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交监字[2009]6号 关于规范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根据省监察厅通知要求,为落实赣府厅发[2002]36号文件精神,今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填报《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并送达省监察厅执法室(省监察厅8楼)和驻厅监察室,《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情况告知书》还应送达厅基建处. 附:1、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情况告知书; 2、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基建 政府采购 规范 通知 抄送:厅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1: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情况告知书 建设单位 及性质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 工程名称 及性质 联系电话总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性质 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 招标方式 及依据 对投标人 资质要求 拟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 拟委托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开标拟定时间、地点 工程预定开工、 竣工日期 具体招标 条件情况 建设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需要说明的 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 (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主管部门 (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纪检监察部门 (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纪检监察部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招投标中心留存.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 主要 负责人 姓名 工程名称 及用途 联系 电话 采购标的金额 (万元) 资金来源、性质 建设内容 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交易拟定的 时间、地点 采购方式 经办人及 联系电话 需要说明的 其他情况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公章)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监察机关 (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监察机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留存.