铁建也并不缺乏签署和执行EPC合同的经验.但是,在沙特轻轨项目中中国铁建完全失去了合同保护,EPC合同中承包商应该负责工程设计,沙特项目中工程设计却是沙特业主指定的美国设计;EPC合同中承包商确定工程标准,沙特轻轨项目却按照业主要求采用了欧洲标准;EPC合同中承包商独立选择分包商,而沙特轻轨项目中大量分包商是沙特方面指定的.所有这些合同条件注定了中国铁建对于工程造价的失控.工程开始时,我方已发现了工程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却未采取任何EPC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和保护措施,导致亏损规模迅速扩大.国际上法律和规则的力量是历史上各民族、国家和经济体博弈的结晶,更是日益缜密的一套约束机制,其能量远远大于任何技术、资金和其他资源的力量.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如果无视或者轻视国际规则的作用必将会迷失方向,相应造成的损失,更可能无法估量、难以控制. 3,对东道国的市场需求把握不够充分、应对不够及时 无论开展任何种类的投资,前期的调研及市场调研活动都是必不可少.以铁矿投资为例,中中央企业业在澳洲矿业收购案遭遇的"滑铁卢",其中的启示是必须学会跟踪、分析市场需求,同时主动调整投资经营策略、战术,方能全身而退,甚至大获全胜. 首先,我企业应当遴选拟进入国家或地区,以优化资源来源结构.观察发现,作为全球铁矿石资源储量丰富的国家和地区,目前除了澳大利亚、巴西之外,还有非洲、俄罗斯等.在这些投资国对象的选择中,中国企业应当避开像澳大利亚等资源集中型和投资回报慢以及本土铁矿企业与政府关系十分紧密的国家,而转身选择资金短缺且需求性强的国家和地区,如非洲和拉美;同时,国内企业还应侧重选择与中国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周边国家,如俄罗斯和蒙古. 其次,我企业应当甄选好目标企业以提高投资的成功性.不同企业的经营生态不一样,股权结构也不相同,并且对于外来投资企业的要求也各异,由此必然产生不同的投资结果.为此,作为进入国际铁矿石市场时间不长的中国企业尤其要注意选择好目标和对象.一方面,由于目前铁矿石产业链基本被三大铁矿所控制,而且这些巨头的垄断地位使得世界其他有效产能无法释放,不仅如此,传统三大铁矿仍在谋求更大的垄断,这使大多数中小型和新兴矿业公司受到震动,纷纷采取行动,避免被吃掉.如果我方企业加大对中小矿山的投资力度,既能帮助这些企业进行产能释放,又能帮它们消除后顾之忧.尤其是对于那些急需产能扩张的国外中小矿山,我方企业更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另一方面,我方企业应重点选择那些可以深度合作的国外矿企,即与国外矿山的合作不应仅满足于资源的间接性共同开发,而应当尽可能获得参与管理的权利,以使我企业在参与铁矿石勘探开发的同时获得海外管理的经验,从而确保铁矿石的稳定供应. (四)风险防范意思薄弱、风险管理措施未及时有效执行 1,境外投资项目过于集中,增加企业国际经营风险 相对中国企业日益飙涨的境外投资规模,可供我企业选择的境外项目相对较少.在某种意义上,投资领域或项目的单一往往会导致投资风险级次的递增.我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考虑(亦在可以淡化)这种风险.一些中中央企业业往往将巨额资金投入单个项目中如资源类项目、工程类项目和劳务输出类项目,从而使运营风险更加集中.也有另一种更为严重的情况,就是多个中中央企业业在特定海外项目投资上,相互竞争、竞相"杀价",我方企业这种孤注一掷的境外投资行为,加上没有充分准备的投资决策,决定了很多境外投资经营项目一旦出现风险,往往损失严重. 其中有前述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企业自身的论证分析、国内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业绩考评和追责机制等,都在此综合作用体现. 2,对掌握企业控股权、利润分配权等微观规则尚并不熟稔 通过合资形式,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保障投资利益,是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降低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的重要途径.企业控制权是指物质资源投入者选择合作者的权力,即股东选择董事会成员及企业经营决策的能力.差的企业业绩和外部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都有可能导致中国海外直接资企业的控制权从中方转移到外方.特别是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各类矿产资源需求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通过设立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参与全球价值的整合和资源配置,寻求建立国际性的竞争优势.因此,如何防范企业控制权的转移成为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中国企业保证海外投资收益最大化面临的现实问题. 企业控制权转移的风险首先来自于企业内部大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大股东控制权的转移主要是以兼并或并购的形式进行,这是大股东基于企业战略需要的积极行为.除此之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控制权.上海汽车并购韩国双龙汽车后的曲折整合过程深刻地反映了关键利益相关者行为对企业控制权的影响.尽管上海汽车持股比例高达51.33%,但对企业的控制并不强,在和韩国工会的对话中处于劣势.双龙汽车工会多次以罢工相威胁,逼迫上汽提高员工工资与福利待遇,同时坚决抵制裁员.双龙的强势不仅使双龙的经营计划难以实现,甚至影响到企业经营.上海汽车已证实,双龙汽车为免破产已申请法院接管,这意味着上汽被迫放弃其股东管理权利. 相比以上控制权转移的风险,更难控制的是由于政策法规而造成的控制权转移.不同国家都制定了外商投资政策,对投资形式、行业和股权比例进行详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变革,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控制权的转移.法律法规的变革属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法律引入和实行.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投资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变革,可能会直接导致控制权在股东间的转移.以美国为例,其为了钳制中中央企业业在美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可以根据"需要"随意扩充"国家安全"这一定义的含义,而该定义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经营的合法性. (五)中央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协调、沟通机制需要完善 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投资的不断增加,不仅加剧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而且在我方企业(包括中中央企业业之间)之间也形成了严酷的竞争.从国资委的统计信息看,近期多地区的境外投资中多次出现中方多个中中央企业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最终都迫使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在其中协调. 显然,企业境外投资的相互压价、拆台,不但会影响交易标的的价格,加大投资成本,还会增加企业境外投资、兼并收购的难度,从而加剧交易、项目的后期财务风险,更可能因此在多国或地区市场中整体性降低中国企业的评价或市场机会. 此外,现阶段,国有银行、国有企业都与政府尚未完全理顺关系,客观讲,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是中中央企业业境外投资最常见也是最便利的融资方式,而且,相关政府部门、尤其是个别地方政府等,会主动推动、促使银行融资.但是,单一的融资渠道加剧了企业境外投资对国有银行的依赖性,使得国有企业缺乏拓宽融资渠道的动力,在国家政策进行调整或是国有银行本身出现问题而无法进一步贷款时,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就可能面临资金匮乏而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风险,甚至是将企业国际经营的商业风险,间接引回国内称为金融债务风险. 中国企业应当从国际化的视角,构建战略联盟以延伸投资产业链.战略联盟不但可以作为一种组织创新,更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配置渠道,为企业实现内外资源的共享与优势相长提供了框架.因此,国内同行、中中央企业业之间,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当加强联系、沟通与协调,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共享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在获得原料成本价格优势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在谋求与国外矿商合作基础之上巩固自己的市场战略地位.另外,由于矿业的投资与开发涉及到铁路运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相关投资巨大,因此战略联盟可以发挥资金集中和强大的优势,使中国企业的投资不仅仅着眼于对矿山本身的投资,还兼顾到与其相关的全产业链的资源合作,从而建立起与资源国利益共赢的长效机制. (六)尚未建立高效的国际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国际化经营中的企业员工缺乏激励、工作动力不足 我们的国有企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尤其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离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激励机制不到位,使员工工作满意程度下降.其原因有:分配竞争机制不到位,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个人将他的投入同别人相比来评价是否得到公平或公正的报酬/个人的投入是否等于(作为比较的)另一个人所的报酬/另一个人的投入,如果所的报酬不适当时,人们可能会产生不满.由于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报酬的高低取决于管理者的主观因素比较大,所以造成分配缺乏科学依据,造成工作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其次,由于当前中中央企业业承接项目的工作地区条件艰苦,而工资水平几年一直未给予显著提升,导致工作中有不满情绪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生存需求排在了首位,薪酬水平已成为影响求职者择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环境不好,而薪酬水平未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不满意的情绪极容易产生. 除此之外,由于公司缺乏人力资源长远规划,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杂乱无序,被动的执行任务多而主动创新工作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受限,工作效率低.公司高层管理者往往表现出专制的领导风格,虽然带来了较高的工作效率,但降低了组织成员的满意度和影响了群体的团结,在管理方格理论中,他是任务型为导向的管理风格,这种管理方式容易让东道国员工产生距离感,最终放弃合作. 2,对国际化经营模式下劳动力成本因素掌控估计不足 劳动力成本的不同也同样会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差别.比如,较高的劳动力成本要求企业集中考虑效率问题,这样,企业所采取的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都会以改善雇员的工作业绩为目的.而象我国国内这种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对提高雇员生产率的投入越少,其成本收益率反而可能会越高.在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战略中,对于人力资源的成本估算往往会超出预期.中信泰富在澳洲投资的项目遇挫其中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就是预料之外高昂的澳洲劳动力成本(包括澳洲工会的一些管理措施).昂贵的不仅仅是工资,还有其他矿上工人的福利设施.矿区目前大约有3500名承包员工.不论是中信泰富矿业的员工,还是其他工程分包商的工人,在矿上的吃住行都需要中信泰富矿业负责.对此,没有在澳大利亚运营过矿山项目的中国企业可能难以想象.华东一也承认,部分是由于经验不足的原因,对澳大利亚当地形势当初估计不足,项目投资超出最初预算. 在决定投资项目之初,中信泰富曾以为可以利用中国廉价人工来降低成本.但是,后来发现难以实现,因为工人们首先要过英语关,即使是中国工人能够获得签证来到澳大利亚,仍需专业的资质要求才能工作,这对于不少中国工人都是很难逾越的门槛.人才的紧缺不仅对工程的质量和开展提出了艰难的考验更让企业面临着因延期而担负违约责任的重担. 3,培养、适用、吸引、留住高端国际化人才的制度落后 目前,由于没有非常专业的跨国人才培养体系,国内跨国管理人才的培养增长异常缓慢.目前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所需要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是自主培养,就是在企业内部培养那些具有丰富公司管理经验的人才,并提拔到相应的跨国经营管理的岗位上,这些人才的优点在于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缺点是缺乏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同时外语基础差;第二是从相应外国语学院或外语专业中获取相应的外语人才,这些人才对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东道国的文化和语言有较深入的了解,但缺点是经营管理的经验不足.第三是从其他跨国公司中网罗优秀人才.优点是能直接获取高质量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缺点在于"空降部分"的不稳定性及高昂的薪酬.三种模式,残次不齐,只能是勉强支撑,因此,如何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机制,一直是制约国际化经营的关键所在. (七)某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不强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可以从两个角度而言:一是法律责任,是投资所在国规定的必须做到的;二是一种期望,是企业和社会沟通共同达成的责任.企业具备社会责任既需要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例,又要与当地的社会达成共同的标准.目前,中中央企业业普遍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理念进一步深化,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践进一步丰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出了表率,树立了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不过,从管理的角度看,中中央企业业社会责任工作离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很大差距,与公众的要求也相去较远.在这种形势下,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对于系统推进社会责任工作、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企业由于社会责任方面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海外项目失败的事例较多,社会责任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尤其集中在劳资关系、人权、环境、腐败和商业贿赂等领域.2004年,上海汽车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本来两情相悦一帆风顺,却因双龙工人接连罢工而折戟沉沙,即是典型.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中中央企业业的需要."'强和优'既体现在经济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等硬实力上,又体现在和谐的利益相关方关系和良好的企业形象等软实力上;'世界一流'既要实现管理、技术和经济指标的一流,又要实现价值观念、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的一流".围绕实现中中央企业业"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国资委提出要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五大战略",其中和谐发展战略的宗旨就是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从国际上看,企业社会责任呈现出标准化和刚性约束的趋势.不管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出的10项原则,还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都意在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框架.目前,全球社会责任自愿性标准已达300多个,制定者包括全球组织、国家、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等,内容涉及劳工、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社会公平等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议题.这些国际标准对企业管理领域、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都提出新的要求. 与此相应,近年来,社会各界越来越踊跃参与、影响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资本市场出现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投资者出现了责任投资新潮,行业巨头要求商业伙伴或者产业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对企业商业活动的影响和约束日趋严格. 国内外的经验显示,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中中央企业业战略和日常运营中,实现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的有机融合,是推进社会责任工作,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已明确要求,各中中央企业业,在制定发展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理念,不仅要分析对企业自身发展的影响,也要综合分析对利益相关方和环境的影响,努力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 1,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的企业文明经营意识薄弱 根据商务部统计,现阶段我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的范围基本仍集中在发展中国家.从受关注的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采矿、大坝、建筑、木材等行业.从发展趋势上来看,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地区将是中国未来对外投资的主要地区.油田和其他重要资源开发、加工组装制造业以及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与服务行业将是中国未来对外投资比较集中的行业,这些行业与当地的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如不加强环境方面的管理,便很容易给东道国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 在产品生产环节,原材料的采购如果涉及进口,就会有可能引发贸易与环境问题;生产过程中及生产完成后废物的处理,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环境法规有序进行;产品销售涉及的运输以及销售本身,还有产品报废,都直接会产生有关环境问题 . 投资活动扩大了国家经济活动的规模和范围,增加了资源的使用量,同时,也增加了废物排放量和污染强度,加剧了东道国的环境压力.东道国低而宽松的环境标准有可能促使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有污染的产业或项目,导致污染的跨国转移.东道国的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形成新的环境压力. 对东道国的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从减少或避免因投资引发环境问题的角度出发,认为投资者应首先考虑东道国的环保制度、政策措施以及该国自身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的规划. 国际条约对国际投资基于某些原因会规定限制相关投资,中国作为条约缔约国,我国投资者必须遵循这些规定.东道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直接影响到我国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同时,限于法律的约束,投资规模以及发展前景会受到影响.东道国的国情以及经济发展规划可能会对某些产业的投资造成长远发展的制约,作为合格而文明的国际投资者,中中央企业业必须对此明确,并作出表率示范. 2,需更积极投身东道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从投资领域看,过去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大多集中在资源开发和加工制造业,今后的海外投资应集中在产品加工、高科技等附加值较高的领域的投资,并加强与国内产业链的衔接,更好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同时还要着眼长远,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从长远来看,要真正实施好"走出去"战略,必须努力培育一批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使他们在全球范围内配置整合资源,建立自主的国际生产体系,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作为开展跨国经营的主体企业,首先要有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视野,牢牢把握企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充分了解和尊重投资东道国的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新产品的服务,要注重在海外建立研发设计中心,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逐步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要注重加大对名牌、核心技术、营销渠道的收购力度,深化与其他国家跨国公司的合作,培养能熟练使用多种语言、并掌握多元文化融合的管理人才.依照国际通行规则,创新商业运作模式,增强产品设计、研发能力,运营营销能力和跨国公司的管理能力.将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八)我企业在国际危机应对、公关上仍显得稚嫩 在全球关注的中海油(CNOOC)收购优尼科交易案中,雪佛龙利用其政治资源和当时的舆论,进行了巧妙的游说活动,而最终成功阻止了本次交易.2005年2月开始,雪佛龙董事长就开始私下给多位美国国会议员写信,希望他们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帮助雪佛龙.中海油公布竞标意向前,雪佛龙对国会议员的游说就开始产生作用.加州共和党议员、众院资源委员会主席里查德·庞勃带头在国会向中海油发难.中海油宣布竞购的前一周,庞勃就写信给总统布什,提出"美国日益需要把满足对石油的需要,放在一个涵盖美国外交政策、国家安全及经济安全的框架里来讨论,尤其是在对待中国的时候".庞勃还提出在讨论中的能源法案里加入关于阻止中海油收购的修正条款.事实证明,雪佛龙比中海油更准确地把握了美国国内经济民族主义的脉搏,以压倒的政治优势,击败了商业竞争态势明显占上风的中海油. 中美经贸和投资往来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业已成为全美各主要政治和经贸阶层关注的重点之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是各国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始作俑者.该委员会由高规格的各部门负责人和总统的多位核心顾问组成,针对投资,尤其以并购方式投资国内产业,并可能获取"控制权"的交易,将综合性进行评估、审查.审查标准较为弹性,不确定性高. 中海油并购案在当时的重要影响之一,是使得此后美国财政部下属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的调查门槛将大幅降低.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长,尤其是中国军事力量的增长,美国国内各式各样的"中国威胁论"大有市场,尤其是中国企业在美并购将进一步引起美相关阶层的警惕. 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CFIUS调查启动门槛是并购对美国的安全利益形成威胁,而最近几年的关于中国军力报告则表明,只要相关产业的并购交易可能产生帮助中国军力增长的潜在效应,即使只是间接地对美国家安全构成威胁,CFIUS都有责任启动调查机制.必要时,甚至可以修改CFIUS的调查程序.同时,中国企业的国有性质及资金来源也将成为未来CFIUS关注的新焦点.其次,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一旦和美国的国家安全挂上钩并形成舆论倾向,国会议员为了政治上的正确,更可能起负面作用,而影响对华经贸决策的其他各方都会持谨慎和保守态度. 同时,在蒙古等发展中国家,有些也存在或开始实施类似"国家安全审查"的机制,如蒙古2012年《关于外国投资战略领域协调法》,对战略性产业或领域,规定了明确的启动程序的标准,具体审查机制也不明确.我方国有企业发起的交易,并不被明确规定为审查的理由或考虑的重点,但国有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不可避免的成为国家安全审查机构审查的内容之一,尤其是所处行业、或投资并购目标企业具有相应敏感性时.中国铝业等企业,已有因国家安全审查而失利的交易,多数企业尚未遇到. 因此,对于参与国际化经营的中中央企业业来说,按照某些投资东道国的国内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则、做法和气氛,首要关键做的是公共关系、舆论缓和和政治游说等工作,往往成为决定交易成败的关键.由此,选对时间点、正确的人物或渠道,进行危机公关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并保障后续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提升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重点路径 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既是个紧迫任务,又是个系统课题,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在清晰的指导思想、明确的目标原则的引导之下,方能形成系统合力,也方能认真落实各自的完善努力.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中央企业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我们认为可能应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中中央企业业自身和广泛的社会力量三个主要,重点关注和把握. (一)坚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不放松 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共同和差异性规律、企业成长发展规律,培育和引导企业逐步确立适合自身产业特点的全球化战略思维.推动中央从产业链阶段性参与向产业链高端位阶,甚至全产业链的参与转变,由主要获取自然资源和市场份额向获取资源、市场、技术和人才等多种发展要素转变.最终实现企业在战略、运营、管理、制度和文化上的全球化存在,为培育我国的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上述指导思想,首先必须坚持扩大中中央企业业规模与提高企业经营质量效益相结合.在把握机遇扩大国际化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优化结构,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广度和深度,提高质量和效益.其次必须坚持加快国际经营的步伐,不断提升国际经营能力,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以创造可持续价值为目的,准确定位、量力而行,增强风险意识,谨慎决策,有效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再次要坚持自身发展与互利共赢相结合,在维护国家利益、经济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谋求与合作方的共同发展,把企业国际化经营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最后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相结合.既要按照国家战略要求,担当中中央企业业应负之责任,又要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按照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开展和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最终必须围绕"做强做优中中央企业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核心目标,培养一批熟悉和掌握国际市场规则、在国际分工中占据有利地位、国际化经营水平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二)积极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角色和协调作用 与市场中的企业相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无法,也不应直接参与企业境内外经营活动,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在于,拥有稳定的对外交流渠道、信息资源和协调资源能力.用好这些资源可以帮助企业更好、更顺利地实现国际化经营,也能更好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国际经营、境外贸易投资中的不规范行为,最终从自身特有的角度、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我国政府已经与世界上17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外交关系和经贸往来,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设立了代表机构,也掌握了很多当地投资环境方面的情况.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为本国企业服务,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以德国为例,多年来,德国财政部、经济劳动合作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致力于建立科学、高效、透明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本国跨国公司提供投资国家的法律政策、投资环境分析、市场和风险咨询等,并委托律师行、会计师行及各类专业调查公司协助跨国企业做详细的市场调查,使跨国企业能够 "有备而去". 此外,政府虽不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的管理,但却担负着调整宏观经济方向(包括对外投资方向)的职责以保障我国经济良性有序的发展.事实上,政府可以运用包括财税、金融和审批多种途径来保障中央企业能够"走对方向"、"走得出去"、"走得稳健"、"站得住脚". 1,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独特角色,以正确引导为主、考核追责为辅,实现对提升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监督保障. 首先,要做好科学规划、加强指导.指导企业制订和完善国际化经营战略规划,明确国际化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及时滚动修订.发挥中中央企业业集体优势,推进企业围绕主业及其产业链联合实施国际化,避免境外恶性竞争. 其次,完善制度,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投资和产权管理、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分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企业党建、廉洁从业、社会责任等制度体系,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再次,做好政府服务,引导规避风险.充分发挥中中央企业业"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及时化解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程度的不同,分类研究设置风险防范的底限,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经营、财务、法律和安全等各种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制定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指导企业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发布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法律引导. 第四,抓紧考核、落实追责机制.研究制定针对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不同阶段特点的分类考核办法,晚上鼓励企业开展长期战略投资的考核方式.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中中央企业业及其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 第五,加强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中中央企业业"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通过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加大对企业重大国际化经营项目的协调,及时反映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困难.配合有关部门,为中中央企业业营造良好的财政、金融、税收、外汇、法律和产业等政策环境. 第六,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以利实践.在能源和矿产行业、基础设施领域等,对于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资本运营、预算管理、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国际化经营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加快完成海外业务战略布局.定期举办业务交流培训,拓宽国际化经营方面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促进中中央企业业国际化经营经验和境外项目信息共享. 2,推动与国际化经营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完善,应加快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投资促进的专项法律,引导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良性发展. 在现有立法结构和体系上,关于企业境外投资、国际化经营的法律规则分散于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中,如2008 年8月《外汇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但其并非专门为对外投资而制定,其他专门为对外投资而制定的规章,如商务部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的立法层次,各部门从各自的管理权限和部门目标出发,制定出各自的管理办法,规则缺乏系统性,层次效力也不够高. 从内容上看,规章为部门设立审批的依据,往往局限于申请和批准环节的规范,例如收购主体、申报材料、审核与批准的程序规则等方面.另外,不同的规章分别由不同行政主管机关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同,规章之间缺乏平衡和相互的衔接,相关立法中对审批之后的监管缺失,国际化经营风险防控较难得到有效、切实的规范. 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作为我国"走出去"国策的重要内容,并且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日趋增大的背景下,在国家层面制定一部多部门参与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投资法,确立统一的境外投资原则和规则,在此基础上由政府主管机构制定进一步的操作规章,以弥补基础法律的不足.在系统化立法的形式上,可以考虑启动由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海外投资法》,并对中央企业可设专章规定. 3,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投资的国际规则,加快在多边、双边框架下签订投资保护协定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投资的日益延伸,一般国家,对我国有企业投资,并未设置其他特别的审查机制.但也有个别国家,如加拿大等在其外资法、竞争法上,对于国有企业身份,已在逐步设立更具有针对性的、更大弹性的考虑或评估标注,比如:在企业治理结构上,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商业取向"(即由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顾虑,则将要求该企业比之于一般的私有企业,针对交易而做出更多的书面承诺,如董事会安排.在企业竞争考虑上,中国的国有企业可能被认为是十分有效的同一企业集团的一部分,中国的国有企业应该考虑,其与所有相关业务的其他中国国有企业的关系和相互影响. 结合全球发展迅速的双边、多边型投资促进、保护协定谈判趋势,我国政府及其相应职能部门,应该相互配合、关注企业实际,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投资的国际规则,加快在多边、双边框架下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进程,尽量加快成功签署的时间表,把保护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公平机会、合理利益纳入签署多边、双边框架下签订投资保护的议题,为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中央企业平等参与国际竞争,创造必要的国际法律环境和有力制度保障. 4,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促进企业对外投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以促进、服务和保障为主的管理模式,推进企业"走出去"便利化.目前,过于复杂的审批程序以及过长的审批时间,导致对外投资体制成本上升,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因此,必须要简化现有的审批程序,审批应当集中在外汇使用风险评估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而对于目前存在的其他审批环节,可以改审批为备案,企业在对外投资获得批准后,向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 2009年出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中央相关职能部门仅保留了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大部分审核权都下放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而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则由企业自行负责,同时,大大简化对外投资的核准程序,体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为进一步改革了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范例,也为简化行政流程,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值得更大范围的推广,以利于企业高效参与国际经营. 5,构建针对海外投资、国际化经营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企业对境外投资和抗风险能力较弱,要求政府部门本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和"管理中体现服务"的原则,切实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服务,加大国别、产业投资环境研究力度.建设"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驻外经商机构及时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定期分析和预警国别及产业投资环境的动向和趋势;要利用政府间多双边经贸磋商机制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促进对外投资,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创造良好国际环境;加强东道国产业政策、制度环境、投资障碍研究力度,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 6,国家应综合推进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金融支持体系 资金制约已经成为了企业对外投资的首要制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10 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中指出,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融资困难.对于进行对外投资的境内企业而言,虽然获得外汇的行政管理已经弱化,但是,要通过市场化途径获得对外投资所需的外汇,却是难度巨大.当前制约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已经不是外汇管理,而是融资体系的不发达,以及市场化程度低.我国境外投资融资体制包括:贷款、担保和担保融资、信贷与融资支持等措施. 目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融资过程中,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前景短期明朗的项目资金充沛,而且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也愿意提供贷款,而中长期项目、前景短期不明朗的投资,金融机构提供信贷的意愿也不高.这主要是由于融资体系不发展、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企业对外投资要么完全依靠自有资金,要么依靠银行信贷,而商业银行在提供信贷时,也要考虑企业自有资金状况.归根结底,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仍然严重依赖于企业自有资金状况.这对企业对外投资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因此,国家要综合培育建立企业国际化经营金融服务体系,适当放松外汇管制,努力拓展国际融资的渠道,帮助对外投资企业从国际市场筹集资金.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但风险较高的海外投资予以适当的扶持,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 (三)中央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与能力提升是关键 1,加强与政府合作、做好整体规划 中央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除了自身努力之外,离不开与政府的合作,争取政府的有力扶持和正确引导,但原则上应依靠其自身力量来"向外"发展,独立参与国际竞争.但是,我国企业尚且处于境外投资的初级阶段的现实状况,要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仍须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认真接受政府的引导、主动获取政府的协助,帮助自己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与此同时,另外,大部分中国企业,包括中央企业,作为单个的经营主体来实施"走出去"战略毕竟力量有限,在获取海外投资环境信息和自我保护方面明显力不从心.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虽然在其经营的行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信息和网络优势,但对于投资目标国的整体政治文化环境缺乏了解的渠道和资源,故而难以对非经济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当风险出现时也缺乏有效途径进行自救.另外,在与国外公司进行竞争,在当地进行生产、经营和融资,由于缺乏本地化的经济和政治资源,开展业务的难度和成本要远大于其本国公司.因此,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必须有赖于政府"走出去"战略的支持,国家"走出去"的战略要靠中央企业"走出去"的实际操作来实现,因此只有通过企业与政府共同努力、充分才能在对外投资方面取得好的效果. 首先,作为对外投资主力的中央企业,在做出对外投资决策之前,应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接受宏观政策指导.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放任本国企业对外盲目投资,因为,能否成功"走出去"也关涉到其本国经济稳定与否,对投资方向进行适当的调控是必须的.我国政府根据"走出去"战略的宏观目标和现阶段情况,通过支持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型投资、技术获得型投资、市场开拓型投资和跨国公司型投资,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通过对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涉足的国家、产业、规模和合作对象选择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在审核时加以把握,把企业对外投资的微观目标与国家的宏观目标进行有效协调.中央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更应带头接受国家的宏观指导.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政策对中央企业的指导作用,中央企业主动做到三个"提前",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第一个"提前"是指,中央企业在选择境外投资项目之前就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政策,在考虑投资方向的时候,既要关注企业的自身利益,也要保护国家的利益,既要维护现时利益,更要保障长远利益的实现.中央企业只有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并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寻找投资领域,才能真正实现国家与企业利益相统一,从而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第二个"提前"是在投资项目报送审批之前,就项目所涉及的领域与规模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投资意向符合国家的经济导向,避免因导向问题在审批环节出现问题,耽误投资效率和时机. 第三个"提前"是中央企业在调整既有海外项目之前,应及时将变更事由和状况向政府通报,以便政府相关部门给出相关建议,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 其次,中央企业开展投资对象国市场调研的过程中,应主动咨询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当地投资的大环境.中央企业应积极依靠政府掌握的信息资源,挖掘和整理投资目标国的政治状况、宏观经济、企业要素成本状况、与外资投资有关的法律、税收框架、政府管理程序等基本信息. 同时,中央企业还要跟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国家相关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对口信息,然后综合分析.例如,搜集投资目标国政治环境方面的信息,离不开外交部门的帮助;搜集商业环境方面的信息,少不了商务部门的支持.在必要时候,中央企业甚至还可以从国际政府组织寻求相关信息,像国际劳工组织拥有各国劳动市场的详细信息,有需要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其北京局调取相关资料. 再次,中央企业应善用国家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的政策扶持.国家对有较大宏观效益和涉及国家长远战略意义的境外投资采取多种予以鼓励和支持.例如,国家开发融资和担保机构为"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对体现国家重大利益的投资活动提供贷款、投资担保.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应主动向国家申报,获取国家财政支持,来扩大出口市场、获得先进技术,还可以以实物作为境外投资的设备、器材、零部件等获取退税,享受境外加工所得利润五年免征所得税等.中央企业通过国家的扶持,既可以加快自己的产业升级,从而赢得更高规模自身效益,也可以获得境外战略资源,从而维护了国家利益. 总之,中央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借助宏观指导及服务保障,来提高自己在国际上竞争力,实现快速、稳定的可持续增长.目前,我国正处于"走出去"加快发展的阶段,跨境投资并购稳健增加,境外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企业积极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由"转移过剩产能"转变为"输出成熟产业".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正加快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财税、金融和外汇管理改革,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公共信息服务,提高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中央企业应明确国家政策导向,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依靠国家营造的良好双边环境及中央企业合作平台,借助服务保障和宏观指导,积极走出去. 2,深入考察国内外市场需求,长远谋划投资方向 中央企业在制定海外业务发展战略时,应从企业实际出发,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走出去,注重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市场差异性和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方向.当今,世界各国处于各自的经济发展阶段,国情千差万别,其经济模式和市场需求各异.因此,企业在投资区域定位方面,不应笼统地按照"大区域"、"大归类"的模式进行市场分析,而应是细分区块,详细论证海外市场的区域特点. 中央企业本身经营专长各异,在设计国际化经营的行业战略时,也应注意"扬长避短",利用自己的优势专业切入当地市场.此外,企业在投资模式的选择上,也要有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方案以实现长期扎根、可持续发展的"走出去"战略. (1)中央企业对外投资的区位战略 首先,中央企业"走出去"应继续巩固和推进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成果.对于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也适合这些国家的市场需求,加上这些国家的资源和劳动力价格低廉,在这些国家投资收益一般较高.事实上,很多资源类和建筑类中央企业,已经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开发,在不少地区,逐渐了解和适应了当地的市场环境,并摸索了一套相对行之有效的本土化经营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前景依旧十分广阔,在资源供给方面与我国当下的需求存在着紧密的互补关系.因此,中央企业应继续扩大对这些国家的投资,巩固我国境外投资的区域优势.以我国企业具有的传统优势行业为例,今后在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外包或承包工程时,应继续拓宽"建设 — 运营 — 移交"(BOT)工程的范围和规模;于此同时,在东南亚、中东等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有力推进进行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贴牌生产"(OEM)等多种形式的工程合作,促进产业发展. 在扩大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同时,应警惕非市场风险的发生,保障投资的安全.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在获取丰厚回报的同时,风险也比较大,尤其是政治风险.2011年年初突尼斯出现政局动荡以来,多个中东国家连续发生了政治更迭和社会动荡,直到现在,还有不少地区,像利比亚、叙利亚等国家的危机并未解除.在一些非洲国家,由于当地政府对社会管控能力有限,其国内动乱伤及我国驻外员工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中央企业在考察这些国家市场的同时,还应认真地分析非市场环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既有经营模式,防止为了追求眼前经济利益而放弃长期安全的做法. 同时,中央企业应积极探索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转变过去只重视产品和项目走出去的思想,让中国的服务和资本也能走向世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中央企业虽然欠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但正好可以借中央企业"走出去"来利用其成熟的市场检验产品和技术,并学习期先进的管理和营销经验,从而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中央企业在选择发达国家作为投资对象国的时候,要在考察其市场需求和特点的同时,认真研究和领会其市场规则和制度.大多数的发达国家不仅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法治国家,一切经营活动都应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开展. (2)中央企业对外投资行业的具体策略 境外投资的行业选择既取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际经济环境的现状,也取决于中央企业本身经营的主业和特点.对外投资的行业重点应服从于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和谋求长期立足等战略目标.根据现实和动态比较优势,中国的境外投资应集中于加工制造业、重要资源开发、建筑与服务业等.在知识经济时代,要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投资作为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向,这是着眼于未来的长期发展战略所必需的. 中央企业对外投资以主业做为切入点,是有效预防投资风险的做法.在投资走出去的初级阶段,很多中央企业对发达国家的市场环境还不十分熟悉,在投资对象国盲目开辟新的经营领域,会因缺乏经验而导致投资失败.此时,对发达国家应以稳健型投资为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熟悉当地环境,树立自己品牌,扩大自己业务规模,站稳脚跟之后才可以考虑因地制宜地扩大业务范围.长期以来,中央企业通过企业自身努力和发展,针对各自的主业经营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经验和模式,且经过国际经贸交往的洗礼,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国际通行标准.中央企业完全可以利用好自己主业方面的优势,迈好"走出去"的第一步,等扎稳脚跟之后再图更大的发展. (3)从国情需要和企业条件出发,决定境外投资方式与规模 每个中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计来迈出第一步的方式.目前,我国的境外投资大多采取合资方式,主要原因是对被投资国家的市场缺乏了解,不熟悉其各种法律制度和习惯.通过合资方式可以做到既能利用到投资对象的企业资源,又能减少投资成本,但这样做的收益也会有所减少.随着中国企业对国际市场的熟悉,独资企业会逐渐增多,这也是中国境外投资成熟的必然结果.当然,对于已经具备国际经营管理经验的中央企业来说,也可以采取其他更为直接的投资方式. 明确海外业务发展规划,实现"先立足后发展"步骤化营销战略思想.中央企业不妨借鉴很多民企"走出去"时通常使用的"农村包围城市"市场开拓战略,选择海外市场中比较容易占领的周边市场,着重开拓某一市场,集中精力进行营销,树立起本土化品牌,再将影响力辐射"中心城市",逐渐渗透,最终占领"中心城市"主流市场.这种徐徐渐进发展模式比较适合刚刚走出国门的中央企业,即便在海外经营出现问题,企业本部也有足够的资源施以援手并进行调整,风险也就可以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 总之,国际市场复杂多变,与国内市场差异显著,竞争程度越趋激烈,企业必须对市场结构、消费者与竞争者进行分析研究,细分市场,分析每个细分市场的特点、需求和竞争情况,针对自身情况和主业来识别和选择市场机会,确定目标市场.中央企业要对海外业务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先立足再发展,以中小规模启动,逐步扩大规模和业务范围. 3,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理顺运行机制 中央企业在继续强化外部法人机制的同时,还应着手构建法人内部运行机制,激发内部活力."法人"是一个法律范畴,通常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利润生产、核算与分配中心.鉴于中央企业的规模往往很大,存在着庞大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分支,在其内部可以建立"内部市场"机制,以利润为中心,以成本为主线,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让本来不是法人的内部经济主体按照法人的模式来运行,把市场压力变成企业所有成员的自觉行动. 中央企业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来构建企业内部市场机制.首先,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各经济主体之间,生产企业内部非法人主体实行模拟法人运行,单位推行成本买断制,使模拟法人的各个层次经济主体都成为利润中心.其次,通过划分小核算单位,将总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工段、班组、员工,实现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活力层层激发.再次,内部经济主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权匹配,让内部经营主体在采购、用人、调整原料结构、产品结构和工艺结构等方面享有一定自主权,而且经营成果与薪酬收入总额挂钩. 为了让企业中的每一位成员能够通过内部模拟法人制度分担外部风险,中央企业还需要建立一套联动反应机制.该机制能够快速地将用户需求、市场波动和社会风险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在全公司范围内共享,将外部信息传递进入"内循环",便于生产经营快速决策,从而实现"快速反应提效率、创效益".集团内部各区域、各板块之间,公司各职能部门与生产经营中的各环节之间,管理层中董事会、党委、经理层、监事会、职代会之间,紧密配合,协调动作,规范联动,形成合力. 另外,企业还需构建一套动态监控体系来保障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有效性.中央企业应通过机制化的途径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监测.当出现与预算目标值有较大偏离时,及时分析和查找原因,排除问题,对系统进行动态调节与控制.同时,按照预算目标和规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运行结果特别是效率情况进行评价,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另外,收入分配严格与经营业绩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和兑现员工薪酬收入.同时,经营业绩也与企业干部奖惩特别是与干部任免、职务升降相挂钩. 4,夯实管理基础,强化风险管控 中央企业规避海外风险必须建立一套风险防范与风险预警应变控制系统.纵观国际投资活动的发展进程,各国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的对策,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转移、风险分散、风险自留等.我国中央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前,也不应例外地制定风险防范机制,不能在没有摸清东道国的情况之前,就轻率地作出投资决定.防范风险工作主要是防范内外两种风险:一方面,中国企业常面临东道国配额、许可证、技术要求、环保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限制,还有东道国政治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国内企业间往往在目标市场的投资与出口中仍然存在着低价促销、竞相压价和恶性竞争等现象,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些风险的防范,都要靠中央企业来健全和完善其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的应对工作来最终实现. 第一,中央企业应制定相关制度,将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量化,实行分级管理,有效控制.中央企业在走出去之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指标体系,该体系不仅要能涵盖尽可能全面的风险种类,而且要能够风险程度合理量化.在决策的过程中,根据风险的程度,安排相应的投资资源与补救方案.当风险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时候,企业应坚决放弃或搁置相关投资议案,不能被预期的回报率冲昏头脑而盲目投资.在建立投资风险量化体系的同时,还可以根据风险度配套相关的决策层级,这样既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便于管理人员各司其责. 第二,中央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动员所有企业部门参与进来,尤其是法务部门.境外投资的风险多种多样,单凭某一业务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估的.中央企业欲在海外投资首先需要将业务线上所有部门调动起来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是对外承包的工程项目,那么就是包括建筑、安装、运输、进出口、原材料采购等业务部门的参与,如果是建立生产基地,那么就是原材料、产品生产、质量监控和市场营销部门的参与.另外,除了业务部门要参与风险评估之外,后勤保障部门,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外宣等部门也要加入进来,对"走出去"项目进行评估.因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后勤保障能否跟的上起着关键作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中央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的时候,一定要有法务部门的参与,而且法务部门话语权要得到充分地落实和尊重.近期爆发的诸多企业跨境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都是隐藏在投资项目的背后,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无法剥离出问题的实质.同时,企业内的法务部门也应对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帮助公司决策.当企业进行境外收购的时候,也需要法务部门走在最前面,对被收购对象进行合规调查,并给出最终的评判.因此,法务部门在各个管理层面上开展风险评估、参与决策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如果采取跨国并购的方式,要冷静分析控股路径和比重.跨国收购兼并成为"走出去"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数量并不多,并购的类型也不是很丰富,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海外并购重组也是中国中央企业做优做强应具备的一项基本功.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要实现双赢局面,对优质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可以先从少数股份开始,充分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全球融资,促进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要针对具体并购项目,对收购股价的份额进行大量的专业调研和分析,从风险和产业价值链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进行立体的量力而行的抉择.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一些并购重组项目不具备控股条件时,我们也可以参股经营,暂时不谋求控股权,这样既享受了经营成果,又避免了政治风险,同时降低国外民众对中国投资的抵触情绪.此外,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也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做到既节约资金、避免直接投资风险,又占领了市场. 第四,中央企业还需要制定境外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并落实所需经费,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外派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投资风险虽然可以降低,但是无法避免的,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中央企业要有相应的预案和资源储备来应对.这就要求,中央企业在平时就需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做好预案,并经常性进行预演,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安排,这样才能在风险出现时从容应对,妥善处理. 5,落实人才战略、提升创新、经营管理等综合性企业力量 中央企业要在海外立足并谋发展,国际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关键.中央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营活动,国际化的人才战略是关系到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是企业在境外发展的原动力.因此,中央企业应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优化工作,提高相关机制的国际化程度和合规程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为了实现这一战略,中央企业应综合考虑关键岗位的核心价值、个人及团队的业绩等方面的差异性,对核心人才提供以货币化激励为基础、以个人荣誉、自我价值实现为特色的特殊激励,开辟多重上升通道激励人才的职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特殊福利政策来留住人才. 第一,针对人才特点,制定具有差异性的货币激励措施来保障多层次人才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中央企业应通过货币奖励体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导向.除普遍性货币激励外,可针对不同种类的人才安排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研发人员,提供诸如科研专家特殊津贴、重大科研成果一次性重奖、科研专家科研专项基金等,鼓励科研人才出大成果;对于管理、金融、法律顾问等具有较强市场化特点的特殊人才,可尝试建立符合市场化人才需求的业绩导向型的薪资激励制度,提高以业绩考核为评价标准的薪资比重,调节固定薪资所占比重,完善差别化的薪资激励制度. 第二,结合企业实际,对部分特殊人才提供菜单式的弹性福利计划,以吸引和留住特殊人才,鼓励其安心搞好创新工作.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员工建议,建立适当的具有弹性的福利计划,便于员工自主选择.另外,建立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帮助特殊人才尽快地进入工作轨道和更快地成长.例如,可以给员工发放培训劵,同时建立内部培训市场,允许员工使用培训券来兑换自由选择的课程,并邀请外部培训机构加入培训计划,使员工能够拥有更多的选择.培训内容不局限与生产经营专业领域,并以此培养特殊人才各方面业务爱好与兴趣.在休假方面,可根据员工的业绩和需求,对于工作繁忙需要多和家人沟通的可安排其携家人带薪度假,对于不需要休假的员工可将其折合成货币形式发放.在生活方面,为关键人才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人文关怀,如旅行计划、技能拓展、文体娱乐、员工援助计划等.关键人才普遍需要面对较大的工作压力,身体和心理健康面临挑战,弹性福利计划可适当包括有效缓解员工的压力,预防健康问题的内容.在大型中央企业逐步推广的员工援助计划,通过诊断、评估、培训、专业指导等,可以有效帮助关键人才疏导面临的各种压力.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激励模式.中央企业的科研技术人才需要灵活的职业发展通道,故而要打破仅靠职务晋升才能提升岗级的单一通道.中央企业要改革关键人才的晋升通路,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完善多渠道的职业发展通道建设,促进关键人才成长.梳理岗位序列,进一步明确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划分标准,根据本企业特点进行科学划分,但需保持岗位序列分布的合理性.其次,完善专家选拔、晋升机制,打通职业晋升通道,使高技术、高技能、高知识型岗位人才能够在其专业领域内不断得到提升,为各类高技术、高技能、高知识型人才提供自由发展政策导向. 在研究建立科研与管理岗位的双发展通道时,可以考虑让每一科研岗位等级层次有其对应的管理等级层次,待遇原则上高于对应的管理岗位,从而既保障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可以有机会向管理岗位的转岗.对科研序列的中高级岗位仅按科研人才的业绩、能力进行评价,不设置比例限制,从而有利于科研人才安心投入科研工作,并在科研领域发挥自身最大贡献.对于金融人才,以业绩导向为基础开展职业发展通道建设,尤其对于市场化较强的金融期货分析、保险管理、证券分析等专业岗位,侧重以市场化项目为业绩评价依据对其进行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发展通道.对于外派人才,应充分考虑员工出国前后职业通道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在出国前可为员工提供一份书面的回任协定,明确回国后的任职岗位和待遇,既有利于外派人员的队伍稳定,同时也避免国际化人才的流失及浪费.这样做既有利于特殊人才的创造性活动,也使他们有一种被信任感和成就感. 6,加强创新积累,保护知识产权成果,为国际化经营提供不竭动力 (1)加强创新型财富的积累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国与国之间、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核心技术已成为制胜的重要筹码.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未来都将是通过创新技术而不是成本削减来获得利润的,是靠通过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多寡而不靠价格战来赢得市场和客户.因此,中央企业应当在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和对待知识产权的开发、应用和保护,从而保障企业具有持久的竞争力.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中央企业应在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方面下工夫. 提高知识产权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是中央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中之重,而积累知识产权无外乎两种途径:即自主开发和对外购买.在产品自主开发方面,中央企业除了继续加强本土研发活动之外,还可以在境外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就近展开知识产权争夺.国外跨国公司跨境投资的经验表明,拥有海外研发中心,是企业获得技术信息、研发本土化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吸收研发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中央企业可以通过独资新建或境外并购方式设立一些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在建立研发中心的方式上,新建和并购各有利弊.新建独资研发中心,独立管理,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明确,但因为是从头开始,所以研发周期较长.而并购研发中心,可以利用被收购机构的人才资源,将会节省大量的时间,存在合资双方管理和文化等摩擦.因此,中央企业在设立境外研发中心的时候,应根据自身情况,适当选择建立方式.如果企业能够直接吸引到当地优秀研发人才加盟,则建立独资的研发中心,如果企业在当地难以寻觅相关研发人才,应遵循以并购研发中心为主的策略. 另外,中央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先进技术专利,尤其是核心技术,实现产业的积聚效应,补充缺少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的企业.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大多数竞争性行业中,价值链的高端还是牢牢掌握在外企手中,尤其是那些拥有全球生产网络、研发能力超强的跨国公司.中央企业要准确把握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特点,重点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因此,中央企业要不断提高在海外并购中对技术和商业知识技能的控制力,牵引和推动投资多样化.此外,中央企业还应加强人文交流,加大培训、设计、规划、勘探、咨询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投入,更多地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当地的企业进行强强联合,以提升中央企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 (2)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 跨国投资的长期实践经验表明,加强在目标国的专利申请是"走出去"之前必须完成的功课.根据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知识产权中除了著作权之外,都不是自动产生的.由于专利权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及时申请并获得授权或注册,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企业申请国际专利不是一种姿态,而是要将该技术除了在本国和地区外,在全世界所有具有潜在市场的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就会白白丢掉这些市场.如果中国投入量经费取得的重要成果因国际专利申请不充分,而被其它国家无偿使用,其潜在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损失将不可估量. 我们的中央企业应在启动"走出去"项目之前,展开在投资对象国专利申请的抢滩工作.国际上判断一个企业有没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是看它拥有多少设备和员工,而要看该企业持有多少项有效专利.当一个企业要走向国外市场或者要在国外申请专利时,需要充分调研,了解那个国家的专利规则特点,比如美国西部和东部专利法的不同,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3年之后自动转为发明等等.近几年,我国很多中央企业都注意到了,专利申请抢滩登陆的重要性.例如,中国化工集团已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来抓,在走出去时采取专利先行战略,国外专利申请量正逐步递增,所属的炭黑工业设计院院、青岛橡六集团、海洋化工研究院等均已成为域外专利申请的先行者.中石化的经验值得同样有"走出去"意向的企业学习和借鉴. 中央企业在申请国外知识产权在掌握目标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同时,应学会利用好相关国际协议和惯例来获得需要申请国际专利.中央企业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直接向外国递交申请,也可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其中,PCT途径因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且为申请人对市场、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它因素进行调查留有更充足的时间等便利而深受企业欢迎.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已是PCT成员国,企业通过该途径进行一次申请便可获得广泛的保护,不失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捷径. 企业内部健全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若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极容易泄露.而一旦秘密公开,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人员的流动而带走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将会给这些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鉴于此,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应着力建立以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专利申报制度;专有技术申报制度;职工在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奖励办法;职工应承担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其中包括保护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义务,以及泄露秘密应承担的责任.企业通过这些制度依法来规范管理与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保存相关专利记录是一个薄弱环节.专利记录是知识产权在开发过程中留下的印记和凭证,是申请和合法持有专利技术的有力明证.而在现实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企业往往把精力放在技术开发活动上,而忽视了有关记录的保存,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缺乏有力佐证支持自己的合理请求.因此,中央企业在一项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使用永久并具有约束力的记录文书;尽量不采用活页形式,因为这有可能会降低记录的可信度;所有页码都必须连续注明;使用高质量的纸张和墨水;所有记载都必须由被授权人士适时的签署;描述所有试验细节、设定情况、试验条件等;记录所有观察到的内容.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部门兼设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设专人管理.知识产权具有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乃至存亡.因此,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管理人员进行制度化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同以往相比,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似乎变得更为频繁,这对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合作研发的动机和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为分担合作研究的风险;有的是利用对方的技术和市场网络.中央企业在进行合作研发时,合作双方需签订一份正式合同,订立诸如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关系;获取和维持知识产权成本的分担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享;保守商业秘密的方法;对合作研发前各方知识产权的评估;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衍生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此外,在合作研发过程中,双方企业都要落实专人对研发过程进行保密维护,密切沟通,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当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时,我国中央企业要学会利用好当地的法律救济途径,主动出击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被侵权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如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也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协议提起仲裁,但无论采取哪种途径,企业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时,应及时收集证据,积极做好应诉准备.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降低企业劳动成本、稳定经营效益 企业的劳资关系好坏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处理不好,就会使企业受损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而和谐的劳资关系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升企业的社会资本,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越走越宽敞.事实上,中央企业构建境外和谐劳资关系不仅需要对内优化劳动管理策略,还需要企业对外与东道国的政府、行业协会和工会等等相关利益群体相互合作、共同努力. (1)增强劳动用工的法律意识 由于各国劳动法律、政策和环境迥异,中央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要深入了解东道国劳动法律法规以及风土人情,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首先,我国企业要认真了解东道国的劳动法律政策,以便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化建设,根据当地的法律等制定用工合同和从事其它经济活动;其次,企业还需提前对投资目标国的集体劳动合同作出认真地分析,制定详细、严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欧美很多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并非载明在成文法当中,而是由雇主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直接作出规定.例如,在英国,成文的劳动法主要是规定劳动基准,即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间,且这些法律仅仅是起到填补集体合同覆盖不到的地方.而真正在企业内起主要作用的是集体合同,例如岗位薪酬标准、解雇保护等.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忽视这些国家的集体劳动合同,无疑埋下了巨大的用工隐患.再次,企业特别要调研投资国产业关系政策和目标企业的雇主与工会的关系.如果我们收购的企业有工会,那在购买之前一定要把工会与这家企业的关系搞清楚.我国不少企业在收购境外企业的时候,往往只关注直接收购成本的高低,而忽略了工会活动带来的间接用工成本,例如,停工和罢工等.如果新老板给出的与工人的期望相差太远,那矛盾就无法避免,而且让企业身陷困境难以脱身. (2)强化企业劳资关系管理,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海外经营的中央企业出现劳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企业内部治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在短期来说,会导致企业停工、减产等直接经济损失;在长期来说,会消耗掉职工的忠诚度,破坏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因此,中央企业应从根本上解决劳资矛盾,从企业内部着手,抓住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中央企业要建立起一种合作式的劳资关系.中央企业应着重消除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在企业内部造就和谐、依赖、支持和合作的气氛.在当前世界经济仍不十分景气的背景下,我国对外经营企业尤其要注意用工、加班、降薪、裁员等问题的处理,将责任标准与企业管理体系相融合.就裁员问题来说, 虽然裁员是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最快速的解决方法,但它会增加当地社会负担,给企业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企业将来的发展也未必有利.员工作为企业的重要资源,既是企业的内部成员,同时也是企业直接面对的社会公众.善待员工,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不论企业盈亏与否,都必须做到维护员工利益.例如,企业经营困难时,可以采取减薪、缩短工作时间等办法来缓解企业压力,而不要轻易地采取裁员措施.即使是合法裁员,企业也有必要做出某些"保暖"举措和承诺,另外,企业管理人员应提供信息沟通渠道,及时通报企业的最新情况,并与相关工人组织进行磋商,寻求谅解.在当地员工离职的程序上,应着力规范运作,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防范法律风险.建立有效的由上到下以及由下到上的双向沟通机制,劳资双方可以开展经常性的、多层次的、内容广泛的协商,是避免劳资关系危机的重要环节,良好而有效的沟通是劳资关系稳定和谐的核心. 第二,实施忠诚教育,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感恩教育有利于回归员工的主体地位,构筑员工心理契约,培养员工忠诚度,构建和谐的劳资环境.中央企业在照顾好员工生活和福利的同时,应该通过民主参与,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以及培训宣传、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员工体会到企业是自己的企业,企业集体的一切活动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体会出主人翁的自豪感. 第三,处理好与当地工会的关系.中央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国外的工会似乎成了拦路虎.国外企业劳资纠纷问题产生原因尽管有着不尽相同的背景,但我们对工人集体权益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带来"意外"灾难.现实中,很多中央企业管理者对集体劳动关系还很陌生,鲜有非常成功的经验,低估了国外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从而付出了高昂的代价.2006年出现首钢秘鲁铁矿企业的罢工事件就是一个明证.既然企业要走出去,就必须面对事实,处理好与工会相互之间的关系,尽量将工会引起的劳资纠纷的风险降到最低.企业在投资之前,应对各国工会的强弱要做到知己知彼.在欧洲的法国、德国和亚洲的韩国,它们工会都很有影响力,并购这些国家企业的时候,要提前与相关工会进行沟通,摸清工会的态度,找到共识和谅解,才能保证业务的有效开展.另外,企业应该能够根据当时的内外环境审时度势、识时通变.经济状况好时,工会的作用往往非常大,但经济不景气时,工会的影响力就会打折扣,也更容易做出妥协.例如,通用重组时,美国最强大的汽车工会就做出了巨大的让步.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在国外,企业与工会的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多面的.因此,中央企业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和当地法律框架订立好劳资双方认可的游戏规则,保持劳资双方良好的互动关系.中央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应积极与工会和工会领导人沟通,了解他们最新思想动向,以便及时做工作,解决矛盾和纠纷. 第四,中央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当前国际复杂的环境,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我国企业走出去就应该把员工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例如,企业设立负责海外员工安全的部门.员工到海外出差配有安全须知,列明在目标国的安全注意事项.在这方面,不少中央企业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例如,中石油集团建立了自己的海外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和运行体系(简称HSE),将外派员工工作规范化,以保证其素质和质量;加强外派人员出国前的适应性培训,强化国内外法律规章教育、外事教育、所在国风俗习惯教育和日常用语教育.今后,中央企业还需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加强工程驻地的保护,在危险隐患比较大地方,需强化员工外出活动的申报和管理制度,维护工作场所之外的人身安全. 8,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在国际上虽然"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提出的时间并不长,但已经迅速发展成为世界上通行的"软法",尤其是对跨国企业来说,公司的形象与其所担当的社会责任成正比例关系.我国中央企业虽然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依旧任重道远.正如本报告前文所述,不少中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重视不够,导致企业难以被当地接受.这中间不仅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数量不足的问题,而且有企业社会责任质量不高问题,回馈社会的时候因不得其法而事倍功半、成效不明显.企业要改善社会责任现状,就需要从提高社会责任的"量"和"质"两个方面下工夫. (1)加强各领域社会责任建设 第一,中央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风俗习惯,合规、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在海外经营中,中国中央企业不能照搬国内经验,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适应当地风俗习惯,按照当地文化习惯处理社会责任问题.中央企业在海外的经营实体,在投资目标国的公众来看,属于外来者,公众对其在心理上有着天然的距离也是情理之中,其经营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难免受到全面的、更为严格的审视.企业要想立足就不仅要按照本土化的模式开展,不能有钻空子的投机心理,而且要以比当地企业更为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才能最终赢得当地公众的信任.因此,了解和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就是开展经营活动先决条件.在全面做好合规工作之后,中央企业不应满足于符合法律的要求,因为法律设定的仅仅是底线性的标准,所以应尝试使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只有采取更高标准来规范企业正常运作,才能在当地企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并获得当地公众的认同. 第二,中央企业在用工方面,逐步加大本地化成分,并严格执行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标准,在当地企业中树立口碑.投资对象国在引入外资的时候往往对外企在本地用工方面存在期待或有所要求,希望能够拉动本地就业.公众也存在着同样的期待,我们的中央企业走出去,提高本地用工的比例,是最直接提升企业认同感的方式,也是当地政府与公众都乐于见到的效果.虽然我国本身也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也有自己就业问题,但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社会责任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长足发展的战略,因此应想办法挖掘用工潜力,优化用工结构,让更多当地工人能够进入企业,与我国工人融合,感受我们的企业文化.除了设法促进本地就业之外,中央企业还应制定和执行自己的更高劳动标准.前文已经对企业如何在当地法律框架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已经做了详细的阐述,在此不再赘述.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国际上,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社会责任存在多套标准体系.比较普遍接受的是由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的组织制定的SA8000体系.这套体系已经远远超出了大多数国家劳动法之要求.很多国外跨国大公司,为了体现其对社会责任的重视,主动采取该标准,甚至要求它们生产链的上游企业要遵照执行.我国中央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虽然不必直接采用该标准,但需借鉴和参考这套标准中的合理成分,制定自己内部标准,否则,将会在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失去先机,或被相关组织和媒体指摘,陷入被动境地. 第三,中央企业在保护环境需加大投入力度,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经营.首先,中央企业要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建立适应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战略.现代企业正逐步认识到,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对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企业要想在未来社会中谋求稳定发展,就必须自觉地约束自己,尊重自然规律,走经济、环境和资源相互促进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次,企业要适应消费者"环保回归"热潮.现在以适度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等为特征的新型绿色消费正风靡全球.消费者日益增强的"绿色"意识,使他们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绿色产品而放弃普通产品.面对消费者的"绿色"意识流,我们的中央企业需要转变观念,提高产品的"绿色"成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再次,中央企业应建设绿色营销战略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不仅自己实践环保理念,而且积极倡导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们的中央企业必须正视日益高涨的环保呼声和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着眼于长远和未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经营策略,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最后,企业还应开展绿色合作.绿色合作是指为了适应消费者的绿色需求,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相关行业之间达成共识,共同实施绿色营销而进行的一种合作方式.中央企业可以在东道国建立环境示范工程或者社区友好工程,从而赢得当地居民的好感和支持,这样做还有利于树立中国作为国家的良好国际形象.提升中央企业的绿色形象必将使之成为现代企业的楷模和当地社会的典范. 第四,中央企业还应积极投身当地公益事业,以多种形式与当地社会进行良性互动,提升企业良好声誉.企业应该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海外公益事业的投资力度,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实力的中央企业可以主动帮助当地政府发展教育,改善公共设施,减少贫困.中央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不应限于给当地政府捐钱、捐物,而应是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注重公益活动的长效性和效益性.现代慈善活动,并非仅仅是一捐了事,而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施工程.中央企业在从事公益事业的时候,也要监督捐款的有效性,让善举形成最大的社会效应.除了政府之外,中央企业可以选择同当地非政府公益组织合作、开展活动,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率的运用资源,而且能与当地社会责任利益相关方形成良性互动.在开展公益的方式、方法方面,中央企业应有所创新,进行物质帮助的同时,也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参与当地公益建设.这样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而且让职工的意识能够在公益事业中得到升华,还拉近了当地居民与我国职工之间距离,增进了民间联系和感情,起到了"一石三鸟"、多方共赢的效果. (2)加强社会责任风险管理、提升文化认同 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建设方面,不仅要注意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而且要学会维护好企业的品牌.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经成为国际化公司的共识,也是公司在境外投资着力维护的方面.中央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作为大型企业,难免招致各方严格审视、甚至无理指责和非难,导致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积累起来的品牌形象受到严重冲击.因此,作为正处于"走出去"起步阶段的中央企业更应该做好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工作,避免陷入"走出去易,站得稳难"的尴尬局面,同时还应学会把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成果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社会认同. 一方面,中央企业海外单位要增强公关意识、加强责任沟通,建立责任风险危机管理体系机制.2006年秘鲁铁矿公司的工人罢工和赞比亚中国铜矿的工人暴乱原本只是两起普通的劳资纠纷,但管理方应对失策,一味回避,让出话语权,使企业处处被动.企业应加强责任沟通管理机制的建设,定期向当地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积极、正面、及时应对各类社会责任危机,营造一个敢于应对、勇于负责的企业形象.海外中资企业要加强与非政府组织(NGO)进行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增进了解,避免误会,并有效地分享信息与经验,为企业海外经营赢得更多的外援.另一方面提升社会责任投资的绩效,企业在做社会投资时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充分借助NGO的力量,使企业经营战略与社会责任项目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针对性,更好地满足当地社区的需求,使当地NGO项目更为主动地宣传中资企业. 另一方面,中央企业应着力推进"群众路线",与各方利益团体,上下游企业建立良性合作关系,利用本地资源来树立和保持本地品牌.从与中国企业交往中获益的当地贸易伙伴和供应商,还有对中国比较了解和欢迎的民间团体等,他们如果能够站出来说明中国投资带给他们的好处,其影响和效果要远远大于中国企业自己的宣传.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日常的商业交往和品牌传播过程中要注意广交朋友,逐步培养和壮大自己在当地的"战略同盟".现代企业传播同法律、财务、管理咨询一样,已经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也是成熟的跨国企业用以塑造自身"软实力"和克服"非商业壁垒"的主要手段.为适应这一要求,中国企业除了要花大力气打造自己负责企业传播和品牌建设的专业化团队之外,在面临重大的海外投资并购项目时,也需要引进和利用具备丰富国际经验的专业咨询机构来协助制定和实施相关计划.这对于中国中央企业来说,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打造中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需要资金上的支持和安排,还需要对有关方面转变观念和理顺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发展的模式. 9,以加强党建工作为抓手,深化廉洁从业的思想理念 中央企业在海外经营需要认真加强党建工作,通过党建来维护干群队伍思想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只有如此才能经营和管理好国家交付的资产,为国家做贡献.中央企业"走出去"面对的是各国当地多元的价值观,多元的意识形态,其中也不乏一些糟粕元素,如果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作为后盾,很容易出现思想"脱轨"的情况,因为经受不了国外某些不良诱惑,而走上背叛党和国家的道路.另外,由于海外经营部门远离企业本部,如果监督不到位,难以有效防范腐蚀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因此,中央企业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干群队伍的思想基础,同时通过强化党内监督来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决策相结合,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中央企业党建领导体系与中央企业领导体系的协调衔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要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中央企业制度框架下"老三会"和"新三会"的正确关系,即党委会、工会、职代会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创新中央企业党建领导体制,从制度体制上确保党组织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断提升企业"高管"的政治执行力. 其次,优化和创新党内民主制度,不断提升中央企业员工的创造力.一方面,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最大程度地落实党员在中央企业党建内部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证党员真正平等地参与所在党组织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决策,不断激发党员的内在潜能和创造性.结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自身特点,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企业基层民主,不断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和创造潜能,不断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创造力.中央企业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和民主权利能否得以保障,是衡量企业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推进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要通过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中央企业党员树立主体意识.中央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营造党内民主气氛,通过党员干部的民主之风,感染与推动企业员工主人翁精神的能动性发挥,不断提升党员和员工的个人创造力. 再次,通过完善党内民主监督体系,强化预防和监督,确保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制度是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企业党建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企业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这是保证企业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中央企业要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另外,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共权力只有在民主法治和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才不会出现"权力异化"和"权力寻租",确保公共权力不腐败变质.因此,中央企业推进领导体制民主化、扩大党务公开、完善权力配置、界定权力边界,是保证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科学化的根本取向. 最后,中央企业在海外经营,要不断发展优秀员工充实到党队伍当中,坚持抓政治思想工作不松懈.企业在海外发展缺不了业务骨干,中央企业党建要想做出成效,就必须更多地吸收业务素质强、思想觉悟高的人才充实到党的队伍当中,更加充分地体现我们党的先锋队的作用.境外业务部门在发展党员方面,要做到积极培养、严格把关、认真关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带动整个经营团队思想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另外,中央企业还应定期的组织党员活动,交流思想,共同学习,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在企业内探索实行民主生活会、定期谈心、事前调研、征求党员和员工意见等制度,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发展企业的意见,及时采撷他们的创意,不断提升企业的民主决策力.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互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感受到的党组织的关怀,从而进一步坚定信念,勇敢面对各方面的挑战. (四)科学重视、合理使用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支持力量 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除了依靠自身内部机制、人才队伍的作用发挥和建设完善,更应重视借助"外脑",设立合理机制鼓励社会机构进行专题研究,聘请有特长的专业人士给予国际经营方面的有力支持. 1,充分重视社会机构的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化体系,国内的一大持续关注热点必然投向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与成败得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自身的中立色彩使其研究、分析更为客观,且队伍数量庞大,拥有着较之于企业本身更为庞大、门类繁多的技术、科研和分析力量,所产出的研究成果、争锋相对的意见建议也缤纷多彩. 对于这样一支无需企业投入商业成本的国内智力支持队伍及其意见,追求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的中央企业,必然需要给予充分的关注和仔细的吸收.更进一步的,我海外经营企业,应破除固有的"家丑不可扬"的思维,应积极主动的将所面临的问题、经营过程的挑战,以合理的方式摆出来,供讨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科学合理的借助全社会研究、分析力量,必将能更合理的保障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目标的实现、业绩的提升. 2,合理引导国际化经营所在地民间机构的舆论力量 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一定数量的非政府组织、独立研究机构或团体、他们拥有与政府、企业不同的视角或者诉求,同时也可能拥有着政府、企业所可能不具备的社会感召力、公信力. 明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应充分重视与东道国民间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共同研究,以谦虚的姿态去多角度的了解东道国及其社会结构,也以平等的姿态倾听这些机构及其人士的意见,也利用该平台使得自身的外国投资者身份得到更加辩证的认识和接受. 无论是在政治游说、社区宣传、产业接受等各个方面,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必须学习跨国公司的先进经验,加快建立起与此类民间团体沟通、交流之相关渠道,使其能发挥出促进我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正能量". 3,积极使用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力量 以发达国家经验为例,跨国公司在进行境外投资的时候,都会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评估.例如,大型企业在跨国收购之前,会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本核算,检查投资收购是否物有所值;也会聘请市场调查机构考察产品市场情况,确保收购之后经营能够有发展空间;当然,还会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合规审查、投资法律环境评估.我们的中央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需要适当运用外部力量提供的服务,因为单靠企业内部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让中央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视角,这样的决策才能够更加全面和稳健. 为投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加强中介机构组织的服务,培养资产评估、法律、财务、知识产权和认证等专业咨询服务,规避风险和减少成本;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商(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帮助信息产业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推动信息产业企业共谋合作、共赢发展.在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加强对信息产业企业的指导、协调,提高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和效率. 四、核心建议(代结论) 1,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拥有了良好开端,前期的经验教训,作为换回对如何实现国内企业经营与国际市场接轨、如何跟踪国际市场变幻规律、如何获取国际市场竞争机会、如何熟悉国际规则并运用恰当人才配置等的代价,都是值得的,是非常有益的,必须给予充分肯定. 2,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既要认清是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央企作为开拓国际市场排头兵的角色所担之责任."开弓没有回头箭",但如何实现更安全、更效率的国际化经营,是历史的命题. 3,基于中央企业的特殊地位和长期以来的经营思路,面对当下的国际化经营局面,从战略规划、内部管理、到人才配置、当地化认识等等,诸多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与挑战,只是反映在特定企业、特定项目上后,凸显的问题不一样而已.但企业必须是全面重视各种可能的问题,并且重视这些隐患或问题间的潜在联系性. 4,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代表,我国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促进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提供,最终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目标明确,措施跟进.但面对这样一个全新时代下的,不断变化着的命题、政府部门能做好的更多的是服务和支持,要加强的是与企业的沟通和配合,最底线的是要坚持监督和追责机制. 5,中央企业作为国际化经营责任的自担风险者,有方方面面的工作可去改进,最大的挑战,莫过于内部机制的理顺和科学合理的监督. 6,重视国内、国际的社会机构、民间团体和社会专业服务力量的支持和价值,能对我企业实现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有诸多直接、间接的正面效应.这是个对我中央企业来说,尚属较新的领域,须尤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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